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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culture/1/319668.shtml
我基本只在天涯混,刚好写完了小说,想在那贴个广告,发现有个比赛,顺便参加了。我不是小孩子,当然一般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不过不碍我事。——看到我的标题不许笑!
每天发一些。一下子发出去会觉得有点肉疼。
走过路过的朋友顺便请回个帖,谢谢!
好久不写心情了。因为之前一直处在上帝视角中,觉得人类太肤浅,太渺小了。作为其中一员,要有自卑的觉悟。谈什么花花草草似水流年啊,都不过是浮云——
此其一。其二是,而且弦一直绷得很紧,我有正事要做呢,都别来招呼我——
其三就是我小说看多了,看问题的角度绝对与众不同,习惯上升到人性的角度,哲学的高度,道德的水准——稍不注意就把我自个儿给置身事外了。现在我觉得不行,这样常此以往,就只剩下思想活着,创造思想的这个我,就被沉默给和谐了。我得出点声,证明自己还没自绝于人民群众。
当然,以上都是扯淡。真正的原因是受一个帖子刺激,具体就不说了,我自个知道就行了。
开谈。无主题,无目的,随心所欲。
这两天总迟到。原因是每天都有卧谈,外加我还新收了第101房小妾,每天挑逗我,我不能给男人丢脸,我也得挑逗回去。对了,得纠正,好像今天又收了一个了。自从我前几天剪了个短发,这桃花运就没断过了。公司某小妞任我从前怎样口无遮拦,一概羞涩涩地,某天突然亲我一口,令我小鹿乱撞。这101房小妾刚来不到两天,便自投罗网被我收了,每天和我们大房争风吃醋,好不热闹。我呢,越发在女人堆里招人喜欢,被众多男人暗地里嫉妒不已(此乃意淫,嘿嘿)
每天上班的生活挺没劲的,更没劲的是我正在赶工期,不敢懈怠。此公司绝对有才,能将千年闲散大仙本人扭转成工作狂,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就是我念念不忘的小说,我也是十来万字,分成半年写完的,期间还没忘跟世界接轨,英剧热的时候,我跟着看完了《小不列颠》(好看!笑死人!全剧从头到尾就俩人!)《傲慢与偏见》(也好看!)《南方和北方》(经典啊!)《荒凉山庄》(狄更斯,没看完)《锦绣佳人》(也好看,但我觉得一般,跳着看的。也是盖斯凯尔夫人的作品)。
在写小说期间,我还经常自学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原因是本着对我本人经济生活的担忧——算了,不扯淡了,主要就是逛天涯看八卦时间长了,觉得没劲了,为了给自己继续逛的动力,于是开始浏览经济论坛和国际政治论坛),收获颇丰,令我知道原来公务员也是不牢靠的,我妈再让我考我就能找到理由回击了!
在写小说期间,我还坚持自学喜剧。补习了金凯瑞的成名大作《阿呆和阿瓜》,以及一系列英美青春喜剧(百度之,一排排地出来)。《小姐好白》绝对好看。《辣妈辣妹》(好像是这个名吧,妈妈和女儿变身)。还有《录取通知》看得我也非常欢乐。《足球宝贝》不好看。其他已经淡忘。
在写小说期间,美剧总是火上加火。我闻风而至,看了《生活大爆炸》,一群理科呆子的搞笑生活。还有个情景喜剧名字忘了,两兄弟和一个小孩子,和一个不受待见的老妈的生活。
在写小说期间,我还幻想了自己以后搞科研的可能性。经常浏览世界科学近况,北极海底又发现新物种了,这种大的事我怎么可能错过呢,芯片已经能够置入人的大脑了——人类离意念遥控物体的光辉时代不远了!有人已经戴上了机器眼——会发出红光!好酷!
我还走得更远,我还关注到基因的流传问题。猜测自己到底有几分蒙古人种,又有几分某某种,学术上也是争论得很厉害啊!我又关注到我妈家的佟姓到底是满族还是汉族呢,一直追踪到小脚趾甲分裂,到底是汉人还是少数民族的特征呢?综合浏览了一遍,最后发现说什么的都有!
我还看了泰剧!看了一个不够,为了能继续批判这种肤浅的东西,我又接二连三地看了好几个!
我还看了罗马尼亚小说!觉得作者不错,还又去借了别的。我还看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等等!
我还自学了中医!下了道德经的音频,一个中午做面膜的时候听完了!我还极其浏览性质地浏览了大部分佛教经典(扫一眼那种速度,我觉得《四十二章经》不错,短小可爱),我还听了郭德纲的相声!(长篇丑娘娘一些,短篇无数),我还学了俄语!(三十三个字母认全了,本来还学了几句话,现在都忘了,还看了俄语电视剧《情迷彼得堡》,《宽阔的河流》都没看完,应该挺好看。还听了数首俄文歌,俄文歌都那么好听啊!),我还想学希腊语,任务太艰巨,一直完成不了。我还相了好几回亲!(都没成)
我还——我不能再说了。我当时真的是在写小说。
没写小说。《王国女孩和螃蟹》《雪人和小提琴》主题还是有些深的,也没那个精力去续。选了这只小刺猬来陪我过冬。我必须得写点什么,不然我真的受不了了。不定期更新。
一
小刺猬可可住在一个无名的地方。什么是无名的地方?就是很少很少有人会去的地方,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没有路,没有交通灯,没有警察,甚至连一个小小的杂货店都不存在的地方。当然,这样的地方照样会有太阳升起,也会有夕阳落下,而且在夜晚,可以看到大颗大颗水晶一样的星星在闪耀,这些星星就象儿歌中说的那样,会一闪一闪地眨眼睛哦。这个世界上,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很多的生命就住在这样的星星下,他们不需要建立城市,不需要交纳税款,也不需要一切虚伪的人类仪式,优游自在地生活着,当然,他们也和人一样,为了自己小小的生命,每天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奔波着,去获取生命所必须的食物,还有友谊,还有爱,还有未来,也许,还有幸福。
小刺猬可可就住在这样一个星星亮晶晶的地方。准确地说,他住在靠近北温带的一个荒野之中。一条不大的溪流默默地流过荒野,可可就住在溪流边上的灌木丛中。他一个人生活着,有一个不大的洞穴,他用一些棕红色的小灌木的树枝和紫色杂草盖住了洞穴口,这就是他的家了。
和我们人类不一样,小刺猬可可喜欢白天在自己的小窝里睡觉,等到黄昏降临的时刻,它才会睡眼惺忪地走出来,之后便在一点点加深的夜色中觅食。它靠着自己灵敏的嗅觉,在漫天繁星下寻找一顿饱餐。不过他还太小,捕猎的本领还不成熟,胆子也有点小,因此常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有时候繁重的夜露也会让他感冒一场,害得他好几天都躺在自己的小窝里,因为病痛而难受得浑身发抖。在刺猬的世界里,刺猬妈妈不会像人类的母亲一样,终生陪伴在自己孩子的身旁,当小刺猬降生以后,刺猬妈妈仅仅抚养小刺猬两个月,之后便离开了,小刺猬就必须开始自己的独立生活。因此,即使可可病得再难受,也没有妈妈在身旁抚慰他,照顾他。不过他已经习惯这一切了。他和任何依靠本能生活的动物们一样,生下来便知道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不会去抱怨,也不会去怀疑什么,他就像很久很久以前和很久很久以后的刺猬一样,按部就班地去生活,过着一种在人类眼中,似乎是毫无改变的生活。不过说到底,人类持这种观点,无非是因为人类的粗心和傲慢罢了。每一只刺猬都有与众不同的生活。对于可可来说,他才刚刚一岁不到,人生才刚刚开始,一场病痛根本不算什么,只会让他更加向往和热爱那些每夜捕猎都会看到的美丽的满天繁星,那些可以美餐一顿的日子罢了。
我是谁
这问题太老套了,而且往往看上去有点可笑——我年轻时也是如此看法。但人生果然万变不离其中,人们所遭遇到的问题,其实往往都非常相似。太阳底下没新鲜事。一切严肃的话题之所以在人们眼中显得可笑,往往大概是因为他的人生还没到那个阶段而已。可笑的不是这些话题,而是人们的无知。我已经到了生理和心理上都不再单纯的年纪,矛盾冲突多了,开始看到人生很多不同的方向,大概,这就是我忽然非常严肃认真地想到这个问题的缘故。
还是先从托尔斯泰谈起。尽管我不认为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不知怎样,他的人生却总能激起我的思索和留意。大概谈谈他是个好引子。托尔斯泰中年时期,功成名就,是一名备受爱戴的作家,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富裕,精神充实,但有一天,他却觉得这一切都失去了意义,就在他人生的顶峰时期,他却想自杀,他甚至藏起枪和绳子,以免自己会忍不住去自杀。以前的我不能理解,但现在我却能渐渐理解这种心境了。甚至,由他所引发的感触,是可以看到一些左右人生的基本的契机的。
人们所熟知弗洛伊德,记得的只是他所说的“性本能”。但弗洛伊德还提出过更重要更值得被记住的两个本能理论:生本能和死本能(顺便说一下,矛盾理论确实很强大,古今中外的一切理论,归根结底,其深层结构似乎都是矛盾论。如阴阳等,相对论大概是对矛盾存在的现象世界的具体分析)。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它们是我们最深层的心理结构。也就是说,如果人生是一场游戏,那么,其实这个游戏规则很简单,只有两个:生和死而已。它们是不由选择的,而是支配着我们,主宰着我们,左右着我们行为和心理的终极原因。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存在的,两者一样强大,并且可以互相转化。像托尔斯泰的例子,即是生之本能占据着一个人,最后达到顶峰,于是向死本能转化,因而让他产生自杀的念头。生死心理本能之间的这种转化,是不由人的,而是两者之间固有的一种规则。非常简单而刻板的一种规则,但却的确能解释我们许多非常重大的人生和心理问题。譬如恋尸癖,如果认识到人性存在死本能,就非常好解释了。而像许许多多作家的自杀,如海明威,他一生追求种种圆满和极致,留下辉煌的正面形象,却最终自杀,是一个悲剧版的托尔斯泰;还有最显著的日本作家的自杀,日本文明中对美的热爱和偏执,诞生了一大批自杀作家,如川端康成和三岛由纪夫;——其实对美的热爱最容易引发死本能,因为美是易逝而短暂的,却又能引发人强烈的爱欲,在短时期内达到情绪的顶峰,近而向死本能转化。这种简单刻板的人生规则和游戏,就这样葬送了一大批殉情者。爱欲的力量如此强大,其实也可以说,生本能即是爱本能。如果爱上短暂易逝的东西,便会很快引发死本能。从这个角度,写诗其实近似于慢性自杀。写诗者的人生除了诗歌,容易近于破坏性与毁灭性。短暂的音乐亦复如此。一切短暂的艺术从业者的不幸不知是不是可以用这个理论来解释。
爱欲的力量如此强大,所以爱欲的对象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很多人都不理解康德,认为他傻,其实他聪明得很,他爱宇宙,整天研究宇宙,宇宙啊!那可不是一辈子研究得完的,所以他一辈子也不可能达到顶峰状态(正所谓学问无止境也),也就不能引发生死本能转化的这种状态,所以一辈子心安理得、平平安安(在一般人眼中枯燥无味)地过下去了。所以很多哲学家都很长寿,原因就在于此。甚至我怀疑,那些所谓道教啊宗教啊,并不是因为它们多么有道理,而恰恰是因为它们总是提出一个对于一个凡人来说,一辈子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境界,成仙成佛(有几个能啊),当然很难达到顶峰状态了,所以同理,也不能引发生死本能转化的状况,可以始终处在生本能的地界内,所以,对于宗教来说,静心很重要,不要引发强烈的爱欲和情绪,以免把死本能勾引上来。至于大多数人,处在金钱权利掌控的世俗世界,一辈子发大财的毕竟是少数,因而也不容易引发死本能,倒也平安到老。
所以啊,一辈子做一件很不容易达到的事情,其实是挺不错的一个选择。
至于婚姻,它象征着一种巅峰状态,童话里写公主王子结婚了,之后幸福地生活下去了。——这种话往往就是一篇文章的结尾。婚姻象征着某种终结,如果运用生死本能的理论,之后便是向死本能转化,如果想延迟这种转化,就要给婚姻填上种种内容,使之变成另一个很难完成的人生项目。像生小孩,双方亲戚的种种关系,两个家庭之间的联合,等等,这样的婚姻会更趋于长久、巩固,而欧美那种单纯的爱情为前提的倒很容易解体。因为不结婚也可以谈恋爱,结婚后只谈恋爱,婚姻没有新内容。有新形式,却没有新内容,除非爱的很深,便很容易向死本能转化,也就解体了。因此,对婚姻来说,中国传统比西方方式更利于婚姻。看来我们的古人深知,越麻烦,就越容易长久的道理啊!人生从这点上有点类似日本长篇动画剧,很简单的设立一种善恶对立,然后每集有点冲突,几百集几百集,可以无限地拍下去。——这就是我们的人生么?
(未完待续)
昨天和今天很受到触动。令我有了自觉,有了反省的意识。当我固执,我发现那并不完全是对的,并不是全面的。大概很多方面的固执,到底是对还是不对,我大概都要好好反省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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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下雪了。
来哈尔滨三个月了。我喜欢这座城市。它很适合生活。如果工作能顺利点就更好了。
受挫了三个月,目前暂告一个段落。
所以有心情发些无谓的感慨了。
哈尔滨下雪了,同志们。
活在不同的天空下,各自平安吧。
顺便推荐一个情景剧,《爱情公寓》,很不错。笑得我肚子疼。
有没有来哈尔滨滑雪的呀?宅了一年的我,一定要去玩一下。
《老朋友》
我们曾一起在路灯下漫步
度过一个个迷离的夜晚
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日子
那些相信话语不会凋谢的日子
一遍遍放大寂寞的夜空
——是我,拉着谁的手
郑重其事地跨过明皇宫的大门
要做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鸽子还会飞回来,年华不再)
此刻,远方和暮色混在一起
我双手空空,只好插在裤兜里
站在窗口,看雪花如雾弥漫
(鸽子还会飞回来,我已习惯双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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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和小提琴
一
冬天来了,孤独的孩子会更加孤独。别问为什么,孤独的孩子不喜欢向别人透露心事,如果你愿意,还是听听孤独的孩子们喜欢的这个故事吧。
故事发生在一个北方的小城镇,是一个小女孩可以搂着橘子躺在妈妈的怀抱里听故事、然后在满天星斗下入睡的小城镇。这样的地方已经不多了。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小城镇,一个冬天的夜里,听故事的小女孩的其中一个忽然打断了妈妈的话,她喊道:“妈妈!妈妈!下雪了!”
窗外,数不清的雪花正在纷纷扬扬地下落,它们手拉着手,象候鸟一样沉默地、飞舞着来到人间,看来这个时候天上的冬天一定更为寒冷,更为难耐。这个城镇的建筑是经过完美的设计的,每一个房间的窗户都可以看到一个最大、最明亮的星星,小女孩看到雪花越来越多,落在照射着她的房间的那颗星星上,那颗星星没多久就变成了一个白色的庞大的宇宙,她高兴得几乎跳起来,欢呼着:“妈妈!妈妈!看哪,我又要长个子了!”
在这个小城镇上,第一场雪是象一个节日一样受人欢迎的。实际上,它就是一个古老的节日,人们认为,雪具有神秘的力量,可以促进孩子们的成长,让他们变得象树木一样茁壮高大,象天使一样美丽聪明。因此,在下雪的夜里,所有的妈妈都停止了讲童话故事,所有的孩子都听话地早早睡去,也许第二天起来,他们就已经变成无所不能的大人,再也不用做作业和受可恶的坏小子欺负了。
于是所有的男孩和女孩都怀着即将长大成人的美好梦想睡去了。雪落在他们的守护星上,落进他们缤纷纯真的梦境中。像鸽子落进橄榄树丛中,像音符落进人们的心田……雪是喜欢小孩子的,因为雪自己就是一个孩子,一个欢乐、调皮的小孩,有着月亮一样透明的光芒,勇敢得可以将黑暗溶进自己的血液。黑夜在茫茫的雪景中像一只寒冷的猫,缩成一团,再不敢耍那种吓人的把戏。雪遮住了黑夜带来的恐惧和噩梦,在有雪的夜晚人们睡得多么香甜,就像回到了童年。
童年就像蓝色的月光落在蓝色的树丛中。可是我讲的不是它们。我讲的是当小镇的人们都沉浸在夜晚的熟睡中,一只仍然在飞行的乌鸦所看到的事情。这只乌鸦在小镇边缘的一片树林中有一个窝,当它好不容易穿越寒冷的风雪回到那个落满了雪的窝的时候,它几乎被吓了一跳,它看到了一个雪人,就站在它筑窝的树下。它开始还以为是一个夜间捕鸟的人呢。
那个雪人静静地站在树下,在幽暗、落满雪的树林中显出一个洁白的轮廓。不知道是谁创造了它,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寂寞的丛林之神?它看上去安静极了,象那些睡着了的乖孩子一样安静。
乌鸦才不会去想无聊的问题。它拍了拍翅膀,一头钻进了温暖的窝里。最后一只动物也睡着了。树林睡着了。城镇睡着了。除了哭泣的孩子,大地上的所有生灵都睡着了。
而雪还在下着,陪伴着未眠的月亮和伤心的孩子,陪伴着在短暂的死亡中遗忘了痛苦的人们,陪伴着雪人。
二
雪下了一整夜,乌鸦一整夜梦见自己被黑森林里三眼怪兽追赶,差点被吃掉,它“呱”地叫了一声,从噩梦中惊醒过来。
“真是个糟糕的夜晚,糟糕的睡眠!”乌鸦心有余悸地说。想起梦中的情景,不禁抖动了一下翅膀。
“黑森林,黑森林
黑色的首领在其中
吃掉你就像吃掉一条虫子。”
这是乌鸦们古老的歌谣,被噩梦吓醒的乌鸦全神贯注地念着,希望祖先古老的智慧可以免除自己的恐惧。可是在它这样做的时候,树林里的小强盗“三颗痣”已经悄悄爬上了树,来到了乌鸦的窝边。
“哈哈,抓到了!蠢乌鸦!”
“三颗痣”得意洋洋地看着在自己手里挣扎的乌鸦。这是个坏透了的小男孩,住在一个地洞里,他没有父母,也不上学,学会了一切狡猾残忍的本领,在树林里过着无法无天的日子。动物们都怕他,因为他会设计陷阱,会做弹弓,会趁乌鸦们去捕食的时候爬树偷鸟蛋,因为他手上长了三颗痣,大家都叫他“三颗痣”。
尽管三颗痣在树林里的名声这样坏,他却总是兴高采烈的,不时爆发出一阵开心的大笑,动物们都叫这是“魔鬼的笑声。”
这当,三颗痣抓到了正在做晨祷的乌鸦,他又爆发出一阵疯狂的笑声,他笑得如此厉害,以至于从树上跌了下去,落在了雪地中。
可怜的乌鸦想趁机飞掉,结果三颗痣敏捷地一扑,乌鸦又被他抓在了手里。他费劲地从地上爬起来。
“我要把你的毛扒光,把你系在我的裤带上,头朝下吊上一天!不,我现在就要把你烤了吃掉!”三颗痣对这只惹自己出了这么大丑的乌鸦愤怒地喊道。乌鸦吓得呱呱大叫。
“放了这只可怜的小乌鸦!”
哪来的声音?三颗痣楞住了,回过头去,看见一个小男孩苍白瘦弱的面孔。这个小男孩和他差不多高,不同的是,三颗痣穿着破破烂烂捡来的羊皮袄,而新来的小男孩穿着漂亮的小黑大衣,还带着一顶蓝帽子,手里拿着一把小提琴。三颗痣的眼神吓人,而小男孩的眼睛则因为小乌鸦发着同情的亮光,当然,当他看见三颗痣那双眼睛的时候,不禁有些害怕得发抖。
“你是谁?”三颗痣问道。
“我是镇长的儿子。”小男孩说。
“哈哈,你没有名字么,真不害臊!”三颗痣大声地嘲笑着。
“我叫苏力。”
“你一个人来的?”
“我一个人。”
三颗痣放心了。这些没有父母守护的城镇里的小孩子简直连一只鸟都不如!他傲慢地看着小男孩,说:“你手里拿着什么?”
“小提琴。”
“小提琴?它能干什么?你拿着它到这来打鸟么?告诉你,这里所有的鸟都是我的,一个也不给你!”
“我不是来打鸟的,今天是星期天,我想来这里练琴,星期天客人太多了,总是被打扰。你能放了小乌鸦么?”小男孩老实地回答了三颗痣的问话,但没忘了替那只被三颗痣紧紧攥在手里的倒霉的乌鸦求情。
“好,你把小提琴给我,我就放了它!不然我就立刻把它烤了吃,连骨头都吞下去,什么也不剩下!”
苏力犹豫了。小提琴是爸爸特意从国外给他买回来的,非常名贵,也是他最心爱的东西。想到要把小提琴送给有名的残忍的小强盗,他的心就碎了。但他怎能忍心看着可怜的小乌鸦被折磨致死呢!
半响,苏力颤抖着说:“我给你小提琴,你把小乌鸦给我吧。”
三颗痣一把抢过小提琴,又爆发出一阵魔鬼般的笑声。他始终不相信这个小白脸男孩的话,始终认为这是一个绝妙的捕鸟的武器。
“告诉我怎么用,快告诉我怎么用!”三颗痣焦急地说。
“让我示范给你看。”
三颗痣怀疑地看看小男孩,想了想,又把小提琴递给苏力。苏力把小提琴放在肩上,挺了挺身子,开始拉动琴弦。一个俊秀的小男孩在雪后的树林里演奏小提琴,这真是一幅美丽的画,苏力想到这是最后一次演奏小提琴,因此分外投入,分外用心。
一曲终了。三颗痣呆了呆,“完了?”他怀疑地问。
苏力点点头。
“你拉来拉去!你想告诉我这个东西只是用来拉来拉去,发出比乌鸦还要难听的声音的么!(这句话伤了苏力的心)”三颗痣再一次把小提琴抢过来,“好呀,既然你不告诉我怎么用,我就毁了它!”
三颗痣咬呀、扯呀、摔呀,小提琴的弦断了,琴身的木头四分五裂,上面美丽的图案也随之毁灭了。
“我也不会给你这只鸟,因为你比鸟还蠢!”三颗痣一松手,小乌鸦扑哧飞走了,一边念着活命祷告,赞颂着祖先生存的智慧。三颗痣大笑着跑到树林深处,等到人影不见了,还能听到他那可怕的笑声。
太阳照在不远处雪人的身上,流动着冰冷晶莹的光泽。
三
午夜时分,树林里恢复了安静。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从树林深处摇摇晃晃地奔来一辆马车,打破了幽暗和宁静。谁在这样寒冷的冬夜里旅行?又是要到哪里去呢?
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只是——这样的马车真是世上少见!一匹三条腿的马!赶车的是个骷髅,在后面几乎木头根根断裂的木板上,坐着一个长着海星般的脑袋的老妇人,并且是红颜色的!她穿着一件破烂的大衣,大衣已经被风吹破了好几个洞了,不过看上去她似乎一点都不觉得冷,在她那怪异的脑袋前面有两个黑星星一样闪烁的黑点,那就是她的眼睛。
骷髅小心地披着一件特别为它缝制的人皮,看上去象个矮胖胖的、壮实的大汉,它戴着一顶风帽,叼着烟斗,手里还拎着一瓶酒,也许还在咧嘴笑、哼着小调呢。他看上去实在是个快乐的骷髅。可是那老妇人就不同了,她一定是个坏脾气的女人,所以把面孔都气红了。
骷髅一定是喝酒喝多了,他大声对老妇人说:“老人家,我真可怜你呀,可怜死你了!你——无儿无女,流浪到什么时候算到头呢!把我变成你的孩子吧,把我变成活人吧,让我好好伺候你!”原来这个可怕的老太婆会法术,骷髅一心想让老太婆把它变成活人,才这么委曲求全,做这个老太婆的车夫。
“滚一边去!”这就是老妇人的回答,“天上的北斗星看着呢!别叫我老人家!你这个冒臭气的骷髅,都不知道长了几百年的胡子了!该是我可怜你才对,要不是我,你还有机会喝酒、说这些讨人厌的闲话么!”
“把我变成活人!把我变成活人吧!让我报答你!”骷髅急切地说。
“别烦我了!你要再说一个字,我就重新把你埋在地底下!”
伴随着这句威胁的话的还有一顿火辣辣的鞭子!骷髅疼得“价!价!”地大叫,它的皮撕裂了,骨头露了出来,还伴随着一股发霉的气味。熏得老妇人只得住了手,“你这个臭气熏天、臭气熏天的骷髅!”她叫道,“我希望你去死!”
“我已经死过一回了。”骷髅心想,可是他可没敢把这句话说出来,要不然他的骨头非散架不可!这是一个脾气多么坏的老人家啊!比他生前的老婆脾气还要坏,他的命可真不好,活着的时候受气,死后还受气!可是他还想再活一回,哪怕再遇见一百个这样坏脾气的女人,再来一百顿这样火辣辣的鞭子,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心。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家乡的老话他一直记在心上,一个愚钝的见解竟然可以深入一个死人的骨髓!永恒是多么大的一个玩笑呵。
马车“嘎吱嘎吱”地响着,在雪地和黑夜中摇摇晃晃地走着,经过雪人身边的时候,“停下!”老妇人喝道,骷髅赶紧收紧绳子,让马停下。老妇人跳下马车,走到雪人面前,“一个小雪人?还有一堆碎木片,哦,这看起来像把小提琴!”她俯下身,更仔细地看了一下,说道。
“你真是个冰冷、无趣的小东西!”老妇人看了一会,批评起雪人来。“不过要是你愿意,你可以做我第二个奴隶,那个骷髅太臭了!你这个洁白的样子很讨我喜欢!啊,我才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一定要做我的第二个奴隶!我要把你变成活的,让你学会弹小提琴,你得一切听我的,像女儿听母亲的话一样,不得反抗!摆弄你这个小东西简直易如反掌,你的人生是这样的:出生、学琴、卖艺赚钱,我要换一辆新车,一匹骏马,一个更体面的车夫,你必须帮我办到!你是我的提琴小木偶,听到了么,乖孩子?好吧,让我来帮你实现这一切吧。”
老妇人极其自信地说完了上面那一席话。月光照着这辆破烂的马车、雪人和小提琴。在他们之上,乌鸦在梦中翻了个身,因为惊吓和饥饿发出轻轻的呻吟,那无法无天的三颗痣在地洞里搂着一捆稻草睡得正香。一阵狂风忽然从北斗七星上吹下来,它经过老妇人的脑袋,变成一阵耀眼的红风,吹向雪人,这寒冷的星星上的风眨一眨眼睛的功夫就消失不见了。树林里平静得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但奇迹出现了:雪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姑娘!她躺在刚才雪人所在的位置,正闭着眼睛呼呼大睡呢。她手里轻轻握着那把小提琴,小提琴已经完好如初,在月光下别提多漂亮了。
“啊!怎么红得像个火鸡?”老妇人打量着小女孩,错愕地叫道。小女孩浑身上下红的像堆焰火,根本不是那个洁白的小雪人的样子。
老妇人抬起一只脚,真难得,这么冷的天她还穿着一只掉跟了的高跟鞋。她踢了踢小女孩,可是小女孩纹丝不动,老妇人立刻生气了,她真是爱生气呀!“真是个迟钝的小家伙,我可以料想得到,把你送进学校,你肯定会在课堂上睡觉,挨老师的骂!我可不想要这么一个废物女儿!”
她刚想探下身看个究竟,忽然听见骷髅发出一声惊叫。“你发酒疯么?快闭上你的臭嘴,要不然——!”老妇人刚想说一句威胁骷髅的话,可是当她昂着头向上看的时候,不禁也发出一声惊叫。借着月光,老妇人看到黑黝黝的树丛上,不知何时冒出一片片的乌鸦,乌鸦瞪着饿得发红的眼睛,正看着树下的人们。突然,所有的乌鸦都唱起了《乌鸦祈祷之歌》,它们嘶哑、尖锐的叫声合在一起,凄厉地在树林里回荡。
“黑森林,黑森林
“让我上车!让我上车!”老妇人使劲跺着脚,把完好的那只鞋跟也跺掉了,她最怕黑森林之王了,小时候她听黑森林之王这一类的故事可太多了。骷髅车来到她面前,她跳上车,再也顾不上什么洁白的小女孩之梦了。她拿起那条鞭子,狠命抽打着骷髅,“快!快!快!比你看到酒就发傻那股劲头还要快!快离开这里,我不要再听到这些可怕的声音!”
马车晃晃荡荡以极快的速度向前奔跑,不一会,黑暗便淹没了它的身影,只是骷髅被鞭打的叫声一直未曾停歇,一路惊醒了不少人家。
树林里,一只乌鸦展开黑色的翅膀从树枝上飞了下来,落在睡得正香的小女孩身边,落在雪地上。紧接着,又一只落下来,接着所有的乌鸦都扑愣着翅膀,三三两两地落下来了。洁白的雪地洒着月亮明亮的幽光,在雪地中央躺着一身火红、握着小提琴的女孩,一群黑色的乌鸦慢慢走向她,一两只乌鸦还在低声吟唱着古老的歌谣。乌鸦很快在小女孩四周围成一个圈,包围了她。
它们会吃掉小女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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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女孩和螃蟹》
一
在世界尽头有一片海,一群渔民世世代代住在海边,他们很勤劳但是很贫穷,他们每天驾着木船出海去捕捞珍珠,常常费尽了力气却一无所获,但是他们一点也不觉得悲伤,大海给了他们无穷的勇气。他们造出更大的船,到更深更远的海里去。他们和鲨鱼搏斗,抵住狂风的袭击,经历了无数难以想象的艰险,最后,大船终于载着获胜的人们飘回了海岸:他们捕获到了一枚世界上最大的珍珠。
他们把珍珠卖了,变得很富有,于是他们决定建造一座城市,他们请来世界最好的建筑师,建了一座贝壳城,城里所有的房子都是用世界上最大的珍珠所在的贝壳建成的,又洁白又结实,从此,他们在贝壳城里过上了幸福安逸的生活,他们穿最好的衣服,吃最精美的食物,渐渐忘了以前所受的苦难。
美好的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了。贝壳城始终洁白美丽,但城里的人们渐渐开始觉得失落,他们依旧十分富有,可是人的天性对一成不变的日子感到厌烦,幸福不再使他们满足,他们住在美丽的房子里,却感觉是在监狱里。大概是祖先渴望与大海搏斗的原始欲望在折磨着他们吧。于是他们请来世界上最好的巫师,在繁星满天的夜里举行了祭祀祖先的仪式,巫师穿着长长的黑裙子,脸上用彩色粉笔画了五颜六色的线条,乱糟糟的头发上住着一只乌鸦,她在高高的靴子上跳起舞来,向大海的方向走去,每颤动一下,头上的乌鸦就“呱呱”地叫一声,很快,贝壳城里的人就看不见巫师了,她的黑裙子融入了夜晚的黑暗,人们只能听见乌鸦在浪涛声里大叫着,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巫师才重新出现在人们面前,她哆嗦着,浑身都被海水打湿了,尖鼻子上挂着长长的海藻。
“以撒谎的月亮起誓!我已经驯服了大海,你们再也不会受它的魔力困扰了,但是,你们必须给我城里一半的财富,否则我要恶狠狠地诅咒你们!”
贝壳城里的人们听了巫师的话,又高兴又害怕,他们乖乖给了巫师城里一半的财富,巫师当天晚上就坐着她的三条腿的马拉车离开了城市。
贝壳城里的人过了一个甜美的夜晚,忧愁暂时离开了他们。但是第二天他们惊异地发现,根本没有任何变化!一切还是和从前一样,家是厌烦的家。街道是厌烦的街道,城市是厌烦的城市。
“我们被骗了!”贝壳城里的人醒悟过来,愤怒地说。但巫师已经远去了,带走了城里一半的财富。贝壳城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议论这次被骗的事情,都在指责巫师虚伪的把戏,他们再也不怕巫师的诅咒了!
事情最后慢慢平息下去,贝壳城恢复了平静。他们再也没有请过巫师。当厌烦来袭的时候,他们渐渐领悟到,再多的财富也帮不上忙,于是他们只好学会忍受。
到底缺了什么呢?贝壳城里的人百思不得其解。
二
在贝壳城住着一个大胡子老人,他开了一家杂货铺,有一天早上,他正坐在柜台后面看报纸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声音:
“请给我一把锄头!”
大胡子老人赶忙抬起头来,他推了推眼镜,左看看,右看看,可是却没看到一个人!他只好背着一个大驼背站起来。一个陌生的小姑娘站在柜台前面,大概五六岁的样子,梳着短短的黑发,令人惊奇的是,她背上背了一个大大的长方形的板子,几乎有她个子的三倍高了!陌生的小姑娘看着大胡子驼背老爷爷,有礼貌地说:“你好,老爷爷,请给我一把锄头!”
大胡子老爷爷给了她一把锄头,小姑娘付了钱,说:“谢谢。”走出了杂货铺。街上的人都惊奇地看着这个背着那么高板子的小姑娘,很快,城里的人都知道新来了一个古怪的小姑娘,他们偷偷地打量着她,用望远镜从自己家的阳台上看着她。
小姑娘走啊走啊,走出了贝壳城。她在离贝壳城不远的一块空地停了下来,她把背后的那块板子卸下来,放在一边,拿起那把锄头开始挖土。她不停地挖呀挖呀,很快变成了一个泥娃娃,她挖了好久,然后人们看见她把锄头一扔,立刻开始动手用挖出来的泥土筑了一道高高的墙,然后又筑了一道,一共筑了四道,围成一个轮廓,炙热的太阳很快把泥土晒干了,人们从望远镜里看到小姑娘在一面墙上开了一扇窗户,还有一扇门。
“她在建房子啊!”人们焕然大悟地说。
小姑娘把那块长长的木板截成两块,长的一块盖在墙上,变成了屋顶,她又用剩余的泥巴在屋子周围建起围墙,一个小家就这样成了!
然后,她掏出一张纸,一支笔,垫着板子写了几个字,她把写字的纸黏在房屋的门上,人们赶紧移动望远镜去看,只见上面用大大的笔画写着四个字:程程的家。
“不行!我们不能让这个小姑娘一个人住在城外!多危险哪!”城里的人议论纷纷滴说,最后,这件事传到了市长的耳朵里,市长说:“好,我去看看。”
市长来找程程,他对程程说:“我代表贝壳城的全体居民欢迎你!你跟我回到城里去住吧,这里太危险!”
程程看着市长,说:“不!我要呆在我自己建造的家里,这是我的王国!我不会去你的城市的。”
市长犯难了,他挠了挠头,不知道怎么说服这个倔强的小姑娘好,最好他只好一个人回去了。
可是贝壳城的人们一直关注着程程,程程忙了一天,傍晚的时候她在院子里种了些什么,之后走进屋子里,再也没有出来。那些好奇的孩子跑出城又跑回来,回来大声宣布着:“程程躺在那块板子上睡着了!”
人们这才放心,渐渐睡去。但杂货铺的大胡子爷爷一整夜都没有睡,他想着锄头是他卖给程程的,才会让她有这么异想天开的主意,心里怪内疚的。善良的老爷爷一夜都在看护程程,直到天快亮了才睡去,杂货铺只好推迟到下午才开门。
三
在世界尽头,人与动物还是可以用语言交谈的。人能听懂动物的话,动物也能听懂人的话。可是人还是照样会杀动物,吃动物肉。他们做饭的时候听着动物哭叫:“把火拿开!痛死了!”,一点也不在意,照样把它们烤熟盛到盘子里,吃完还要砸砸嘴说:“好吃极了。”和现在的人一样。贝壳城里的人住在漂亮的房子里,吃着美味的肉,可他们还是不快乐,也不知道为什么。
贝壳城里有一个小男孩过生日了。这个男孩叫范人,是一个坏小子,可是他的爸爸妈妈照样爱他,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他的爸爸妈妈问他:“心肝,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日礼物?”范人说:“我想要一个大螃蟹。”范人最爱吃螃蟹了。他的爸爸妈妈立刻到世界各地去寻找螃蟹,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全世界最大的螃蟹。
程程来的第二天中午,螃蟹也来到了贝壳城。它被关在一个大铁笼子里,身边围着十来个拿着蹭亮的刀的厨师,他们眼睛发亮,都等着大显身手呢。范人的爸爸妈妈穿上了他们最好的衣服,爸爸穿着西服,戴上了金边眼镜,妈妈穿上了晚礼服,一会描描眉,一会整理整理头发。一个摄影师在旁边抽烟。他们要记下这有意义的时刻,给儿子的爱的纪念。
范人回来了。听到螃蟹来的消息,他就从学校飞跑回来了。不过路上还是没忘了用玩具手榴弹把路边的大卡车的四个轮子炸掉,把一个盲人老太太扔在马路中间,然后跑掉。这两件事使他开心极了。一进家门,他仍在大笑着,他笑着问:“螃蟹呢!世界上最大的螃蟹呢!”
他的爸爸妈妈说:“心肝回来了!”,把他领到关螃蟹的笼子前面,说:“看,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螃蟹。”
那些拿着刀的厨师也扬起刀,兴高采烈地说:“绝无仅有!绝无仅有!”
摄影师问:“可以开始了么?”
螃蟹一直吓得哆哆嗦嗦,两只红钳子似的蟹脚害怕地挡着自己的眼睛。它被突然的喧闹声惊动了,两只小眼睛偷偷向外望。范人整张脸贴在笼子上,好奇地注视着螃蟹。螃蟹想:“来了一个小孩子!小孩子总是比大人善良的,我求求他,也许他会放了我。”
螃蟹小声对范人说:“救救我,我会报答你的。”
范人说:“你怎么报答我?”
螃蟹说:“我可以帮你做任何事。”
范人感到惊奇了,这只螃蟹可以帮他做任何事!他的爸爸妈妈虽然很爱他,上次在他和市长的儿子打仗的时候,还是骂了他,差点打了他呢!
范人说:“你能帮我教训市长的儿子么?”
螃蟹说:“怎么教训?”
?
范人说:“揍他一顿,让他把游戏机给我。”
螃蟹想:“这是个坏小孩!”他感到悲哀,竟然要求这么个小孩子救他。不过螃蟹点点头,说:“可以。”
范人想:“好呀,我先让这个螃蟹帮我出气,然后再吃它!”
范人拿起放在笼子旁边的钥匙,打开了笼子的门。螃蟹从笼子里出来了。可是它没有逃走,而是躲在范人身后。
天下大乱了。范人的爸爸妈妈呆住了。那些厨师尖声惊叫,四散跑开了,刀落了一地。摄影师叼着烟,把这难得的一幕录了下来,心想:“发财了!报社的记者一定会喜欢的。”
范人的爸爸妈妈气极了,喊:“范人,你这个蠢小子,不把螃蟹弄进去,看我怎么揍你!”
范人说:“我才不怕你!”
范人的爸爸妈妈更气了,他们向范人冲过去。
范人说:“螃蟹!把他们吃掉!”
螃蟹犹豫了一下,然后张开了大嘴,把冲过来的范人的爸爸妈妈一口吃掉了。
范人看了,大笑起来。他指着满屋子乱窜的厨师和摄影师说:“把他们也吃掉!”
螃蟹照着范人的话做了。因为范人救了它的命,它觉得自己应该遵守自己的诺言。
摄影师被螃蟹吃的时候还在叫:“等一会!等一会!等我把全过程拍下来呀!”
范人看螃蟹这么听话,更加得意了。他想:“我有这么一个厉害的螃蟹!全学校再也没有谁比我更厉害!不,是全市!我要让全市的人都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范人一跳跳到螃蟹的背上,他象个得胜的将军一样,得意地喊:“螃蟹,快跑,看看我有多厉害!”
驮着范人的螃蟹冲出了家门,来到了贝壳城最热闹的一条大街上。范人在螃蟹背上大喊大叫,练倒立,转圈,做鬼脸,可惜没人注意到他。在海边住着的人们,实在对螃蟹见怪不怪了。杂货铺的老爷爷也站在街上,他白了范人一眼:“小孩子,一边去,真是哪都捣乱!”
范人气极了,说:“你这个笨蛋老头,没看见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螃蟹么!”
老爷爷说:“螃蟹是什么稀罕物,我年轻的时候,那才叫大螃蟹呢,这算老几。”
一帮妇女正在聊天,也说:“别打扰我们,我们正谈昨天来的那个小女孩呢!”
一个女人说:“是啊,那小女孩那么小,一个人住在城外,谁放心啊。”
另一个女人说:“是啊,全市的人都担心她。大家都在谈她呢。”
范人本来想出风头的,结果见谁也不理自己,大大生气了。他说:“我恨贝壳城里的人!我恨那个小女孩!螃蟹,你把贝壳城里的人统统吃掉!”
螃蟹说:“都吃么?”
范人说:“都吃,一个也不留下!”他指着老大爷说:“先把这个老头吞了!”
老爷爷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已经在螃蟹肚子里了。然后螃蟹吃了那些聊天的女人,接着把整条街上的人都吃了,太阳下山的时候,贝壳城所有的人都在螃蟹肚子里了。
贝壳城变得空荡荡的了。市长、老爷爷和其他人,全都被螃蟹吞掉了。可是范人还不满意,他说:“都怪那个小丫头,坏了我的生日!我们去吃她!”
螃蟹和范人出了城,来到了小女孩的泥土房外。
范人说:“螃蟹,把难看的泥墙扒了!”螃蟹照做了。
程程发现了范人和螃蟹。她生气地跑出屋子,说:“你们干什么弄坏我的墙!你们是强盗!”
范人说:“因为我讨厌你!”
程程说:“我不认识你!不过我也讨厌你!你弄坏了我的墙,你是个强盗!”
范人说:“强盗是什么?很厉害的人么?”
程程说:“强盗是很坏的人!”
范人说:“我很厉害!我的螃蟹把我的爸爸妈妈吃了,把市长吃了,把贝壳城所有的人都吃了,我要让它吃掉你!”
程程惊奇地瞪大了眼睛。她看着螃蟹,说:“你真的吃了所有人么?”
螃蟹悲伤地点点头,流下了眼泪。
正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院子里长出了一棵植物。这是昨天小女孩睡觉前种下的,是美丽的葵花,在太阳落山的时候,院子里的葵花却开放了。
程程对螃蟹说:“现在你不能吃我了,这是神圣的葵花,当葵花开放的时候,我就会慢慢变成一个女巫!”
范人说:“别信她的话,快吃了她!”
螃蟹说:“我不能吃掉一个女巫。”
范人说:“如果你不吃了她我就吃了你!”
范人在螃蟹背上使劲跳起来,打算伤害螃蟹。可是没等他落下来,螃蟹张开大嘴吞下了他。
程程说:“可怜的坏蛋!现在世界尽头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螃蟹大哭起来:“这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听这个坏小孩的话,吃了那么多人。”
螃蟹哭得那么伤心。程程相信它是诚心悔过的了。她说:“不要哭,哭有什么用呢。你是个笨螃蟹。也许有办法让你变得聪明一点,也许有办法让贝壳城里的人复活的。我们离开这里去寻找吧。”
就这样,程程和螃蟹踏上了离开世界尽头之路。世界尽头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贝壳城和一个空荡荡的程程的家。程程建泥墙坏了,无法看守神圣的葵花了。可是世界尽头已经没有人,葵花还是安全的,寂寞地、盛开在世界尽头。等待程程回来。
四
程程和螃蟹上路了。他们沿着和大海相反的方向走去。因为,他们不能从大海上通过呀,那是非常厉害的女巫才能做到的事,而程程不过是最小最小的一个女巫,她才刚开始做女巫。
螃蟹吃了那么多人,很快,它叫道:“我的肚子痛!”一路上,它不停地闹肚子。它拉呀、吐呀,最后它终于停下来。这时程程和螃蟹已经走了一千里了。在他们身后,螃蟹的排泄物滋润了土地,长出了麦苗,麦苗越长越高,变得青翠、修长,长成一望无际的麦田了。当程程和螃蟹回望的时候,他们感到非常惊讶。
程程说:“看,被你吃掉的那些人,变成了植物!”
风吹过来,麦浪翻滚。一簇簇麦子在风中唱道:
“我们曾经是不快乐的人
现在我们是快乐的植物
看,我们是黄灿灿的
和太阳一样美丽的植物!”
“事情不好办了。”程程说,“我们要让这些人复活,他们活了以后,如果感到不快乐,宁愿做快乐的植物,我们还得把他们变回来。”
螃蟹哼哼唧唧,它太虚弱了,没力气回答程程的问题。程程走到麦田边,双手接住麦穗上滴落的露珠,喂给螃蟹,螃蟹就好了。
程程说:“这样大的麦田一定会被人发现的。得想办法让它看不见。不然老鼠就要来吃它,人们也要来收割它。”
程程想出了保护麦田的办法。她对螃蟹说:“你能给我一把刀和一个梯子么?”
螃蟹说:“没问题。”
螃蟹吃那些厨师的时候,也把刀一起吞了下去。它张开口,吐出一把刀,“咣当!”一声,刀落到地上。螃蟹又吐出吃一个水泥工的时候一起吞下去的梯子。“啪!”梯子也掉在地上。
程程让螃蟹扶着梯子,她拿着刀,顺着梯子爬上去。在世界尽头,天是很低的,差不多有13层楼那么高。程程向上爬一会,天就黑一点,等到她爬到梯子最上头的时候,她已经在宇宙中了。她周围是无边无际的黑夜,星星是圆的,象一滴滴阳光下的泉水一样,亮晶晶的,闪闪烁烁。星星都不大。
程程用刀割了一小块天空,只有巴掌那么大,天空上还长着比指甲还小的星星。她顺着梯子爬下来。她向下爬一会,天就亮一点,最后她又回到了地上。
程程用刀把割下来的天空又分成两半。一半铺在麦田上,天空就在麦田上生长起来,很快完全把麦田遮盖住了,指甲大小的星星也变成晶莹透明的大圆盘。麦田在天空的覆盖下完全看不见了。
“这一半可以做很好的隐身衣。而且它还带着一点点星星呢!”程程说。当程程把天空割开的时候,不小心割下了一点点星星。这一点点星星就可以让这个隐身衣变得很漂亮了。
保护好麦田。程程带着隐身衣,和螃蟹再次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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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上的三个强盗
一、月亮超级市场
月亮上有三个强盗,一个叫小红,一个叫达达,一个叫黄色鸡蛋壳。
他们住在一个破的热气球里,热气球就挂在月牙下面尖尖弯弯的地方,大小刚好够他们三个人,还有一口大锅,每天太阳照着月亮的时候,他们就用太阳的热量烧火做饭,月亮上没有阴天,也不会下雨,所以他们不用担心太阳不出现,每天都吃得又香又饱,日子过得可美了。
你也许要问了:他们每天都吃什么呀?
小红爱吃鱼,达达爱吃肉,黄色鸡蛋壳当然不用问,爱吃鸡蛋啦。
可是月亮上既没有鱼,也没有肉,也没有鸡蛋呀。
这没什么,要知道,他们可是强盗!
在天上,仙女、神仙、鬼怪可多着呢,他们也要吃饭呀,每天,仙女拿着金星星币,神仙拿着神仙卡,鬼怪拿着一帽兜的石头——鬼怪可奇怪了,都喜欢穿着带帽兜的衣服,可别小瞧那些石头,这可都是宝贝,好玩着呢,那些仙女、神仙到了夜里,都变成了小瞎子,什么也看不清楚,手里拿着这些石头,他们头上就有了一圈光亮,这样他们就不怕绊到星星摔交或者不小心掉到银河里,那多狼狈。所以人们以为神仙头上的光圈很厉害,其实那不过是鬼怪石的光亮罢了!
哦,对了,我还没说他们拿着这些东西干什么呀。这些东西就相当于人民币,他们带着这些东西,来到月亮上。月亮上既没有花、也没有树,也没有蓝天和云朵,谁也不爱在月亮上呆着,所以月亮那么大,又那么空旷,离神仙、仙女、鬼怪住的地方又那么近,最后,就变成了一个超级农贸市场,他们急急忙忙赶到月亮上,拿着天上的钱币,就是为了买菜做饭。
月亮街上立着一个响当当的招牌:SMARKE!——就是超级市场的意思。如果不是这个意思可别怪我,说明神仙们英语学得不好,没过四级!
太阳照着月亮的时候,谁也不来,天上的神仙也怕太阳,他们能忍受1000度,1000度以上可就融化了!好不容易当了神仙,能在天上飞来飞去,谁愿意融化呀。所以太阳照着月亮的时候,他们只能饿肚子,等到月亮冷下来了,他们就立刻飞来月亮上,要买好多好多肉、好多好多鱼、好多好多鸡蛋回去吃,他们个个有河马一样大的肚子,仙女也是呀,天上的仙女都是大肚子,贪吃吃的,所以只能穿那些一飞就飘起来的衣服,让人家看不出来她的大肚子,要不然那多难为情呀,一定会被天涯杂谈的人笑死的!
说了半天,还没说谁在月亮上摆摊呢,其实倒霉的主要是他们。
说来你可能不信,那些卖肉的、卖鱼的、卖鸡蛋的,就是动物、鱼和鸡本身!
为什么呀?
因为在天上神仙、鬼怪是不敢杀生的,不然就是犯了天条,要被油锅炸、被雷电击、被那些神剑手射得跟蜜蜂一样!多可怕呀!所以不到万不得以,谁也不会去杀生的。动物们在天上活得可开心了,他们都是在地上被杀死以后来到天上,然后在天上很快又死了一回,死过这么两次之后,他们就在天上复活了!天上有数不完的星星草吃,有免费的银河大温泉泡,它们活得可开心了,他们吃得多,又永远不会死,身体就不停地长啊长啊,长得简直和一座小山一样大了,你想想,行动多不方便!于是他们就自己跑到屠户张大傻那里,张大傻是天上唯一的一个傻子,他是级别最低的神仙,他有一把刀,专门为那些愁自己肉太多的动物割肉,因为是动物自己要求的,所以不算杀生。别看张大傻傻,要他割肉可是要付钱的!所以张大傻是天上最有钱的神仙!别的神仙只能靠到人间去救苦救难,感化那些坏人来赚钱,搞不好还要被骂,烧神像!赚钱可不容易了!所以神仙们都羡慕死张大傻了,可是神仙们也爱面子,比人还爱面子,要他们学张大傻去杀肥得自己都受不了的动物,他们可是死活不干的。就是这么回事!
张大傻那把刀可是神刀,割肉一点都不痛,只是动物整个瘦小了好几圈,又变得灵活灵便了!有点象人间的抽脂。张大傻虽然傻,却有洁癖,剩下的那堆肉他看都不爱看,就催:“拿走!拿走!”一副快要吐了的表情。动物们抱着自己的肉,也不耽搁,立刻拿到月亮上来卖,牛卖牛肉,羊卖羊肉,一看卖主就知道是卖什么肉了。天上的鸡也是因为生活太好,一个劲的下蛋,这些蛋又不象在人间,可以孵出小鸡,这些蛋就是蛋!于是怕自己的窝被鸡蛋压扁的鸡也气喘吁吁地抱着一篮鸡蛋来到SMARKE,它们到哪里都喜欢乱叫,一边卖还一边叫:“咯咯,鸡蛋3个星星币一斤了!不接受刷卡,也不要鬼怪石!”
鸡的声明可愁坏了神仙和鬼怪,神仙刷卡刷惯了,鬼怪只有鬼怪石,他们只能拿着卡和鬼怪石去找仙女们换,一来二去,不知造就了多少神仙佳侣,有的仙女胆子大,竟然和鬼怪谈起了恋爱,这可是触犯天条的呀,也不知生出多少事!——归根就底,这都是鸡的声明造成的!可见月亮农贸市场在整个天上世界的影响力有多么大,多么惊人!
当这一切热热闹闹在天上进行着的时候,那三个强盗也没闲着,他们过自己的小日子,从来不和谁联系,当他们一出场,那只有一个原因——饿了。
“走,兄弟们,我们去抢东西!”小红吆喝着,达达和黄色鸡蛋壳立刻精神一振。
哈哈,三个强盗要来了!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