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奋斗者的眼里,生命是船,理想是岸,命运就是手中的双浆!
我信奉这样一个格言:有志向的人,每一天的努力都会有微笑感恩,每一周的辛苦都会有成果馈赠,每一年的勤奋都会有丰收回报。当纪念深圳市人力资源成长协会创立一周年活动的钟声响起,此时,每一位耕耘者、参与者、见证者的心情一定会自豪而神圣。因为,这一年我们没有虚度。
春阳温暖,江河歌唱,岁月如诗。一年里,我们开拓了新的疆土,得到了新的收获;一年里,我们吸纳了更多的志者,编织了更多的梦想,从而开始了更高远的征程。有梦,就有力量。虽然知道要走的路不会笔直,但我们感受到了追求的幸福﹗
没有轰轰烈烈,只有兢兢业业。我们从事的是平凡的事业。平凡的事业让我们用热情来做就会从此变得不平凡。我们常常倾听到民生的心声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上午的流程结束后,中午供应午餐,是一个简单的汉堡包。然后直接去自己的办公室。新员工培训在十号楼,我的工作地点在二号楼,由于楼距较远,有辆小公车把我载去那里。我的房间号是215。房间里,我的计算机用户名、密码都已设定好了。打开电脑,第一封电子邮件已经到了,是人力资源部发来的欢迎信。
这时我才知道,微软的每位员工都
这个覆盖面广、规模庞大的行业,正在面临着一场行业大洗牌,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无疑是引发洗牌的催化剂。面对这部首次规范派遣行业行为的法律,悲观情绪弥漫的企业有之,存在侥幸心理期待法不责众的企业有之,惊慌失措陷入混乱的企业有之,而作为国家劳动部的合作机构,北京易才宏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研发中心主任翟继满却并不同意行业即将萎缩的论调。他认为,如果能深刻理解这部即将实施的法律,反而能从中找到诸多的商业机会。
新法提高门槛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此次《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作了规范和规制,其中最重要的武器是资质审查。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在翟继满看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影响,主要有三“大”,一是加大国家公共权力对劳资关系的干预力度;二是加大了对劳动者
2007年9月底以来,华为有7000余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有报道称,此次大规模的辞职是华为“出价”10亿元一手安排的,因为全部辞职的老员工均可获得一笔不菲的赔偿金,辞职后可以重新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
11月7日,华为方面表示,长达一个多月的辞职事件已结束,这次部分员工辞职重新竞聘上岗是公司内部重新规范的需要,并非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来。
这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事件本身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是否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争论。其背后所反应出的中国所谓顶级企业的思维方式所显示出的急功近利、幼稚和社会责任的缺失,实在是让人为中国企业的未来担忧。
“7000人的自愿请辞,而且是年满8年以上的老员工”就足以说明华为的真实动机。在没有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道德的评
《劳动合同法》主要的问题,是它取代了劳动力市场上劳资双方自由谈判,自由形成合同的机制,要通过政府干预,对所有的企业、所有的用工来个“一刀切”。
我们绝对不是笼统反对劳动立法,只是强调,劳动立法要抓住要点,真正解决好法律应该管的问题,集中力量,把它管好。劳动立法不能在不该管和管不了的问题上,管得太宽和太细,这样做反而损害了法律的威严。
(《〈劳动合同法〉事关中小企业存活》,王一江,4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新《劳动合同法》中,比如要求劳资双方一定要签合同,没有签合同的视为签合同,我觉得这个很好。还有拖欠,工资要受什么惩罚,仲裁程序是什么样的,这些内容是好的。
但它规定了工作时间、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些就有点做过头了,搞得企业都不能解雇员
然而,争论终归是争论,面对“新法”,最务实的考虑应该是:如何利用新劳动合同法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正如沃尔玛(中国)副总裁王培所说:法律就是法律,我们可以用合适的渠道和手段积极反映自己的看法,但在没有细节出台之前,对于“新法”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承受着相当压力的中小企业也行动了起来。湖南富丽真金家纺有限公司率先向“新法”靠拢,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经理付巧平的说法,这使员工对企业有一定的归属感,进而增加了员工的忠诚度。
作为人力资源专家,美世公司华南区总经理孟凡宇则认为:“新法”可以让人力资源体系以及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实践要点:改变雇主策略,调整企业的产业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代表企业:沃尔玛(中国)、富士康等。
与年初各企业集体暗战“新劳动合同法”相比,2008年下半年,要想在资讯发达的互联网上搜到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最新情况,连Google和百度都帮不上忙。当初的喧嚣,很多企业甚至不愿再提起。
这样的平静并不代表“新劳动合同法”已被完全接受,也绝不意味着它的威力已消弭于无形。不同的观点仍然在碰撞交流,这也直接导致了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作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条例》澄清了人们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及“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的误解,使“新劳动合同法”更具有可操作性。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一年“新劳动合同法”在国内企业界划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