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去了一趟荣宝斋,为了陪一位远道来的客人。她是一位我喜欢的老师,在书法上颇有造诣,这次来,是为了买郑板桥的作品集。老师说,我跟她是“茶友”,正是因为前两年我们初次见面时,我送过她一只青花瓷的手绘杯子,她每天都用,才总是想起我。因此这次虽只是我们第二次见面,却觉得一点儿都不生疏。
在中国书店走走停停,看着字帖和画册,比较着不同的版本,真是赏心乐事。而在荣宝斋看到的那些讲究极了的文具——红木的裁纸刀,黄铜的水滴,檀香木笔架——更是让人神思飘摇。忍不住买了一枝毛笔,打算回去好好练字去。等我的字写得像像样样了,再买一张像像样样的桌子,才能把那些宝贝请回家去。
最近重新迷上了朱自强和刘绪源二位老师的书。他们的几本多年前只能看复印版的书如今陆续出了新版,喜不自禁,慌忙买来珍藏。
珍藏是件最容易的事,束之高阁,能费得了什么力?即便是曾经最珍贵的心动,如要珍藏起来,都能在心底安之若素,不会在日常的烦乱和沉闷中泛起一丝涟漪。对一本好书来说,最好的对待方式莫过于捧起来读之再三,手边还要备上纸笔,细细写下阅读感受。
日子逐渐荒芜了起来。许许多多头绪,因忙碌而梳理不得,渐渐变得无从梳理。所谓忙碌,最可怕的是心态,而不是手边的那些事。因此最近看到那些日本图画书的时候,就从心底爱上了它们。那些温暖的情感,让我越来越明白不与自己对话是多么可惜、可怕的一件事。那是对自己最大的辜负,这样下去,迟早会让我走进最不想要的生活。
连日子都不写的日子,荒芜如弃园。开始锄草吧!
妞妞:
今天从家里出来,才发现春天已经扑面而来。真的是“扑面”,因为依然穿得很厚,别的地方还“扑”不上去。
于是想到了上海,想到了杭州,想到了你。
2008年的二三月间,我就是这样白天在春光里读童话,傍晚走在上师大门口的桂林路上,看着柳树一天天地变化——从铅灰到鹅黄,从嫩绿到青绿,从一张张潦草的铅笔素描变成一幅幅清丽的水彩写意,从笼着一梢绿烟,到挂着满树青绦……那个时候,快乐得很单纯,轻盈得很容易。
我知道,现在的你,就是这样的吧。心里被一个美妙的向往充满着,就像拥有了一个灌满了气的热气球,乘着它你就能穿越沙漠,头上是清澈湛蓝的天空,手边是丝丝缕缕的白云。
或许我们就是多萝西,脚上一直穿着有魔力的银鞋,却不知道只要转动脚跟,就能去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或许你跟我一样,都曾经为一些
当这些过去的片断搅拌在一起,
我怎么如此伤感?
本来已沉滞如水泥的生活,
怎么会有这样的波澜?
去年春天的阳光和风寒,
早已渐行渐远。
竟在睡思昏沉的午后,
毫无征兆地重现。
于是,
像是被流光的利刃划破了,
那好不容易织就的
裹在身上的
薄薄的茧。
对于假期的期待,如今竟然已经微薄到只剩睡懒觉了。今天早上,在2012年的第一天,我毫不客气地睡到了10点半。说实在的,这可不怎么样。酸溜溜地想:越来越没追求了!即便我不能像猫老师那样每年去看跨年电影或话剧,不能像豆豆那样去听小野丽莎的跨年演唱会,至少我也应该像隔壁的的倩倩那样起个大早,弹弹钢琴煮煮粥什么的啊。
格子刚才教导我说,一把年纪了,能简单一点,就不要复杂;能安生一点,就不要折腾。看看你现在的照片,还以为是2004年跟你妈一起去云南的时候吗?这个格子,真残酷。在新年的第一天就提醒我青春不再。
2012,握个手吧。我打算好好对你,也请你好好对我。
那个被我叫做“一段光阴”的本子,到现在还没写完。
在和格子一起去师大东门的文具店买回它的时候,我可没有想到这“一段光阴”会如此漫长。那年冬天,我和格子喜滋滋地每人买了一个本子,回到宿舍后,我就在扉页上用蓝色的水笔写上了“一段光阴”,以为它所能记录的只是我半年到一年之间的生活。然而到现在,快五年了,那个本子还有一半在素面朝天。而在它之前,我已经有了十几个日记本了,每一个都写满了字,这还不包括年少的时候写完又毁掉的那些。
初中的时候,在上课的间隙悄悄写了很多理不清的思绪,可全都不敢留下来,只因没有一个上锁的抽屉。后来去外地上学,日记一本接一本地写。可18岁那年,我把包括半部幼稚小说在内的四五个本子全烧掉了,仿佛是在同自己的青春决裂。没过几年我就后悔了,因为当我想去看看自己年少的样子时,竟已无迹可寻。后来我就再也不轻易毁坏和丢弃一切值得纪念的东西,有时执着到把一个塑料袋都认真地保存下来。因为不管怎样
不再像以前那样奢求一个大海,只想要一个能够在里面自在游泳的池塘。或许我连池塘都不该奢望,而是应该想办法让自己变成一个两栖动物,离开水也能活蹦乱跳。
快过去了,快过去了,我相信。
拿开眼前的万花筒,一切都会复归平静。
一下子变得虚弱
没有力气和笑容
像是一只软壳蛋
一个没有壳的蜗牛
或许
更像是被打败的伏地魔
丑陋而悲伤
有一片什么东西碎了
没有声音
可我还是知道了
我知道它是一点点碎掉的
本来
它可以很完好
我有足够的时间
不让它掉落
可我什么都没做
只是看着时间
一秒钟一秒钟流过
有一片什么东西碎了
没有人发觉
除了我
罗煜:
忽然很想念我们去年在北京度过的那个短短的暑假。我每天给你做你爱吃的蛋炒饭,你每天顶着大太阳和我一起去菜市场买罗非鱼,回到家很久头上还是汗津津的。去年你十岁,可晚上睡觉还是会害怕,半夜常常怕得哭醒,问我能不能打开卧室的门,让你知道家里不只是你一个人。那个时候的你,一点儿都不像白天那么懂事。
虽然我是你小姨,可我们其实更像是哥们儿。我们一起去动物园,一起打电脑游戏,一起吃薯条和肯德基,一起在颐和园用帽子舀鱼……我并不是为了陪你才那么做的,而是真的喜欢。对你,我不像是个长辈,我常常跟你一起揶揄别人,闹闹恶作剧,耍耍贫嘴,开心得不得了。我还记得我在地铁上给你讲《爷爷变成了幽灵》、《马提与祖父》、《小恩的秘密花园》,讲很多很多我喜欢的故事。我也记得在我不舒服上医院的时候,你隔一会儿就问问我感觉怎么样。你真是个好小孩,我喜欢你。其实,在你不是那么好的时候,我也喜欢你。因为你是罗煜。
今天你说你的腰上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