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之后生活总算稳定了,她也有了不错的工作。
我的生命力还算比较强,在死去的老爸保佑下顺利进入小学。
可是我那个白痴!花痴!神经病!着了魔的妈竟然又不太平起来了。
她爱上了比她小8岁的摇滚明星!并且逼我叫她姐姐,在那位摇滚青年来我家之前,我和她的君子约定。如果我不肯叫她姐姐,她就不肯在我的成绩单上签名。我成绩差,考试不及格还不是因为她没时间管我!她天天除了工作之外还要谈恋爱,从来就没一次送过我去学校,从来不问我功课怎么样?从来不参加我的家长会。我宁可她像我别的同学的妈妈一样看起来普普通通 素面朝天;也不想要这个中看不中用的妈妈!这个家伙长得太阉人耳目了,一点都看不出当了妈的人。一把年纪还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真把自己当小姑娘。说话还夹点台湾国语的嗲声,时不时还要插两句英语!怪不得外公说她作风不正!
第二次婚姻历经9个半月。不是那个男人不好,是因为我妈妈太白痴.她实在受不了这个对她太好的男人。她甚至听到那个人对她说话,就很想把他给掐死,或是拿菜刀把他剁烂。那个好男人最后也绝望了。
于是,这个婚年头结年尾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