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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苦夏。(2009-06-14 12:08)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愤怒了,偶尔发一顿牢骚,除此之外勤勤恳恳的工作,勤勤恳恳的做家务,勤勤恳恳的做一个。好人。

我最近失忆挺严重的。不想记得的事情统统记不得。我也不知道这跟选择性失忆有没有关系。反正能忘的我都忘了。顺带忘记了一些本不该忘记的。我现在擅长突然忘记游戏仓库密码,记不清哪天出过差,分不清大学高中跟初中同学,时空错乱。QQ或者校内有人热心跟我打个招呼都会被我十分诚恳的问一句,你是谁?所以也别怪我几个月不更新一次这个博客,更新博客跟翻我们家日历的频率是一样的,要三四张一起翻过去。然后感慨,时间过的可真快。

 

 

春雨贵。(2009-02-09 00:06)
很想写信。就是那种用横格信纸的,蓝墨水的,需要贴邮票才送的到的手写信,在信里交换故事和心事。可是不知道这样的信可以寄给谁。至于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收信地址。于是。只好作罢。

昨天去做指甲,才知道断了一半的指甲真的可以修补的完好如初。只有仔细看了才会发现一点点曾经断裂的痕迹。预计不久以后,精神和躯壳上所有的残损都可以拿来补一补,烫伤的疤痕,失恋的伤口,破碎的心,都在可修补范围以内,之后稍加修饰遮住修补的痕迹,重新变成一个完好无损的人。

终于下雨了,打开窗看见被洗过一遍的城市,好看的很陌生。唯一熟悉的是雨后久违的,湿漉漉的,新鲜空气的味道。冬去春来,又是一年,时间大神法力无边。记忆力衰退了不少,很多人很多事都已经完全记不得,但是却不觉得可惜,乐在其中。关于往事,对于糊涂的人来说,凡是不想记住的大抵都忘得掉,值得记得的自然记得住。切勿叙旧。
这一年过的平顺无比。顺利的实习,顺利的工作,顺利的减肥,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顺利的通过毕业补考,顺利的毕业,顺利的失业,顺利的养了一只狗,顺利的成为宅女,顺利的再次工作,顺利的掘得人生第一桶金。
多谢命运似乎不再热衷于跟我开玩笑。就好像阿甘正传里的邓·泰勒上尉终于在暴风雨的夜晚跟上帝握手言和。生活变得平顺,每一天我都带着感恩的心情完成诸如吃喝拉撒睡之类的琐事。变成一个愉快的傻子。或者。变成兔子皮毛底层一只终日忙碌心满意足的虱子。
于是不再有那么多故事可以讲给你听。
是的。没有故事了。
最后。变成女阿甘。

我是个很懒的人。你知道的,懒是一种惯性,越来越懒,最后变成我这样。

这博客荒废了好久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我得到一份很可爱的工作。于是再也不用像一只蘑菇那样杵在电脑前,变得忙碌且快乐,最终掘得人生的第一桶金。

生活依旧平稳前进,一切很好。

 

 

在王某人的空间里看到这张沂河两岸的照片。恰好符合对这个城市的印象。
崭新。粗野。陌生。充满张力的城市。
就是今天早上。起床穿好衣服。走上阳台拉开窗帘的一瞬间。满目灿烂的冬日阳光。我又活了。
嗯。我又活了。每年冬天到来之前都要变成一阵子干尸。被蜡封住七窍。大脑处于空白状态。然后在某一个冬天开始的瞬间突然复苏,又开始拍照片,又开始坐在窗台上晒太阳,又开始喜欢各种各样有范儿的男人,又开始做面膜,又开始充满憧憬,倒数最坏的日子即将过去的时间。
我马上就要出关啦。
你们要等我啊。

适可而止。(2008-11-17 00:14)

最近很多旧人入梦。

梦的内容都不再记得。也没有过多感慨。

第一次尝试windows自带的系统还原。要是人脑也能设立还原点就好了。在日历上选一选,大脑当机十分钟之后,一切烦恼迎刃而解。

我没过光棍节。甚至都没有配合这个节日适当的感伤一下。

简直快恨死新浪的纸条箱了。每次登陆显示都是,欢迎你,亲爱的八条。我什么时候变成八条了,我戳戳戳戳死你吖的。

转一个有用的.(2008-10-20 09:05)
1、痘痕是美女的大敌,如果没有遮瑕笔,可以用棉签蘸一点水、一点粉饼涂在需要的部位,也能起到不错的遮瑕效果。 

    2、每天连续做扬头,低头侧转头及水平环转头练习数次,并在生活保持抬头挺胸,可削减颈间脂肪,赶走肉下巴。 

    3、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自助餐厅吃饭,试着比你实际想吃的分量少盛些,这样就不会因为受不住诱惑而进食过量。 

    4、将薰衣草纯精油滴在枕头上、睡衣的衣领上或滴在棉花球上再塞在枕头底下,能让你睡好一个美容觉。 

    5、选择喜欢的精油(水果香、花香、青草香)滴在纸巾上,然后放入密封的

原来.(2008-10-20 08:54)

其实这篇博客的题目应该是这样的:原来写字的激情不是没有了只是他们出现在我不经常醒着的时候譬如早上8点.

本博主现在过着正经中国时差.记得刺儿去年这时候说,如果我们作息正常的话,那么离幸福会更近一点儿.

那么我现在,嗯,很幸福.

咳咳,新PS的照片儿哟.各种变身.本大爷转型啦!

九月。(2008-09-18 13:31)

九月是个浮躁的月份。我突然想起去年九月。我自己一个人在7楼,傍晚的时候跟一盒MS一起坐在窗户前面,也不开灯。就这么看着对面一个一个亮着灯的窗户,觉得很自己很荒凉。那时候我有两只猫,一个叫宝宝,一个叫大白。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相依为命,事实上我们仨就这么在家各自待着,谁也不搭理谁。

我不喜欢那个7楼,老式的楼房没有楼梯,每次出门都累得半死。所以我很少出门,因为没有东西吃瘦了很多。

那时候大学里在搞教学质量评估,我们必须每天5点半起床,在教学楼前的空地上集合,早点名,然后去打扫卫生。校园里的冬青应该是种上之后就没有被维护过,我们在灌木丛里掏出各种各样的废报纸

老米呢。全名Miki。是桃总家过继过来的孩子。
老米,无敌友好温顺的帅哥一枚。胆子特别小。出门的时候会皱着眉头发出不乐意的声音。每次都要把他抱下车,甚至抱下楼梯。有点儿缺钙。喜欢随地大小便。看到吃的会激动到小便失禁。
表情特别丰富。

鄙视你。

好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