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仰之间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人如蜘蛛,踞于网中,操着弱小昆虫的生杀予夺大权,自认为处于弱肉强食的上游,不可一世,却不料猛地一扫帚就能让网支离破碎,让其一命呜呼。
好久没有打开自己的博客。被遗忘的角落。
习惯了在校内网上偶尔写些东西,虽然是简短的文字。渐渐对文字陌生。
也好久没有走进朋友的博客。害怕乱了平静的心。已经很久不再回忆,不再思考。
席慕蓉曾在戏子这首诗中这样写道,在别人的戏里流着自己的泪。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
变成不容易感动的人,也许再也没遇见能让我感动的人。就像无处寻觅那个单纯地仰望着蓝天的姿态。曾经许诺要永远记住这个姿势,对自己。记住一中上空紫色的群星,记住那个熟悉的夜间小道。还有那座教堂,那个圣诞节。可是现在,不再轻易抬其头。因为天是长沙的天。
一年的时间,终究是有了些许的留恋,留恋逝去的一年,年轻时,每一年都显得这样弥足珍贵。
还记的长沙白日那样苍白的烟火,虽然不经意间,已经久久得消失在了视野里。
还记得那样持续忧郁的日子。
还记得平淡日子中,内心的坎坷。
从未想过这样早的再一次要离别了。
离开这座没有回忆,依旧陌生的城。前往另一个陌生之城。
已经期待那座久负盛名的洪楼大教堂,许是教堂情结与西方情结所致。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