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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离开母亲那年,瑞秋十岁。母亲开始信教,每个周日早上拉着瑞秋的手,步行至附近的一个小教堂里做礼拜,并持续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风雨无阻,绝无间断。那是意想中的事儿:一个女人在丧失一个男人的爱之后,精神上总要寻到依托,脸面上至少还要有明媚可喜的神情,哪怕内心一直不能平静安定下来。这是瑞秋成年后才体味到的生活给予,至于当时,瑞秋太小,大人间的事情她是弄不明白的,只是心灵里涌起一点儿小小的哀愁。
那座教堂是一幢不很起眼的建筑,看起来并不神圣到不可冒犯。红砖垒起的普通房子,里面并不特别深广,大块的五彩斑斓的玻璃使室内更增添一把把大有玄妙的光线;深红色的木地板日已斑驳,露出木头粗糙的本色;某个角落也吱吱咯咯,发出陈旧的声响;透过彩色玻璃,米黄、嫣红、苍绿的太阳懒懒地躺在木地板和一排排的木椅上,空气中总有一层层烟蓝色的细尘在明亮、灰暗处不歇地轻舞,显出一点儿荒芜怅然,没有人声的意味。
教堂顶上有一个尖耸的小白塔,塔尖上落着一个黑色的沉重的十字架,有时两只灰色白色的鸽子站在上面嘀嘀咕咕,你一句我一句似的聊天。是的,那个十字架看起来十分有分量,不知是铁质还是木制的,没有光泽
1 同学会
子耕最怕开同学会,和同学们碰面,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可偏偏每次他都是话题中心,可惜并不能像墨鱼那样释放一通墨汁之后逃之夭夭。
都是因为他的职业。
之前每每说起来,他还会像斗鸡似的跟别人抢白两句,人家作家冯唐不就是妇产科医生嘛,还不是照样耍笔杆子写东西,又没有怎么样,不影响吃饭睡觉的。没等说完,男女同学们还是一阵哧哧讪笑,用各样神情打量他,闪动着很多暗示,又略带一些神经质,令他浑身不自在。
想当初,他考上医大,凭的是实打实的智商和分数,至于一个大男人去做妇产科医师他倒真的没有深想过,可现在这个局面,就好比他天生贪着了一副好嗓子,好不容易熬到有头有脸,旁人却不管那么多,只偏偏看牢了他喉咙上因此蓬起的那两把青筋,口中啧啧有声,眼睛却管不住一个劲儿地总往那厢看。
一定见过很多美妇人吧?有没有主动送上门来的?有没有名女人暗地里堕胎,大众媒体不晓得的?护士一定将你众星捧月吧?不知你对女人还有那个。。。冲动么?诸如此类的玩笑话蠢话,怎么听起来那么狭隘庸俗呢,兴致一扫而光,如同一场灾难降临。
若兰天在,一定会大义凛然为他挡驾出气的。兰天总是和子耕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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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在母亲离世后,像依附在树木上的老藤,一下子枯萎松垮下来,头发苍白枯燥,手臂也失去了最后一丝遒劲有力,神情涣散,神智也变得越来越混沌不清了。
满月小时候,外婆曾那样溺爱满月,父亲并不敢在外婆的面前打骂她,吹胡子瞪眼之后也不得不迁就她。晚上睡觉的时候,满月躺在外婆的怀里故意哭闹,外婆就笑嘻嘻地塞一粒糖果或一块饼干到满月嘴里。她的手粗糙有力,骨节粗大,拍在满月瘦小的脊背上哄她,满月便香甜满意地睡去。母亲接满月回到城市家中的时候,满月笑起来已是一口虫牙。
外婆能干利落,有一双大脚,常在院落里晾晒被褥,挑拣蔬菜,撸玉米棒子,或者宰杀鸡鹅,烧灶火拉风箱烤红薯,煮黄豆粥,灰夏布衫子常常汗津津的。小时候的满月是热慕依恋外婆的,可是现在满月怕看到外婆,害怕看见她的衰老在一点一点将她吞噬。满月和外婆住的屋里充满衰老无助的气味。
满月知道这样想毫无意义,有些人和事终究会被时间被抛在脑后,并逐渐遗忘。就像时间已遗弃了母亲,并且很快也要抛弃外婆了。
满月和父亲离家上班的时候,不知道外婆一个人是怎样在床上度过的。那双浑浊的眼睛里已没有丝毫光芒,只会死死地盯着家里的某一
1 兄弟
向南和苏羽这两个男人比拜了把子的兄弟关系还铁,乍看上去,两个人似乎又不是一路人。向南人高马大的,一副北方人的骨架,说话豪放,中气十足;苏羽则儒雅安静很多,有英挺的下巴,说起话来还带一丝不易察觉的腼腆。
向南最爱跟入画说的就是他和苏羽过去的故事,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毕业后又一起当过兵,现在两个人都有了自己的事业,向南经营的是一家小家政公司,拉拉杂杂的事情一大堆。人家苏羽的贸易公司手下可有好一百来号人,一年出口的营业额不得了,赚的可是实打实的美金呢。
想当年,几个小年轻找苏羽动刀子找茬都是因为他们中间的一个看上一位姑娘,结果人家心里装的全是苏羽,死活不肯点头,结果苏羽就这样莫名其妙大祸临头,要挨刀子。还是桀骜不驯的向南挺身相救,眉峰上也就有了一道抹不去的刀痕,差点就伤了眼珠子,哎呀呀。这是向南最津津乐道的段子,入画早就耳熟能详了。
不过苏羽也有向南要承情的地方。有一回向南踢足球伤了腿,打石膏在床上窝窝囊囊地躺了整整一个月,还不是苏羽伺候他,端屎端尿的,比亲兄弟还亲哪。还有在向南的婚宴上,那是苏羽哥们义气,拼着命地替他挡酒,要不是苏羽,估摸向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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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妮经常在周末的晚上赶到John那里去,坐长途夜车需要5个小时。以前他也间或会来詹妮这儿度周末。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只有詹妮去他那里,仿佛维护爱情只剩下这样一条简单的通道。詹妮想,应该是他在女儿面前小心地做出和詹妮在一起了的样子以后才开始的吧,并且,这样一来,詹妮也可以顺理成章地在他家过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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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男男女女的浪漫故事都发生在旅行中,发生在行进的路上,同事们总是这样对詹妮说。
詹妮不信,因为她一次都没有遇到过,尽管那些颠簸的场景里人物不停地在变换。千真万确,这样难得的遇见,詹妮没有过,一次都没有。
其实贴牢John也没有什么遗憾的,同事们又说,人家可是外企高级白领,年薪几十万,又有才有貌,有房有车,甚至有了一个12岁的女儿,你不想生孩子都没问题的呀。然后哈哈哈算是注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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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妮认识John的时候,他可不是什么高级金领,他还是一个整
不知为何,我觉得人越老去,越觉得这个世界什么东西都不像是真的。只
有我们的感情是真的。人若死去,什么都无法带走,余留的不过是内心幸
存的记忆。只有情感与我们同行。但它在这个假的世界里处处碰壁,最后
也会如同假的一般带来损伤。我的确渐渐觉得什么都不重要,去往远处的
哪里,过什么样的生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拥有真实的情感。如果人得
到整个世界,却没有得到感情,只是独自一人,他该如何存活。我不愿意
寂寞至死。
――安妮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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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年纪轻轻就结了婚,又年纪轻轻把婚离了。
她不是不爱文俊,只是她对文俊的妈妈爱不起来,过得实在有些辛苦。
说起来,离婚对杜鹃来说,虽不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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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铭轩再次见到梦溪的时候,已是三年后的事情了,不免有一丝‘原来你也在这里’的小小惊讶,倒少了什么离愁别恨。毕竟,三年里发生了很多事,仿佛憋了一肚子的热乎话,不小心竟成了一壶冰凉的茶,随着日照从东到西移动的当儿径自愈走愈远了。
萧铭轩还是那样绅士风度,微笑着请梦溪去附近的酒吧喝一杯马丁尼。
尽管如此,梦溪旧日的影子和现在的眉眼层层叠叠,着实也装了满满一酒杯,需要一小口一小口那样慢慢的唊下去,不然在这样朦胧的灯火里怕是会又变得渐渐生分起来,简直不知要从哪里谈起才好。
这有些像那些复古的潮流注定要等上许多时日才会重新回流到现世来兴风作浪似的,萧铭轩确实是有这样影影绰绰隔世的感觉。
他曾经那样为她着迷过,满心满怀的波光水影。醒来,不过尘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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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萧铭轩从大洋彼岸衣锦还乡,不知有多意气风发,平常也总是西装革履,皮鞋锃亮;身板笔直,头发一丝不苟;宽肩阔脸,干干净净,神采奕奕的;大晴日里就多架一副大黑超,又添了几分酷,好莱坞明星似的派头。
眼看而立之年,事业蒸蒸日上,在业界也有了名气,每次相亲却都遭遇滑铁
有些人要用他们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没有开始。所以也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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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要让自己慢慢变得美好,需要穿越生活的起源。
而这些起源,也是痛苦的根基。像一条河。从不停息。最
终流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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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朋友的影响,也陆陆续续看了几部村上春树的书,不得不承认,在读书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我已然对这个作者本身以及他笔下繁多的故事充满了兴味。
确实,《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是一本极其个人的书,文字平实,感受真切,在一个个文字中,一篇篇文章里投入思考,最终找出跑步的意义。村上跑了三十多个年头,从夏威夷的考爱岛到马萨诸塞的剑桥,从日本村上市参加铁人三项赛,到踏上希腊马拉松长跑古道,他,永远奔跑,‘跑步小说家’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封号。这本书的开篇,就有一张他跑步的背影的照片,早晨愈来愈热烈的阳光布满跑者的身体,光裸的后背在灰色的水泥地的映衬下几乎是通红的颜色,泛着汗液的光泽,前方是葱郁的树木和厚厚低低的云层;一顶运动遮阳帽,一条运动短裤,腰际上掖着一条毛巾之类的东西,想必用来擦掉流入眼内的汗水,一双跑鞋,简简单单的装备,连T恤都省了。手臂轻摆,右腿在光影中显露出肌肉的痕迹,整个身体比例匀称健美,既无夸张的肌肉,又无粗壮之感,可谓恰到好处,令人慕羡。我想,这就是几十年长跑,赫然在目的结果吧。
跑步,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我们从小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