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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 [2008年08月16日] (2008-08-16 19:05)

 

注:有朋友要我将以前的《廊桥遗梦》的影评贴出来,本来应该附在《别动不动就出轨》的后面,又担心影响了原先“男左女右”的格式,所以决定另开一帖。

 

 

从性爱中升华

 

──电影《廊桥遗梦》观后

 

千里光

 

当“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金凯走向村妇弗朗西丝卡,询问罗斯曼桥位置的时候,人们就知道一场男女间的纠葛不可避免。这不是因为我已经看过小说《廊桥遗梦》,而是因为这是明摆着的 ── 一个浪迹天涯的旅人和一个丈夫和子女都恰好外出数天的单身女人走到一起时,还能有什么故事可发生呢?尽管他们已经不是俊男靓女,尽管他们都已人到中年。

那年,52岁的“中年坏人”金凯从第一眼看到已经45岁但风韵犹存的弗朗西丝卡起,就再也没有从她身上离开他那双富有穿透力的目光。他温文尔雅,善解人意,不仅向她敬烟点火,为她削菜,还让她在洗澡时喝一杯冷啤酒;他知道自己的魅力,于是不慌不忙,不温不火地看着弗朗西丝卡在他面前坐立不安,失魂落魄。尽管弗朗西丝卡主动带路多少有些让他吃惊,第二天出现在罗斯曼桥上的她的纸条更让他喜出望外,但是他却还是在电话里用平静的口吻说“我接受邀请”,好像他完全是个被动的角色。当可怜的弗朗西丝卡穿着十分袒露的裙子又一次出现在他面前并且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时,他似乎才顺水推舟地抓过了她的手。他的欲擒故纵和不动声色,让人不由想起平时常说的一句话:姜还是老的辣。

自然,弗朗西丝卡也不是“省油的灯”,自从她嫁到南依阿华这片丘陵之中,终日守着她的木讷老实的丈夫和两个孩子以及一大片农田时,她其实还一直“恋恋不舍自己的梦”。一头乱蓬蓬银灰色头发的金凯的出现,终于使埋藏在深处的她的“少女的心境像水泡一样浮到水面”,并且在看了他“不到五秒钟”就知道她“要他”。尽管她内心在竭力挣扎,在金凯的面前夸奖自己的丈夫,她还莫名其妙地冲着他发火,将他早早地打发回镇上的旅店,但是她最终还是主动地投入了他的怀抱,将他引到了自己的床上。她以她45岁的“高龄”使民间的一句谚语“女人四十似虎”有了新的发展。

这么说,并没有想贬低这一对中年男女的意思,但不能否认,他们一开始确实只是一种性爱的冲动,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诱惑和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饥渴。然而他们以各自的坦诚和人格的魅力,终于使这种性爱得到了有力的升华,使之成了一种纯真的情爱。尤其在小镇雨中别离这一场戏,两人都没说一句话,可是却那样的刻骨铭心,催人泪下,其内容比小说丰富,场面也比小说更加动人。这时再听弗朗西丝卡的一番独白:“……在四天之内,他给了我一生,给了我整个宇宙……”你会相信这是她的肺腑之言,你甚至会觉得一个人一生中拥有这样的四天,哪怕是四小时也是幸福的。

愿这对坦荡而又热情似火的男女的在天之灵在罗斯曼桥再次相会。(1996.4.21)

 

 

别动不动想出轨

 

千里光

若干年前,我们的文化部门还有这么个禁令:不准写婚外恋。当时我正在写一个电视剧,制片人再三向我强调,不能碰,不能碰,一碰就通不过(审查)了。于是只好放弃很多想法,把人物一个个编得中规中矩,不敢越雷池半步。那时只有外国影片可以写婚外恋,好像婚外恋只发生在资本主义国家,制度腐朽,人也就腐败。

其实,婚外恋和社会制度并没有必然联系,它只和婚姻制度如影相随。可以肯定地说,从婚姻制度颁布的那一刻起,也就宣布了婚外情的开始。那是人性使然,再严厉的法律下,也照样有不顾死活的偷情男女。不让写婚外情,不让碰婚外恋,并不等于天下太平,没有第三第四者了。照样有出墙的红杏和藏匿金屋的二奶。

终于有了冯小刚的《一声叹息》。这大概是改革开放后国产片中最早一部婚外恋影片了。尽管视觉上有新鲜感,但回过头来想想,那种构思却还是摆脱不了习惯上的思维模式:妻子善良,情人漂亮,男人通吃,好景不长,事情败露,浪子回头。这样的故事,既拉近了和生活的距离,又向有婚外情或想婚外恋的人发出了警示。可谓寓教于乐,寓教于活生生的故事,上下摆平,皆大欢喜。

但一旦故事成了套路和模式,也就意味着浅薄的开始。更何况现实生活中能有几个能像张国立那样幸运,在外面兜了一大圈,家还是那个家,老婆还是那个并不太老也并不算难看的徐帆。和《失乐园》那对殉情的男女相比,他的这一声叹息多少让人松了一口气。

婚外情既然称之为情,就不是单纯以性为目的了。情由心生,情是好感,是仰慕,是心甘情愿地付出,是十头牛也拉不回的决心。情到深处便动性,因为只有性的付出或得到才是情的见证,性是情的必然出口,没有性,这情也只是万里长征走了一大半,是滔滔江水还没到达入海口,是刘翔还没有把终端线的那根彩带揽到自己身上。没见哪个百米冲刺的运动员会突然止步,远离跑道;也没见奔腾的江水会甘愿被堰塞湖留住脚步。那是泼出去的水,射出去的箭,想收也难。孔子所说的“发乎情而止乎礼”,在我看来只能说说而已,高估了信念,低估了“性念”,这“性念”便是对性的欲念。每个适龄男女都会有的那种念头。

与婚外性的一锤子买卖不同,婚外情总比较持久。当性情合一,性致得到宣泄,得到满足,一轮新的情感又开始酝酿了。那会是更加温柔,更加情意绵绵,更加难分难舍,也就更加变得要死要活。情人做到这份上,也算是到了一个境界,最幸福,却也最容易受伤害,因为容不得对方有丝毫的退缩和背叛,这样的时候,自己的感情也变得最为敏感和脆弱。容易猜忌,也容易被猜忌。再说了,婚外情总是地下的,上不得台面,登不得大雅之堂,既想天天泡在一起,又知道少一次见面就少一份风险,这辛苦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极度的幸福也往往伴随着极度的痛苦,这也叫有得必有失。

一个人一旦决定婚外恋了,那么也就意味着要承受一场暴风骤雨的打击,其代价将是惨重的:名声扫地、仕途受阻、妻离子散、家破财尽……说得耸人一点,也就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没有这样的勇气,以为自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全身而进,全身而退,抱这样侥幸心理,最后必定穿绷,这婚外恋也就别玩了。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吧,珍惜你的职业、岗位、家庭、社会关系……别动不动就滋生出轨的念头。就像刘利君——三三妈妈所说的那样,因为家里那口子饭后剔牙了,因为那口子睡被窝里不小心放了个屁了,都以为是找到了婚外情的充足理由。其实,自己想出轨还怕找不到理由吗?我还常批评内子吃饭不该发出声响呢,是否早就该离几百回婚了?再说了,你能保证你准备相处的新人就一定十全十美了?也许他(她)有扣鼻子的爱好,也许他(她)和你相处时间久了就不肯洗脚了,难道你准备再重新婚外情?

算了吧,能将就就将就些吧,更何况你和他(她)已经厮守了那么多年。即便你手上牵着的那只三三,和它朝夕相处半年一年也就几乎成了你的亲儿子亲女儿,难道你的那位还不及你的三三?

记得以前曾写过一篇《廊桥遗梦》的观后感,对女主任公弗朗西丝卡最后的几句独白印象深刻:“……在四天之内,他给了我一生,给了我整个宇宙……”

如果我们都能记住过去的那些岁月对方所给予自己的最美妙的东西,那么即便对方在剔牙了,即便对方在被窝里又放屁了,那么也就一笑了之吧。

三三妈妈,你说呢?

                            2008-8-10

 

 

 

附刘利文章:

                             K小姐谈婚外恋

                                                                      刘利

 

   我家养着一只小狗名唤三三,三三在小区有个狗友名唤卡卡。两只狗只要一见面,那亲热的,又抱又亲又滚又爬的……两只狗那么亲热,我们两家狗主人也算成了朋友。卡卡的妈妈是个三十多岁的全职太太美少妇,我且称她为K小姐。那一天,K小姐坐在长椅上,俺跟她交流了一下狗经,她忽然身子往我这挪了挪,几乎是咬着我的耳朵说:“我说,三三妈妈,想跟你说个事儿啊,你一定替我保密。最近我被这事折磨坏了,辗转难眠无处求告。跟朋友熟人说,难以启齿,我看你面相厚道,所以决定要跟你好好聊聊……”

她转弯抹角说了那么多,她要说什么事我心下已经猜出了八九分。女人的事大多脱不了婚姻、爱情、老公孩子之类的,既然说难以启齿,就以不太见得了阳光的感情居多吧。果不其然,她说她喜欢上一个婚外的男人了,问题是,还没跟人家怎么的呢,她就开始充满内疚与自责心理,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已婚女人,怎么可以有这些非分之想?更何况,自己吃老公喝老公的,怎么可以爱上别的男人?……可是,感情就是剪不断、理还乱,她心头里、脑海里到处是那个人,连跟老公做爱觉得床上都是他……她没有办法正常生活,她要疯掉了。

老实说,我的好几个闺友都曾遇到过K小姐这样的情况,然后她们来跟我商量对策,听得进我对策的大半去搞了婚外恋,小半就没搞。为什么我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建议?其实是我碰上这样的问题一律是作这样的建议。我会先说,那么你就去爱一场吧;要么我说那么你就省省吧,好生过日子。这次我又拿这样的话跟K小姐说,她不高兴了,说你这不是废话嘛,我就是没主意才来问你的啊。老妇我只好告诉她,如果我有主意,可以痛痛快快爱一场,又毫发无损地回到家庭或者面色红润地开始新婚姻,我早就搞婚外恋去了,还会在这美好的傍晚无聊地遛狗?K小姐讶异道:“原来你还向往婚外恋啊!你真是好宽容婚外恋啊!我没有想到你是这么的开放!”

话说到这里,我才意识到其实搞不搞婚外恋这对K小姐其实还没那么重要,她的问题还出在她对婚外恋的态度上。人不是还没有动向就已经被折磨得寝食不安了嘛,人不是原先还将我当她好端端的狗友看待,现在已经要开始对我的人格提出质疑了么?为了捍卫我作为狗友的尊严,我向K小姐就婚外恋问题发出了下述慷慨激昂的演讲:

诚如你所言,K小姐,我对婚外恋有宽容,而且还是足够的宽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宽容?人生苦短,却也昼夜漫长。在这漫长的昼昼夜夜里只能爱一个人,只对一个人葆有狂热和激情——疯狂地爱一个曾经你不顾一切要跟他接吻、现在每天吃完饭要剔牙的人;疯狂地爱一个曾经你不顾一切要跟他共寝、现在会在被窝里放屁的人……对一个人终身葆有爱的激情,一生,你能做到,偶尊你为爱的神。在这苦短的人生中,你只能爱一个人,你再不能喜欢别的人,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贾宝玉跟林妹妹结了婚就不能觊觎宝姐姐的一截白膀子,意味着还要无视撕扇子的晴雯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人生苦短,谁肯失却这些美好的乐趣?如果你能做到,我不能尊你为神,我只能称你为木头。
所以说,婚外恋,它就是有着一个很烂俗的所谓人性的理由。但是,未必有这人性的理由,我们就可以扯虎皮张大旗。如果一个婚外恋的家伙,可以称为婚姻中的范跑跑的话——因为人性的本能,在关键时刻他没经受住考验,做出了不负责任不理性的举动,但是,下面的我们就再不能学范跑跑,认为自己很人性很理直气壮,不负责的行径还值得张扬与推广。我们要做的依然是向榜样学习,跟地震中保护孩子以身殉职的老师一样,在婚姻中懂得为对方和家庭奉献,争取最大程度的和谐婚姻。
说到底,我永远尊重这个世界上弥足珍贵的东西——爱情,那种能够燃烧生命的真挚情感。“吁嗟鸠兮,无食桑椹!吁嗟女兮,无与士耽!”斑鸠为贪食桑椹而送命,女子为爱恋一个男人不惜飞蛾扑火。人总比贪吃的斑鸠理智,但是人更比贪吃的斑鸠狂热。在这个背景下看爱情,看待一场赤心诚意的婚外恋,哪怕你将要走进坟墓,你能想起的生的火光一定会有这一切。
说到这里,我们总可以宽恕婚外恋了吧?但是K小姐,我没有为你蠢蠢欲动的婚外恋找到一点可行的好办法,而且,我也极不看好你尚在腹中的婚外恋。为什么?因为如今多的是婚外性,婚外爱情实在少之又少。

支裸还是反裸,这是个问题

 千里光

  海南三亚大东海出现了一个裸泳浴场。最多时有四五百条裸体,其中不少是外国人,他们晒成蜜色的身体,或出没蓝海,或横陈沙滩,场面十分壮观。面对一大批闻风而来的好奇者,那些裸晒者,旁若无人、我裸我素。于是舆论哗然,市长讲话、专家表态,总的精神是维护“传统道德观念”,不开设裸体浴场。当然,话没说死,说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开设裸体浴场。就像国家间处理有争议的领地一样,把裸体浴场这烫手山芋也搁置起来,留给子孙后代去解决。所谓“短期内”也可以解读为“在我任内”。

  网上也有争议,有支裸的,有反裸的。但看“正方”、“反方”的人数比却是多寡悬殊,基本为1:10,就是反对裸体的为1,支持裸体的为10。即便有这样悬殊的比例,也未必意味支裸就能占上风,因为一方打着“传统道德观念”的旗号,很可以让一些人以为支裸就是犯了天条。

  就像“生”还是“死”这永恒的命题一样,“穿”还是“裸”,也纷扰了我们这个民族整整两千多年。

  二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就在《礼记》中提出了“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这个纲领性精神,他还进一步告诫国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由此,中国“穿衣文化”的世界观也就逐渐形成。

  有关穿衣的繁文缛节这里无法一一展开,而其中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以裸为耻。尤其对于女人,更是包裹得严严实实,不能露内衣,不能脱衣露臂,不能掀起衣服和裤腿,就连生病,医生也只能隔着帐子号脉。

  因为以裸为耻,所以作为侮辱对方人格的一种手段,便是让对方裸露身体。古代便有“裸刑”一说。晚清的俞樾记述过这样一件事:有个二十七八岁的农家媳妇,因与人通奸,东窗事发后,县官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之后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夺衣,不让她穿,此女只得裸身回家。这以后她便被永久地钉在耻辱柱上,生不如死。

  在钱理群写的《周作人传》中也有一节这样的记载:农民起义女首领廖观音被处决时,不少好事者认定像廖这种大反贼必定会处以凌迟刑,于是便早早的前去围观,但当看见被押出的廖观音还穿着条裤子时,竟无不失望。

  19世纪在中国生活了50年的英国传教士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一书中也给那些喜欢围观裸刑的小市民作了一个精彩的速写:“事实上,那天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仅仅是为了某种喜庆的目的。他们真的是快活极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间开着玩笑,并且就罪犯被捕获一事而相互祝贺。”

  可见,越是讲究礼义廉耻,却越是容易闹出寡廉鲜耻的事儿来,那就叫物极必反。

  我曾写过一篇小说《白精灵》,写一个月光朦胧的晚上,一个船员洗澡后在甲板上对着驶近的客轮扭动身肢,被人告发,获刑三年。小说是根据真实事情改编的,发生在文革期间,而当时的罪名就是流氓罪。

  流氓原指流动的游民,后来竟演化成“不务正业”、“为非作歹”和“下流”。都是虚无的概念,说不清道不明,也难以量化,1997年被从《刑法》中删除,这以后才有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叫板。

  “流氓罪”的删除无疑是个很大的进步,它删除的不仅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更是鼓励人们向长期来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在这场“穿”还是“裸”的喋喋不休的争论中,尽管反裸者不断祭出传统道德伦理的大旗,但两军相遇“裸”者胜,随着裸方的步步为营,得寸进尺,如今年轻人终于可以在大街上搂搂抱抱、亲个嘴接个吻了,女人可以穿比较裸露一些的服装了,舞台上有选美了,报纸上公开讨论“裸睡”的优劣了,普通百姓也可以看到汤唯在《色·戒》里全裸的做爱镜头了……老祖宗规定的那套“穿衣文化”其实早已经支离破碎,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已经不是裸多裸少的问题,而是什么场合裸的问题了。

  什么场合适合裸,除了拍戏的需要,自然就是游泳场。因为穿和裸之间就差那么一点点,实在已经没有太多差别了。我还没裸泳和裸晒的经历,但我是裸睡爱好者,深知裸睡的种种好处。因此我相信那么多人喜欢裸泳、裸晒,也肯定有他们的道理,有为了肤色的美丽而裸,有为了治疗皮肤毛病而裸,也有放手一裸只为放松心情,缓解压力……众目睽睽下,扯下自己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那也实在需要一点勇气。

  以往总听说国人出国喜欢寻找当地的天体浴场,然后千方百计混迹其中,自己不裸看人家裸,鬼祟猥琐,还以为得意,似乎占了多大便宜。如今的三亚终于也有了全裸的国人,不管人多人少,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在我看来这便是一个天大的进步,其胆魄不亚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最近看了电影版《欲望都市》,其中有个情节让我颇有感触:律师米兰达决定和老公史提夫分居,原因是史提夫和秘书有了一次性行为。之所以知道丈夫丑行,米兰达不是自己察觉或偶尔撞见,也不是别人告密,而是史提夫主动向她坦诚,并保证这绝对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当时看到这儿,我不由得吃惊,骂史提夫太傻,因为他不说出来,米兰达不可能知道,也就不会有米兰达的勃然大怒和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痛苦的分居生活。我不知道这样的坦诚在国外是否多见,但我可以肯定在我们周围是不会有史提夫这样的傻瓜的。哪怕影视剧里也找不到这样的情节,如果有,人家也肯定要说瞎编。记得一次看谈话类电视节目,一位心理分析师也郑重告诫有婚外情史的一方,千万不可让自己的另一方知道了,否则便是没事找事,自讨苦吃。这便是我们认为很自然的价值观,只要不把事情扩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撒谎也值得。

  的确,一次撒谎,事情摆平,何乐而不为。但是,仔细想想,这样的作为真的很值得吗?如果说,我们的不诚实换来了对方的信任,那么面对这样的信任,我们能安之若素吗?当我们安之若素,毫无愧疚之感时,我们便也已经变得伪善了。我们和史提夫的境界差了一大截。

  一边想着异性的裸体,一边又高举“传统道德”的大旗禁裸,那样的人大多比一般的人下作,说不定还养着二奶。

           2008-7-9

 

 

附:

裸不裸由你

刘利 

  记得抱抱团刚出现的时候,国人很快拷贝过来,满大街满地铁地抱,说是为了传递温暖。俺认为,一个微笑,或再热诚一点,送人一枝花,夸一声哥们你真行,美女你好有气质……都比一个神经兮兮的拥抱更能传递温暖。动不动就呼哧一抱,不要说把人吓出身冷汗——这不是送温暖而是送激灵了,就算好不容易习惯了,我估计还会有不少人要严防几抱:小偷不能让他抱,吃生蒜的山东人不能让他抱,大夏天的大家衣服比较少也不能让抱……这么一来,抱抱行动就很难执行下去了。事实上,抱抱团也就是个短命的时尚,热了不到一个月,然后自生自灭死了个干净。

  在说裸泳前说抱抱团,是本人觉得这种大幅度开放身体的团体行为,它在吾国压根没有适合生存的合适土壤。吾国乃礼仪之帮,国人要面子讲含蓄,我觉得这其实是蛮美好的社会素养。虽然人体美,但也用不着光着身子去招摇。实在想招摇的,可以穿得相当之凉快,再不过瘾还可以穿上比基尼去公众海滩。难道一定就多了那几片布?非得光了才是你最美?我看未见得,个中道理我不便明说,大家自己想象吧。那么,就从亲近自然的角度来说吧,以俺的老土和保守,自然也理解不了多几片布片就谈不上跟自然亲密接触的说法了。更何况,这光身子的事,我看也就跟裸睡一个道理,只不过前者要大家一起光,后者在自家被窝偷偷光。最自然环保不费争吵的唾沫星子的说法应该是一样的,就是有人他爱光。裸睡的没见谁为自己的裸睡打上追求人体美和环保的旗号,天体浴的非得说他光的那身子有那么美好而伟大的意义,这是哪门子的扯虎皮做大旗呢?

  当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你不能理解天体浴,但完全有很多人很喜欢这项运动。从尊重各人自由的角度而言,我当然捍卫他们天体浴的自由。我只是觉得,中国现在什么都学老外,有的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有的大概只能是东施效颦。不管怎么学,我觉得平常心总是最重要的。特别是光屁股这事,说实话,我觉得也就屁大个事儿,犯不着弄得大伙都嚷嚷。他爱裸他裸,裸的人不对着大街搔首弄姿吸引注意力,就算不上流氓行径;而作为看客——据说天体浴的规则是禁止看客的,除非你也脱光。那么,这本来就该是没有看客份的事,但是,现在倒是看客吵得最响,这显然就是不正常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不正常?学用鲁迅先生一个句式,吾不殚以最丑陋的用心来揣摩某些所谓的社会热点,揣摩的结果就是,对这种事儿最来劲的一准是心怀不轨的。打着为天体浴谋求正当化的旗号,以我小人之心度这帮人的小人之心,第一,偶觉得他们旨在号召三亚人民没事就到大东海天体浴场去看热闹;第二,如果全国人民都有时间大家都要去看看;第三,如果他办公室对面的美女愿意跟他去天体浴就好了……后面的咱也不揣测了。话又回到开头去,前年抱抱团给咱们带来了什么?隔壁王二到今天还暗爽不已:自从参加了抱抱团,我抱了一百个美女!这辈子都没这么爽过!

  信不信由你。裸不裸当然也由你。

老茂的胸毛和男人的义务

千里光

  端午节,梅雨天。在家看《两个人的房间》。朱时茂这回露两点了,好几次打赤膊平躺床上,让镜头有意无意地扫过他胸口那簇灰蒙蒙的胸毛,不知这是导演的安排还是老茂自己的要求。曾有“贴胸毛充汉子”的说法,相信老茂的胸毛是原生态,不会是故意贴的。不过,人们总觉得他的胸毛非但不够男子汉,反而像一堆梅雨季节受潮的烂稻草,难以点燃。

  想点燃他的是他患难与共的结发妻子林老师(丛珊扮演)。丛珊不显老,甚至还非常性感。也许这得益于她的职业——瑜伽教练。也正因为她的性感和漂亮,拳击陪练巫启贤总要找机会套近乎,见了自己年轻的女友陶陶却反而逃之夭夭。人的选择就是怪,年轻的不要,没结婚的不要,吃死了自己的不要,偏偏就喜欢这么一个上年纪的、结了婚的、对自己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女人。巫启贤有点死皮赖脸的进攻,倒是唤起了丛珊心底深处的女人意识,她并不喜欢这个常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拳击陪练,但她需要性,需要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一旦女人的性意识被唤起的时候,她就是一团火,一团可以自燃又燃人的火焰。可怜她的这团火遇到的却是连绵不绝的梅雨天,湿漉漉的天气、软塌塌的人。老茂空有一堆扎眼的胸毛而无所作为,让丛珊只能强压下欲火而黯然神伤。

  实事求是地说,当丛珊羞羞答答、犹犹豫豫地答应了巫启贤的邀请,走进他房间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有了出轨的心理准备。尽管这位拳击陪练和她在气质上并不般配,不在一个档次,但拳击陪练至少是个男人,知道向心仪的女人频频示好,该出手时就出手。丛珊最后勉强守住了她的最后一道防线,没让老茂戴上绿帽子。但她既然有了这样的心理,这道马其诺防线便难免有溃决的一天,也许只要巫启贤再温柔一点,一个眼神、一句体己的话语,或者索性强悍一点……那么这对患难夫妻也就真的走到头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老茂竟还是个心理医生。不错,他很敬业,以致每天一到晚上就筋疲力尽,对丛珊的要求视而不见,装糊涂,但他的业务能力也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且不说他最终是否医治了曾志伟和陶陶的心理疾病还值得商榷,就是每天睡他身边的妻子几乎憋成了深宫怨妇,他居然也毫无察觉。看来他不是个称职的心理医生,他甚至还比不上拳击陪练巫启贤更懂女人的心理。

  当然,这场濒临死亡的婚姻最后因为一次共同的怀旧而转危为安。当老茂再次脱剩两点时,他的那堆胸毛终于也有了雄起的感觉,于是,这两个人的房间也开始有了生气。看来老茂非不能为,而是不作为。老茂不作为,不是因为他有了外遇,也不是他不想再和丛珊住一个房间,他只是疲劳了——那是一种审美疲劳,而并非身体疲劳。

  以前我们在影视中往往看到女人们被动,不愿行房事,被猴急的男人追着要她们“尽夫妻的义务”。现在我们终于也看到了男人也有被动的时候,也要被追着“尽义务”。相信生活中老茂不会是唯一的一个。

  婚姻是男女间的性情结合。除了情投意合,还必须性趣相当。因性而情,也因情而性。很难说哪个重要哪个次要甚至不要。所以人们在结婚时要考虑年龄,考虑身体。考虑大半辈子都能夫唱妇随,琴瑟和谐。这也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必要条件。怕就怕过若干年,一方已经性趣索然,另一方却还性致勃勃,那时再怎么强调一个“情”字,也于事无补。不能让人当活鳏夫,当然也不能让人守活寡。我们说,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没有性的婚姻呢?同样是不道德的。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两个人的房间是爱的巢,爱不是一句空话,要双方都得有所作为。

                 2008-6-11

 附:

我主对我们的性也很慈悲

刘利

  我最近碰到个信天主教的女老外,汉语水平可以读鲁迅,她跟我说她最崇拜的中国作家是王小波,因为王小波的一则短文,使她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怀疑,为了更幸福的生活,她说她有必要重新考虑自己的人生。下面是她跟我的对话:
  “我结婚快十年了,应该说,前五六年我们的婚姻很幸福,但是到了这两三年,我开始觉得婚姻生活平淡无聊,永远是机械的重复。就说燃起人的激情的性,现在也觉得越来越索然无味了。我们天主教徒是重视家庭反对离婚的,我想,难道我就要永远这样过下去?过下去,我不甘心,不过下去,那么多的天主教徒都是这么过来了。别人能过来,我为什么不能?到底是我有问题还是别人甚至我们关于家庭婚姻的教旨其实是有问题的?”
  她把问题抛出来,看上去希望我发表意见。遗憾的是我不是教徒,对于别人的信仰无从感知与了解,只有等她继续发表自己的意见。
  “在我面临这样的困惑的时候,我读到了王小波的文章《欣赏经典》,说一个在俄罗斯呆了十年的美国外交官,因为工作的关系,看了三百遍芭蕾舞《天鹅湖》。前几次去看,他为这经典的艺术所震撼,再看,心灵就渐渐趋于平静,等到看到一百遍以后,他所能见的再不是优雅的舞蹈、动听的音乐,而只是一些木偶在舞台上跑动,音乐成了催眠曲,他则流着哈喇子进入梦乡……”
  她扯出了王小波,我问他:“那么,王小波怎么挑战了你的信仰呢?”
  女老外道:“读到这里,我就恍然大悟了!这些年所有关于婚姻和信仰的困顿都迎刃而解了。王小波的故事告诉我们,经典尚且经不起数百遍的欣赏与拥有,更何况我们人生中的其他事物呢?比如说婚姻,我们可以更具体到性,一年以做爱一百次计,婚姻四十年,一生要做数千次,我的主啊,跟同一个人,大同小异的动作和时间……要做数千次!这岂不比看三百遍经典的《天鹅湖》更恐怖!我的主啊,他对他的子民太不慈悲了!”

  最近看了《两个人的房间》,一身胸毛的朱时茂却不能让他的妻子丛珊“兴奋”,我看这对夫妻可以跟吾的老外朋友一同探讨探讨婚姻中的“性”福问题。遗憾的是,电影中的妻子试图以红杏出墙的方式解决问题,从她个“性”解放的角度而言倒也无可厚非,但是在现实中着实有点成本太高——伤害配偶方不说,玩出火来怎么办?你有没有足够的承受力收拾受到破坏的婚姻残局?……那么让咱在这露一手,看看俺是怎么跟这位老外朋友解决她的“性”福问题的。
  我想起曾经看到李银河参加一个电视访谈,当时具体什么话题就忘了,我只记得这个誓死捍卫大众各种性权利的性卫士,说到这么一句话:“性,跟谁做怎么做,最后的结果其实是大同小异的。”当时谈话的还有一个男主持人和一个男嘉宾,闻听此言都报以会心一笑,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继续。按照我的理解,这个话题再继续下去可能是电视不宜的了。吾老脸皮厚,再把李女士的话引申一下,我是同意她的这个说法的,准确说来,应该是,能够达到性高潮的性与跟你做爱的对象和方式没有太大关系,当然高潮有质量之分,但是仅就那短暂的高潮快感度而言,其质量之高下区别并不是很大。
  由是我向这天主教老外转达了她最崇拜的中国作家的太太在性上这个看法,“MY GOD!”她说,“有道理!看三百遍《天鹅湖》的外交官最后一定流着哈喇子睡觉,第三千次要跟配偶做爱的夫妻,她(他)想到又要跟同样的人做爱的确很无聊,但是,好歹做爱,最后还能达到高潮,这就能吸引你把这爱做下去。李银河的话解释了婚姻中的人为什么一方面厌倦一成不变的性,一方面还能把婚姻中的性乃至婚姻继续下去。没想到王小波还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太太!”
  最后,这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在感赞叹完我们中国的伟大作家和他的妻子后,总结道:“我们还是要感谢主,英明的主,他让我们重视家庭,并没有剥夺我们在漫长的婚姻中享受性快乐的权利,是他给了我们这样的身体和感知。我主还是慈悲仁爱的。”

先机和天命

千里光

中国是个十多亿人口的泱泱大国,机会不多竞争多,要想发点小财谈何容易。也许诀窍就两个字:先机。比如当初襄阳路上那些摆服装摊的,看起来小本经营,一点不起眼,没想到几年以后竟相继出落成大老板,生意都做到国外去了。仿效他们并接过他们摊位、后来搬到邻近淮海路上的那些人,就难做多了,好多摊主挖空心思,雇用了一帮外来妹和民工分布在陕西路、淮海路一带拦截路人,拉生意,那死乞白赖、又哄又骗的样子我就知道他们生意不好做,竞争太激烈了,好时机已经渐行渐远,没有了归期。对梦想发财的人来说,最痛心疾首的莫过于错失了1992年元月那次千载难逢的买“股票认购证”机会。人人都可以买,没有特权也不用后门,偏偏绝大多数的人懒得理会。等他们惊醒时,少数几个凭几张售价仅30元的认购证的人,已经荷包满满,从此改变了一生的命运。时隔一两年,等第二次认购证来推销时,人们前所未有的热情换来的却是一叠叠废纸,因为大家都知道了“认购证”的含金量,都不想失去发横财的机会,想的人多了,也就没什么机会了。

我就是那个买第二批认购证的人,花了不少钱,却买了堆花花绿绿的废纸。痛停思痛,我对“先机”两字有了如梦初醒的认知:先机,就是捷足先登,就是敢为人先,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做不到吃螃蟹的第一人,至少也要第一批吧?我深信,机会总会眷顾我这样的有准备的人。

终于来了机会,那天我偶尔看到报纸上的房产广告,地处黄浦江对岸的奉贤境内开始出售价格低廉的商品房。顿时我脑子里飞快地运转了一下,觉得这是个好机会。我利用休息天实地察看,认定不出数年,这里的房价将直线上升,因为大桥马上要贯通,地铁也会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去。于是我当机立断,买下了其中的三室一厅。我深信这将是一笔有利可图的买卖。好多年过去了,人还没进去住过一天,仍是个“处女房”,但窗子和水管都开始腐蚀剥落了。偶尔去新房看看,发现邻近的街道冒出了大量的房屋中介,挂出的牌子多为抛售那些房子。自己等待房价升值的信心动摇了,感觉新房四面的水泥墙都贴的百元一张的人民币,无人认领,任其贬值。我认命了,一咬牙,找了家中介,割肉卖了。

一次失败让我对投资不动产有了切肤之痛,我把目标又锁定了期货市场。因为听说那里来钱快,十分生猛。而大多数人都对期货市场望而生畏,甚至谈虎色变,我却认为这是“吃螃蟹”的机会。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我毫不犹豫地抛出了我和妻子多年“抚养”的“孩子”。仅仅两天,我就赚了百分之十,照此速度,我想不用多久,呵呵……当晚,我向妻子宣布,从此以后我们的好日子就来临了。妻子却劝我心别太黑,让我见好就收。我笑她妇人之见,说这是给你机会,不要白不要。那一夜我想了很多,主题只有一个:“发财后怎么办”。当我踌躇满志,准备迎接似乎唾手可得的“好日子”的时候,期货市场却在不断反复厮杀,赚了赔,赔了赚,接着便是一个劲地赔。不到两个月,我接到期货公司电话,通知我马上填亏平仓。至此,我明白我已经血本无归了。“孩子”没套住狼,却白白喂了狼。

当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的时候,我的心倒是渐渐平静了下来。不是有句很时髦的话,叫做“宁静而致远”吗?我确实想得很远,也很透彻。投资发财,说到底是一场人和命运的搏弈,所谓“先机”其实只是外在的表象,光知道抢先一步、捷足先登,那是远远不够的,即便成功也是极其偶然的。成功与否全在天命。与其抢占先机,还不如安听天命。孔子说“尽人事,知天命”,那就是尽心尽意地做好每一件事,至于能得到多少回报,那是天意,我不强求,更不怨天尤人。

如今我已经把钱财看得非常淡泊,不会再去争第一批“吃螃蟹”的人了。

                                                               2008-5-31

附:

一个闺友的暴富神话

刘利 

我的一闺友,长得娇小玲珑,清丽可人。美貌红颜嫁不好,这在我们朋友中是定律。她嫁给证券公司做研究的老公,2000年大牛市,做证券的老公竟赚不到钱,她倒是小有斩获。两口子投资理念不一致,吵来吵去就把资金一分为二,各炒各的股。他们一人分得四十万,老公在证券因为可以透支,随即而来的几年熊市里被平仓把钱亏光,这事他一直瞒着老婆,直到前不久她从他一个朋友那里知道。再说他老婆,拿了四十万,心想这辈子这工薪老公可不能指靠了,现在住的八十平米的房子太小,要住大房子还要乘早买。那时候是03年04年吧,深圳房地产刚刚开始上升,她去蛇口观海台买了个百多平米的房,因为附送一个五十平米的大阳台,买时五十万,现在已升到将近两百万。她首付十五万,租金三千,交掉二千五按揭还有五百块结余。
自己住的大房子买完,她又寻思社保可不够养老,得买点小户型将来收租。她在罗湖买下两套四十平米一套的小公寓旭飞好时光,一套交两万首期,那种地产公司代租抵扣按揭的,租金和按揭也基本打平。她最后一套小户型买在写字楼集中的车公庙,大概五十多平米的泰安轩,05年买的,五千一平米,现在这楼单价应该在一万三以上吧,租金是三千,当然够付按揭了。
几套楼下来,所有的首期付掉不足三十万。她这些年攒了点私房钱,加上“分家”款买房后多下的十多万,可以凑上五十万。06年股市启动,她郁闷了一年,说没做好,才赚了二十多万,也就是不到50%的收益。07年她准备放手一搏开始豪赌,她的人生,大房子买好了,养老生病有一些小房子出租,她还需要一笔钱,女儿将来要出国读书的话要一两百万。她看中了一只股票东莞控股,她将全部资金买上这只股,她买了二十万股东莞控股,进价三块五一股,涨到七块的时候她抛掉一半,剩下的在十二块左右出清。不到半年,她赚回了女儿的出国学费。
最后要说的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机会只会青睐于有准备的家伙。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这个烂道理,问题是更多的人就如吾兄千里,做投资碰了几次壁,就叹口气从此金盆洗手,还总结出一套“安听天命”的理论打发自己的发财梦。唉,如果这样的家伙还能有暴富机会,大概也只有等天上掉金馅饼了。

丑女人的万里长征

——电影《立春》启示录

千里光

  《立春》的故事发生在北方的某个小城。那里闭塞、贫困,整天灰蒙蒙的感觉;那里的男男女女纯得愚昧,俗得猥琐。这样的画面并非导演顾长卫刻意营造,而是生活的真实写照。这让我想起生活中常有的那种感受:每每我乘坐长途汽车路经一些偏远小城,看着沉寂的村落因为汽车的引擎以及嚣张的喇叭,反而增添了一丝生气,一张张神情麻木的脸因此而活泛起来的时候;看着那些捧着海碗的小孩,一个个倚门站立,似乎等来了企盼中的欢乐的时候,我常常会这样问自己,如果是我,会一辈子心甘情愿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吗?我会傻傻地把每天一班或数班路过的长途客车当做一道风景,当做每天的精神会餐吗?

  答案似乎很简单,我想我一定一天也呆不下去,我会觉得窒息,生不如死。

  但是,话说回来,在一些人看来我是个带来风景的过客,一个目光怜悯的旁观者,但在别的一些人眼里呢?我其实也是车窗外的那些男男女女中的一个,没本质的区别。因为事物都是相对的,唯一可以怜悯世人的,只有上帝。

  来到这世界,就注定了我们都是渺小的,可悲的,但人类又并非只是浑浑噩噩的一堆行尸走肉。人与人,千差万别。差别在哪里?

  电影中,女主人公王彩铃有一句看似无关紧要的台词却值得我们回味:“每年的春天一来,我的心里总是蠢蠢欲动,觉得会有什么事要发生;但是春天过去了,什么都没发生。”

  应该说,这就是差别,这就是这位女主人公和一般人的差别。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已经感觉不到“春天”了。季节对他们来说没有差异,因为无所谓夏天,也无所谓冬天,春天和秋天更可以忽略不计。就像影片中那些生活在小城里的男男女女,一天中最有意义的事,大概就莫过于跳一场扇子舞,或是看一场广场演出了。他们的生活注定千篇一律,今天可以知道明天的,明天可以知道后天的,后天可以知道后后天的……但王彩铃却能以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感受到春天,因为她不甘平庸,不安于现状,总希望能发生点什么事。发生什么呢?那就是她矢志不渝一心向往的北京中央歌剧院,去那里当一名演唱家。

  在那个闭塞的小城,心怀理想的人已经不多。当初还慷慨激昂地朗诵普希金的周瑜,在瞎了一只眼睛后,只能对生活睁一眼闭一眼了;一心想进入中央美术学院学画画的黄四宝,在被王彩铃“强奸”后,也终于沦落成一个婚介骗子,并且为一只掉落的鞋子不惜冒被揍的风险;至于那个热衷芭蕾表演的胡老师,则破罐子破摔,进了监狱才感觉踏实,就好比一个掉进湖里的人,不往上挣扎,却偏偏选择沉到湖底去。

  不妥协的只有王彩铃。尽管春去秋来,年复一年,一个又一个的春天,带给她的只是失败和屈辱,但是她却始终没有放弃,她在心的深处感觉春天,用心感受“立春”到来的那一刻。

  在外人看来王彩铃的所有努力都是徒劳的,尽管她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并且已经达到很高的造诣,但是她太丑,不仅身体臃肿,还满脸疙瘩和黑斑,最要命的是龅牙鼓突,没张口就已经呲牙裂嘴。

  有人说,做女人难,做漂亮女人更难。在我看,那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如果王彩铃身材魔鬼一点,脸上白净一点,那排门牙低调一点,她也就不是现在的王彩铃了,人们也许会在中央歌剧院的舞台,在电视屏幕,在央视春节晚会,一睹她的风采。因为她的歌喉已经够美妙了,缺的仅仅是美貌。

  这是个唯美主义的年代,人们追求外在,讲究形式,各行各业都在呼唤美女,不仅唱歌的要求美貌、演戏的要求美貌、饭店跑堂的要求美貌,就是单凭脑子和手写作的也必得“美女作家”才可出名。王彩铃生不逢时,理想中的中央歌剧院对她来说无疑是条漫漫长征路,在她把剩余的那点钱资助了假装癌症的高贝贝后,希望也就更加渺茫了。

  张爱玲曾说,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女人被爱也是一种幸福,一种荣耀,就像住王彩铃隔壁的同事小张老师,几乎常在她面前炫耀“我老汉几乎每天晚上都有要求”。对王彩铃这样的丑女人,“被爱“的几率几乎为零,即便胡老师这样的“二胰子”,也仅仅只要求和她假结婚,至于正式向她求爱的周瑜则更多的是冲着她的歌声去的。然而,王彩铃没有因为自己丑而放低择偶标准,当我们这样的旁观者也忍不住想劝说她一句“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家店”,能嫁周瑜这样的人就赶紧嫁了吧,但她的回答却是“宁尝仙桃一口,也不要烂杏一筐”。这就是一个丑女人“宁缺毋滥”的宣言,这应该让大多数正被“被爱”而沾沾自喜的女人感到汗颜。

  这世界其实不缺乏美女,这世界缺乏的倒是丑女人的不甘沉沦意志和永不停滞的追求。如果大家都有一颗拒绝平庸的心,如果大家都坚持曾经有过的追求,那么再遥远再闭塞的小城,也会变得生气勃勃。

                                                 2008-5-11

 

 

附:

跟王彩玲谈人生,谈理想

刘利

  当电影《立春》中女主人公王彩玲的爱情梦、艺术梦渐次破灭,我不知道王彩玲有没发出八十年代潘晓式的喟叹和追问:人生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作为艺术作品的电影拍出来固然不是为了跟观众讨论怎么应对人生等现实问题的,但是看到王彩玲作为一个大龄女青年,好不容易跟自己心仪的文艺男青年春风一度,第二天就被那跟她一样不着调的文艺男青年满世界羞辱,我就实在忍不住要跟电影里的虚拟人物谈谈人生啊理想什么的了。

  先说说梦想。王彩玲在小城人面前最值得她自个为之骄傲的是她有梦想,小城人没有。殊不知,人可以鄙视猪没有梦想,只知道吃猪食和睡觉;但是一个头脑正常的人也可以鄙视花痴,满脑子都是发酵过头的爱情梦想。王彩玲不要以自己有个梦想就觉得高人一等,也或许被你视作猪的人不定还视你为花痴呢!其实梦想这玩意没什么值钱的,除了猪没有,正常人和花痴都有。王彩玲或许还可以说,她怀有的是艺术梦想,这就比一个芸芸众生吃饭穿衣的梦想要高雅得多。拿梦想比拼高雅就老实人吃亏了,比如一个矢志想做一个好厨子的柴火妞,你若要跟她比谁的梦想更高雅,我可以指导柴火妞在一分钟之内,把自己做好厨娘的梦想改成做转世的邓肯。再说,梦想本身就很高雅,梦想之间没有高雅之分。我相信,如果电影里安排一个想做一个好厨娘的柴火妞的角色,她老老实实学烹饪,高高兴兴跟一个爱上她的店小二结了婚(当然她其实也蛮喜欢他)……我想王彩玲可能瞧不起她,我作为一个观众却觉得她比王彩玲可爱多了,更重要的,她还要比王彩玲高雅得多。因为,这个怀抱着卑微梦想的柴火妞,能以虔诚和踏实的态度对待她的梦想,并且实现了她的梦想,她一定是个快乐的柴禾妞。按照我的审美观,真正的高雅绝对不是那些把高雅挂在嘴上的家伙所能具备的,而是,高雅,她首先得包含一些最美好和朴素的质素,比如实在、真诚和勤恳、松弛乃至有感染力的快乐等等。

  再者了,王彩玲的梦想是高则到北京的舞台上唱歌剧,低则要离开小城。这个梦想说出来好像也不是多么了不得的。小城市里的人一般都向往大城市,做音乐教师的往往总梦想成为音乐家,就像做编辑的想做作家,做秘书的想做首长,做二奶的还想做大奶呢!……总之,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事实上,如果所有的士兵实现了他们的理想当了将军,是不是要逼得将军说“不想当士兵的将军就不是好将军”?如今还有更邪头的,说“不想当厨子的司机不是好士兵”。我觉得这话虽然好似无厘头的胡说八道,其实还蛮有道理蛮有意思的。如今这世道,其实都是给王彩玲们这些一根筋闹的,认同的只是“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的价值观,由是这世界已经变得相当的无趣和残酷,能当上将军的士兵只有一个,剩下的就全成失败和痛苦的王彩玲了,瞧,真是没士兵了呢!但是,一个柴火妞她想做一个好厨子却也做不成,她就去参军做士兵,却被部队培养成了好司机……这不挺有意思的?

  更有种的,比如王彩玲吧,放下那些到北京唱歌、做城里人的其实也挺俗气的梦想吧,留在小城里做个逍遥居士,安生结婚生子过日子,当然你还可以不放弃你的音乐梦想,但是你真正爱一门艺术,肯定不是指望这个艺术为你扬名,更低俗的是把你变成所谓的城里人,而是,没有任何理由,你就是爱她,所以你会一天不唱歌剧就难受痛苦,你只有唱歌才有属于你的最隐秘的快乐,音乐伴你渡过冗长而平庸的人生……我可能唱高调了,但是,真正的艺术家就是这样的,比如梵高、比如曹雪芹、卡夫卡乃至音乐家舒伯特……都是生前潦倒,艺术在他们生前给他们带来的麻烦可远远多过世俗的好处。没办法,想玩艺术,得有这点牺牲精神。否则,就不要摆谱,还要一脸为艺术献身的苦大仇深相。总之,我认为,为艺术献身,和不想做音乐家的小学音乐老师就不是好老师,完全是两码子事。后者追求的是所谓的“成功”,前者才是追求艺术。为了唱好一首歌,有“我宁尝鲜桃一口,也不要烂杏一筐”的精神可嘉;过日子,如果没有鲜桃至要饿死,大概还是得咬几口烂杏果腹的。

  “心比天高”和“命比纸薄”之间的强大落差,往往会让一个人的生活姿态变得相当不堪,特别是当她的整个人生为这种梦想要挟的时候,比如王彩玲,她以为她简直就是歌剧女神的化身……究其实,王彩玲之流不过是以实现梦想的名义纵情沉醉于其不可救药的自恋癖罢了。梦想是人类娇羞的花朵,真正爱惜梦想的人,他们总是珍藏梦想于心灵最隐秘的角落,默默地,付出毕生精力努力培育梦想开花结果,无怨无悔。更多人的梦想,可能在王彩玲们看来很庸俗,比如她的隔壁同事小张老师满足于“我老汉几乎每天晚上都有要求”,但是小张同事,她至少可以让人还算舒坦地面对,让我没法面对的倒是受尽羞辱的王彩玲。没有天那么高的命,咱们可以指望有才华;没有才华,也可以指望像刘德华那样地努力;努力也没有结果,“每晚都有要求”地活着也没什么可羞耻的,至少还图个痛快也可以生生娃为人类延续后代吧,再不济,总可以不那么别扭地活着吧,老那么端着,你苦大家苦不是个事儿。

  谨以此文跟王彩玲共勉。

法定时间(续6) (2008-05-03 22:48)

  梅心月却是喜滋滋的,打破沉默:“来,为大老王早日找到一个好伴侣,干杯。” 梅心月说话间有意看了看萧莹和大老王。这酒可说是喝得错综复杂,主次难辨,该喝的不喝,不该喝的却吆喝得起劲。不过,到这时,萧莹也总算渐渐明白今晚是怎么个安排了。

  “干了!” “干!” 大家便一起举杯。两个男人率先一饮而尽。他们都亮了亮杯底,以示干净。大老王的脸更红了,还红到了脖子。

  梅心月喝了两口,然后将酒杯朝马宁浩面前一放,偷偷使一个媚眼说:“怎么样,有没有这面子?” 这媚眼正好被萧莹看在眼里。

  “当然,”马宁浩嘻皮笑脸,“还就怕没这福分呢。”说着拿过她的酒杯,将剩着的一大半酒,咕咚咕咚全喝了。

  就剩下了萧莹。只见她抿嘴喝了两口,便连连地咳起来,但她并没放下酒杯。

  “喝不了就别喝了吧。”梅心月在一旁说。

  “就是,别喝醉了。”马宁浩说。

  “那怎么办?总要喝掉的。”萧莹说。她也想像梅心月一样朝他使个媚眼,可是却没有成功,倒像在皱眉头了。她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和梅心月的差距。

  “喝不了就喝不了,剩下就是了。”马宁浩没好气地说,见萧莹并不理睬自己,就要伸手拿走萧莹手里的酒杯,却被萧莹狠狠地甩开了。

  “你别管我!”萧莹朝他吼了一声,她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狠劲,脖子一仰,准备将大半杯酒一饮而尽。就在这时,大老王突然起身,从桌子对面伸过手来,一把夺过萧莹手里的酒杯,然后大口大口地喝了。喝完他朝萧莹咧嘴笑了笑。那一口牙齿白得闪着荧光,晶莹剔透,真是好看。梅心月和马宁浩先是被萧莹的吼叫愣怔了一下,继而又都齐声为大老王叫起好来。萧莹和大老王都没有作声。渐渐地,两人的脸都变得绯红,像蒙了层红布,久久没有消褪。接下去大家吃菜,但谈话的气氛再也活跃不起来了,好像都揣着什么心事。萧莹觉得头有点沉,不听使唤,便先退了席。她躲进了卫生间。

  当她一走进卫生间,泪水已经汹涌而出,怎么也止不住,于是她索性洗了个澡。她在水笼下冲了很久,脑子也清醒了许多。然后她擦干身体,穿戴上了傍晚刚买的洋红色的“迷士郎”胸罩,和“迷士郎”底裤。她站在卫生间的一面大镜子前,抹了些好久没抹的口红。水气氤氲,白雾般地包裹着她的洁白的肌体;三点洋红点缀着她的若隐若现,扑朔迷离的金三角;犹如出水芙蓉,生动而又迷人。她对着镜子轻轻扭了扭身子,顿时,曲线流动,风情万种,她在缭绕的水雾里看到了一个Modern而又性感的女人。这真是一种感觉,一种很难说得清楚的感觉。可是这种感觉又是千真万确,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就看你是不是找得到。她知道她现在可算是找到了这种感觉。

  就在这时,她在镜子里看到一个男人的头,一张吃惊的脸,她差点没叫起来。 “请你别这样冒失地闯进来。”她边说边拿过浴巾遮住自己的身体。

  “已经把我当外人了?”马宁浩悻悻地说。

  “我曾对你说,你是自由的。现在,我也终于自由了。你没有异议吧?”

  “怎么,你已经决定了?”

  “这本来就是你和她所希望的。”

  “我说过,我会对你负责的。”

  “你不过是想求得一种心理平衡,现在我让你达到目的了。”

  “告诉我,你是不是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开始喜欢他了?”

  “那天,也是你故意安排的?” “回答我是不是?”

  “好吧,我告诉你,他比你性感。”马宁浩一震。他走近了她,伸手在她裸露的肩头轻轻地摩挲,然后凑近她耳边用颤抖的声音说:“我们……” “请放尊重些。否则我要喊他了。”

  “好吧,”他无奈地放下手,说,“祝你们幸福。” 当晚,大老王没有走成。他喝太多,醉了。第二天,萧莹和大老王开始了认认真真的接触。他们决定先每周见一次面,也算是个法定时间。两个月后,萧莹有了身孕。几乎在这同时,梅心月又搬了回去。她和马宁浩在一起老是拌嘴,马宁浩说她不会料理家务,她说马宁浩不会体贴人。他们决定回复到以前的状态,即每周一见一次面,当然是睡在一起的,雷打不动,法定的。

                                      1996.1.13 一稿

                                      1996.1.22 二稿

法定时间(续5) (2008-05-03 22:40)

  她还是头一回见梅心月。尽管她们都曾经在电话里说过话,甚至可以说已经互相熟悉对方的声音了,但毕竟只是心照不宣,都装着不知道对方是谁的样子,这回可是正式认识了。她曾经多次想象她和她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最乐观的大概就是双方保持沉默,装着没对方这个人,解气一点的是嘲讽对方几句,再解气就要谩骂,甚至揪头发打架了。怎么也没想到会是在这么平和的气氛中见面的。也许有两个男人在中间的缘故。

  要是光一个马宁浩,情况大概就没这么太平了,因为都是“自己人”了,容易拉得下脸;有了个外人大老王,就都有了顾忌,都装成了高姿态。可见大老王还是来对了。梅心月比萧莹小两岁,在萧莹看来她并没自己漂亮,嘴巴大大的,脸颊骨也太凸了些,好像长得都有些夸张,有些“野气”,不像自己的五官都是规规矩矩,标标准准的,很难说出有什么缺点。这多少让她有点不服气,不知道自己到底输在哪里。他们要她入座,桌上已经替她放好了碗筷,杯中还倒满了酒。她说她吃过了,但没用,吃过了也得吃,尤其梅心月张口“莹莹姐”闭口“莹莹姐”,还连连说“别客气”,活脱一个女主人的角色,真让她又好气又好笑,当然,还有些感动,心里对这女人又有了些好感。于是盛情难却,她只好坐了下来。一张四方桌,梅心月坐马宁浩对面,萧莹坐在了大老王对面。因为天冷,他们喝的都是热水烫过的绍兴花雕。萧莹平时没酒量,连一点啤酒也要上脸,可是见他们面前都是黄酒,也就不推辞,反正自己也不想再吃什么,就这么坐坐。

  “你去哪儿逛啦?”马宁浩在她坐下后又责备道,“这么晚才回来。”

  “就逛了几家商店。”萧莹低着头说,“买点东西。”

  “买什么好东西了?”马宁浩问。

  萧莹不言语,她不能说买蕾丝,只能缄默不语。

  “你看你,怎么挑下班时间逛商店?”马宁浩有些不高兴,“人家可都在等你。等得你好着急。”

  萧莹想,怎么怪起我来了,还不是因为你召她来嘛。我让你们还不行?想到这儿,心头又涌起一阵委屈,差一点眼圈发红。她抬眼,见对面的大老王正暗暗窥视自己,便赶紧又堆出笑来。

  “阿呀,你少说一句好不好。”梅心月瞪马宁浩一眼,“莹莹姐不是回来了吗?还要你罗嗦点什么。” 这一说,马宁浩也就不再罗嗦了,举杯要大家一起喝酒。萧莹本不想喝的,被他乍乍呼呼地吆喝着,也不得不喝了一点,一喝就觉得脸上有点发热。

  忽然梅心月凑近她耳边,悄声问:“莹莹姐,买了什么好东西?” 她害羞地摇了摇头,然后附梅心月耳朵边悄声说:“迷士郎。”

  “迷士郎?什么迷士郎?”梅心月没听懂,愣了一会。萧莹顿时脸涨得通红,赶紧又附她耳边说了几句。梅心月这才明白过来,吃吃地笑了起来。萧莹也忍不住笑了。

  马宁浩问:“你们笑什么呢?”

  梅心月说:“这是我们女人的事,跟你们男人无关。”

  这一说,萧莹就觉得对面大老王的神情有些不自然,不敢正眼看她。也不知怎么回事。就忽然想到了昨天马宁浩在路上说的话,不由说道:“他昨天路过你家门口,还提到你呢。” 她说的“他”自然是指马宁浩。

  “说我什么了?”大老王问。

  “说你一个人,也真够孤单的。”

  “哦,我……”大老王神情尴尬,嗫嗫嚅嚅似不知说什么好。他脸颊红红的,也像是个不太会喝酒的人。那一口牙齿却是越发显得白了。

  马宁浩说:“所以咱们要扶贫。帮一帮他。”

  梅心月朝萧莹眨眨眼,故意说:“现在就是贫富不均,撑的人撑死,饿的人饿死。” 她这话显然是在揶揄马宁浩,又好像有点讨好萧莹的意思,只是这话题太敏感了,让人没法再多说些什么。

  也只有马宁浩能接这个话题,自嘲地说:“对,打土豪分田地。”

  梅心月笑笑,说:“好,为打土豪分田地,干杯。” 萧莹跟着举了举酒杯,只是她好像越听越糊涂了,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这土豪是谁?这田地又是什么呢?

  “你们别瞎说了。”大老王瞪马宁浩和梅心月一眼,“人家还蒙在鼓里,这样不太好。”

  梅心月说:“看你这大老王说的,我们又没有坑蒙拐骗,我们会把这事情说清楚的。”

  马宁浩说:“对,大老王,这事你就别操心了,我会处理好的。”

  萧莹还是没有能够听懂,只是有种感觉,他们说的,好像都和自己有关。她偷偷觑一眼大老王,没想到他也正好在朝她偷觑。于是她赶紧将目光收缩了回去,默默地看自己的眼鼻子底下。她在收回目光时发现梅心月正注视着她和大老王。这一刹间,她觉得自己很狼狈,好像自己在偷情,被人活捉了。一时大家无话。

法定时间(续4) (2008-05-03 22:31)

  可是现在,面对众多的蕾丝,她的眼睛还是亮了一亮。她不用触摸就可以感觉到那种质感:细腻、滋润、柔滑;还有那种若隐若现,半明半暗的效果,越发使那些体态丰腴、阿娜多姿的栩栩如生的模特儿,充满了蛊惑人心的魅力。她有些眼花缭乱,更有些透不过气来的骚动和不安,脑子里仿佛一下子浮现了迈克·杰克逊的那首叫做《利比利亚女孩》的旋律。

  她算是真正理解了两个字:性感。

  原来,作为一个女人,单单因为是女人还是不够的,当她和男人在一起时,还必须性感;就是说,男人所要求她的,不仅仅是生理构造上的女人,还必须是女人气十足的女人。所谓女人气十足,就是有一种性的吸引力,令男人情不自禁地兴奋,冲动。这种吸引力并不一定就是漂亮,漂亮仅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身段、声音、动作(包括“抽风”)等等,这是一种感觉,一种很难说得清楚的感觉。

  话得说回来,既然女人有性感的和不性感的区别,那么男人是不是也有这种区别呢?她相信也一定是有的。想到这儿,她脑子里突然跳出一个人——大老王。也不知怎么回事,脑子里莫名其妙就跳出了他。她说不清楚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会跳出他,他好像跟性感不性感一点没关联,而且他们仅仅只见过一面……

  那是上个月末的一个晚上,她和马宁浩刚吃了晚饭,他来了,说是路过,坐一下。以前他也曾来过几次,但都与她阴差阳错地错开了,这还是第一次见面。也不知怎么叫的“大老王”,其实,他最多只比马宁浩大一二岁,个子也差不多,都是中等偏高一些。他坐下不久,马宁浩说是出去买样什么东西,马上就回来,让她陪他说说话。于是她就陪他说说话。她已经记不起他们在一起说了些什么了,反正话不多。她本来就不太会说话,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自然话就更少了;按理他是律师,很会说话的,可是话也不多,烟倒是接连抽了好几支。平时,她是很反感男人抽烟的,尤其在自己家里,可是这天晚上她并没有那种反感,倒反而觉得他默不出声地抽烟时,有些忧郁,有些感伤,也很有些男人味。他笑的时候露出的一口牙齿很白,白得像是涂了一层荧光,一点没有烟熏的痕迹。她还从来没见过有这么一口白牙齿的男人,因此很希望他多笑几回,但他偏偏笑得很少,惜笑如金。当他露出那一口好看的白牙齿的时候,她就想他死去的妻子生前也一定很喜欢看他笑。于是就问:“什么时候可以喝你的喜酒呵?”

  他咧嘴一笑,说:“该吃的时候一定少不了你。”

  说到这儿,他们又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他突如其来地问:“你不恨他?”

  他说的“他”,当然是指马宁浩。

  “谁让我不会生孩子。”她说。

  “那可以去领一个嘛。”他说。                 

  她不由一阵心酸,眼圈又红了,不知是因为触及了她心口的创伤,还是因为他的这句体己话令她有些感动。她怕自己控制不住,赶紧借口去了厨房……

  想到这儿,她忽然有些惆怅,也有些伤感,说不清是什么缘故,只是一种感觉,一种很难说得清楚的感觉。

  “这种牌子叫‘迷士郎‘,日本的面料,日本的板子。”一位笑容可掬的营业员小姐正不失时机地向她介绍她面前的一套蕾丝内衣。也许正是刚才她眼眸中一刹那的光亮点燃了营业员小姐希望的火焰,营业员小姐一直紧随在她的身后。

  “它的做工相当考究,你看,这半罩面胸罩,底下有金属网托,可以使女士的胸部显得更加丰满,尤其这套洋红的,如果您穿了……”

  “我穿?”她忽然有些恐慌,连连摆手,“我怎么行?”

  “就是配你这样气质的女性穿。”营业员坚持不懈地说。

  “我这样的气质?”她问,“我是什么气质?”

  “你身上有种古典主义的传统的美,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不够摩登。”

  “什么?Modern?现代派?”

  “对,就是还不够性感。”

  她像是哆嗦了一下,脸腾地涨通红。

  营业员有些紧张,说:“对不起,我大概不该这么说的。”

  “不,没什么。”她说,“我买了。就这牌子的,叫什么来着?对,‘迷士郎’。”

  萧莹买了“迷士郎”就直接回家了。她已经没心思再在商场内逛下去。她知道他们会等她,如果她一直不回家,他们会以为她想不开,着急的。她觉得不回家吃饭已经给了他们一点小小的颜色,让他们知道自己在生气,不是那么逆来顺受,随便让人摆布的。不过,她总得回家,她无处可去。更主要的是,她还一直拿这个家当自己的家,她不认为自己是局外人。

  她来到自己家门口,意识到也许是这一辈子最尴尬的一刻来临了,拿钥匙开门的手犹豫了半天。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们俩,跟他们说话吗?说什么?不理睬他们吗?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又怎么躲得过去?想到这儿,她的手缩了回去,又转身走了。

  可是她走了一两步又返回了。她能去哪里?只有去母亲处,母亲能承受这打击吗?一想到母亲惊状万分的样子,她的心就要碎了,她下不了这狠心。

  这世界上到底应该谁怕谁,是我怕你们,还是应该你们怕我?我为什么要躲?想到这儿她顿时来了一股勇气,将钥匙重新插进了锁孔内。

  但还没等她扭动钥匙,门却已经被马宁浩打开了。

  “阿呀,你怎么才回来?我们等你半天了,打电话到你单位,你单位人说你早下班了。再不来,我们可要打110报警了。”

  马宁浩张口“我们”闭口“我们”,让她心里又有些不好受,委屈得要命,但眼睛往里一望,却愣住了。里面不止一个人,有个女的,当然就是“她”了,还有一个男人也坐着,一咧嘴一口雪白的牙齿——想不到竟是大老王。

  这是怎么回事呢?她实在弄不懂这格局了。不过,有这么个局外人坐着,无形中倒将她心里的委屈冲淡了不少,至少说明他的“我们”并不仅仅是他和“她”一对。

  他们一见她都起立,高兴地说“来了,来了,总算来了。”

  桌上摆满了刚动筷的菜,大多是熟食店买的,卤鸡、卤鸭、酱虾、酱排骨等,还有马宁浩自己掌勺的几只,她一眼就能看出的,比如青菜有些焦黑,那是火太旺,他又不喜欢加水的缘故;切的肉片都太厚太大,一片片像是没骨头的大排。蛤蜊也已经炖了蛋,当然是不去壳的,就放在那女的面前。

  她在三个人的“众目睽睽”之下,有些不知所措,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那脸自然是十分尴尬的。她是最怕在外人面前出丑的,更何况“家丑不可外扬”,这里唯一的外人自然只有大老王了。想到这一层,她又觉得大老王来得实在不是时候了。

  “今天倒是怎么有空来了?”她径直问大老王,只当着没马宁浩和那个女人。

  她是随口问问的,不想大老王竟有些局促,支支吾吾不知说什么好。

  “大概是正好碰上的吧?”她替他说道。

  “对,就算是吧。”大老王说。

  她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人真是的,早不来,晚不来,偏这时候来,夹在他们两人间,算是来喝喜酒的还是来充当电灯泡嘛?

  马宁浩喊住她,给她介绍:“莹莹,认识一下,这是梅心月。”

  接着又向梅心月介绍:“小梅,这就是莹莹,学名叫萧莹。”

  于是梅心月大大方方地叫她:“莹莹姐。”

  于是她也大大方方地叫她:“小梅。”

法定时间(续3) (2008-05-03 22:24)

所谓“法定时间”,其实并没有经过他们商量和认定。次数多了,而且都有一定的规律,也就约定俗成,变成了“法定”。“法定”的最大优点是他连“今天晚上我不回家”之类的招呼也不用打了;说了,反而画蛇添足,成了多此一举。

  这每周的“法定时间”,对萧莹来说,也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就好比开刀割了一只胆囊、一只肾,或是切除了四分之一的胃、三分之一的肺一样,一开始无疑是要死要活,痛苦万分的,有的人也许就挺不过去,死在手术台上或是手术台下,但真能挺过危险期,也就会慢慢痊愈,渐渐康复,尤其时间长了,身体素质好一些的,几乎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了,好像肚子里少了一两件东西也无所谓。萧莹是属于身体恢复得好的那一种,尽管丈夫有一部分已经属于人家,不完整了,但一周不是有七天吗?去掉一天,至少还剩下了七分之六,占了绝大多数,尤其当这七分之六还比较充实的时候,少掉的七分之一也就无伤大雅了。

  在这六天里,他们该怎么过仍怎么过,该作爱的时候仍作爱,该看望双方家长的时候仍夫妻双双把家还,不显一点破绽。在别人眼里,这无疑是一对和谐的夫妻,即使像大老王这样的了解内情的朋友,也丝毫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以为是个奇迹。有一个周一晚,大老王打电话找马宁浩,萧莹回答他:不知道他在梅心月那儿吗?上她那儿去找。说得平平常常,没一点惊惊乍乍,或是满腹委屈、满肚子醋意的样子。事后,大老王惊讶不已,以为不可理喻。他不知道该怎么来评估这个女人,到底该说她坚强呢,还是该说她懦弱?

  下班后,萧莹破天荒地没有直奔自己家里。平时的晚饭几乎都由她来做的,也不能说是'法定'的,通常谁先回家就谁做。一般总是萧莹回得早,因为她是赶着回家的,马宁浩往往没这概念,在路上随便遇到个什么熟人就可以站着聊半天。今天,她克制住了一下班就赶紧回家的冲动,故意拖拖拉拉,直到最后一个才走出办公室;总不见得仍由自己来给他们做饭吧?我算什么?她想到这儿就一阵难受,眼泪也就同时涌了上来,只有不去想它。

  萧莹决定一个人上一回馆子。她原来打算点两只菜,慢慢吃,不喝酒也要喝些饮料,为的是可以消磨些时间。不过她想到自己一个人自斟自饮的样子就先有些不自在了,好像人家都会因此而注意她。于是她改变主意,在一家水饺馆吃了些天津水饺,就要了二两。平时这点是不够饱的,今天吃一两也就够了,不过她不好意思只买一两,怕被人看不起。她也不好意思吃太慢,将一只水饺分好几个部位,一小口一小口地咬,装得像樱桃小口。她甚至连最后的汤水也不敢喝干,怕被人说她吃出老本。于是,原先计划消磨的时间不到一半就已经没内容了,只好上街。

  她不是个很会逛商店的人,这主要表现在她在营业员面前往往会失去主见。本来只是来看看的,遇上个善于推销的营业员,一脸诚恳地给她介绍这么几句,她就不得不改变初衷,倒也不一定真的对某样商品发生了兴趣,而是觉得拉不下面子,怕对不住营业员。更多的时候表现在她不会讨价还价,明明可以还价的,她不敢还,明明可以还一半价的,她只敢还一成,怕被营业员笑话。她知道自己有这些毛病,因此不轻易逛商店,尤其不会漫无目的地逛。当然今天是个例外。

  她走进一家精品商场,里面琳琅满目的东西当然都是高档的,精致而上品。奇怪的是,平时看看什么都好,好像都有生命似的,鲜活而可爱;但同样的这些东西,在今天看来却都失却了活力,有点假模假式了,勾不起她的一点热情。

  正是家家户户用晚餐的时间,店堂内显得有点冷清,顾客也容易成为营业员“一盯一”微笑服务的对象。今天,萧莹倒并不怎么太将营业员小姐的笑脸放心里去,毕竟心境不好,对微笑有着免疫力。她仿佛在认认真真地挑选什么,害得营业员小姐一次次地加强了微笑的力度,向她发起宣传攻势。可是她反应茫然,脸上的笑容也有些机械,这倒反而显得有些爱理不理,似听非听的样子,让营业员以为遇上了一个不轻易表态的购物老手。其实她并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看些什么。

 

  她最后来到妇女内衣柜前。一尊尊形象逼真的模特儿,几乎赤身裸体地展示着国产或是进口的各种蕾丝内衣。一副胸罩,一条小底裤,构成了一个精彩纷呈的三点式的世界。那些胸罩、底裤都嵌了花边,做工精致得不能再精致。

  终于,她的眼睛亮了一亮。

  作为女人的她从来没有穿过蕾丝内衣,蕾丝这两个字还是最近在服饰画报上看到的。她不明白女人为什么要戴这样露眼的胸罩,穿这样的小底裤。她总觉得这是不是太危险了一点,尤其是那条底裤,小得可怜兮兮的,比巴掌还小,不是跟不穿差不多吗?

  她一直以为女人的穿着打扮,功夫在外表,不在乎里面。里面只要穿得舒服。至于颜色、式样,根本是无所谓的事,人家又看不见的。可是那天,马宁浩却石破天惊地说道,看一个女人会不会打扮,不在外面,而在里面。

  马宁浩是在看她晾衣服时这么说的,显然是有感而发。那时,她正这阳台上晾自己的一条三角短裤。已经穿旧,穿毛了边沿,面积也比新的时候大了许多。但她还没有丢弃的意思。反正是穿里面的。

  以前他从不对女人的内衣内裤说三道四,他也不可能有这么精辟的论述。可见是大有长进了。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她知道他一定是在作了比较后才这么说的。

  “哦,新鲜,”她说,“里面还要打扮?你说该怎么打扮才好呢?”

  “现在市面上不很市兴比基尼吗?”他说。

  “比基尼不是游泳衣吗?”

  “那可能是我搞错了,反正就是那种式样。很性感的。”

  “她就穿那种式样?”

  他于是不愿再说什么,有些气恼地说:“你别扯到她。我是说给你听听,让你知道点行情。听不听随你。”

  她也没好气地说:“好好的女人会穿这种式样的吗?我看了都恶心。”

  “你啊,'他想了想,叹了口气,像是有点恨铁不成钢,说,'真有点乡下人。”

  他已经不止一次说她“乡下人”了。那回他听迈克·杰克逊的CD,当这位风靡全球的黑人歌星唱到一首叫做《利比利亚女孩》,并以他特有的似男非男似女非女的嗓音发出连连抽风似到娇喘时,马宁浩连连叫好,说性感。

  她不明白,何以唱歌还有“性感”一说,问他,他说,那不是叫床的声音吗?

  “叫床?”她更不明白了,问他什么叫“叫床”。

  “你不会的。”他嫌她影响了他听杰克逊的叫床,有些不耐烦。但他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说她“不会的”,那么谁是会的呢?答案不言而喻。于是他不得不修正了一句“你连叫床也不懂,人家会说你乡下人的。”

  可见,她的“乡下人”是和不懂叫床,不懂穿比基尼内衣联系在一起的。

  后来她知道了这种比基尼式的内衣的名字:蕾丝。她相信他每个周一的晚上都能触摸到一次蕾丝。

她也总算弄懂得了什么叫“叫床”,猜想他在每个“法定时间”大概都可以面对面地欣赏到那种抽风似的娇喘了。

  她不是买不起蕾丝,也不是不知道蕾丝漂亮,迷人,她之所以不买蕾丝是因为觉得没这个必要;平时也不能说她没有想“抽风”的感觉,她之所以不让自己抽出风来,只是因为怕羞。后来,当她发现蕾丝以及“抽风”是和那个名叫梅心月的女人联系在一起的,她便更有了本能的抵触。在她眼里,蕾丝成了堕落的标签,“抽风”无疑就是放荡的自白。她宁肯自己是个“乡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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