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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情感 |
不是没经历过生死,何况这次是早在意料之中。
但是,就像是要印证dramatic queen的称呼,从早上出发情绪就很低落。
看着灵堂上的照片,眼泪就很顺理成章的流下来了。
其实,经过那么多痛苦折磨,这对逝者何尝不是解脱?
只是,MM。
就在昨天,他甚至还不懂得生死的意义。
担心他。替他难过。
可是我能为他做的那么少……
在这个感情不外露的家庭,他要忍着眼泪,伪装坚强的外表,接受怜悯的目光,忍受内心的煎熬。
只是,MM,你仍然要坚强、拥有自尊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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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找了kristen stwart 演的《speak》来看。
每个剧中人都在寻找自我。hair women, 还有art teacher。
前几天走在路上,看见那么多新鲜的绿色。季节更替又让我的心雀跃了。消失了很久的感觉。
妈说,这次一定要尽力,省的以后后悔。
爸对晚饭的半成品很满意。
姑姑说,咱们可以提前准备好应对措施。
Sf音信全无。
Wj正痛并快乐着。
Ln似乎找到了新伴侣。
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以前我痛恨改变,现在我要迎接它。
忘了过去。新的、有意义的生活就在眼前。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自己对故事很挑剔,不管是文字还是声音和图像,总是少有我完全不挑毛病的。顽固的完美主义倾向。
其实T也有毛病,比如,Rob Pattinson的妆……但是,Twilight却能让我看了4遍。每一遍都能发现新的细节,令人会心一笑的细节。
现在,书也看完了。依然充满了会心一笑的细节。
为什么喜欢?对我来说,绝望、黑暗,与希望、爱是这么矛盾对立却又如此和谐共存,这让人好奇,更让人着迷。在无边的黑暗中,也能发现一线光明。在众多的邪恶中,也能保有善良和纯真。在疯狂的欲望中,也可以找到一丝坚定的理智。Mind over matter (精神胜过物
(只写给自己看。)
总是不知道要如何对你说,我的感受。
在你面前,仿佛我的感觉是不重要的。我本来就是个习惯忽略自己的感觉的人。在你面前,我忽略的更彻底些。
不到三十,活的像八十。这就是我。老气横秋,瞻前顾后。在认识你以前,我的生命是那么静止、苍白。那时的我,按部就班地做着所有索然无味的例行公事,从不觉得枯燥和无聊。那并不是因为我有什么信念,而是因为:我以为生命本就如此。
三年前的圣诞节,朋友L来电话说, 你和我们一起过假期吧。于是我拉着箱子,经过一天的跋涉,来到了D。L和新婚丈夫到火车站接我。
好久不联系的L,你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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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门口有个卖鞋的店,记忆里,一共进去过一次。主要卖的是外观漂亮但穿着难受的鞋。
有时候,路过他们家门口,能看见正在卸货:一个个的鞋盒子堆在门口。生意还不错。
两年多了,我几乎每天都经过鞋店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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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情感 |
有三个月没见MM了。他严实地裹在暖和的外套里,帽子压的很低。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不快乐。
在我看来,他今天很反常。他没有像以前那样跑来找我,说:咱们玩儿魔塔吧?他甚至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让我知道他来了。他只是安静地写作业。
临走的时候,他裹的只剩下俩眼睛,来道别。我记得以前他很爱笑,可是今天,他用领子把脸遮起来,阻隔了别人的视线,也掩盖了他的忧郁。
他还不会假装高兴呢。
目睹至亲至爱被病痛折磨,成年人都不能泰然处之,更何况如此稚嫩的心。
我想陪你过年,MM,即使我的陪伴改变不了什么。但是我希望在你身边,即便只是让你觉得不孤独……
| 分类:La nostalgie |
看见一个日期,就忍不住怀旧起来。
2004/11/12
乍看这个年份,我就想那时侯我在哪儿,干什么呢?
04年的十一月,天已经冷了。在O家的侧面独门小楼里,我和寒冷奋战着。12月中旬要交的读书报告令人倍感紧张。我每天就坐在被窝里吃力地、龟速地读着各种深奥的哲学理论。到了吃饭的时候,我哆嗦着来到厨房,烧水、煮意大利面。
有时候天气晴好,阳光透过古老的印花玻璃,把班驳的金色洒在我的头发上、脸上和手上,让我冰冻的心暖和过来。
偶尔有访客,加上晴朗的天气,我的快乐就会满溢出来。即使没有人陪伴,只要天气好,我也会高兴地穿上厚风衣,顺着家门口的小河的河沿一直走下去,直到它汇入塞那河的地方。昨天Y来信说,天气很好,他整个下午都在塞那河边看文稿。我不禁在心里描绘出灿烂的阳光下,如金色缎带的塞那河畔的景色来。突然想起,曾经在河边照过的几张照片。那天阳光明媚,衬着身后的紫荧荧的PENSEE花,我的表情倒显得忧郁了。
原来觉得就在手边的照片,却怎么也找不到了。记忆里的塞那河,成了唯一。
今天坐车去游泳。路上经过55。还和从前一个样:自行车围着学校一圈都是,连教学楼的一扇门都被迫封闭,台阶上挤着几辆自行车。楼都粉刷过了,很正的砖红色。配着窗户上深蓝色的遮阳罩,挺好看的。马路对面,以前卖零食的小卖部好象又多了几个,都是临街的居民楼里一层的各家开的。楼群的入口处,有个摊儿,冒着热气儿,我几乎以为以前卖素丸子的还在。不过仔细一看,上面写的是“白吉馍加蜡汁肉”了。
昨天把很久以前的MEET JOE BLACK翻出来看,法文配音的,开始没想仔细看的,就是听个响儿。后来逐渐进入了剧情。听到BILL对小女儿说:“L’amour est une passion, une obsession. Sa présence est vitale. Sans l’amour, la vie ne vaut pas la peine d’être vécu. Trouve quelqu’un qui tu aimeras à la folie. Il faut essayer de le trouver, parce que si tu n’a pas essayé, tu n’a pas vécu.”看来,浪漫主义余毒未清。
| 分类:Pens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