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31 14:11)
春节从海安回南通时,顺带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破碎的四月》。书是儿子读大学时买的,混在他带回的一堆书里。因为从没看过,就将它抽了出来,再一看作者是阿尔巴尼亚的伊斯梅尔·卡达莱,就毫不犹豫地放进包里。东欧作家中,除了哈谢克、昆德拉、赫拉巴尔,其他几乎没读过。但这本书我只看到26页,就停了下来,包括后来买回的卡达莱的《错宴》和《石头城纪事》,都被速之高阁。当时还在三月初,但《破碎的四月》给了我一个消极的暗示,因为儿子考研和参加省公务员考试的有关事情都在四月,我不希望这个四月是破碎的。没办法,人老了,总是对许多事情没信心。
但这个四月还是破碎了,先是儿子考研的事始终没结果,而他考公务员的成绩,又以0.3分之差,没能入围面试。
那几天,焦头烂额。感觉已无路可走。
现在,四月即将过去,所幸的是,破碎之后,呈现的是一番新的景象。也许真的是有破才有立。
首先,儿子考研的事终于有了个相对满意的结果。
今天晚上(应该是昨天了),他接到广西民
(2012-03-25 13:01)
今年报纸改版后,“名人约访”栏目一直缺稿,于是请人在北京联系了一批采访对象,21日赴京,每天采访三到四人,有两人要到26日和28日才有空接受采访,只好留两位同事在京等候,我因有版面要做,今日赶回。高度紧张的3天,白天采访,晚上还要编有关版面稿件。因为采访量太大,有些采访只好安排在饭桌上进行,边吃边聊边记录。
已完成的采访对象有:
中国文化投资基金会秘书长朱建程。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高级规划师王凯。
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委书记李杨。
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吴建国。
解放军军乐团政治部主任徐剑。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书记处书记顾勇华。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顾惠忠。
以下是部分采访时的留影。
这不是一个适合做愤青的时代,而我也早就过了做愤青的年龄,然而我还是忍不住要愤青一回。
今天晚上,儿子看到一条新闻,《南方周末》的报道证实了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面积泄题事件,最严重的是英语,政治及其他有关学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泄题。看完这条新闻后,儿子不声不响地洗了睡觉。但此刻,当我开始写这篇博文时,我还听到他在床上辗转反侧。英语泄题,是这段时间他无法摆脱的阴影,现在他终于因为这事难以入眠了。
今年是儿子第三次考研。
第一年,因为没有经验,加上他把考研想得太容易,辅导班什么的一个都没报,以为凭自己啃书本就能考取,结果他的成绩只能达到C类地区分数线,据说可以调剂,但他放弃了,一方面因为C类地区没有理想的学校,更主要的原因是,没有任何关系,调剂差不多是个玩笑。
第二年,他毕业了,开始了他的待业生活,而他保持了三年的校园恋情,也因对方去了南方不了了之。我曾问他,毕业、失恋、待业这三件大事压在身上,能不能扛得住?他说,你也太小瞧你儿子了。但实际上他没能扛得住,他在考完后才告诉我,虽
(2012-03-15 17:31)
三月,植树的日子,突然想起老家那些树。于是找出2005年写的一篇杂谈,当时这篇文章发表后,曾招来不同意见,有人说我这是小农意识,过于狭隘;也有人以如皋下原为例,说那里的农民靠卖大树致富了——给我的感觉好象长一棵大树就跟长一颗青菜一样容易。
我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在老家重盖几间房子,退休后就在那里生活。但今年春节回去,父亲告诉我,上面要搞什么万亩良田工程,可能要拆迁,那几棵树可能也保不住。父亲一脸无奈地说,真要拆迁,他就到附近的白米镇去买套房子,有空就到这住了几十年的地方看一看。我说到时这些树已经没有了。父亲说,树没了,地还在。
我不知道“万亩良田”是个什么工程,也许它的背后,是没有良心。
让大树留在农村
老家院子里有四棵大树
因为全国政协委员景天魁的一条提案,这几天,“啃老”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有人旁征博引证明“啃老”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现象,有人担心“啃老”会带来诸多社会问题,有人在思考“啃老”形成的原因,也有人在寻找解决“啃老”问题的办法。一个国家有三分之一的年轻人在“啃老”,有六成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这确实有点不正常,应该予以关注和思考。必须承认,“啃老”现象的出现,有深层的社会原因,但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啃老”一族自身。因此,讨论“啃老”问题,真正需要反思的,是那些正在“啃老”的年轻人:如果有一天你无老可“啃”,你会不会活不下去?
表面上看,“啃老”似乎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年轻人因为就业无门,只能闲在家里“啃老”;或者即使找到了工作,但工资偏低,总是入不敷出,只好靠“啃老”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然而“啃老”真的那么无奈吗?当许多企业因为招不到工人已经在学历、技术等方面“零要求”,而你还躲在家里慨叹就业无门时,是不是该想想,你的就业观有没有问题?当你刚刚步入社会,还没有为自己的人生去付出任何努力,却要穿衣必须是名牌,手机必用iphone,甚至一
三月将至,“学雷锋”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这一现象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社会需要雷锋精神,“学雷锋”有着良好而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学雷锋”还没有常态化,还只是在某个特定时段里被关注和强调,这项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自觉参与的活动,我们还做得远远不够。
为什么“学雷锋”活动没能常态化?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这当中,对雷锋形象认识的偏差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必须承认,曾经有一段时期,雷锋几乎被“神化”了,他是那么完美,那么高大,那么不食人间烟火,以至于让不少人觉得,这样的雷锋,学不了。而现在,随着雷锋形象被还原,当一个普通而又真实的雷锋展现在人们面前时,有些人又觉得,这样的雷锋,没必要学。
“神化”雷锋是对雷锋精神的扭曲;因为看到了雷锋真实的一面就否定他的价值,则是对雷锋精神的误读。的确,雷锋的一生短暂而普通,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没有惊天盖世的丰功伟绩,他只是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恪守着一个社会个体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应有的行为准则,那就是艰苦朴素、乐于助人、爱岗敬业,而这三者,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起草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失主领回失物时,可自愿以遗失物品价值金额的10%奖励拾遗者;对无主的失物,政府予以拍卖,按拍卖款10%奖励拾遗者。征求意见稿公布后,立即引起争议,赞成者认为,这一规定从法律角度明确了拾得者的权利和义务;反对者觉得,将拾金不昧与物质利益挂钩,不符合这一传统美德本来的含义,不利于公民道德建设。
既然是征求意见,目的就是要多听各方面的意见,因此而展开争论,也属正常现象,但观点对立到如此程度,多少有些出人意料。不过只要稍作思考便会发现,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提倡拾金不昧,问题只不过是该不该对拾金不昧者给予物质奖励,而这一问题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更加值得思考的问题:究竟是靠法律的约束还是道德的力量去倡导拾金不昧?
事实上,拾金不昧既是一种美德,也是一项法律义务,倡导拾金不昧,需要的是法律和道德的合力。
从道德层面来看,拾金不昧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规范着人们的基本行为,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发挥着重要作用。千百
(2012-03-05 03:17)

红薯地
尽管我们已经来到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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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7 10:20)
无意中在网上搜到一个目录,里面竟然有我的文章。写这篇文章时我还在读大学,文章发出来时我已做了半年中学语文老师。
文学鉴赏是那时南通师专中文科的一大特色,写小说发表不了,我就改写这类赏析文章。记得有一篇大概是分析杜甫《羌村》的文章,和周溶泉老师的文章发在同一家杂志上(杂志名记不得了)。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到周老师家去,当时他还没给我们上课,并不认识我,指着我问:“毛雨森是谁?你可认识毛雨森?”一起去的同学掩嘴而笑,说:“他就是。”那次见面后我和周老师成了在路上遇到都要相互掏烟的朋友。毕业后我们曾有过一段时间的通信,我有个高中时的同学在山东读研究生,毕业时想到师专工作,我还写了信让同学去找周老师,同学后来告诉我他与周老师“谈甚欢”——尽管同学后来去了更好的单位。
一晃26年过去,如今周老师已去世多年,当年我写的那些文章,连同样刊,都不知扔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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