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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0多岁的何春(化名)怎么也想不到,乘公交车也会乘出大祸,驾驶员的大意让他从车的前门摔下并构成三级伤残。重伤后的他丧失了性功能,在向肇事方索赔时,失去“性福”的妻子也获得了精神赔偿。
    去年6月10日晚上,何春乘上从六合开往玉桥市场的公交车。当车行驶到雄州镇龙津桥附近时,驾驶员停车下客,因刹车过猛导致何春失去了平衡,车门打开时,他从前门摔了下去。头部着地的他立刻失去了知觉。
    何春立即被送往六合区人民医院抢救,医院的诊断为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住院5个多月后,他又被送往脑科医院继续治疗。当何春出院时,距离那次事故已经是309天之后了。经诊断,他脑积水、颅骨缺损,大小便不能自理,性功能丧失,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司法鉴定构成了三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公交车驾驶员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是职务行为,中北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不久,何春70多岁的父母开始着手打官司,他们找到了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的赵成有律师。对于这起看上去并无特别之处的交通事故案件,赵律师却另有想法。
   “请注意,事发前
 

       周末的时候,风和日丽,玄武湖湖面泛起鱼鳞似的波光,我与家人沿湖快乐地交谈着。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马医生,你好!”。我顺着声音望去,不远处一对青年夫妇牵着一个可爱的男孩冲我微笑,这不是小刘和他的妻子吗?望着他们身旁的男孩,我不由地问了声:“这是你孩子吗?几岁?”小刘快乐地回答道:“是我儿子,2岁半了。儿子,快喊伯伯。”听着孩子那清脆的声音,望着小刘夫妻俩幸福的笑颜,我也跟着开心地笑了起来,思绪也跟着飞回了几年前……

       4年前的一天,我坐在门诊里,看见一对青年男女在诊室门口徘徊。在我诊疗过程中,他俩的目光一直在注视着我,在几次短暂的目光对视中,我看出他们的目光中含有许多的期待和无助。在诊疗的间隙,我来到他们面前,轻声地问了一声:“有什么事吗?”。听到我的问话,青年女子的眼泪瞬间流了下来,男子却低下了头。

      原来他们是一对相伴多年的恋人,男的叫小刘,今年已经34岁。十年前,小刘从上海某大学毕业来到本地工作,到单位不长时间,凭着小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奋的

   曾几何,身体肥硕是幸福生活的表现,人们渴望改变自己干瘦的身材和缺少营养的状态。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营养状况迅速改善,肥胖者日渐增多。目前我国肥胖者至少3000~4000万,超重者达2~3个亿。你看这满街上的人们生活越来越滋润的同时,是否想到肥胖也能给我们带来一系列麻烦呢?先不说这肥胖能引起诸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等疾病,单谈这男人、女人都在关心、关注的一个事实:这些年怎么越来越多的“男人好像不行了”,于是男人懊恼,女人怨恨,生活从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心情自然难以轻松舒展,许多人是面带微笑,心里沉重,觉得生活缺少了乐趣,于是乎,家庭战火频频,不得安生,这一切到底是谁的错呢?你仔细想,认真考虑了吗?——原来这“男人不行”是肥胖惹的祸。

   肥胖一般都是单纯性肥胖或获得性肥胖,约占总肥胖人数的95%。它主要与生活方式相关,以过度进食,体力活动过少行为偏差为特点,表现为全身脂肪组织过度增生,能够合并多种疾患,肥胖可引起心、脑、血管疾病和代谢紊乱。尤其是腹部脂肪过度积聚的中心性(腹型)肥胖,常伴发血脂异常,形成高脂血症,即血

无精之“痛”!(2008-03-07 14:18)

     一日,一位中年男子走进了我的诊室,他与我事先约好了这次会诊。他是省里面某部门的处长,事业有成,却心中总是有着难解的烦闷。
     他的爱情之路一直不顺,硕士毕业后与学妹结婚,但婚后因为两人各自忙于事业,疏忽了彼此间的沟通,即便后来有了小孩,两人之间反倒愈加无话可说。他忙于事业,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爱人忙着孩子,直到最终都领悟到感情的淡化,于是他们平静分手。在一次联欢会上,他对女主持一见钟情,朋友们见状急忙帮着张罗,几番浪漫的约会后,他终于有了新的家庭。婚后,他很想有一个孩子,在没有采取任何避孕手段的情况下,一年过去了,妻子的肚子依然没有动静,他便陪同妻子跑遍多家大医院,请专家给妻子检查会诊,一番折腾下来,妻子完全没有问题,于是专家提议请他检查检查,他不解地回道,“我原来生育过的,绝对没有问题。”可看到专家的神态,他还是决定好好检查一下。

     在我的问询中,他说:“你就给我查一下精液吧,别的不用查。”我告诉他男性不育有很多原因,需要系统检查才能确诊,但他仍然坚持。无奈之下我只给他查了精液分析,结果精液分析未

司法鉴定的证据效力!(2008-02-28 14:09)
     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建立了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对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专门规定。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的今天,作为法定证据之一的司法鉴定由于采信度颇高,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
    我们发现,《决定》中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而最近国家司法部出台的“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中也同样提到了有关格式和标题的的变动与更改。《决定》里对司法鉴定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从定义看来,司法鉴定是涉及诉讼的活动,其主体是司法鉴定人,目的是为了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四司法鉴定的方法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五、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最终提供的是鉴定意见。在我国三大类诉讼法中均规定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在此处所提出的是对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指定医院进行,而不是对法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医院指定进行。目前,许多人对什么是“医学鉴定”、什么是“法医学鉴定”还未完全区分清楚,把两者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二者之间是有较大区别的。法律上的用词是十分严谨的,虽说是一字之差,但区别巨大。 
    一、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本质属性不同
    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法医学鉴定是法医鉴定人按照法律程序,运用法医学和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案件中的尸体、人身、物证及文证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做出科学的结论。它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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