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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第18号

 

颁布日期:20070113  实施日期:20070301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经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了鼓励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

濮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为濮阳市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行政部门,副县级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对全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缴纳地方各税情况的日常稽查;二是负责对全市各类群众举报案件的受理、批办、检查、处理工作;三是负责对各县、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方税收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现将市稽查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公布如下,凡对我市地税稽查工作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全市范围内地方税收案件举报均可通过通过电话或举报信箱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予以落实反馈。

 

    今年4月是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日前确定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

  报道中指出,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08年税收宣传月要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加强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的宣传。

  宣传月期间,

 

濮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是濮阳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现有在职行政人员43名。下设综合执行科、选案科、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等6个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负责市区范围内地方税收的稽查及全市基层税务稽查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