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笔一划,一笔一划。
粉笔写在黑板上“吱呀吱呀”的,煞是尖锐刺耳,仿佛有什么贯穿所有。
——刻骨的,铭心的,生生留下无法擦去的记号。
画上最后一个句号,放下粉笔,粉笔与黑板摩擦的声音仍断断续续传来,别过面去,洛芙刚好也放下粉笔,对他笑了笑。
午后的阳光洒落在她面上,细致地描绘她的五官,让她面部轮廓更深刻。
她是美丽的,眉目如画,顾盼生辉,但那种美丽有种莫名的漫不经心,带有几分随意和慵懒,似是什么也不在乎。像刚睡醒的波斯猫。
那些年很喜欢上中文课,因为老师觉得他们写的字最工整,最漂亮,常常叫他们出去抄录课文要点。她站黑板左边,而他站黑板右边,侧首就能够看见她和她的字。
她喜欢连笔写,笔划圆滑,像舞姬的飘带,有女儿家独有的柔软灵动。
身后同学抄笔记的“沙沙”声永远显得遥远微弱。
世界仿佛只剩下她和他,各站在其中一端的尽头。
(二)
天蓝的字总是刚直分明,苍劲有力,有种君临天下的气势,可是他的外表并没有给人这样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天蓝长得比较中性的关系。
(一)
曾几何时,钱塘江畔的桃林里常常有个白衣女子坐在树下吹笙,仙乐飘飘处处闻,百鸟也被她吸引过来,让桃园一下子变得热闹非常。
她不似红尘俗人,身上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灵气,钟秀纯美,飘逸半仙,纷飞如雨的桃瓣落在那身白衣上,更显得鲜明夺目。
白葱般的玉指把花瓣沾起,忽然心中一动,开始采桃炼丹,服食一段时日,身上竟渐渐散发出一种近似桃花的异香,引得彩蝶在她身边飞舞。
有天下午,白衣女子如常在树下吹笙,九天云外有仙鹤下凡来迎,她驾鹤飞仙,一去不返。
她这棵桃树也莫名其妙成了精,有了法力,桃林花盛开四季而不凋。
(二)
孤独而漫长的生命让她对时间的观念一直很模糊。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她发现有个男子倒在桃林里昏迷不醒。她非常惊讶,自她成精以来,除了精怪神仙,凡人根本走不进桃林来。
她走上前翻过他的身子,只见他怀里抱有一物,是个硕大的蟠桃,几乎有半个脑袋大,她从未见过这么大的果子,想拿过来看看,可他的手抓得死紧,得花一点力才把蟠桃从他手里抢过来。
男子也醒了过来,难以置信地看着她,颤着手轻抚
明儿我就要到平阳郡,此刻我躺在床上,对压在我身上的男人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眼里尽鄙视,为他恶心的语语,也为他握龊的行为。
我是慕容冲,慕容凤凰。凤群之首,拥有鲜卑族最高贵的血统,是大燕最年少亦是先帝最疼爱的皇子,满月即被先帝封为中山王,十岁官拜大司马,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因为我眼前这个男人。苻坚。我在十二岁那年失去了一切,从此成为他的娈童。
一夕间,所有尊宠尽化为泡影,我终于明白自己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在这个北方民族互相吞并,国与国连连征战的时代,我像尘埃一样的渺小,渺小得无人会注意到。
蜡烛的火终于燃烧而尽,四周立即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光明的消逝,黑暗的开始,又是一夜的疯狂。
但是在我眼里,面前的色彩鲜艳而惨烈,绚丽而悲壮,那是属于我慕容凤凰的色彩。
淫秽的黄,混浊的黑,艳丽的红,悲惨的绿,沈郁的蓝,迷茫的白……我无法看到别人的黑夜,这样各色在扭曲、撕扯、跳舞的世界,才是我的夜晚。
苻坚吻着我的发鬓,笑道:「你在拼命想守住些什么?鲜卑慕容的血早已变得污浊。」
或者是愤怒,或者是欲念,我登
(一)
夜月花,颜色月白,花香扑鼻。十年发一叶,十年开一花,月圆之夜盛开,于破晓时分便会凋萎。
传说,如果人们遇见这花,便会得到幸福。
我家门前就种有很多夜月花,但不见得我比其他人幸福,可能因为它们从未开过花的关系,对于我来说,夜月花只是一堆草药,可能很多人也不知道,夜月花的根部有毒,开花后毒性更强。
(二)
我叫寂雪,自小居住在巫山深处,生活与世隔绝,不识凡尘俗事,从不知岁月流逝,今夕是何年。
巫山上奇花异草甚多,当中有不少花卉世人甚至念不出名字,我对天上的月圆月缺毫不在意,只在乎山间的花开花落,每天为盛开的花而快乐,为凋谢的花而忧愁。
春花凋零夏花开,巫山四季花开如春,满山奇香。
一天我在花丛感到饥饿,忍不住在诧紫嫣红的群花中摘下一片花瓣送入口里,阵阵的酸涩在我口中蔓延,淡淡的甘甜在我口中溶化,很是新奇。
自始,我以香瓣为食,以花露为饮,尝试在各种花瓣中找出其独有的味道。
我这个习惯后来被误闯巫山的人看见,他们一口认定我就是传说中的山鬼。
不过我不在意,我知道居住在山下
(一)
十五岁,花一般绚丽的年纪。
因为大少爷醉后糊涂宠幸过她,她被旁人冠上“迷惑主子”的罪名,眼里容不得一粒细沙的大少奶立即命人将她卖去做妓——不是青楼妓女,而是更贱劣的军妓!
一路随军北上,怜秋离长安愈来愈远,马车上没有女子不流泪,包括她。
泪眼朦胧中,她睁大眼不舍地看着在滚滚尘烟中欲要湮灭的长安,怜秋很清楚,大少奶……是立下心肠不让她再回来的。她们这些当军妓的,要随军队南征北讨,一旦军队遇上敌人突袭或陷于劣势被迫撤退,她们更会成为最先被离弃的一群。
而且女子一旦被编入妓籍,终生也只能是妓女,再也不能脱籍。
想到她往后的遭遇,她的眼泪掉得更凶,断线珍珠似的落在衣裙上,成为暗色的碎花儿。
(二)
经过近一月的路程,她们终于抵达军队在边境无灵山的军营。
跟随士兵来到安置她们的大帐篷时,一掀开帐门,她们每一个人也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比她们早来的一批军妓就在这儿,有少部分患上重病的军妓躺卧在角落处,骤眼一看还以为是尸体,其余尚健康的女子皆紧抱着自己缩成一团,身上仅披上一张毡子
(一)
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
烟绒最爱百花王牡丹,十岁那年牡丹凋谢的时节,她温柔的母亲生命也走到尽头。
爹对娘的死并不感到特别悲哀,不久已经有续弦的念头,他看上一个丧夫三年的寡妇,在立秋那天喜滋滋的拿着对方的画像询问她的意见。
“烟绒,让她当你的娘,喜欢吗?”
烟绒垂眸看着画中的女子,不用粉黛作点缀,素净清妍,那般脱尘之姿实非一般女子可比拟,她跟娘亲是如此的截然不同,娘是春日艳压群芳的红牡丹,那女子却是秋日清纯可人的银桂花。烟绒无法自她身上找到娘的身影,爹,原来一点也不眷恋娘亲……
即使贵为花中王,花落后辗成泥尘,其实还是一样的低贱。
这一年,烟绒才十岁,可是天地万物,连同她的心,都一一自立秋开始枯萎。
她看着画中的女子,觉得很是刺眼,接着一声不响的跑出去。爹知道她不喜欢,但最后还是将那个美丽的女子娶过门,那女子跟亡夫育有一女,名唤清涟。
次年秋末,后园的秋樱开得特别好,爹再娶,一夕间,烟绒多了一个娘,还有一个八岁的妹妹。
那夜满室是喜
昨夜突然想起几个人,他们都是我曾经单方面视作朋友,或者再没有可能相见的人。本来我是在构思小说情节,一切都与他们无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突然在我脑子里窜出来,但他们倒是教我记得以前的自己是一个很容易向他人妥协的人。
小学时自己曾经搞过一次大食会,说好每个参加者也要出钱,结果来的人满多,但肯付钱的人只有几个,我向其它人追数,他们不肯给,还说我没有说过,明明错不在我,但我不敢反驳,后来有几个早前已付钱的人叫我把钱「还给」他们,我也不敢说什么,把钱退给他们。那些钱都是我自己储下来的零用钱,我甚至没有跟老师和父母提过这件事。
我想起的几个人其实与这件事也没有关系,他们是属于我更遥远的记忆,我只是觉得自己处理大食会事件的态度就是我当初对待他们的态度,卑微的,委屈的,永远把自己处于弱势,无条件去迁就他们。
其中两个人都是我母亲的朋友的儿女,一个是身材瘦削,神态嚣张的男孩,记不得名字,但我那时一直叫他「哥哥」。另一个是短发女孩,很喜欢穿裙子,我已经记不清她的外貌,愈是去回忆,她的容貌就愈是模糊,不过我直到现在也记得她的名字,因为她是我第一个视作朋友的人。
(一)
漆黑的计算机屏幕前贴有一张黄色的MEMO纸,上面用黑色墨水笔写着:加油!20/4开始会考!
(二)
相对湿度,百八之九十五。
香城四月仲春,天气潮湿多雾。浓雾掩住了对面的高楼,衣衫晾上多天也无法干透。
墙角地板也渗出水来,深青色的霉菌在雪白的墙身、天花板上扎根,令屋子一下子沧桑了十年。
各种杂物放满房间,各科教科书迭在一起,已堆到半人高,最底下的一本恐怕已经湿透,每天从放在书顶上的纸巾盒抽出一张又一张纸巾擦拭着墙身,墙上深青稍淡,但仍留下灰暗的痕迹,带有腐朽气息的霉味自纸巾传来,刺激着鼻腔。
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真的受霉菌影响,脸上痒痒的,面油好像增多了,还起了几点红粒,似乎是青春痘。昨天才洗过头,今天起来头油已再出,头发又油又湿,想束起来但弄不出好看的发型,过眉的浏海夹起来令样子很呆,不夹也不好看。
「桔梗,还在磨蹭什么?你再不出门,快要迟到了,人家到时可不让你踏入校门半步!」
她听了也不在乎,换过几个发型,还是放下来比较好看,虽然后颈被闷住有些难受,明天还是早一小时起床洗洗头才上学吧。
只是这几天
冬天静静地离开了。阳光的暖意遍及大地,雪融冰消,化为澄明的春水。坚毅的草儿破土而出,不消几天便开满整个山头。本来光秃秃的大树也渐渐长大嫩绿的新叶。花儿含苞待放,没有鲜艳的花儿争艳斗丽,一片绿色成为我的天地,树叶是天,绿草是地。那一遍属于初春的新绿是在我故乡一推开门就可以看到的景色。
我的故乡十分偏远,而且十分简陋,道路都没有铺上石屎,每走一遭,脚上都会满布泥泞。邻家阿姨搬走以后便没有再回来,还有我家表姐,她嫁到城市后曾回来一趟,两眼打量一下,便说:「这地方实在简陋得不适合人居住!」每一个人都讨厌这儿,渴望离开这儿,只有杨老师不同。
杨老师是外地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攀山涉水来到这儿,专程为我们这些山区小孩带来文具和书本,背包沈甸甸的,但她总是踩着轻快的脚步而来。杨老师把她的知识和经验都传授给我们。她在堂上细心教学,人又风趣幽默,我们都喜欢听她讲课。
杨老师有一个小习惯,是我在无意中发现的。每次课堂完结后,她都会把中片翠绿的叶子夹在未说完的书本里,当叶子变得枯黄,她会用另一片新叶取替。
有一次我终于鼓起勇气问她:「老师你喜欢叶子吗?」
(一)
我是剑,本名“碧落”,不过现在所有人都习惯叫我“饮血”。
纵然是我自己,也几乎忘掉我第一任主人给我改的名字,他们只执着我是饮血剑。
古今莽莽,千年万年以来我不断在杀戮,人们每每看见我出鞘,也会脱口叫我一声“妖剑”,这实在是很难听的称呼,不过我的主人却会表现得很得意。
我的第一任主人,亦是把我铸造出来的人,是七国时代玄国的四皇子,叫鸾。那时候天下七分,群雄逐鹿中原,他一直相信我会跟他统一中土,打造出属于他玄国人的天空,他对我充满憧憬,所以我叫碧落。
最初,我剑身雪白晶莹,流光如水,直教人想起雪川里的冰晶。鸾喜欢穿白色的衣服,身上一直有种荷香,活脱就是一朵浴血白莲,生于鲜血而不被染红。
他的剑法干净俐落,一剑毙命,从不让鲜血沾上他的衣服,每一次将我刺入对方体内,我都会看见那些人的内脏是如何被他精湛的剑法绞碎,但是鸾很疼爱我,他时常为我擦拭身体,将我擦得一尘不染,不让别人的血留在我身上。
往后,我是再没有遇过如此高洁出尘的主人。
鸾的挚友影总是不明白鸾为什么常常要拭剑,鸾只是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