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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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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首先向关心我的一切朋友问好!

   

    老钟的案子于5月26日在上海开庭。

    三杯已经得到了政府部门的法律援助,有免费的律师帮他打南沽的官司。

    老贺打算自己起诉。

    我看了广东证监局给老藤和马大帅的答复,与给三杯的一样,最后都有一句可以提起诉讼。

 

    我不想多说,请大家回忆“东方电子”案件的结果。

   

    我会出来打这个官司的,在恰当的时候。

   

    向关心我的朋友们赔罪!问好!

 

    以后我会解释的。

 

    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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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家里的电脑一直受到攻击,我可以打开我的博客,却不能看到各位沽友的跟帖。(每次打开我的博客后,左下角有一行提示:“已完毕,但网页上有错误”。)我现在是用外面的电脑上网,春节后第一次看到了各位沽友的留言。

    1、侯宁先生在2008年12月29日 15:38分给我的博客上发了一个纸条,全文如下:“我因为事情繁忙去不了现场,请代我发个声明吧:支持南沽权民依法维权,支持南沽权民合法索赔。作为利益集团联手构局的一个标志性的违法违规事件,南沽事件所伤害的绝非南沽股民的利益,如不纠正此类不法不规行为,任其蔓延,其最终伤害的是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动摇的是中国股市的信用基石,最终戕害的是作为市场经济中国的国家利益。这一问题能否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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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收到了许多拜年的手机短信,感谢各位沽友的祝福和鼓励。在此,我向问好的和在QQ上骂我的沽友拜年了,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维权成功!

   我在此先说一下我个人的态度,请大家批评指正。

   1、春节后我找工作去了,这是我早就计划好的。

   2、维权的事我还会参与,但只是做一个律师角度能做的事。

   3、“集体散步”我不参加了,我在南沽上没有赔钱,缺乏道义基础,这也是最使证监会反感的地方。

   4、我的确有78万份南沽,当时是因为律师不大好接共同诉讼的案件,就买了南沽想有一个当原告的资格,这样我也可以以原告的资格来做共同诉讼的代表人。

   5、无论是从共同诉讼代表人的角度,还是律师的角度,都有权力行使诉讼和非诉讼解决的资格和权力。我努力了,在诉讼和非诉讼的这两个方向维权,我都尽了自己的微薄之力。

   在此我再谈一下我对维权的一些看法,也请大家批评指正!

   1、所谓的七人表决,我也是不赞成过激方案中的5人中的一个。骂我的人也有理,我应该承担我个人的一份责任。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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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高层有一派是帮我们的,那就是民主法制派。

  有人要我催北京高院,我发一件事情您看看吧:

2008年最后几天,湖南郴州私营企业主彭北京在网上发布《决斗书》,要求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及该院执行局局长郑建华进行决斗。彭北京在《决斗书》及另一篇题为《我为何要与法官决斗》的文章中称,1999年,他在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诉讼案中,被郴州市中级法院违法判决和违法执行,致其损失数千万元。虽经连续8年的申诉、控告和依法维权,终未有结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只好选择向法官要求“决斗”,“以原始丛林法则决一生死”。

《新京报》《成都商报》等媒体2008年12月30日对决斗事件进行了报道,据报道,针对彭北京的决斗请求,郴州市委书记曾有批示,称彭“必有冤屈”。上述媒体的报道,在当天引起了舆论的普遍关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和凤凰网等门户网站,均将其置于醒目位置,网民对此报道亦反响热烈,留言众多。

12月31日,至少又有15家报纸就此事发表了评论文章。据不完全统计,对这则新闻报道及有关评论的转载超过5万个网页,不到一周总点击阅读超过一亿人次,被网友称为“2009年第一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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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4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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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星期一下午我从天津赶回北京,下午三点钟我和帅哥一起到了证监会信访办,登记之后说我们想见信访办的领导,但是信访办的两位工作人员说领导不来了,要我们留下材料就行了。交涉了半个小时还是不行,我们就交了方案走人。

    就是这么一个过程,大家自己去解读吧。

    我今天已回家,看到博客上有这么多的跟帖,实在很感慨。

    第一:这是南航沽民的一个交流平台,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只是不要说一些犯禁的话。我没有删过一个跟帖,有人的帖被删,我也没办法;我自己有两篇博文是被删了的,还有一个跟帖也是一发上去就被删了。

    第二:您发表自己的看法是可以的,请不要恶语攻击;方案只是代表一部分沽民的意见,我们只是小虾米,有中鱼、大鱼在互相抗衡,最后决定权在国家,我们也不用争得面红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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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冰山在我的博客留言,要求公布要提交的草案,在他的博客上已经有一些沽民签名了。在我的博客上前一篇的跟贴里也有一些沽民签名了。此方案还没有打印,我个人觉得应把“现金协议回购”单独作为一条列出来;此外还有沽民对“同股不能同权、同利”有意见,我觉得他们说的也有道理,可以把“同时按买入时间区别对待,按比例补偿。”这一句可以删掉。这两点都等帅哥到北京来以后我再与他商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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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7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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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如果沟通有障碍,那一定是我们的沟通方式有问题。

   我希望能有证监会的人能看到我们的博客,这样政府方面也就能知道我们沽民的各方面的意见。我一直认为我们的胡温新政是亲民的、爱民的,也相信南沽事件会解决。

   我们沽民不是想当专家,而是专家有时不一定站在股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国外有陪审团制度,这个陪审团其实是审判团,他们也不懂法律,但他们用良知、公理、常识就可以进行裁决,法官还必须得听陪审团的。

   解决南沽事件也一样,是可以用良知、公理、常识来分辨正义与非正义的。法律只是人为制定的,它上面还有自然法,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天理。我希望解决南沽事件能有沽民的参与,不管他们是不是专家。我还希望以后证监会制定一些政策时,能让股民参与有关的听证会,让股民有发表意见的机会;我更希望证监会能有股民的常驻代表,收集股民的意见在每一次的会议上发言。这样制定出来的政策不会有大的问题。

   我愿意与帅哥一起上交修改过的方案,春节后我也没时间常来北京,我要找工作去了。退出的人曾经跟我说过:如果有人给他一百万,他可以把维权这件事做得轰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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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0081229下午,来自全国各地的维权沽民代表会集北京,对《南航沽民对580989问题解决方案》进行会议讨论表决,实际到会   人,参加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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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见仁见智,任君评说,我已尽力,问心无愧。

  1、“博克点击只不过数百,评论不过十几,沽民至今不知内情?你们成功了吗?帅哥进京自淫,征途也自淫,老彭你也自淫吧,哈哈”

  答:别人封杀信息,我也没有办法,如果我的博客能在股吧里发出来,点击量要大得多。有些人,我不知道12.1你在哪里,你指责别人时先要看看自己。说会议失败我可以理解,但是也要看到它的积极意义:档次上来了吧?一盘散沙的沽民还是可以聚集的吧?至于那个七人表决,我可以证明帅哥是要干的人之一。

  2、“如果说有对立那就是产生了沽民之间的对立”

  答:沽民之间有不同的意见是一直存在的,在6月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机会,证监会要求上访的沽民选出5位沽民代表,上访的沽民的确是内部开会商量好了的,也选出了5位代表,并且在前一天晚上是定好了该怎么谈的,可是第二天在与证监会正式会谈时,沽民代表内部就当场发生了争吵,证监会就没法与代表会谈了;结束时有两位代表还差点打起来。如果我们不齐心,人家怎么与咱们谈?

    你以为只管要赔偿就能齐心吗?有人要赔偿所有的附加损失;有人说老伴头痛了,要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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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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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首先向给我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朋友道歉。我在29日下午手机就没电了,充电器28日就找不到了,买了一个组合式的充电器回来又充不上电,坏事赶一块了,结果就是一个晚上没电关机,电话短信都没收到,特向这一天与我联系的朋友道歉。

2、开会前大家都感觉到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照”,有些事只能以后说了。

3、博客公布了地点一天后就被删了,第二天换了词语后又发了上去。但是到“清华园宾馆”去订会议厅时他们销售部的小姐就说已经有“有关部门”的人来打了招呼,恐怕不能订,我们说明已公布地点了,她就说得请经理来决定。跟赶来经理求情后经理同意了,就交了两百块定金。一天后,就接到了“清华园宾馆”的电话,说很抱歉,不能租给咱们开会了。于是又重找地点,不再公布了。对于因此而没有来的沽民请你们原谅。

3、会议在北大的“资源宾馆”举行。来了两位专家,一位是胡星斗,另一位是张大军。大家可以自己在网络上搜索这两位名人,我是很敬重他们的。“国纲律师事务所”来了张立辉、彭剑、刘琳三位律师,另一家来了夏霖律师和另一位律师,对不起记不住所名和人名了,抱歉。记者来了七八家吧,我也搞不清。会议是由“国纲律师事务所”举办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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