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口企业下载后,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退税部门
外贸企业下载安装使用
生产企业下载安装使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下载安装使用
出口企业下载后打印封皮装订资料。
请下载后,将自查结果在4月22日前报相关窗口
请各位纳税人下载并升级税率库
生产企业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明细表按月报主管税务机关
生产企业在市局未变更名称前(注销出口退免税认定表申请审批表)前,暂使用此表.
外贸企业在市局未变更为(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请审批表)前,暂使用此表.
各位光临本博客人士您好:
欢迎您的到来。进出口税收工作需要税务部门和社会各界尤其是纳税人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互相理解、配合,才能将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为此,市南国税局进出口税收部门工作人员建立本博客,做为一个与广大纳税人沟通有关进出口税收信息的互动平台。让您足不出户就可通过本博客及时了解到有关进出口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最新通知、退税操作实务等文章,同时,您对进出口税收工作方面特别是对本博客有何建议和意见可通过评论、留言、纸条等方式与税税通沟通。让我们共同努力,又好、又快地做好进出口税收工作。
谢谢,敬请再次光临。
免 责 声 明
关于升级2009年6月最新商品代码库的通知
各出口企业办税人员请注意:

二○○九年七月十日
关于启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出口退税网页申报功能的友情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经过技术优化,纳税人在正确完成银税协议设置后,即可使用网页申报功能,无需等到次日。此功能调整同样适用于其它网页申报。
关于青岛市南区2009年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核销的通知
各位青岛市南增值税小规模出口免税纳税人: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公告[2009]第10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银监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第三条 国务院批准试点地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老长贸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2008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外需求萎缩,国内企业与外商签订的长贸合同的正常履约受到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第一批老长贸合同审批合格名单的通知》(国税发〔2008〕10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老长贸合同审批结果的通知》(国税发〔2008〕130号)批准的长贸合同由于下述原因发生变化的,准予按原退税率执行完毕。
一、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由于外方原因,下调价格导致所签订合同执行金额不足1亿元;或下调价格,但合同执行金额仍在1亿元以上的;以及被迫中止出口合同的。
二、应外商要求,改变包装物形态,导致合同金额增加的。
三、批准合同为母公司签订,实际进出口为其子公司的。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
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三、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五、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六、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关于恢复征收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9]35 号
海关总署: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从六个方面防范虚假出口CPU骗取退税
据介绍,目前不法分子(企业)利用虚假出口CPU骗取退税的主要流程如下:首先是以实就虚。不法分子用实际在国内销售CPU的数量先虚假报关出口,该笔产品最先是从进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不开票方式销售给国内电脑配件零售商的;同时,从境内收购淘汰的同数量同型号的CPU或从深圳等地“租借”同数量相同型号的CPU,代替实际已经内销的CPU数量,并以取
关于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09]31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的税收政策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支持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以下简称“膜晶显”)生产企业的发展,将《财政部关于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6]4号)执行期限延长3年,即从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对“膜晶显”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净化室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生产设备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上述政策中免征进口关税的生产性原材料和消耗品的产品清单见本通知附件1和附件2。
二、此前已经认定的“膜晶显”生产企业(名单见本通知附件3)继续享受上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关税[2006]4号文件附件5、6所规定的生产设备清单及维修经验公式计算,各企业2009-2011年度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维修生产设备用零配件的免税进口额见本通知附件4
关于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09]32号
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四川、深圳、安徽省(市)财政厅(局):
为鼓励和促进新型显示器件产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将《财政部关于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6]4号)执行期限延长3年,同时将该通知规定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等离子显示面板(PDP)和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面板(OLED)生产企业,操作程序比照财关税[2006]4号文件执行。现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对从事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等离子显示面板(PDP)和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面板(OLED)(以下统称新型显示器件)的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生产设备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新型显示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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