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是个尴尬的节,我想不出与这个节日有关的任何喜庆,但我却记得很多个三八节。有一年的三八节下了冻雨,有一年的三八节去摘了柚子,还有一年的三八节给妈妈染头发。记起这些的时候,也记起了一些人——我的闺蜜们。她们时远时近,很多节日我都不会想起她们,唯独三八节,我想她们了,尽管在她们心里,我并不一定是闺蜜。
燕子她,很早就飞走了,飞到比柳州更南方的南方,她很少回来,每次见面我都有种莫名的陌生感。我们隔三差五在QQ上见面,聊家庭聊生活聊工作聊衣服。我仿佛看见,电脑那边坐着的,还是那个蘑菇头的燕子。她刚吃完油粽,从作业本上撕下一页纸擦手,身上穿着她织了一半我织了一半蓝白相间的毛衣。她说盼望快点老快点退休,退了休就回来生活。我说不出我想她那样的话,但在三八节这天,我确实是想念她了。
着恩开车来接我去同学聚会,其时我不喜欢聚会,二十年没见过面的同学,能说些什么呢?着恩说:你还记得吗?上学那会儿同学不爱和我玩,我家穷,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跟同学说什么呢?但是你跟我玩,我们有得说,所以你也应该和同学们有得说,无论二十年没见还是三十年没见。于是,我去了。我和她
每天傍晚经过沿江路和高新三路交叉路口时,都看到几辆面包车停在那儿。车顶和车身上都打着醒目的招牌:防水补漏。每辆车的车门都开着,看得见车厢里搭成一张床。每辆车旁都放着一个液化汽罐,锅碗瓢盆,炊具一应俱全。车主们就在车旁做饭吃饭。我很纳闷,他们在干什么呢?
每天早上经过黄村菜市,我又见到了那些“防水补漏”的面包车。有时一辆有时两辆,停靠在路边,车上放着很响的音乐,男人下了车,在路旁看人下象棋。
我明白了,面包车,是做“防水补漏”营生的人流动的家。
他们白天四处转悠等待生意,很有点“野马”的意思。晚上则回到高新三路口的大本营,当街摆上家当洗菜做饭。女人忙活着,男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抽烟聊天下棋。也有小孩,五六岁的,十三四岁的,在路旁追逐打闹。有时看到他们到对面的一个院子里打自来水,拎着水桶左右张望急行穿过车来车往的马路
三八节就像个钟点工,在每个固定的时间来一次。她来之前,你没有太多期待,也没有刻意安排太多事给她。她来了,你没有太多惊喜,顶多礼貌地打声招呼:来了。但假如她不来,你就要坐立不安,甚至大发雷霆:搞什么,说好今天来,怎么到现在还没来?
三八节前,我接到几个电话,一率叽叽喳喳重复一句话:喂,老同学,三八节同学聚会一定要来啊,不来恨你一辈子。
离开学校二十来年,我从没参加过同学聚会。但为了不招人恨,我梳妆打扮心怀忐忑出发了。
我到得早,对每个进来的女同学,我都能叫得出她的名字,对每一个进来的男同学,我只能重复一句话:请问您是哪位?男生们为此表示出无比的大度:我们集体原谅您过早的老年痴呆。女生们则为我解释:关键还是你们男生人品有问题。男生一起起哄:你们真三八。女生一起欢呼:三八万岁!
冬日的午后,真难得有如此温暖的阳光。
我在图书馆找一本书,一本陈忠实的《俯仰关中》。在密密麻麻的书架上,我终于找到了一排陈姓作家的书,一个个数过去:陈染、陈丹青、陈丹燕、陈忠实、陈中林……陈中林?怎么这名字这么熟啊?我抽出那本书——《云淡风轻》,漓江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柳州日报社文集》之一。我“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还真是我认识的那个陈中林,他夹在陈姓作家当中。
我把那书借了回家,并且认认真真的读了。真应了那句话:书非借不能读。倘若八年前我便认识陈中林,可能我会向他要这本书,并且请他在上面签名,然后拿回家放在书柜上显摆,而并不关心里面写了些什么。
初识陈中林,是一次下乡采风。他并不是我想像中的中年才俊,说话语速很快,喜欢眯缝着眼看人,似笑非笑,一副顽皮老青年的样子。我刚说了我属狗,就看到村头墙脚有只狗,他对狗打招呼:公子,你跑到墙脚去干嘛?我气得想冲上去打他。一行人要走了,找不到司机,陈中林说:司机上厕所,还差两苟就好了。如此柳州范儿的玩笑,完全无法想像出自一个中年文者口中,令人平添半碗亲切感。
在《云淡风轻》中,
老话说“一年不忙,忙三十晚上”,好像这一整年都闲着,所有的事尽等着春节前这段时间来做呢。一打开电脑我就乱,不知道先做哪件事好。昨晚在网店上卖了两个挎包,还没发货,要打电话通知快递来取货;半月前在网上团购的家具都用了两天,还没确认付款;好多朋友发来的电子贺卡还没给人家回赠;报社的优秀通讯员申报表还没填好发电邮,报纸约的稿还没写……
正茫然不知所措,快递电话来了:802,有快件,请下楼签收。前天交络网费获赠的小灵通又响了:美女,下午过来拿点年货回去喂,我明天要回南宁了。张来福的“南普”扬起高高的尾音。她是网上网来的文友,也是无话不谈的闺蜜、写作的导师,我拿她的东西就像拿自己家的一样,连声“谢谢”都忘了说。快件是一箱“铁棍山药”,一个原来网店的顾客,现在的好姐妹从河南寄过来的。
电脑上QQ又在“滴滴滴”了。小昭说:老同学,在家吗?送点好米给你……老飞哥说:妞,健美操我给你下载并刻成影碟了,有空过来拿,过年吃的多,别忘了多跳跳啊,小心变成胖老妞。栗子姐姐说:手撕牛肉的做法我放到搏客上了,你自己看着做吧,我要上网看《男人帮》了。钟妹妹在我的
很久以前,书市还在北站路上,我喜欢它离家近,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骑个自行车,也就五分钟路程。所以有事没事,我喜欢去那儿逛逛。
那个老书市,很有点自由市场的味道。一间间门面,大多背光阴暗,似乎也不通风,但我却从没觉得压抑或者气闷什么的。卖的东西也杂,除了各种图书专业书杂志期刊,我记得我在那买到过五块钱一捆的湘纸呢,还有五块钱一支的永生钢笔。湘纸摊开来,足足有一百张,印有暗红的大米字格,也是在书市用六块钱就淘到的上好狼毫在纸上一抖墨一挥笔,那效果丝毫不比正宗的宣纸差。还有那支永生笔,五块钱,老鼠头的,墨绿色,现在还在我的抽屉里。有时为了用它,满世界去找蓝黑墨水,我实在不希望墨色碳素墨水让它写出来的字跟一次性水性笔写的长得一个德行。
那时去书市,多是带孩子去散步的性质。孩子太小,还是个婴儿,塞进双肩的背带里往胸前一挂,就踱到书市去了。在一家书店门前的书摊上翻着《射雕英雄传》,老板从门面的书堆里站起来,欠身探头打量我说:哦,背个小孩,我还以为背书包呢,看你这样子,也不像个学生。我就和老板聊了起来,然后把他那套16K本的《射雕英雄传》买了,花了儿子两袋
有个叫老歪的家伙,好像跟我有仇似的,一见面就问:你看《打擂台》没有?我极不耐烦的答他:看了,写了,还想怎么样?一脚过来?准我是女的?他还是没放过我:哼,我是说认真的看,你都是应付一下看片段的吧?
老歪跟梁小龙一样没救了。我都那么听话那么真情的缅怀过陈真了。至今我仍能完整的将那段话背下来,我当初是这么写的:
《陈真》大结局那天,我回家晚了。从柳北消防队跑步回柳空宿舍,冒着小雨。大概是七点半左右吧,天黑尽了,路上鲜有行人车辆,静得令人心焦。雀儿山路显得比平时漫长无数倍,我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里跑,雀儿山在身边巍然不动。它为什么不动?它应该飞快的向后倒退啊。我不断地扭头看它,我听到柳钢宿舍传出《陈真》的片头曲:孩子,这是你的家,庭院高雅……我加快了步阀,跑得泪流满面。抢进家里一下跌坐在沙发上,抹一把眼泪真勾勾盯着电视,直看到陈真在枪声中飞身跃起……自始至终,泪流满面。
后来我便恋上青年装,和陈真一样,硬硬的立领,左胸
每一次面对新年,我都感到茫然。
茫然不是突出其来的,而是在一段长长的前奏之后。前奏通常是这样的:啊,真快,又过了一年。新的一年里,我该把织了三年还没织到袖子的毛衣织完了,也许织好以后儿子都穿不下了;我该把看了一年还没看完的《美丽的新世界》看完了,可能看完以后奥巴马就该卸任了;我得把两年前就在脑子里构好图的壁画上墙了,虽然墙上已经布满了蛛网;我得把半年前就在心里打好草稿的那些文章敲成文字了,尽管很多场景已经时过境迁……突然有人问:元旦打算去哪玩?春节有什么安排?我就开始茫然了——元旦、春节,我都要上班,工作,能有什么安排?连节假日都无法安排自己的人,那些新年计划……
儿子说:老妈,你真悲催,害得我们一起悲催,逢年过节的时候,人家都是家庭日,你却总是要上班,你能不能换个工作啊。换个工作,这是每年都在想的事,也确实换了,换来换去,还是没有节假日的工作。
我和儿子一起去超市采购年货,看着超市里忙忙碌碌走来走去的工作人员,我一拍脑袋对儿子说:你说如果逢年过节的时候超市不营业公车不运营电影院不开门公园不开放那会是怎样的情形?儿子郁闷
(2011-12-20 13:45)
文/存钱筒
有句话说:人至贱则无敌。有人拿这个说事,说如果贱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则真的天下无敌。试想,能舍得把自己踩在脚下,有谁还忍心再踏上一只脚呢?一般来说,明星很少当众表白自己,表白了也没用,一张嘴能敌得过多少狗仔队?如果换一种方式,用自嘲的方式表白呢?是不是就等同“人至贱则无敌”?
确实有那么点意思。公众的印象里,王力宏除了长得帅会扮酷以外,好像没什么特别值得红的了。关于长得帅扮酷没脑子,王二兄弟什么也没说,关于选择爱人的问题,只淡淡的否定了一次。然后,他把自己放到电影里狠狠地表白了一翻,以自嘲的方式。
《恋爱通告》让我认识王力宏,在此之前我能想到的与他有关的事物是衣衫蓝缕的扮酷和娃哈哈纯净水,不识中文的ABC(American Born Chinese出生于美国的中国人)。
这个老男孩确实纯净,比纯净水还纯净,仗着一张不显老的脸,以及不甘老的心。
他没说自己怎么爱音乐,但他表现出来的,却全是音乐,以及,与音乐
有个美国少年,十九岁便结婚了。二十岁之前有了自己的四口之家,靠替医生清洁打扫抵房租。他在成为青年、壮年的过程中,带全家从一个城市辗转另一个城市,当过加油工、清洁工、看门人,替人摘过郁金香,同时从未间断过上学和写作,也没停止过酗酒。他四十五岁时,终于大器晚成,成了专职作家。五十岁,少年还没来得及成为老年,就因为抽烟导致肺癌,结束了自已落没的一生。
少年就是雷蒙德·卡佛,极简主义之父。
如同追捧时尚一样,因为极简,卡佛倍受人们喜爱。阅读他笔下两三千字,甚至更短的小说,实在是件方便又快感的事。在厕所蹲的时候,等一锅水烧开的时间,等一辆公车或者一个人的当儿,就可以看完一篇了。
也因为极简,卡佛的小说也让人难以消化。一个镜头,一个片断,一个场景,还没搞清楚发生过什么将要发生什么,故事就没了。如果你非要把他的小说当故事看的话。
我看的第一篇卡佛小说是《羽毛》,短篇小说集《大教堂》里的第一篇。我感觉上当了,如此名声显赫的文豪,竟然写出这么令人费解的东西。没头没尾,没渲染没抒情。写的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