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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与直销经营律师注重特许与直销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擅长刑事、劳动律师业务。1990年11月开始从事律师服务,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7年取得工商经济专业经济师资格。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资深副主任、合伙人律师,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在长期的律师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的经验。他在想:在适当的时候,给你适当的合法建议,解决你烦心的问题,使你获取最大的利益,享受平静的生活
近期心愿:结交更多的朋友,提供更多的律师服务。

近期经典案例
1、为徐某(携带凶器抢夺,主犯)辩护,抢劫案,法院从轻判处4年有期徒刑;
2、代理“流行美”特许经销商李某店铺租赁合同纠纷(抗诉再审阶段),法院驳回湖南省检察院抗诉,维持原二审判决(对方应当赔偿包括预期利益等损失。
3、为连某(累犯)辩护,收购赃物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4、代理某改制后成立公司应诉,对方要求撤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签订无故定期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劳动争议案(劳动仲裁,民事一审、二审阶段)仲裁裁决:驳回其仲裁请求,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审裁定。
5、代理吴某诉某人力资源公司、某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劳动派遣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案,该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通过上述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支付16.8万元经济补偿金,和解结案。

 

律师执业证号:W0119961114219  经济师证号:0128745   

Email:qingencai06@126.com                      

手机:13691502996,QQ:81470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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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秦根才律师
特许方发布的网站及《加盟经营手册》等广告宣传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经常遇到,特许人为吸引潜在的受许人,常常在自己的网站和《加盟手册》等推广、宣传资料中,以经济效益分析的形式,广为宣传参加特许活动的年利润、约多长时间内收回投资等内容。不少的受许人因此受到诱导,草率签订加盟合同,贸然卷入特许经营活动中。不久就发现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经济效益分析分析中没有的因素。不仅没有用收益收回投资,反而损失惨重。酿成纠纷对簿公堂。原因就是特许人宣传、推广行为不规范,没有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

 特许人不依法披露法定信息的法律风险

--受许人如何应对特许人不依法披露法定信息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下列法定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如何面对这样一份加盟合同

秦律师,你好!

我是一个快餐连锁的加盟商。2008年5月份开始关注B,主要通过其B官方网址的介绍.主要受其网站上对加盟店投资分析及经济效益分析,显示的月利润,自己初步估算,盈利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之后,联系B的客服,提供了一份更详尽的加盟商选址调查表,按照其项目可行性公式(有效人群的数量*6%--10%*平均售价=营业额,按这样的估算盈利是没有问题的,并且是盈利丰厚.

期间,要求提供合同样本,被告知是保密的,只能来Q市总部签合同前才能看到.在询问是否已经在商务部备案时,对方说已经备案,无任何违法违规之处.2008年6月10日,来到青岛,在办公室接待后,10分钟就签署了合同,付款之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在签署合同之后,没有向本人提供任何的诸如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等信息

 

秦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用人单位能否要求管理和技术人员提前3个月,书面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感谢你对本律师的关注和信任!

根据你咨询的问题,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认为,尽管管理和技术人员可能掌管有单位的商业秘密,但他们也是劳动者,也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权利,也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劳动合同”的权利。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单位商业秘密,可能对他们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更为严格,要求他们提前30日以上如3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我认为这些单位的做法是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违法行为,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主持人]:各位热心网友,早上好!我是今天的网络主持人王丽英,欢迎各位登陆北京法院网收看今天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在朝阳区人民法院为大家现场直播特许经营案件法律问题研讨会。 [08:57:08]    

  [主持人]:今天的研讨会由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组织承办,首先让我

招诚

焦作、济源两市县、区级代理商

 

2000年6月26日人类基因草图编绘完成、DNA的基因芯片技术和SNP分析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基因检测产业化成为现实。

上海奇芯基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把基因产业化的公司,是一家位于上海著名的有“药谷”和“硅谷”之称的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专业从事基因检测和健康管理的高科技企业,2006年巨资买进美国贝克曼SNP基因芯片扫描仪专业检测设备,与“生物芯片上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合作成立了疾病易感基因检测研发中心;是唯一拥有“儿童个性化教育培养基因芯片”的专利(专利申请号为200810034637.7);在新加坡和马来西来都设有分公司,是同行业中唯一一家具有跨国运作背景的公司。

目前,上海奇芯基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qxjyin.cn)的基因检测咨询服务已经落户焦作市武陟县,即将进入焦作市其他区县和济源。相关市级代理服务法人实体正在

人事经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还需要委托律师代理么

 

北京律师 秦根才

 

最近连续遇到几起案件,都是人事部经理自己的劳动争议案件。有的是诉未签劳动合同,有的是诉解除劳动合同,还有的是诉加班工资的等等。委托人多数认为,自己就是单位劳动人事专职经理,劳动法律知识比有的律师知道的还多,有的还参加过庭审,请律师还要支付律师费用,想来想去就不想聘请律师。我想和大家讨论的是,人事经理的劳动案件还需要委托律师代理么?我的回答是需要委托律师代理。理由是:

律师是实践

渠道引发的直销模式挑战
发布日期:[09-07-16 10:34:02] 来源:本站原创

合同撤销对谁有利?(一)

浅谈代理律师的执业目的

北京  秦根才律师

最近几天,心情复杂。为的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尽管受托代理的一方(原告)得到了起诉目的,对方的部分调解要求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并且还是调解结案。无论站到委托方,还是对方,还是法院,似乎都有值得高兴的一面。但是到底该合同的撤销对谁有利呢?谁应该是最后高兴者?

首先,看一下我代理的原告:我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尽管委托方得到了起诉目的,还请我吃了饭。

案情:我的委托人是一家国有改制后合伙销售公司,根据物尽其用的原则,将公司机关由老院搬到了新院,将新、旧两院土地、房屋进行了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还有效么?
       北京律师 秦根才
2004年12月30日,商务部以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该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在此后不久的4月2日“第十届广州国际特许经营连锁加盟展览会”的特许经营研讨会上,不少业内专家、从业者的提出反对意 见。2007年2月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并于当年5月1日正式实施。然而,本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未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废止,那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