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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2009-09-20 17:48)

忘记了密码,试了几次登录进来,却对怎么操作新浪的博客基本忘记。好在所有的博客都大同小异。从G的博客进来这里。狡兔三窟一定有些道理,不然你真的需要某个角落干点啥的时候,怎么都找不到可怎么好呢?一定憋屈死了。常用的服务器坏了,幸好还有这里。看到DT的留言,也听这里留下的音乐,好久没听了,很符合这个阴沉的傍晚,安静的一个人的屋子,还有我此刻半明半暗的心情。

暗,是因为独自呆在家里10个小时了,这很不常见,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喜欢独居,但10个小时是个恰恰好的距离,而且对于没有机会独居的人来说,所有的机会都意味着不可多得的快乐体验,所以这快乐就是明了。明的另一重要部分,是我忽然想清楚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那就是爱即相信,无条件相信;而相信,不只建立在爱之上,还建立在良好的行为习惯之中,比如,与我爱的人们保持适当的距离——至于是否适当,那就要看我是否聪明和幸运了。

我一直很幸运,现在我还聪明了。这真是一个喜讯。

差距(2007-10-22 19:57)
很久没读丁丁的博客了。她是我读研时的同学,同一个导师。那一年,我们导师收了六个弟子,都是女生,估计这里面有勉为其难的成分。现在也无所谓弟子了,因为没有人在做学问,除了花花在高校当老师沾着点儿学问的边儿,但她居然教外国文学。想想中国的教育实在是有点儿搞笑。不过,所幸导师是一个明白人,他压根就没把我们六个女生当成女弟子,除了我,在他眼里可能全部都是小女孩——从一个校门进另一个校门,然后再顺理成章地走出去——工作,嫁人,其中工作是当务之急,嫁人则是长远之计。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女人不负担思想。估计大多数男人虽然并不这样说也都这样想,而女人们似乎连想都没想过。
我之所以和她们不一样,是因为我早已经不是小女孩。在她们入学的年纪我已经结婚了,后来终于决定重回校园,这时已与正常的入学年龄有了一定的距离。六人中我最大,30岁,丁丁最小,23岁。说是同学,但其实我们相差7岁。7岁的意思是我上大学时她上小学四年级,我上小学四年级时她才3岁。
人们都说我长得年轻,想必是年轻的吧。但我看见她们,还是能清晰地看见年轻时的自己。我23岁的时候,无疑比现在的我年轻,也比她们年轻。记忆中,那就是一个
“老家伙读者”(2007-04-17 15:43)
虽然G早授权于我让我当他的小秘书帮他拆检信件,但我总觉得信件之类的东西既然是封起来的最好还是由本人打开比较好,所以一直都没行使过这项特权,当然也就没尽此秘书之责。今天下午,有G的一封薄薄的信,一看就知道里面毫无隐私、估计是要求寄赠严老师文集的那种信,因为G近日实在太忙了,我就破例地帮他拆了此信。果然不出所料,这位写信人是看了《文史知识》上的赠书启示寄来汇款要求赠书的。
 
令我意外的是这是一位75岁的老人。他的邮寄地址是云南省镇雄县乌峰镇,如果不是他寄信过来,我们永远都不会听说和知道的一个地方。他在信中称自己为“老家伙读者”,说自己对于文史这类的书嗜书成癖,如果还有这类的好书请G推荐给他,他邮汇购买,还说他“邮汇10元钱很难所以只能从信中夹现金10元请原谅”。这封信是2007年4月5日写的,邮戳是4月8日:云南镇雄,到达我手里的时间是4月17日。
 
记得年初的时候一位朋友无意中看到严老师的纪念文集,非常不解也许带着少许的不屑问我:“这有什么用呢?”我当时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读了这位老人的来信,忽然很想就此说点儿什么。可是,我并不是一个特别喜欢发表
拿什么来热爱生活(2007-02-02 14:03)
每次上街,都会看见那些极小的孩子,和大人们一起沿接讨钱。大一点儿的会跟着你的脚步哀求,机械、不动声色地重复着几句听不清楚的乞求的话。他们一概很有耐心,没有表情。衣衫并不十分褴褛,却绝对地肮脏,仿佛全身灰土。6、7岁的孩子如果从学校里放学归来,也多数“风尘仆仆”的样子,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我几乎从未看见他们笑。他们的眼睛也是没有光彩的。

那些更小的,2、3岁模样的,是很惹人怜爱的。他们总是完全无知地围绕在母亲身边,在地上捡行人丢弃的彩色的广告纸,或者拿着说不上是什么东西的玩具在树下独自玩耍。他们的小脸照例很脏,却红扑扑的,眼神明亮,带着自得其乐的天真笑容。有时,大人们会向他们招手,往他们的嘴里塞一块不知哪里弄来的糖果。他们会满足地在嘴里裹来裹去,然后跑开继续一个人的游戏。有时大人们会让他们对施舍的人道谢,他们就拿起小手,迅速而熟练地做一个揖,再跑开。他们过着天经地义的生活,除了母亲的怀抱,就是一条又一条的街道。所有的街道都差不多,差不多的人群,差不多的树木,差不多的广告纸,差不多的每一天。他们还不明白这个世界上有对比、有分别、有另一样童年。

看到
【他们】Mrs.W(2007-01-31 14:08)
W是我小学的班主任。最近常在脑海里晃。也许只有将她写下来,她才会离去。

她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我6-11岁时,她大约35-40岁。她一直梳短发,烫过的。因为家庭出身不好,师范毕业后嫁给了一个身有残疾的男人,俗称“罗锅儿”的那种人。但那人非常好,不爱说话,很能干,也很温和,以修理自行车为生。他们的故事应该有更丰富和详细的版本,只是不为人知。她家在一个百货商店后面的小胡同的旮旯里,大而破旧。进门是一个走廊,也兼作厨房;里面只有一个房间,不算宽,但很长。有一铺长长的土炕,上面总是坐着一个盘腿、抽烟袋的老太太,那是她的母亲,好像最后活到90多岁。我常去她家,老太太认识我,常和我说话,我只觉得她非常非常老,有时会有点儿害怕。那所房子没有南窗,屋子里光线不足,总给人昏黑的感觉。

W很漂亮,至少在我眼里很漂亮。她是我童年时代比较喜欢和尊敬的一个人。很好强,因此爱哭,说话做事非常麻利,对学习不好的同学和严厉。所以长大后我更加想象不出她为什么要嫁给她丈夫,虽然他是一个好人。是明显的“下嫁”。她有四个儿子,叫做大龙,二龙,三龙和四龙。四龙和我同班,常在一起玩;三龙在五年级的时候降级也与我
冰糖葫芦(2007-01-25 20:44)
学校放假以后,因为少了太多客源,校门口的小商贩们都纷纷不见了。我想冰糖葫芦想了很久也没有吃到。这次回家过年,终于吃到了。
很多事情,时间长了就会有变化。但是很奇怪,饮食习惯却很少听说有变来变去的。小时候我就非常爱吃冰糖葫芦,至今仍然爱吃。它是我冬天的最爱。夏天我喜欢吃蜜豆刨冰,却是近些年的事,小时候见都没有见过。
冰糖葫芦我最喜欢吃的部分是外面的冰糖,甜甜的,薄薄的,脆脆的。每次我都选糖衣最多的,并且总是先把冰糖吃光,然后再吃山楂。山楂要选那种又大又圆、红得发亮、没有虫眼、去了核儿的。我吃冰糖葫芦还有一个习惯,不喜欢在室内卖的那种,我只吃在大街上卖的,因为那样的山楂才冻得够结实、够爽。每次咬得越费劲,我就越开心,越觉得好吃。甜甜的,酸酸的,把两种味道结合得如此完美的食物,在我心里,非它莫属啦!
小时候,可能只要一角钱就能买到一串冰糖葫芦,不过应该是很小的串,大的还是要两角钱。后来,它的价格也在随着时间的变化变化了很多。现在,普通的冰糖葫芦要一元钱一根,七八粒左右。说它普通,是因为近年来增加了很多花样,原料不再仅仅局限于山楂,多出了很多水果,比如海棠、草
天色(2006-12-22 12:25)

上午,基本上是在睡梦中度过的。也很少有梦。
一天便从午后开始。那时常常有很耀眼的阳光,天色一例是明朗朗的蓝。我通常把窗户推开,放一点儿新鲜空气进来,然后在阳光中打扫房间。我不喜欢做家务,尤其最近,收拾房间很敷衍,总是仅仅达到哥哥可以容忍的底限便罢手。所以很快躺在沙发上,看电影。这时要关窗,这是因为窗户开久了屋子会冷。还要拉上窗帘,挡住那些阳光,不要让它们落在屏幕上。
都是一些老电影,百分之八十我都看过。但我记性差,就重温。有的完全想不起来了,有的总是镜头闪过便记起来,但还是想不出下一刻要发生的事。我也常常被其中的情节和音乐打动,会哭。一个人看电影,最好的地方就在于你可以哭出来,无需压抑感情。当然,前提是,你还有感情。
下午三点儿多,就可以把窗帘打开了。仍然明亮,却不那么热烈了。就像手中的咖啡,耳朵里的音乐一样,有一种慵懒的调子。很适合看闲书。我通常看一些短的随笔,一些有趣的人天南海北地说着一些好玩的事。这些文字经过大脑都无需记忆的,像流水一样,有淙淙的声音。时间就这么流走了。
四点多,就进入黄昏。北方的冬天总是这么快便
【他们】他(2006-12-22 12:20)
他有很多小时候的照片。照片上的他有甜美的笑容,漂亮的衣服,是一个幸福与乖巧的小孩。十岁之前,他父亲在外地当兵,他和妈妈、姥姥、妹妹一起生活。父亲每次回家探亲,都会给他带来好看的衣服,他每次去军营看父亲,总会照很多照片回来。所以,在同龄的小孩只能呆在家里的年龄,他已经去过很多城市了。
小时候他挨过三次打,长大了也一直记得很清楚。一次是偷了妈妈一元钱,给自己和妹妹一人买了一根糖葫芦,他把剩下的九角钱放回了妈妈的口袋,被妈妈发现了;第二次,他考试考得不好,没有排第一,妈妈是那个学校的老师,觉得很没面子;第三次,是他和妈妈一起去买米,米被他不小心洒在了地上。那时米还是很珍贵的东西,而妈妈是一个非常节俭的人。
高中和大学,他是学校里出了名的才子。这期间他实践了爱情和友谊。最后剩下的那几个朋友成为一生的朋友,最后一个女孩成了他钟情的爱人。大学毕业后工作,辞职,继续上学。博士毕业后,他教书。最后一个女孩一直和他在一起,做了他的妻子。她是一个天真而快乐的女人,他把她当成一个孩子。
读博时有了背井离乡的感觉。那也许是他一生中最艰辛的岁月,但也是最难忘的时光。
【他们】姥爷(2006-12-22 12:09)
我常常摆脱不了这个念头:姥爷死于寂寞。
我也常常有一种隐秘的欲望,去讲述他的死亡。但一直做不到。今天似乎可以。
那是一个老式葬礼,在故乡的县城,第一天在医院,守灵,烧纸。第二天去火葬厂火化,之后送往乡下墓地。姥爷的头被火车刮了一下,或者是由于倒在地上撞到了铁路边的枕石,凹下去了一块,仍然留着血迹,假牙有些错位。他死时的面容没有活着时安详。
我一个劲地哭。尤其是在那个奇怪的仪式中:依稀记得有人画了一个大大的圈,姥爷的灵柩被放在中间,还有火光,我们这些直系亲属们围着灵柩绕,要绕上三圈,每几步要磕一个头。那是第二天了,在去火化之前。我们的眼泪流得差不多要尽了,悲恸声静默了很多。但很奇怪,每当跪下磕头的那一瞬间,我就忍不住放声痛哭。他们把我扶起来,继续走。可下一次跪下时,我仍然忍不住。
因为就在那些个陆续跪下去的瞬间,我知道他真的死了。再也不会活过来了。这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
姥爷曾经是一个快活的人,精力旺盛,瘦而硬朗,70多岁时仍然骑着自行车嗖嗖地满街逛。比我骑得快。他喜欢帮我们,并坚决拒绝我们帮他。如果你认为他一个人扛着煤气罐上楼会累坏他
【他们】老奶奶(2006-12-22 12:02)

我没有奶奶,也没有姥姥。爸爸妈妈结婚之前,奶奶已经去世了。我三、四岁的时候,姥姥也去世了。记忆中的姥姥梳着一个髻,总穿着黑色的衣服,脸色很白,不爱说话,也不爱笑。我也不记得她是否抱过我。她50几岁的时候就生病死了。
自然对她没有什么感情。当姥爷去世后,这个世界上唯一与我有一点儿感情联系的老人,就只剩下和我住在同一小区的一位老奶奶。我在这个小区住了四年了,除了冬天,她一年三季都坐在楼前花坛边的水泥台上。就在我窗外不远处。 我每次出门,差不多都能看到她。她总是和善地对我笑。她耳朵有点儿背,所以除了她问我答外,我很少主动和她说话,我总是对她笑笑,就过去。
我发现今年她特别孤独。常常很晚了,还一个人坐在那里。坐在黄昏中的老人和坐在阳光下的老人给人的感觉是非常不同的。
她常年穿一件蓝色的老式褂子,暮色中,那蓝色显得特别阴郁。
我刚住在这里的时候,问过她的年纪,她举了举手指,说:“79。”那她今年应该83了,和姥爷去世的时候年纪一般大。但她比姥爷看上去老多了。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牙齿也快掉光了,很显老。
我喜欢在阳光下看见她。那时她常常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