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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行走 |
游离的BODHNA
当年他没有完成的喜玛拉雅山区的徒步也成为放不下的旅行计划。2008年,与CG在上海碰面时,他提出了在重返加都,将婚纱打在背包里上路的计划。这样的建议立即强烈地吸引了我,并且一度成为在上海沉闷生活的精神支撑。其间经历过工作、护照等诸多突如其来因素的折磨,在启程前往加都以前,对于这段旅行已经没有太多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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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缓过神来.
身体上的疲倦与精神上的应接不暇。还没有完全回到目前的生活中来。在那些尘土飞扬的窄道上我曾经因为疲倦进退维谷,传说中水晶般的空气奇迹般治好了我的咳嗽,没有高山反应。我发誓下次回来要走得从容再从容一些。在离开山谷的那天我曾经那么向往文明社会的一切消息以及热水澡、牛排……诸如此类,但是真的要离开时,脚步却放得那么慢。
感谢完美的珠峰日落,感谢最后摄人心魂的唐瑟古峰,传说中黄昏时分的黄金门。
对于整个旅行,加德满都、泰米尔更像是一个大本营。离开那天清晨,扯着登山包去绣GOKYO-RI,仿佛我们才要从这里开始,走一段新的旅行。我清楚地知道,还会回来。为了站在街头吃的鸡肉卷、EVERST的牛排,冰与火的意大利面,或者登山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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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5时许,这个城市是我记忆的样子.
干净笔直的街道,城墙的轮廓清晰又硬朗.仿佛看到佛塔淡淡的影子,灯光却是暖人的。有人在城墙公园门口前跑过.有那么几年的时间,我熟悉这里的夜气.第一年夜班就遇到医院里的死亡事件,地下车库里幽蓝的灯光,有人扯我的背包带子,吓得尖叫.一年以后,在清晨的菜市,鱼摊面前猝死的老妇,年色发青,只是静静站在她的头边.我熟悉这里的夜晚,秋天的风还是暖的,灯光将灭未灭之前,打车回家.如果走路,多半是喝过酒,喜欢跳起来去够路边粉色分叉的合欢花.
早班机身旁的男人是典型的陕西楞娃,不停地找昏昏欲睡的我说话,找空乘要毛毯,他急急地说,我热死了,你用我的衣服吧,我无语地想把斯踢下去.他一直去摸身边的各类物件,粗壮的身体像要从座位爆出来,他把一包海南黄色辣椒酱拌到面条里吃,马上找空姐要加冰的雪碧喝.很多次,从我身前推开窗版看云海.飞机快落时,他说这是麦地吧,麦地吧.
离开时看着这斯虎头虎脑走在前面,没有任何行李,越来越远.穿毛衣,厚外套,耳朵往外乍着,走路左右摇晃.
我爱早班机,不延误,还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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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投影投入使用后,看片的速度并没有明显增加.近期看的好片都是老片子,譬如《爱的嘉年华》,《BAND OF OUTSIDERS》.当然看完《BAND OF OUTSIDERS》之后,就为太多事物找到祖宗的感觉.这种找祖宗的游戏颇为好玩.譬如听七弦琴《普安咒》,就找到了沧海一声笑的祖宗.回到电影上,看了《BAND OF OUTSIDERS》之后,就发现了《梦想家》通篇的致敬之意,王家卫不死鸟的出处,据说《低俗小说》里那段著名的舞蹈也来自片里那段经典的麦迪森舞.
影片的讲述手法与节奏让人叹为观止.三个年轻人的江湖,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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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次在岩馆遭遇严厉训斥之后,一直没有从深深地挫败感中摆脱出来.但总不能因为惧怕被训斥,就溃败了.911这天,因为采访安排到晚上.下午决定独自去岩馆找找感觉.
周末的下午,岩馆的人很少,爬虫在和别人聊天.自己做热身,上岩壁.也不指望他操练我,不骂就谢天谢地.独自横移了几次,就汗水淋漓.好在我终于不用过后后担心肌肉酸疼,肌肉关已经过了.唯一担心的就是手掌上的手皮再次磨开.半小时以后,果不其然,两手掌中指下方的手皮都被掀起来了.因为有了CLIMB ON BAR,受伤后的疼痛尚能忍住.最恼火的就是,每到一次岩馆手皮就磨烂一次.随后的几天洗脸洗澡都变得很困难.我很痛苦地请教了章鱼,她对于我手皮的惨烈程度很是惊异,马上给我在岩壁上做示范.分析我抓点的方式有问题,认为我在抓点时手掌与点的贴合处抓得太紧,以至于屡屡磨破.她给我做了示范,在我每次磨烂的那个部位,她的手是略微悬空的.
忍住手上的疼痛又试了几次,爬虫在上课之余又操练了我几次.但是既然手已经成这样了,大家劝我把手洗干净,今天暂时到此为止.鉴于手上飞起来的皮黏在手掌上,看上去既不美观又遗留后患.一哥们让我闭眼,准确迅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