普商·儒商·佛商
王麒景/文
人以类聚,商分多种。早在2006年,我就提出“普商、儒商、佛商”三部曲的概念,并一直在思索,如何更好的完善其理论。
“普商”在最初提出时是“奸商”,考虑到其尖锐性,打击面大,遂修改为“普商”,意为一般意义上普通层面的商人,当然也包括越过商业道德底线的“奸商”。但“无商不奸,无奸不商”的“紧箍咒”难道永远脱不下来吗?越是当下这样一个处处充满欲望和功利的时代,越是要经受贪婪奸诈所带来的沉痛代价。
“儒商”,是以儒家理念为指导的、有较高文化素养的、有儒家道德观和价值取向的、有自强不息和勇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从《论语•颜渊》的“克己复礼为仁”,到儒家经典《大学》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学精神几乎渗透到国家与国民的脊髓。无论国家治理天下,还是国民治学、理财、谋生,都被“儒”这一博大精深的思想影响着。从孔子时代的子贡、战国时期的范蠡,到明清之际的晋商、徽商,再到改革开放后涌现的以道德楷模相倾许的巨商大贾……儒家的“经世致用”哲学在中国乃至“亚洲四小龙”为代表的东南亚经济领域的成功运用,形成了源远流长的“儒商文化”。
他们与人们痛恨的诚信缺乏的“奸商经济”——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上市公司集体造假、厦门远华走私、沈阳慕马的腐败大案等形成了强烈对比,无不在昭示着重振道德的“纲常”的必要。
西方的诸多管理法则也往往体现了这种管理中的道德诉求和人文关怀。如美国企业的创新精神、德国企业的质量第一观念、日本企业的团队意识等,与中国儒商的管理理念可谓殊途同归。儒商是智力资源的载体, 在市场经济、知识经济中, 儒商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正是儒商才能承担起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之责, 把义和利、富裕和奉献、竞争与合作, 自强与自律统一起来, 付之于行动。可见得,“儒商思想”在东方式经营管理中的东方价值观和思想方式, 可以弥补“西商思想”中的工具理性和分析性思维的不足。
“佛商”,是儒商精神的延续与升华,它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到商业人生最高境界的杰出商士,那些以其巨大财力回馈造福于全社会做出的慈善义举,使其成为时代的楷模。代表性人物如西方基督教文明下的比尔•盖茨先生,东方“儒释道”文明下的李嘉诚先生。
连续十年以上排名全球富豪榜首、富可敌国、睥睨群雄的全球著名企业家比尔•盖茨,捐出全部资产甘做全职慈善家,其慈善之举在全世界影响非凡。比尔•盖茨从“全球首富”到“全球首善”,把全部资产捐为慈善基金,堪称东西方第一人。看比尔·盖茨的成就而深感“有为者亦若是”的人,也许更应该思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这是西方基督教文明对资本的使用精神层面最完美和成功的体现。从历史看,无论是商品市场还是资本市场,市场经济的价值体系都是以基督教商业观建立起来的,正如马克思•韦伯所说,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对清教徒的影响、对支持整个市场经济有一个良性的循环,它有一个内在的动力。
东南亚也有规模不小的慈善事业,多属宗教团体,这和民众“积福报”的概念有关。近年来企业财团也多设有相关基金会,但有时被讥讽是为企业“形象美容”、“作公关”用的,可见实质回馈社会的效果还未被全然肯定。
头顶“华人首富”、“亚洲首富”桂冠的李嘉诚先生,其创办的李嘉诚基金会的使命,是推动社会建立“奉献文化”本质的力量。李嘉诚希望通过教育强人力和文化资源,通过医疗项目可建立一个关怀的社会。
位居胡润中国慈善榜首的余彭年先生,捐出三分之二家产超过20亿元资产,被评论界认为“中国第一慈善家”;企业家陈光标因汶川地震的救灾行动被评为“中国首善”、并被授予“中国红十字勋章”。陈光标动机很单纯:慈善不只是一种简单的捐助行为,同时,慈善也是一种分配机制,能够有效实现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我的梦想是做中国最大的慈善家。”当比尔·盖茨正式退出微软,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盖茨基金会时,王健林也宣布了自己的终极慈善目标。王健林表示,当他的资产达到1000亿元的时候,他就会把自己财富的绝大部分,大概90%-95%都捐给社会。按万达集团目前发展势头,这个目标过几年就会达到。
这可以说是深受儒教、佛教思想熏陶浸染的“东方佛商”。他们的“善行义举”是划时代的,是东方文明下的商业精英,必将深刻影响当代商界。
我们要批判奸商行为,学习儒商精神,追求佛商境界。但不得不承认,我们还有很大不足之处。但是中国由于十年浩劫造成的文化断层,“儒家文化”的破坏和缺失使商人多半缺乏自我约束和敬畏之心,也就没有对于法制规则的尊重,给我们这个群体造成了一定的“信仰危机”,乃至于商业道德的“断奶”。这一课,是一定要补上的!
我们也期待更多商人能沿着“普商、儒商、佛商”的成长道路,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带给社会更多慈善与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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