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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情感 |
今天沈阳大雾,从早上开始,整个城市就笼罩在灰色的雾霭中。到了晚上,能见度越发的差。米菲晚上有饭局,散局后打电话约我“下来玩玩”,语气显得很兴奋。
出了大门,我才知道米菲为什么如此兴奋。整个小区已经被彻底湮没在一片浓雾中,5米开外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了。米菲专拉着我往没有灯的地方走,边走边嘟囔:“有光亮就没有感觉了。”期间,在浓雾中先后走出两个人,每次都停下来看我们几眼,再继续走,一副很紧张的样子。米菲问我:“老公,害不害怕?”
我嘴上说不怕,心里却有点发毛。于是我想,人为什么会在大雾里感到害怕呢?影影焯焯,似有似无,谁也不知道在浓雾的另一面会走出什么。人对于自己无法掌控的事物总是带有天然的恐惧感,比如自然,比如命运。米菲看出来了,坏笑着说:“那我可走喽,把你一个人扔在这里喽。”说完,就跑进浓雾里。
在那一瞬间,我真的有点慌。紧走几步,又看到她就在不远处蹦蹦跳跳地走。心里才踏实下来。
我不怕雾,我只是怕在大雾里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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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我和米菲在十一有出行的计划,所以事先打探了购票的具体时间。上次帮同学买票,七点半发售,我九点钟到火车站,就已经销售一空。有了这个悲惨的经验,我在发售当日6点就出门了。哼哼,我就不信我买不到票!
飞也似地赶到售票大厅,天,大厅里已经聚集了几百人。我赶紧挑个队伍相对短点的站好,一边计算前面的人数,一边掏出手机听音乐。呵呵,排队买票的人姿态各异,发短信的,闲聊的,吃油条的,还有坐着小马扎看报纸的,就差搭帐篷的了。
随着时钟一点点指向7点半,大厅里的人也越来越多。向身后望去,队伍已经横贯大厅,还拐了个弯。有些人臊眉搭眼地往前走走,想要插队的意图很明显,但大多没好意思付诸行动,老老实实地回去排队了。
7点23分,正式开始售票。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有几个从后面窜上来的家伙,边说“我问问车次,不买票”,边往窗口凑,问清车次后,掏出钱来就要买票。好在售票员铁面无私,一句“后面排队去”就打发走了。
我排的这条队伍里也出现一位满面油光的大哥,前后扫视一遍之后,对我身后的小姑娘说:“我买张票啊。”说罢,就要往小姑娘前面挤。小姑娘想开口拒绝,又不敢,只能忍着。
我怒从心头起,开
堕落的银器
古代有深宅大院
长明灯里的油
看起来比水还清
我穿过一道道门槛
在浓稠如墨的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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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文化 |
说实话,在悬疑小说圈里一直是个看客。虽然出了两本书,但自认为还是个新手。以前也看过各种投票,自己也参与过,但本人从未上过榜。多是为自己心仪的书摇旗呐喊或是为朋友捧场。08年的搜狐读书也搞了个投票,我的《教化场》也位列其中,今早上一看,震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我位列第一,而且得票高达71.98%!
第一个反应是:我这么牛!第二个反应是:不会吧......
思来想去,给出版公司打了个电话。责编第一句话就是:我还想问你呢。于是彻底蒙了......
不是公司,不是我,那是谁?
结论:俺被人恶搞了。
身处网络时代,被人恶搞是常事,小胖啊,春熙路刀客啊,猥琐男啊,比比皆是。如今,我也被恶搞了......
被人恶搞,是不是意味着俺有被搞的价值呢?
无语加苦笑,我真不知道我是该高兴还是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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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画像》写完后,我陷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写作危机中。最大的问题是:我接下来要写什么?
方木的故事当然还没有完结,他还得走下去。但他已经不是我随意创造出来的那个人物,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方木已经彻底脱离了我。或者说,我已经不能任意安排他的命运。他从纸上站起来,走入门外的车水马龙中,偶尔回望我,指点我:雷米,你应该如何如何。
于是我想起刘玉浦先生的一句话:当作者写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不是作者在引领情节,而是情节在引领着作者写下去。从这个角度讲,我应该感到沾沾自喜,因为这说明我已经是一个“一定阶段”的作者。但是方木,他应该怎么走下去?
于是问题回到本源: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我的作品在不同的人眼里,也被归于不同的类型:悬疑小说、推理小说、恐怖小说或其他。说实话,对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有些糊涂,甚至可以说,我压根就没思考过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完全没受过专业写作训练的人而言,所谓技巧、结构、线索的铺陈与交叉,我统统没有想过。我的想法很简单:写完,然后尽量写得好看。如果非要让我将自己的作品划归到某种类型作品中的话,我的选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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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体育 |
其实我上自己的博客都有点心虚,因为上一次更新已经是4个多月前的事情了。新小说写完,这几天卯着劲打算在博客上写点什么,可是我也不想第一次更新就骂大街。没办法,谁让我看球呢,谁让我看中国队的世界杯预选赛呢,谁让我挺把这比赛当回事呢?
不骂,我成熟,我理智,我斯文人......
此处停顿10分钟......
我发现不骂大街,这字我写不下去。骂还是不骂,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还是决定不骂,但是有几句话必须得说。
这球输得好哇,也省得我在未来的几个月里提心吊胆。刘建宏讲话:主裁判一声哨响,中国队解脱了,球迷也解脱了。嗯,解脱了,多好,踏踏实实看欧洲杯,看欧洲诸强你攻我守——这才叫享受足球——看个球弄得自己捶胸顿足,傻不傻啊?
足球,多好的东西,可不能把它糟践了。念书的时候,随便捡俩砖头摆个门,我们都能踢一下午,何况你们都上电视了,那就你就得对得起这个球,对得起现场和电视机前脸红脖子粗的观众们。你得知道十多亿人都盼着这11个人把球送进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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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奇的冷,满大街都是龇牙咧嘴的人。晚上去家乐福购物,出门的时候,意外地看见了一只闯进家乐福的小狗。黑白花,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它小小的,尾巴夹在两腿间,小脑袋张皇失措地左右惶顾。
这大概是一只丢失了主人的小狗,或者是主人丢失了它。其实谁丢了谁不要紧,要紧的是,它没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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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文学/原创 |
我的顶头上司是个枪迷,偏爱捷克造的系列手枪。有一次在办公室里跟我瞎侃,问我最喜欢什么枪,我脱口而出,五四。他一脸的鄙夷。他大概以为,我会喜欢格洛克或者usp手枪。其实这两种手枪我同样喜欢,但是最喜欢的,仍然是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