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动植物检疫机关(以下简称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的检疫机关,由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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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木包装合格厂商:荣春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地区出口电子电气产品限用物质
检验检疫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了促进出口电子电气产品符合进口国有关限用物质的法律法规要求,提高上海地区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现就上海地区出口电子电气产品限用物质检验检疫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2月1日起,上海检验检疫局对上海地区出口到实施RoHS指令或类似法规的国家和地区(详情请见www.shciq.gov.cn“专题信息”——“检验监管”——“RoHS指令”专题中《适用RoHS指令及类似法规的国家和地区范围》)的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项目实施检验监管。
二、电子电气产品是指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不包括大型固定工业工具以及专用于汽车上的电子电气产品(详情请见www.shciq.gov.cn“专题信息”——“检验监管”——“RoHS指令”专题中《RoHS指令列举的8大类产品及其清单》)。
进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
⒈适用范围:活植物和植物性产品
关于上海地区出口电子电气产品限用物质
检验检疫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了促进出口电子电气产品符合进口国有关限用物质的法律法规要求,提高上海地区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现就上海地区出口电子电气产品限用物质检验检疫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2月1日起,上海检验检疫局对上海地区出口到实施RoHS指令或类似法规的国家和地区(详情请见www.shciq.gov.cn“专题信息”——“检验监管”——“RoHS指令”专题中《适用RoHS指令及类似法规的国家和地区范围》)的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项目实施检验监管。
二、电子电气产品是指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不包括大型固定工业工具以及专用于汽车上的电子电气产品(详情请见www.shciq.gov.cn“专题信息”——“检验监管”——“RoHS指令”专题中《RoHS指令列举的8大类产品及其清单》)。
木质包装报检单证要求如下:
为方便通关,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应在相关贸易单证(如提货单、装箱单等)上注明或单独声明木质包装IPPC标识加施情况;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应提供无木声明或在相关贸易单证上予以注明。货主或其代理人凭上述单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以上就是木质包装报检单证要求
国内木包装合格厂商:荣春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tp10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