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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做客央视《面对面》节目谈房价,记者问他:“我冒昧地问一下,您是副部级官员,以您的工资能买得起房吗?”贺铿回答:“买不起。”(新华网12月15日)
    声称自己买不起房的官员,贺铿先生不是第一个。早在2007年广州市的一个政协会议上,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就公开宣称自己买不起房,此后在各路媒体的报道中,“买不起房的官员”从处级、厅级再到如今的副部级,其“身价”随着房价一路高升。
    我虽没见过贺铿先生的工资条,但相信他所说以自己工资买不起房是实情。副部级以及上高官晒工资的不多,印象中只有国务院前副总理吴仪女士在退休前主动晒过一次——年收入12万元,想必贺先生现在的薪水也丰厚不到哪里去。今年8月北京四环以内房屋均价已破每平方米18000元,以贺先生的工资若想在北京城区买套像样的房子,的确很困难,用媒体惯常的表述方式,那也是不吃不喝多少年的事儿。
    央视记者柴静说自己的提问很“冒昧”,我认为她还是比较知趣的,很厚道,没有继续追问贺先生:“您现在住的房子是租的吗?”
  

    近日财政部数据显示,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支出为56235.97亿,而今年全国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为76235亿。这意味着全国财政部门或将在剩下的1个月突击花掉2万亿元。对此,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要不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防止年底突击花钱(《重庆晚报》10月13日)。
    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曾几何时,政府的钱多到了“花不完”的地步,需要突击花钱才能完成预算。时光倒流至上世纪60年代的河南兰考县火车站,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县委书记焦裕禄眼睁睁地看着成千上万的父老乡亲外出逃荒,那种痛心疾首却无能为力的感觉让他泪流满面。
    经过近3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我们的政府已经进入一个空前“不差钱”的年代。有一件很能说明问题:去年北京奥运期间,英国伦敦市长参观鸟巢和水立方时大为惊讶,感叹中国政府实在是太有钱,并坦陈下一届奥运会英国政府绝对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建造如此美轮美奂的体育场馆。
    从理论上说,政府“不差钱”是国民之幸,标志着公民福祉有强大的公共财政做后盾。然而政府的钱多到“花不完”,却让人在幸福之余感到多重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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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亚运安保办有关负责人透露,2010年亚运会期间,广州市将参照北京奥运会的做法,在广州亚运城开辟游行示威区,“愿意去的就去”。(《南方日报》12月9日)
    北京奥运会结束后,有媒体作总结陈词,将北京在奥运期间专辟了3个公园作为游行示威区列入北京奥运留给中国的重要遗产之一,甚至认为它的意义超过了金牌总数第一。遗憾的是,这个遗产似乎并未被国人很好地继承和发扬,至少在2009年,我没听说哪座城市开辟了游行示威区,以至于在得知广州即将开辟游行示威区这一消息时,竟有恍若隔世之感,仿佛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和平集会和游行示威是一项普世性的公民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游行示威这一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往往难以兑现,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每每视公民游行示威为畏途,担心影响了和谐、稳定,殊不知所谓“和”的真正内涵是“和而不同”,如果一个社会只能听到一种声音,那绝不是和谐。
    广州亚运安保调研座谈会上,有人大代表担心亚运会期间发生讨薪等群体性事件

    昨日《新京报》报道说,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等5名学者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进行审查的建议》,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进行审查,建议国务院对拆迁条例进行修改。同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说,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拆迁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姜明安等5名学者提出修改拆迁条例建议的理由是,该条例中的若干条文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存在抵触。
    在我们这个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国度,“拆”差不多是映入城镇居民眼帘频率最高的一个字。城市土地资源有限,要盖新房子就得先拆老房子,然而本来属于中性词的“拆迁”,近年来却越来越语带贬义,并演绎出“野蛮拆迁”、“暴力抗法”、“钉子户”等极富感情色彩的语汇。被拆迁户、开发商、政府三者之间因拆迁而引发的纠纷甚至暴力冲突屡见不鲜,《中国新闻周刊》今年7月披露了一组数据:国家信访办从2003年到2006年接待的上访人数当中,有近40%

    余生也早,刚出校门找工作的年代没赶上国家公务员考试,现已过了35周岁的报考年龄上限,每每念及此生再无机会与各路青年才俊同场角逐国家第一大考,以求进入庙堂为国效力,殊为遗憾。然而看了昨日《北京晨报》的一则新闻,又觉得这个考试不参加也罢。
    该新闻说,“国考”结束后,不少关心考试结果的考生找来各种参考答案核对,却发现各培训机构给出的答案大相径庭,弄得考生满头雾水。官方每年只公布分数和分数线,从不公布正确答案,连试卷上每道题的分值都没有标明,许多考生无奈慨叹:“这‘国考’不太透明!”面对记者的疑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员感到很惊讶:“公布答案?我们连试题都不公布的!”
    不知人保部官员的惊讶从何而来,最应该感到惊讶的是考生。每年高考结束后,有关部门都会很快将试题和标准答案公之于众,以方便考生估分和填报志愿,这在近年已成为一种常态。考试完毕后处于全透明状态的试题和答案也给公民监督和考生维权提供了制度通道,最大限度地防范了阅卷和招录过程足的舞弊行为。而反观国家公务员考试,却是执行“三不公布”政策:不公布考题,不公布标准答案,不公

    12月2日下午墨江一中发生一起学生伤亡事件,因两名高一学生发生口角导致多名学生斗殴,造成一死两伤。更早些时候,11月12日晚间,云南师范大学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林某在位于昆明市菱角塘的出租屋内被一名大学在校生打死。
    每每提及校园暴力,总让人心情很沉重。有关校园暴力的生成原因已被讨论多次,每一起引起公众关注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媒体、教育界人士、社会学专家等各路诸侯都会从各方面挖根源、找对策,说来说去,无非是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归根到底是教育出了问题。一番无比正确的大道理讲过之后,校园暴力依然故我。
    任何一种错误,如果没有责任人为之付出代价,那么这种错误将不可避免地再次发生,矿难是这样,校园暴力也可作如是观。校园暴力事件中实施伤害的一方大多是未成年学生,依据现行法律很难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犯事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而作为负有管理和教育之责的学校往往可以免于法律责任,我认为这是校园暴力频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关于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的责任问题,迄今为止,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此进

    大理男同酒吧在万众瞩目中宣告“流产”了。得知这个消息,我的第一感觉不是遗憾,而是悲哀,甚至有几分愤怒。我原本以为“大理男同酒吧拟于12月1日开业”是今年国际艾滋病日最振奋人心的消息,哪知等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局。
    这间酒吧原计划选择在12月1日这个特殊的日子开业,已经显示出足够的善意,而它非同一般的运作方式所蕴含的积极意义和探索价值,更是远远超过空喊几句宣传防艾的口号。以卫生机构积极介入、民间组织参与运作的方式来建这样一间酒吧,对男同性恋者实施同伴教育,宣传防艾观念和防艾技术,以期达到减少艾滋病传播的效果,无论从哪个方面说,都是有利无弊的。它的受益者不仅仅是男同,还有男同的家庭、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以及我们所有人共同生活的这个社会。
    防控艾滋病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找到目标人群并接近他们,大理男同酒吧差不多已经做到这一点了。然而,它却在即将临盆的一刻胎死腹中。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理男同酒吧“死”于大多数人的暴力,它承受不了来自我们这个社会“主流人群”的充满歧视、偏见、仇恨和猎奇的目光,在这些如

  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是“普遍可及和人权”。为什么要将人权和防控艾滋病联系起来?全球艾滋病运动主席Allyson Leacock是这样解释的:“人权这一主题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每个社区,关系到我们的政府,各国政府都承诺要尊重易感人群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尊严。”
  这个主题提醒我们,有些人之所以成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是因为他们的人格尊严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他们一直不被视为我们这个社会的“正常人”。
  日前《中国艾滋病感染者歧视状况调查报告》在京发布,调查结果显示,在知晓感染者身份后,1/4的医务工作者、超过1/3的政府官员和教师持有负面和歧视态度。 
  在艾滋病毒易感人群中,同性恋者是一个宠大的群体,尤其是男同,感染几率更高。中国有多少男同?2004年卫生部首次公布的数字是500万到1000万,不过有专家认为,中国的同性恋者大多处于地下状态,真实的人数可能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今年3至5月,由卫生部主导的一项调查表明,男同性恋人群的艾滋病毒感染率达到5.0%,其中西南片区感染率比较高,昆明、贵阳、成都、重庆等地同性恋感染率超过10%。
    同性恋者虽属艾滋病毒易感人群,但并

    我有个朋友是做拍卖师的,经过近二十年的打拼,终于在业内小有成就,现已成为昆明市一家拍卖公司的股东,不用朝九晚五地天天坐班了,属于已经提前奔小康的一类。这位老兄很有些儒家风范,遵循“达则兼济天下”的原则,工作之余干起了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活儿,经常为小区居民的权益奔走呼号,忙得不亦乐乎。我很敬佩他,因为相比之下我还在起早贪黑为五斗米忙碌,人生的境界显然低了一筹。
    这个周末拍卖师来我家,只见他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手里拿着一份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原来,他作为业主委员主任,刚刚打输了一场官司。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去年拍卖师所住小区经业主大会研究决定更换物管,在办理财物交接手续时,业委会要求原来的物管公布相关账目。在拍卖师等绝大多数业主看来,原来的物管实在不像话,一年收几十万元的物管费,基本上不作为——小区大门连正规的保安都不请,小区内荒草丛生,路灯坏了几个月都不修。尤其是,物管将小区公共用房出租,一年十几万元的收益是怎么开支的,对业主而言完全是一笔糊涂账。现在更换物管,总不能说走就走,不留下一片云彩吧。
  

    广西阳朔“拜清官”事件又起波澜——昨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因不满被警方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名义行政拘留15日,25岁的阳朔县一尺水国际大酒店员工陈彦秀将当地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6月6日上午起,阳朔县一尺水国际大酒店在其售楼处大堂设起“神坛”,摆上狄仁杰、包公和“现代法官大人”的头像,并拉起红布,写上“清官显灵”的字样,由员工每日参拜。此举很快引起网民热议和众多媒体关注。7月30日,包括陈彦秀在内的4名一尺水酒店员工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拜清官”有罪吗?笔者活了将近40岁,闻所未闻。在一个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度,拜什么都没罪,吾国每日求神拜佛之人又何止千万?当然,一个酒店不拜财神拜清官委实不合常理,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所谓“拜清官”不过是心中有冤情而无处诉说,想出来的一个吸引公众和媒体眼球的法子而已,其本质与农民工讨薪上演的“跳楼秀”并无二致。农民工的“跳楼秀”每每引起众人围观,可算“非法集会”?
    当地警方称今年3月3日及7月下旬一尺水酒店分别组织员工到桂林及南宁游行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