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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考(2009-10-02 12:55)

“和谐”的原义是什么?

    “和谐”一词随着中国当政者的号召使用频率骤增,而“和谐”一词的深刻内涵却并不为普通读者所知晓,故而作一番“溯源”。

在《说文解字》中“和”“龢”是两个不同的字:

“和,相應也,从口禾声。”

 

    在中国历史上聪明之人不可胜记,但以“智囊”而著称的第一人当属汉代人晁错。

    晁错(?~公元前154年),颍川(今中国中部河南禹县)人,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前8年)文景时期著名的政论家。据《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记载,“错为人峭直刻深。孝文帝时,天下无治尚书者,独闻济南伏生故秦博士,治尚书,年九十馀,老不可徵,乃诏太常使人往受之。太常遣错受尚书伏生所。”汉朝廷独独派晁错前往,可见是精心挑选的吧。故“以其辩得幸太子,太子家号曰智囊”。晁错文字工夫好,很有文采,后得以任太常掌故。同时口才特别好,能言善辩,故而有“智囊”之称。

    晁错对于匈奴的不断侵扰、土地兼并等问题非常关心,几次上书主张积极备战,迎击匈奴,以及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农业。他还详细地剖析了西汉兵制与匈奴兵制,

    阅读某学者《中国经济学史》,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汉代商人既有“积贮倍息”的富商大贾,也有“坐列贩卖”的小商小贩。当时经商赚钱比较容易,所以流行着“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文”的说法。

    “刺绣文不如倚文”?百思不得其解。一查史记原文,原

    《史记·货殖列传》中“商贾”之“贾”字有一特殊用法,就是用作动词时后面缀以地名,意为“贸易于某地”,格式有两种,一为用介词“贾于~~”,一为直接加地名“贾~~”。例如:

    1、西贾秦、翟,北贾种、代。

    2、西贾上党,北贾赵中山。

    3、东贾齐、鲁,南贾梁、楚。

    4、转毂以百数,贾郡国,无所不至。
    词语的使用是与社会交际内容密切相关的,可见当时社会生活中商贾之普遍的情形!

 

     本来考证“商贾”之贾,连带出姓氏之“贾”,于是看到这样的资料:

    “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记载:“贾氏出自姬姓。唐叔虞少于公明,康王封之于贾,为贾伯……。”

    字句别扭,无法卒读。查看《新唐书》原文,嗬,原来“于”为“子”之误!再一查百度上的索引资料,两种版本皆有。于是感叹,“郢书夜说”、以讹传讹的毛病古来皆有,不读原著,终究难免受骗!

   

    写作缘由:本来学的古汉语专业,现在研究经济史料,于是对一些词语很敏感,诸如:最早书证,词语使用特点等等。信手拈来,作为小品,供汉语史与经济史研究者参考——

 

   “贸易”作为一个固定词语使用的例子出现很早:

    《墨子·号令》:“欲財物粟米以貿易凡噐者,卒以賈予。”《史记·货殖列传》:“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论其有馀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索隐》:“夫物极贵必贱,极贱必贵。贵出如粪土者,既极贵後,恐其必贱,故乘时出之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者,既极贱後,恐其必贵,故乘时取之如珠玉。此所以为货殖也。”《史记》中类似这样的用法很多,可见当时随着社会发展,贸易交换在人们的生活中已经称谓必需,不管统治者

    封建时代冤狱不断,幸运的翻案也偶尔见诸史书流传下来:

    “反”古音或可读为 fān ,义同翻案之“翻”。《史记·平准书》:“杜周治之,狱少反者。” 司马贞索隐:“反音番,反谓反使从轻也。案:刘德为京兆尹,每行县,多所平反是也。”

    而古书上以“平反”成词的最早用例大概是《汉书》七一卷之《隽不疑传》:“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则问不疑:有所平反,活几何人?”隽不疑当时任京兆尹。这里的“平反”即《史记》中的“反”,“反”即谓“翻案”,指纠正原来的错误判处。

    “平反”应是同义复合词,新《辞源》解为:轻重适中叫平,推翻旧案叫反,这一解释不当,阅读《汉书》文句即可体会。

    但愿人间少冤狱,但愿行文无“平反”!

正月十五说“三官”(2009-02-02 15:57)

    老家村里的叔叔来电话说,村里街道上正月十五要搭台唱戏、祭拜“三官”,村里要他给三官神像写副对联。叔叔在村里是文化人,也是个极认真的人,但不明白“三官”神的真实“身份”,便央我来作点儿考证,这倒使我忆起了少年时代正月十五街道上祭拜三官的情景:

    那是一个既贫穷又充满欢乐的年代,每逢过大年,穿新衣、戴新帽、吃饺子、放大炮,这仅是红火热闹的开始——过完年一直到正月十五,每天都是在欢乐的鞭炮声中生活。我们街道上的中心位置挂出“三官”的神像,插上硕大的香烛,在香火缭绕下,飘着缕缕长须的三尊神像使人肃然起敬。供奉完毕由一些族长指定人家收藏,到明年再换人家掌管悬挂事宜,这是一件极神秘而神圣的工作。至于“三官”神的身份,大家都不甚了了!今天经查阅资料才得知,这“三官”的来历大概如下:

    “三官”指的是:上元一品九气天官,也称赐福紫微大帝;中元二品七气地官,也称赦罪清虚大帝;下元三品五气水官,也称解厄洞阴大帝。他们的生日分别为上元正月十五日、中元七月十五日、下元十月十五日。历代帝王对三官都非常

    民间习俗:农历正月初五不出门,果真,今天(己丑年正月初五)下午儿子与人的车发生碰撞。本来是对方追咱的尾,可交警认定咱负全责。这就够倒霉的,可还没完:对方是附近的农民,竟无理要求先给他们支付修车抵押金。更倒霉的还在后头,我妻子给对方说:“放心吧,我家老头是教授,说话会算数。”这下可惹出麻烦,——“我们农民怎么啦,难道我们说话不算数?”最要命的是,对方由此马上认定我们好欺,叫来几车长横肉的农民,提出的要求更为蛮横…………。

    事情总算得以了结,回来后我们开了个家庭研讨会,会后达成共识:

    1、交警惹不起,他们的话就是“法”,不容置疑;

    2、农民惹不起,他们不懂法,但是法也奈何不得;

    3、教授或者教师是“好欺”的代称,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最好这样介绍:“我家老头是杀人犯,刚刚刑满释放出来!”这样事情的解决的结果会向有利的方向发展!

 

 

    公元一世纪佛教传人我国时,梵文的stupa(窣堵坡)也进入人们的语言交际中,在最初阶段曾被音译为“塔婆”、“佛图”、“浮图”、“浮屠”等,由于古印度的Stupa是用于珍藏佛家的舍利子和供奉佛像、佛经之用的,亦被意译为“方坟”、“圆冢”,直到隋唐时,翻译家才借用表示“物声”的“塔”字,作为统一的译名,沿用至今。 

    现在学术界有种误解,以为“塔”字是专为翻译佛经而造的字,其实不然:

    南朝梁顾野王的《玉篇》:“字书:塔,物声。《说文》云:西域浮屠也。”查《说文解字》未见“塔”字,在新附中有此解释。“塔”之“物声”与后来的浮屠义已是风马牛不相及了,而“物声”的意思早已寿终正寝,而现在的“塔”是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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