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alyne的信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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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03 17:18:27
     记不得第一次听到他的钢琴曲是什么时候了。生在80年代末,我长大的时候正是他在中国最流行的时候。记忆里最早的印象,是在幼儿园里,当课间孩子们都在操场上疯玩得时候,我一个人站在音乐教室的钢琴边,听老师练习他的曲子,每次都那么投入。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来说,克莱德曼这个名字当然没有任何的意义,但是那清脆的曲调仍然深深的打动了那小小的心灵。

    长大了一点以后,跟着同学学会了追星,那些流行音乐占满了我的播音机,渐渐的,那清脆的琴声就逐渐被遗忘了。八年后,在一个酷热的晚上,梦里意外的又鸣起童年时的曲调。梦醒之后,那首被遗忘的曲调就变成了一种痴狂。哼着朦胧的旋律,我问遍了所有可问的人,音盲的妈妈认定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首歌。可是我却没有放弃,那明明是我儿时的片刻啊。一次意外,在逛商城的时候,听到一家乐器店门口有人在示范弹钢琴,那首曲子,虽然不是镶在我心里的那首,但也有这那种独特的优雅。欣喜若狂中,我小心翼翼走到琴师身边问了这首曲子的来源。这就是我第一次听说过克莱德曼这个名字。那时我十三岁。

    自从知道了他的名字,我更加痴狂的追寻着我记忆中的旋律。遗憾的是,克莱德曼这个名字,在美国并不知名。跑过了几乎所有的音响店,我所能找到的只有两盘碟片,仍然没能找到梦里的曲调。回中国探亲的时候,才发现克莱德曼在中国反而出奇的有名,随便走进一家音像店,都能找到一大叠他的作品。仍然记得,当我在CD机里听到那熟悉的曲调是,我的心跳得有多快。感觉就好像是找回了很久前遗失的珍宝。七年后,我终于知道了,琴师弹的那首曲子叫《致爱德琳的诗》,而那首让我痴迷的曲调--《梦中的婚礼》。那年,我刚刚十四岁。

    找回了童年遗失的曲调,我疯狂的爱上了这种轻淡的风格,高雅的曲调,轻脆的琴声。克莱德曼这个名字,变成的完美的近义词。我深深的相信,能够演奏出这么美丽的曲调的人,一定是个天使。也许上天就是这么爱捉弄人吧,在说服我自己之后,一个又一个不经意间的发现,一次次的玷污了我心里那纯洁的形象。我不愿放弃丢失了那么多年的记忆,毕竟,他和他的作品,是我童年所剩下的唯一。为了保住那孩子时的喜爱,我为他撒下了七个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谎,我更不知道这些谎言是用来欺骗谁,是别人,还是自己?

    最早得知他的家庭,是在克莱德曼贴吧里偶然看到的。我不愿意相信,这个英俊潇洒的青年,竟在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而且结婚后又为了事业而抛弃了他的家庭。刚开始时,我的反应只是失望,因为我不愿意听到这个能弹奏出这么美丽浪漫的曲子的人,在感情上竟然这么不负责任。但当耳边又飘过那美丽的曲调的时候,我为他撒了第一个谎,“他那时毕竟还小,不懂事啊,再说他也娶了孩子的妈妈,也算是负责了。他们之后的分离应该是她的错。”毕竟,我不愿意就为了这个而放弃我的最爱。

    十五岁生日时,父母给我从新西兰订购了他的自传DVD,我在欢喜中看完之后,忍不住又一次失望了。当他提到自己的家庭时,反复的强调自己多么爱自己现在的妻子,和现任妻子的儿子,但对他十七岁时生的女儿却提都没提。视频里甚至还放了一个镜头,他抱着儿子和妻子温馨的走向沙滩,可怜的小女儿却一个人在后面跟着。我不知道是应该失望还是愤怒,因为他冒犯了我一生紧守的原则。我总是相信着,不管怎么样,父母都应该给所有孩子们相同的爱,不然他们不比灰姑娘里被人唾弃的狠心的后妈要好多少。为了这件事我伤心了很长时间,可是为了那首无暇的曲调,我又为他撒下了第二个谎,"也许那个小姑娘正在跟她爸爸妈妈撒娇不理他们呢,呵呵,小孩子都是这样,不是父母的错啦。"

    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我又一次又一次的谎言弥补他的形象,为的就是留下我童年那少得可怜的记忆。我知道,小时候已经失去了他和他的曲子一次,我现在不能再失去他们了。可惜就连这最无暇的曲调,也被亵渎了。那年,我刚刚十六岁,一个人在加拿大住着。炎热的夏夜,我向借住家的主人借了电脑随意上网搜了搜,才在一个论坛的小角落里,看到一个不显眼的小标题。出于好奇心,我还是下载了链接的音频文件。耳边的音乐是那么的熟悉,但却又那么的变调。美丽无暇的《梦中的婚礼》,刹那间被那做作的歌词和虚伪而又庸俗的声音给毁灭了。只觉得胃里一阵恶心,不敢相信那首歌就是我痴迷的钢琴曲,更不敢相信那是出自那双让我日夜向往的的手。那天晚上我哭了整整一晚,当主人家跟我差不多年龄的儿子来我房间问我的时候,我忍不住抱着他又哭了起来。当然,我根本就没有解释,这一切他都无法理解,任何人都无法理解。这样的伤痛,只有我一个人会懂得那是什么感觉。第二天,睁开哭得臃肿的眼睛,我又为他撒了第三个谎,“他一定不不知道那些可诅的歌词的意义。如果他知道,他一定不会同意这么玷污他的歌曲的。”

    不得不承认,克莱德曼的名声在欧洲和美国早已淡却。很多古典乐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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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9 13:57:16
    标签:大学 幽默 校园
    我的大学生活

    昨天晚上半夜三更睡不着,躺床上没事干爬起来在msn上跟有时差的阿姨聊天。阿姨问我问什么半夜两点多不睡觉,我只好很郁闷的说自己担心期中考试担心的失眠,该学的都学了该背的也都背了可心里还没底。阿姨笑我说那是考试综合症,说别把我妈给吓到了。我一听更郁闷,想想中国小学中学都比美国难,偏偏大学容易的很多。越想就越心理不平衡,每每在论坛上听哪孩子说自己上课多累我都恨不得冲上去揍他一顿。汗,再累也不可能比我累啊,想想哪个重点高中生也不会像我一样为了个实验报告从晚饭熬到早上天亮吧。不过大学虽然难,但是这学期我却有几个让我有点哭笑不得的教授和助教,给我这哭笑不得的大学生活又加了不少趣味。

    物理教授是个小老头,留着两撇小胡子,说话特别和气,上过他的课的人都说他是瘦掉的圣诞老人。面善归面善,老头的考试可是出了名的惨无人道。上学期我的物理课是另外一个教授教的,室友不幸挂在他班上,结果每次考试都是垂头丧气的回来的,我一看她手上拿的考卷就发抖。据说有此考试那老头出的考题我们班上的助教居然没做出来。之后那老头在我们班上就出了名,大家都说打死了不上他的课。结果这学期一看,还偏偏非得进这老头的班。横着心硬着头皮进了他的班,考过第一次期中考试之后断定自己肯定会挂,不过成绩出来之后才发现我考得出奇的好,感叹这老头决不是凡人,不知不觉地就教了一大堆东西。

    物理助教是个帅哥,六尺多的大个子,精瘦精瘦的,短头发,猛的一看有点Matt Damon的气质。帅哥一开口,果然非同寻常。从基本动力源讲到热量讲到电磁原理,手上的粉笔飞舞,活像个江湖大侠。在黑板上做的微积等式一堆又一堆,等教实满满的三面黑板都写完了之后,帅哥助教以一个优雅的姿势传过身来,“还有什么问题么?”剩下我们一班的人傻傻的望着那莫名其妙的题解目瞪口呆呆若木鸡,连问问题都不知道该从哪问起,暗自评论帅哥是比教授还要教授,深奥无比啊。

    化学教授好可怕,一意大利干瘪小老头,讲课时精神兴奋,没事就喜欢拿学生作例子。要知道,在一个200多人的教室里,被教授选中当众拎出来有多么怕。我喜欢坐第一排,讲课能听清楚点,但自从这老头开始讲课之后我就没胆子坐前面了,总是坐第二排。慢慢的第一排就没人做了,整个一排都空空荡荡的,老头就开始从第二排选人。可怜我好像是个避雷针一样,好几次都是左右人都没被选就我一个给拎上来了。有堂课老头在讲化学反应所需的条件,可怜的我不幸给选中,结果我花了一堂课假装自己是个分子,在教室里乱跑跟别的“分子”(不幸被选中的难兄难弟)相撞而产生化学反应。现在看看教课堂,好壮观,黑压压的人都挤在后面,课堂前面却空空荡荡。

    化学助教是个英国牛津来的留学生,一口纯正的英式英语,卷卷的棕色头发,蓝色的眼睛,脸圆圆的,怎么看怎么像Lord of the Rings上面的主角,也算是半个帅哥。这帅哥的办公室在一实验室的地下室,所以他的office hour(注:不知道中国的大学有没有office hour这个东西,就是教授和助教每周特地空出一段时间,在这时间里学生可以去办公室里问任何不懂的问题)是在一个路边的咖啡馆进行的。我们班上十几个人,就三个男生,所以大部分去他Office Hour的人理所当然都是女生。在咖啡馆不明真相的人都很奇怪,这人怎么这么有魅力,总是有一大堆女生围着?嘿嘿,偶尔会看到些男生站他后面嫉妒的牙痒痒的哦。

    数学教授是个俄国老太太,人挺和蔼的,但讲话口音特重,有点像我男朋友的妈妈,所以我一听那老太说话就发抖,怎么感觉像是在听未来的婆婆教育似的?

    数学助教是最好玩的。助教是个北大来的留学生,大大的才子。才子脸圆圆的,可爱的短头发,厚厚的眼睛,怎么看怎么像Q版的木慕公延。中国的留学生果然不是挂的,作业里最难最可怕的题目,一问才子,人家立刻拿起粉笔刷刷刷三下五除二解决,底下三排的人都超佩服他。不过才子也有失手的时候。有这么一次,有人问此才子一题,大才子拿起粉笔刷刷刷的把所有黑板全部填满了,便解便嘀咕,你们怎么会有这么难的题目?等了半个小时把题全解除来以后,对着书后面的参考答案一看,耶?才子的答案不对啊。人家才子冷静的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从头演算,结果发现第二步的时候正负写反了,这么一纠正,四步就能把这题解除来。看着那满满的三面黑板,全班人都傻了。

    继续说这才子吧。刚听说他是从北大来的,我就好奇的用中文问他,bbs上老说北大的禁地,是不是真有鬼啊?才子也够损的了,很认真地点了点头,“有啊有啊。”这下可好,吓得我两个星期睡觉都不敢关灯,宿舍里两姐妹差点没抄东西揍我。

    前两天病了,没去上他的课,后来准备去他的office hour去补上。一到数学楼才发现他的办公室在十楼。我平生最怕的就是电梯,第二就是怕高。为了自己的成绩,只好硬着头皮进了电梯。一楼的时候五,六个人跟我一起进去的。三楼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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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07 20:56:25
    今天是1月7日,一年前的今天,我把我家的兔妞妞第一次抱回家。转眼一年就过来了,小豆豆长成了个大姑娘,也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欢乐。短短的一年,小兔兔Katy成了家里不可缺的一员,现在回味一下兔小姐的种种“恶迹”。

    豆豆罪行之一:

    豆豆是个懒虫。才到我家的时候就一屁股坐下了。你看看这懒洋洋的样子。


    豆豆罪行之二:

    豆豆太贪吃了,整天吃了睡,睡了吃,如果她是只小猪的话人家一定会说品种不错嘛。你别看她照这张照片的时候挺可爱,把这个胡萝卜吃完了以后小坏蛋还觉得不过瘾,对着我的手指就啊呜了一口。


    小守财奴,守着自己的食物盆不放


    豆豆罪行之三:

    豆豆是个小偷,才来我们家不到两天就把我们家一家三口的心给偷走了。你看看,这么小就学会跟我撒娇了。


    你也小心点啊,把自己的心给拿好了,不然这只小偷趁你不注意就把你的心给偷跑了。你看她这可爱的样子,小心别把你的心给丢了,我可概不赔偿哦。就算你叫我赔我也没办法啊,我的心已经被她偷走了,你叫我上哪再变一个啊。


    豆豆罪行之四:

    豆豆爱耍小脾气。我从网上学到兔子在野外经常刨地,所以指甲磨得很短。兔子的指甲如果长了的话会很不舒服,所以要经常剪指甲。我自己从宠物店里买来了指甲剪,却不敢剪,怕弄伤这个小宝贝,于是决定要去兽医那剪。到兽医那也不老实,要两个护士才抓住了她。小坏蛋一蹦一踢得,连护士都说她是他们所见过最调皮的一只兔子。


    这就是我家豆妞妞的“恶迹”。这么可爱的小宝贝怎么能不让人喜欢。兔兔,谢谢你一年来给我带来的快乐,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你陪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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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07 07:40:04

    他今天回学校去了。放了三个星期的寒假,今天他的假期终于结束了。虽然我还有两个星期的假期,心里却觉得空空荡荡的。看着那空空的沙发,我突然感觉孤独的想哭。猛的感觉到我在他的宠爱下,已经成了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大学开学前,我逼着他保证每两个星期回来看我一次,结果他几乎每个周末都回来看我。后来我暗自做了些算术,发现他一个月的车费将近400多美元,更别提每个星期来回九个小时的奔波。虽然心疼他,但是心里还是暗暗的自私的偷笑着。记得上学期,每个星期四晚上我在宿舍里都特别高兴,神经兮兮的蹦来蹦去,就盼着星期五下午好回家等他回来。等他回家的时候,一般都晚上十点多了,但是他总是能找到时间来我家给我个拥抱,然后带着我出去看星星。虽然不能整晚陪我,他仍然尽力的找时间和我在一起。我想,也许就是因为他太宠我了吧,我渐渐依耐上了他,什么事情都要找他,无聊之际总给他打个电话叫他陪我,就连有时候打中文游戏的时候都把他拽来,虽然他一个中文字都不认识。当他很忙或者很累的时候,他也有不耐烦地时候,但是平常依然尽量花时间陪我。


    寒假三个星期,我们两个几乎是形影不离,我一秒钟都不愿意放开他的手。短短的三个星期,我就被他无所不在的宠爱惯坏了。我成了一个爱撒娇的小女孩,没事就撅着小嘴跟他耍赖,因为我知道,三个星期后他又要离开我了,所以我更加疯狂地在我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里捕捉他的温柔。和他在一起每一天都很幸福,幸福到我不愿离开他的程度。可是那明明是不可能的,我们两个谁也不愿意放弃学业。要强的他决意要去四小时以外的州立大学学习航天设计,而酷爱化学的我选择了靠家近又在科学业里有权威的Berkeley。每一个星期天晚上他临走的时候,我都偷偷的转过身去不让他看到我的眼泪,然后故意装生气说如果他去学校以后不跟我联络的话我会不理他。然后又是一个星期的期盼,直到下一个星期五晚上,那张熟悉的脸庞出现在我家门前,伴随着一个温暖幸福的拥抱。


    他走了,听说这个学期选的课都挺难的,以后没时间每个星期都回来陪我了。昨天晚上我去他家里帮他收拾行李。临走的时候望着他的背影,心里酸溜溜的,因为我知道,以后当我撒娇的时候,没人能来安慰我了。我这个宠坏的小女孩现在必须重新学会过离开他的日子。他送我回家的时候,在我下车之前,我打开了ipod,叫他陪我听完他送给我的一首歌。当我们听到歌词的最后一句,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e,他笑着吻了吻我,“放心,我会天天梦见你的。”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你也要照顾自己啊。”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因为昨天晚上下了一晚上的暴风雨。虽然没有浪漫的气氛,但是我们两最后的告别足以让我记住一个学期。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我抱着玩具小熊坐上床上闭上眼睛时,他的笑容又会浮现在我的记忆里。自己暗暗地安慰自己,“没事的,他也就四小时远,如果我有空,周末也可以去他那里找他,再说他会天天给我打电话。”嘴上说着,却还是抵不住心里的思念。刚才下楼喂兔兔的时候,看见门口闪过一个车灯,就好像他每个星期五晚上来接我的时候一样。我感到猛然的欢喜,以为是他来接我,后来才想起他已经在300多英里以外。一阵失望后,我抱着小兔子又轻轻的哼起我们两人分享的最后一首歌。


    " Sweet dreams till sunbeams find you
    Sweet dreams that leave all worries far behind you
    But in your dreams whatever they be
    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e


    即使只是一个记忆,也足够使我微笑。深夜了,他肯定已经经睡了吧。我想,他的梦里一定有我。半年应该不长,只求上天会开恩,让我长大,教我学会过离开他的生活。等夏天来了,我又会变成那个刁蛮的小公主,依在他身边跟他撒娇。即使只是个对未来的憧憬,也足够让我微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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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6 15:44:15
    以前在网上一直用Eléana这个名字。Eléana是克莱德曼的一首歌名,每次听起来都觉得很忧郁,暗自幻想老塞作曲的时候是不是一个人坐在教堂里看着一个女孩孤独的背影而写下的谱子。因为名字也听好听的,而且很少有人注册,也就一直用着了。因为新浪不让用特殊字符,而Eleana又被注册了,郁闷了一会儿后决定改用Novalyne。解释一下这个名字的来历吧。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Novalyne Price是一个英语教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当时出名的怪学小说作家Bob E. Howard。 Howard写过不少小有名气的书,包括《Conan the Barbarian》(施瓦辛格就是靠那部电影出名的),而Novalyne也就冲着学写作的份,和Bob Howard开始了一段辛酸的浪漫史。可惜,因为Howard有躁忧症,始终都对Novalyne忽冷忽热,而且对他的母亲有着一种非同寻常的依赖感。这一切,都令Novalyne感到失望,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但仍然保持着那段友情。后来Novalyne到远方上大学了,而Bob一个人留在Texas州。在他母亲病危的时候,Bob的忧郁症终于使他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Bob Howard自杀的时候,只有30岁。Novalyne后来为Bob写了一本传记,《One Who Walked Alone》,在1996年被改编成一部电影,《The Whole Wide World》(建议大家都去看看,比泰坦尼克还要感人),由Vincent d'Onofrio和Renee Zellweger主演。

    虽然只是两个很平凡的人的故事,但片中却有着一些朴素而感人的镜头。我清晰地记得,当Novalyne接到电报得知Bob去世的时候,哭着给他写信,刚写了个开头,“Dear Bob”,就已泣不成声了。当她只身回Texas见Bob的父亲的时候,在汽车上一直哭。在汽车停留休息的时候,一个老婆婆看见了,问她,“孩子,你哭了很长时间了,你在为谁哭啊?”当Novalyne解释过后,老婆婆说了,“是啊,当一个朋友走的时候,当然对留下的人是很难的,但是,Novalyne,你想想,你觉得你有这样的朋友,你幸福么?”Novalyne想了很久,最后点了点头。当汽车继续开动的时候,Novalyne看着缓缓升起的太阳,含泪笑了。这一幕久久的抓住了我的心,究竟有多少人能在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候,还能面对晨曦微笑?中国一天到晚放的韩剧偶像片,都是无病呻吟,女主角总是故意为难她心上人,或者虚情假意的装完美,用小鸟依人来吸引人,但究竟有多少女主角能有Novalyne一样的勇气,有她的坚强?我不会忘记Novalyne给Bob的那封永远寄不出去的信,因为那里面,才含有真正的感情。我想把我的小小空间赠给她,把我自己的感情注进Novalyne的信笺。

    Novalyne写给Bob的信

    The Whole Wide World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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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8 15:03:27
    今天是我和他在一起一年的纪念。回头想想,一年的确很长,尤其是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能够在一起这么久,仍然保持的纯真的感情,也真的是很难得。网上流行着不少指手画脚的评价,争论着什么样的男人最好,什么样的女人称心。我郁闷了好久,因为按照那上面的标准,我们俩都是差劲到了极点的淘汰品。但是每每看到了他,我就明白了我们为什么会走在一起。

    和他在一起是个绝对的意外。两年前认识他的时候,是因为我认错了时间又跑错了地方,糊里糊涂的上了一堂不该上的课,后来又居然因为喜欢那门课而留了下来。也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两个会在一起,因为那天我本不会选择坐在一个角落,他也不会选择坐在我身边,而我们更不会因为坐在一起而成为两年的搭档。但一切,都奇迹般的发生了,种种巧合打破了种种的不可能,我也就莫明其妙的认识了他。也记得第一天的时候,课上要求和搭档写一篇实验结论,我和他傻傻的坐在电脑前面,谁也不说话,就自顾自的打字,最后还是我闷坏了,开口问他他的名字。他一个人闷着头打字,用蚂蚁一样的声音回答了我,也没多罗嗦。我不甘心,又追着问了好多问题,才发现我和他有着很多的相同点,也逐渐对他感起了兴趣。我那典型书呆子的喜好也引起了他的注意力,毕竟,有多少女孩子会喜欢像Stargate SG-1一类的科幻片?

    一年转眼过去了,就连夏天,我都没放过他。班上有暑期实习的活动,我们俩居然异口同声地说:“你去不去?你去我就去。”最后面试后又正巧被安排到Stanford两个非常靠近的实验室。暑假时我们俩没事就到对方的实验室串门,也常在一起吃午饭。仍然记得那一天,天气热得喘不过气来,他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吃完午饭后他把我送回实验室,然后转身走了。我忘着他的背影,才发觉了,完了,我该不会是喜欢上那个书呆子了吧。嘴上虽然说着,心里却暗暗欢喜,还打发了几个姐妹帮我去刺探一下,结果个个都空手而归。我郁闷了,难道那个书呆子真的那么厉害,心里就那么藏的住?也忍不住心里有点失望。

    8月28日2006年,我不用看日历都能记得那是个星期一。我终于借了几个胆子打着问作业的借口给他打了个电话,一听话筒那头那沉稳的声音,我的头就翁的一下晕了,准备好用来套他的话也都忘了,最后索性横下心跟他把实话都说了出来。他可能是在实验室里待久了,神经系统受到化学物质的损伤,呆出水平来了。我都挂下面子告诉他我喜欢他了,傻子还傻乎乎的应乎着,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差点没给他气哭起来,都到这种程度了,你要是说喜欢的话,我自然高兴,要是不喜欢的话,说出来至少我能死心,但这死呆子什么也不说,叫我怎么办啊。周旋了一个多钟头,最后他的手机倒是给我折腾得没电了。如果他挂了电话了,我想从此也就没有后戏了。无奈中,我索性直接问他了:“你究竟喜不喜欢我。”电话那头沉默了。我感到很失望,难道就是注定这又是一场有花无果的感情?最终,话筒的那端传来了肯定的答案。砰的一声,我新买的电话砸在了地上,电话自己挂断了。心跳了片刻后,我确认我的耳朵没有做出出卖的我事,我小心翼翼的拨号打了回去。从那天起,那个傻瓜的身份就彻底变了。但他的为人,却从来没变过。现在想想,也许我喜欢他,也是喜欢那独特的为人。

    如果拿他和网络上的“标准恋人”的标准来比,他可能连及格都的勉强。他从没给过我任何所谓的浪漫,没有给我送巧克力,没有惊喜礼物,更没有山盟海誓。有时候看着身边的人,羡慕的我都想哭。但我从没记在心上。我所记得的,是他所给过我的东西。情人节,班上不少女生都收到了昂贵的项链玫瑰等等,他却亲手用塑料珠子和块石头给我做了一个像项链不是项链,像手镯不是手镯,像戒指更不是戒指的东西。我哭笑不得的接过我平生第一个情人节礼物,虽然暗自恼火那呆子没给我漂亮的玫瑰,但仍然忍不住为他给我花的心思而得意。三月份的时候,学校组织捐血,针头拔出来以后我晕头转向的,站都站不稳,走出校门却看到了他那熟悉的车子,后来才知道他翘了一堂课特意来我的学校接我。七月,我要回中国探亲了。他虽然心里舍不得,但也没当着我的面说什么。当我忙着收拾行李的时候,他来到我家门前,带我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子跑到一座偏僻的山上,我们俩就在车上傻傻看了一晚上的星星。最后我困的趴在他腿上睡着了,他什么也没做,只是一个人坐在车里,呆呆的等我醒。有些小小的细节,是网络那样的虚假的世界所无法衡量的。

    我呢?如果说他是勉强及格,那我可能连零分都很难拿到。我不爱打扮,更不喜欢按照现在流行的日韩文化梳理。亚洲人都喜欢白皮肤,小鸟依人的女孩子。最近又流行起了染发,在中国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个个都打扮成了韩剧上典型女主角的造型。我却依然保持了20年前的潮流,永远梳着整齐的马尾辫。我曾问过他,你觉得我染发会好看点么?他忍不住笑了,我要真想要个金发的,不如找个真正的白人呢,满街都是。我想想,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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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13 18:00:01
    回来已经快一个星期了,自己也越来越想念外婆,表姐妹,和几个跟我最亲的阿姨们。在飞机场我拉着箱子就跑,还跟她们说没事弄个摄像头在网上聊天,很方便, 一定不会想她们的。实际上,我是怕一回头,看见她们隔着玻璃窗跟我招手的样子,我会哭起来。昨天看见表姐在qq上,随口聊了几句也就断了。马上就要开学 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和她联系上。记得临走的时候,小表妹拉着我的手,可怜兮兮的跟我说,“姐姐啊,我跟你商量件事情哦,你下次来的时候能不能多在南京待几 天啊,这样我可以和你多玩几天。”虽然当时我满口答应,但现在想想,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回去,想着她期待的样子就想哭。真的很想念我的家人,好希望 自己能永远和他们在一起。偶尔梦里看见小表妹吵着闹着要去公园,我拉起她的手正准备去,她却一闪不见了。猛地惊醒,才发现那只是一场梦。拿起电话想打给家人,又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放下电话,抱起和家人的影集,呆呆的拂过每一页,静静的回想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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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28 20:00:01
    18岁的生日,很平凡,也很特殊。只不过是在家吃了顿便饭,但家人仍然从各地赶来为我庆祝。18岁,感觉自己长大了很多,却还是对面前的道路茫然。纪念一下我的生日,注册了一个blog,希望以后能把人生的点点滴滴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