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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影子的简历

姓名:  张傲嘉
艺名:  
影子
英文名:
SHADOW
出生地:
上海

出生日:8
16
星座: 
 
狮子座
身高: 1
75

    

   影子,上海人。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并取得汉语及欧美语言文学双学士学位;毕业即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何塞分校音乐系任访问学者;之后相继在加州大学帕克莱分校和芝加哥表演艺术学院学习戏剧及音乐舞台剧表演并取得硕士学位;曾参加芝加哥舒伯特剧院、斯戴芬·沃尔夫剧院及第二城喜剧剧院的演出;2004年回国后与上海交响乐团等合作在上海大剧院举办系列爵士乐及音乐剧作品演唱会;在中福会上海儿艺的歌舞剧《挑战33》中担任主角;唱片《影子演唱的百老汇音乐剧经典选段》作为中国首张音乐剧演唱专辑出版并在上海艺海剧院成功举办《夜之歌——影子百老汇金曲演唱会》;2005年于北京798艺术区创建独立艺术机构及表演空间——影子的戏院4月首演中国大型原创音乐剧《金沙》于北京保利剧院;2006年在人民大会堂参加了“走向世界的中国歌唱家”新年音乐会;2007年在北京音乐厅主演了“剧院魅影——音乐剧新年交响音乐会”;2007年发表唱片《右手年华,左手花》;2008年发表唱片《影子作品壹号:去东方》并作为中国音乐的使者出访欧洲、非洲及亚洲多国并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联合国之春文化节上作为中国艺术家的代表演唱2008年圣诞同伦敦皇家爱乐乐团及欧洲音乐剧明星一起于英国皇家阿尔伯特剧院演出了“百老汇经典音乐会”;由她出演、创作及演唱音乐的影视剧作品包括《暴雨梨花》、《夜。上海》等。2005年起受聘担任中央美术学院公共艺术系客座教授;迄今为止已出版有《摩登影子》、《三千下——一个百老汇女孩的母语朝圣》等文集,并在报刊杂志长期开设个人专栏,评论内容涉及文化艺术等广泛领域。有关影子的更多演艺动态及作品欣赏可登录至影子的网站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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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I DREAMED A DREAM(2009-06-24 07:17)

   

    2009年4月11日,一位体态臃肿,打扮老土的中年妇女走上了选秀节目”英国达人”半决赛的舞台。当评委问她你这辈子想做什么时,苏珊·博依勒说她梦想成为英国音乐剧女王伊莲·佩姬那样的专业歌手。场上顿时嘘声雷动。

   《我曾有梦》I Dreamed A Dream是音乐剧《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s中的经典选段,是为生活所迫沦为妓女的芳汀在临死前对生命和梦想的最后一次告白。苏珊短短两分钟的演唱令不少人眼中涌起了泪光,就这样,这个来自布莱克本——一个被评委称为“垃圾场”的破败村庄,从小就患有阅读困难症的47岁的老姑娘一夜走红。在这之前,她没有工作,没有伴侣,照顾得癌症的母亲去世后,一个人住在公寓里,只有一只猫作伴,47以来从来没有收到过一次约会邀请,也从来没有被异性亲吻过。苏珊从小便只能在歌声中寻找快乐,12岁的时候加入教堂的唱诗班,30岁的时候在妈妈的鼓励下到爱丁堡附近一个不知名的戏剧学校学习,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自己崇拜的伊莲·佩姬。

    苏珊对自己在全世界引起的轰动并不太清楚,直播后的第二天她回到村子里,照常去教堂,照常坐在母亲用了一辈子的沙发上对着窗外的黄昏独自歌唱。

    我觉得苏珊是个上等人,正像没人能否认芳汀是上等人,《我曾有梦》是一首上等人的歌,雨果本人也一定同意这样的说法。

    生活当中有两个命题最重要,一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想做什么,二是来到这个世界遇到了什么。我想做什么呢?我想做我想做得事。我遇到了什么呢?我遇到了我想做的事几乎没有可能做成。

    但是不管做成与否,品格会把人划分为上等人和下等人。比方说,冲小孩子乱吼的是下等人,只想跟女人上床却对她说“我爱你”的是下等人,最重要的是,不诚实的人一定是下等人。大致来讲,列举出下等人的50条特征,全都不符合的就是上等人。甄别两者的最佳标准在于:下等人的“来到这个世界想做什么”是可以被赎买的,而上等人的梦想则无可剥夺、无法替代。不管是什么样的人生,廉价的满足感大概都来源于缺乏梦想所导致的缺乏远见。好像有句西谚讲的,狗是不能抬头的。上帝啊,请原谅这句话的刻薄,但它实在是精准。

    小时候,站在少年宫面试的舞台上,考官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问:“什么叫梦想?”他说:“就是这辈子你想干什么?“唱歌。”我回答。

    如今,我发现,世界上对我来说最美好的事情仍然是唱歌,尽管我也算是见过了一点世面,不仅在旅行和交际中,也在受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智识边缘。年复一年,世界万物的价值在我心中不断重复排序。我领略过除去功利之外的事物如何让人快乐,在精神世界里,我知道自己正变得越来越单纯,恰如鲍勃·迪伦所说,“那时我是多么的老,现在我比那时年轻了。”我亦读过斯蒂文森的两句诗,它描绘了无用之用如何战胜了现实秩序:

    这就是一首歌,逐字逐句地,

    替代了一座高山的位置。

    我平生得到的第一件礼物是外祖父在我三岁生日时买给我的,斯蒂文森的《金银岛》,讲的是一个少年跟随一群海盗去荒岛探宝的故事,我至今记得那些铜版插图的优美,优美仿佛触手可及的“梦想”。

    事实上,所有的“荒岛余生”或“夺宝遇险”故事都是在探究人类精神世界的问题,而我想说的是人类的精神确有其事,可以如同高山一般真实地存在。也许这就是一部分上等人的“来到这个世界上想做什么”。想叫这部分人对我们这个比“英国达人”更庸俗百倍的世界感到满意?永远也休想。他们也许有某个信念,也许只是在做“抬头”的动作。

    苏珊·博依勒做了这个动作,向别人,更要紧的是向自己证实了来到这个世界想做什么。因此当她回到她的“垃圾村”,可以向村里的牧师、她母亲的亡魂以及那只猫告白到:我抬起了头,而这就是我曾见过的世面。

十问女王(2009-05-04 07:59)

    《风尚周报》的“十问”栏目。编辑原先设计的十个问题中的八个都跟“锵锵三人行”相关联,意为配合《风尚周报》的八卦表姐——《南都周刊》同期的封面人物——窦文涛,因传说中有某“窦女郎”身高1.75米、海龟、英语流利,喜着红色高龄毛衣等等。后经本女王义正词严力挽狂澜,终于十个问题的八个都拐弯抹角生拉硬扯地扯上了“音乐剧”,虽然中国音乐剧不争气,连八卦都没人愿意去整,但女王就是女王,不是女郎、女狼或女螂。

谁谋杀了音乐剧?(2009-04-19 16:18)

在本届奥斯卡颁奖典礼的这段歌舞表演中,出身音乐剧舞台的司仪Hugh Jackman宣布'The musical is back!'

 

    我们目前正着手做一个音乐喜剧,名叫《谁谋杀了音乐剧》,我的观点是,中国的音乐剧已经死亡,所以想借这个戏来彻查凶手……

    疑犯里,想当然的没有中国人。即便有人提出怀疑,我也敢拿腔子上的这颗小脑袋保证,绝不会是中国人干的。因为中国人跟音乐剧这洋玩意儿产生瓜葛的人数连小众都谈不上,那只是一小撮崇洋媚外,唯西方月亮马首是瞻之徒的无聊喜好,要不然他们怎么会那么喜欢《猫》(Cats)剧里那首必须是冲着月亮高歌的《回忆》(Memory)?这群人多半是些在国外混不下去的渣子,回国来靠着追捧百老汇来标榜自己的海龟背景,这其中就有我,可我知道自己有多爱音乐剧,就像我了解我的同类,我们不可能杀了她。

    也许有人觉得这案子很蹊跷,音乐剧在中国从来就未曾真正鲜活过,又何谈谋杀?

    在中国真正认为自己是为音乐剧而活的,无非是那四所XXXX学院科班出身,为数不多也真还不能算少,专修音乐剧的学生。他们是被中国旧有的教育体制苦心折磨又被新兴的商业扩招无情蒙骗的傻孩子。他们手执音乐剧本科文凭却连伴舞、影视龙套、区文化馆馆员这样的工作都找不到。因为到中国来淘金的外国音乐剧剧组看不上他们,中国本土的所谓原创音乐剧要请的则是明星,他们是专业院团之文艺人士眼中的三脚猫,他们是游荡在正统古典音乐及正宗表演体系外的十三不靠,一茬复一茬地毕业没有饭吃却依然一茬复一茬地对着排练厅的空镜子集体宣誓到“我把青春献给你”。这些可怜的祭品们也可排除在嫌疑之外,他们根本没有力量去扼杀什么,他们连殉道者也算不上。

    音乐剧的另一部分可疑的相关人员是那些对音乐茫然无知,只为了彰显新贵身份和财富等级,带着敬而远之的冷淡隔膜,坐立不安,备受煎熬,手足无措,抓耳挠腮,勉为其难地坐在剧场里的有钱人。他们早已在对财富的追逐和人事的角斗中损耗了所有的激情和真诚,所以他们的内心并不能为音乐剧之乐而乐,为音乐剧之悲而悲,他们仰着朝圣者的头颅,面带风雅者的表情却已无力体味音乐剧的魅力。他们无意对音乐剧下手,因为他们心里根本就不在乎。

    那么究竟是谁谋杀了乐音乐剧?

    是文化背景的差异吗?音乐剧原本与西洋人情趣相投,并不符合中国人白菜豆腐的胃口。如同筷子文化跟刀叉文化的差异。而原本即横亘着的难以轻易逾越的一条文化沟壑,外加虚高到离谱的票价,音乐剧势必难逃被毁的命运。

是时代特征的必然吗?现如今崇尚经济、瞬息万变的快餐时代,多少人愿意放下凡尘利禄走进漆黑的剧场,比起梦幻般耀眼的舞台,股票指数的闪烁绿灯才具有绝对的吸引力。

    或者,是媒体的冷漠态度抑或是助纣为虐?比如,面对一部用银子堆起来的“政绩型”的音乐剧,昧心的媒体煽风点火,劲吹猛擂式地赞美误导,非得把糟糕透顶、狗屁不通吹成金光闪耀的文化名片。作为正义的口舌,民众发声的管道,媒体们理应对那些想借着音乐剧升官发财,图谋私利的现象站出来加以指责,公然批评种种不是以及暴露真相所在,而不是口袋里揣着宣传费小红包一味地屈膝逢迎。

    而在如此谄媚的氛围之下,那些所谓明星裹挟在曾经时髦的音乐剧潮流中。尽管音律不齐,歌舞不通,却依然被捧上音乐剧主角的宝座,令理应能被争取到的最初的音乐剧观众讪笑到,哦,原来这就叫音乐剧啊,唱的还没有我家的狗好嘛?!

    总之,中国音乐剧的生存版本,病诟深重!即便竭尽所能,也基本没有自我修复的可能。她需要安装一种全新超然的版本来激活使用。这么说,也许是音乐剧自己决定杀死自己?

    8月1日起,我将在北京保利剧院的舞台上用这个叫做《谁谋杀了音乐剧》的音乐剧为中国的音乐剧写下墓志铭,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其好好埋葬。因为,我知道音乐剧的骨灰盒就如同潘多拉的盒子,那里面,除了痛苦,总归还有希望!

雾都孤儿(2009-04-13 10:36)

  

  大学的时候,有一天我们欧美文学课的主课教授当着全班的面笑我说,你会永远是个孩子。原因是我欧美文学课论文的选题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与《雾都孤儿》(Oliver Twister)。许多年后,当我在伦敦西敏寺Westminster Abbey的诗人角里找到了狄更斯的墓碑,在四周那么多不平凡的名字中间献上我花两磅十便士,只为他买的花,我仿佛又远远地听到了教授的笑声,你会永远是个孩子。

  莎士比亚是典型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则是非常伦敦的,他作品的阴暗磅礴恰似西敏寺上空化不开的愁云惨雾,敏锐犀利一如西敏寺高耸的哥特式塔尖要把这个污浊的人间劈开,让每一双仰视的眼睛都被他掀开的真实和苦痛所刺伤。《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代表作,讲的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小男孩奥立佛被父母遗弃,孤独地在育婴堂长大,后来进了棺材店铺学徒,由于不堪忍受繁重的活计和老板的打骂而逃跑,在流浪中历尽艰辛却始终保持着纯真善良的心,甚至令贼头儿的情妇良心发现,最终将其救出贼窟。而奥立佛在经过百般周折后,也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英国是现代戏剧的发源地,大师云集,名团辈出。TNT剧团是英国最成的巡演剧团,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作为该剧团的保留剧目,《雾都孤儿》曾巡演全球1000余场,不仅震撼英伦三岛,也让非英语语系的观众深深倾倒。狄更斯的小说向来在“层峦叠嶂、曲径通幽”的美学观念驱使下设置极端复杂的情节,而TNT的舞台改编则做到了“六经注我”的人已取舍、删选自如,在极简舞美、女扮男装、一人多角等求险手段中求新求变,一派行云流水高手风范。

  一个绞刑架、一具棺材,生死轮回咫尺之间;十年的光阴、十个场景,星移斗转尽在其中。在整出戏中,绞架都立在那里,绞架的脚撤板,打开就变成了地窖的门,而棺材呢,立则为门,卧则为床,当然还是棺材它本身。把中国传统戏曲的“非写实主义”和音乐剧的“超现实主义”运用得游刃有余、聪明无比。

  全剧以贼头儿费金在绞架上得回忆为主轴,除了交待剧情,费金的台词还有着强烈的末日审判意味:我固然是恶贯满盈,然而看哪,这一个个粉墨登场的男男女女,那个身上没有罪?而这些罪恶的渊薮呢——贫穷?贪婪?欲念?暴戾?也许只有上帝知道!

  而上帝当然是知道这世界的种种罪恶的,因为圣经里写着这样的故事, 一个妓女正在行淫之时被人抓获,按犹太教法典这妇女必须用石头打死。法利赛人把她带到耶稣面前让其作判决,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人们听耶稣这样说后就一个一个地走了。换言之,所谓信仰乃是上帝在创世之初就决定了要让人类自己去完成的功课,而狄更斯这样的人则应该是上帝派来监督人类自我救赎的老师,他传达上帝的意旨道:原罪的人生就像是行走在天堂的绞刑架下,稍不留神就会变得庸俗无趣、支离破碎。

  继北京演出之后,《雾都孤儿》将于三月底在广州上演。此前另一部英国经典之莎翁戏《驯悍记》在广州的上座率仅为三成,一时关于“京热穗冷”的议论再次甚嚣尘上,成为“广州没有文化”的又一铁证。对此,我不以为意。任何时候或任何地方,莎翁、狄更斯、舞台剧,就如对人性的思考与对精神的追求一样都是极少数人的事情。这些非刚性需求同尽兴生活、热心繁养的大众们到底也没有什么干系,哪怕是像《雾都孤儿》这样的戏,它讲述的是最底层的挣扎和最普世的怜悯,还有孩子眼中的世界。

  但是,既然这出戏已经到了家门口,所费不过十几元出租外加排档小酌的钱,我还是希望为人父母的中产阶层能带着你那快懂通人事的孩子去看一看。但愿这与舞台亲近的一个晚上,能让所有的孩子在长成以后得到人们给予奥立佛那般的评价——“他在罪恶的边缘长大,却拥有人类最好的真善美”。

 

黄大官人(2009-03-30 18:01)

 

 唉,一年又一年,日子过得真快,眼下是“地主家也没有多少余粮了”,好在,老黄他多半还是在家吃饭。

 

    我本该早些说说老黄其人的,认识的年头越长越不知从何说起,也许就是近乡情更怯的那份扭捏,可我这人不扭捏啊且以话多著称,那大概就是老黄这人其实也没啥好多说的。

    四年前的冬天,春节,只因演出繁杂,独自滞留京城,不免平添异乡飘零之客途秋恨几许。出版朋友重庆人老戴打电话说,我领你去一个人家吃饭吧。我遂按上海人小家败气的做人习惯假客气一番到,非亲非故,初次登门,怎好张嘴暴嘬?老戴曰,不妨碍的,从除夕到今天,去过他家吃饭的人次据不完全统计已超过500。这数字着实把我给惊着了,于是自那天的晚饭起我便认识了传说中的老黄。

    直至眼下,平均每周,本人在老黄家用膳两到三次,间或还赖顿臊子面条儿权充夜宵,这么算下来,四年余,足蹭了老黄500多顿,尽管如此,我还不是黄门食客最高纪录的保持者,居然就有在德国当教授的黄河学者张枣先生回国度假,端了张行军床来黄家每天睁眼闭眼坐等开饭。总之,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桌共同的饭菜走到了一起。

    黄门食客之多之杂,几乎到了罄竹难书的地步。每日黄昏晚饭时分,推开京城东北角黄府那形同虚设的一扇防盗门,迎面扑来嘈杂鼎沸的人声和只有川菜馆子才特有的那股子中国味道。顺便说一下,那扇铁门上居然还贴着“五好家庭、模范住户”之类的红纸,估计是居委会的高管也被门后面的糖衣炮弹给腐蚀过了,丧失了做人起码的公平原则,完全不顾607周围群众的客观感受。若换我作608或609,抄起板斧杀将进去兴师问罪,“凭什么你们家天天晚上闹闹哄哄,浊浪滚滚的,光是门铃声就能把人烦个半死,我很不高兴,我要同你捣蛋,我要你们吃不成,喝不欢,嘿嘿嘿,除非你让我在你们家搭伙!”

    一旦进入607,要接近黄家长约五米的餐桌同牛肉汤锅、鸡杂腊肠等最终实现胜利会师,那就要先迈过走廊里堆积如山的大平跟小高跟、懒汉鞋挞拉板,基本上是“雄关漫道真如铁”的架势。这些鞋的主人有音乐家、画家、诗人、作家、明星名导、工商巨子,福布斯上榜人物,思想家、学者、地上地下山寨艺术家,主流另类各色媒体混混,乃至大大小小各级官员、五迷三道高僧奇卦、七行八作手艺匠人,三教九流苦寒书生……一个小小的屋檐,几把破旧的桌椅,留住了一群老顽童和小妖怪。众生平等,消融了国界族姓,淡化了阶级贵贱,忘却了年龄性别,时相过从,大吃海喝,笙歌放谈,使这孤寂的世界多了几分酒色阑珊的春色醉意,想来,这一份奇异兴奋的江湖意像似乎只可能发生在天子脚下的北京城。

    这老黄,义士也,乃地道蜀人,大名黄珂,五十年代生人,民间美食家。少时勤习武,青年苦练琴。中年渐发福,晚年旺桃花。面若脸盆,稀眉重睑,精神抖擞,形甚慵靡,同我某年某月在乐山一个小山洞子里拜过的一尊明朝弥勒很像。江湖人称现代孟尝君、单雄信,或黄老弟、黄老兄,黄大叔、黄大厨,炒菜帮帮主,全民最大党——“吃饭党”党魁。乐善好施,好美食,擅交际,夜夜在家大宴宾朋,童叟无欺统统免单。席开三五桌,菜香七八里,见面三分笑,若是女客,过后也蛮思量。名声日隆,饭友日增,偶有生人混入,黄公亦能明察,却任吃任喝,客人也乐得随主便懒得取举报。电梯妹疑惑:你们这是什么团体?笑答:我是黄客。

    吃了黄家饭的,一律抹油嘴拱拱手以“黄客”相称,“黄客”乃“黄珂”之谐音。这老黄,确也是和谐社会里最强音,有了他,“朱门酒肉香,路无冻死骨”,实为水泊梁山柴大官人遗世独立,高高飘扬在酒肉饭桌上的一面杏帘酒旗。江湖是什么,有练打的也有练吃的,有胆量的也有比饭量的。施耐庵是这样描述人际关系的:“每日里前院有人吃酒,后院有人练棒。练棒的练到紧处,吃酒的不禁喝出个好来,于是就英雄识英雄,惜惜不已。       

    朋友,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在老黄屋里满地乱走,把此处大气地当成自家的客厅。你以为他是“爽借清风明借月”的置身其中,呼风唤雨,也可能他早已“动观流水静观山”的超然度外,炉火纯青。怎么看,全看各位看官自己的境况和境界在哪里?

    凡人皆说老黄的身姿似唐代三彩肥婆俑,其人的灵魂若救苦救难活菩萨,这些嘴皮子上一心向佛的饮食男女们,这些北京城里天涯寂寞的谋生人,在餐桌边老黄左手叉腰肌,右手啤酒杯的微笑注视下,暂时活得像极了一群出生入死不见烦恼的好人,也有觉得老黄生来好面容的,痴迷于老黄看着大家埋头苦吃时脸上浮现的那种喜悦又安详的表情,赞叹这种表情只在看着生猪即将出栏的饲养员脸上才能见到,叫人怀念起插队下乡的激荡青春、农垦兵团的燃烧岁月。

    以下,我将用女性主义的观点来重点探秘一下老黄除吃饭以外的的情感生活。我不得不摘录旧闻数段以充数,盖因自我写下这些文字后,老黄的个人生活没有发生太大变故,一地鸡毛而已。女人嘛,也有个把走过场的,似盐若咸,无盐则无味,一咸抵三鲜,终究是架子上的调味品。

    老黄真是个妙人儿,如果是女的,足以青史留名,可惜身为须眉浊物,也就失去了被文献记载的价值,只有这些“吃了人嘴软”如我等,常常要给他写篇歌功颂德的报屁股文章以显示自己不是那多吃多占之人。可那些别人盛赞他的品质:宽宏大量啦,正直可靠啦,乐于助人啦,不拘小节啦,其实都是些做男人应该具有的本色,至少我这样认为,难道要为不随地吐痰发上个把勋章吗?奇怪。也许老黄所做的只是将常人对一人一事的好夸张到自己对众人众事的善,即便如此,历史上也从不缺少孟尝君、信陵君、卢俊义、孔繁森之类善于团结群众的好干部,老黄算不得什么创新的新世纪典型。

    老黄的公众形象是到了女修道院当上了花匠的冉阿让,笑容和煦,充满悲悯。只是当我扮作珂塞特去接近他,他也并没有表现出十二万分的同情。他一定没有经历过冉阿让那样凄苦的过去,那么他的过去式里有什么呢?看不出,想来无非是些哭哭笑笑、分分合合、起起落落、从从容容,同我们大家一样。我决心要初步改掉女人酷爱刺探的通病,就打老黄这个CASE起,这么说来,老黄也是可以调教好女人性情的好男人,只是他从来不缺女人所以也就没女人。

    对于女人,老黄是男性世界的乌托邦,是不明就里的活雷锋,所以诗歌或者鲜花都是恰当的献礼,倘若真的把自己装了盘连汤带汁的端过去,对方的胃口便值得怀疑。至于男人,还没见过与他结梁子的,所以说,革命工作在老黄这块儿没别的,还就是请客吃饭。

    唉,一年又一年,日子过得真快,眼下是“地主家也没有多少余粮了”,好在,老黄他多半还是在家吃饭。

 

 

798·我及其他(2009-02-26 19:56)

 

  我的回信,如果李导演不将之妥善保存的话,二十年后我自己还会要翻出来读一读!

   

    谢谢你的来信。谢谢你把我唱的歌叫作“靡靡之音”,它们本只是全世界人民喜闻乐见的动听小曲儿,我却常常因为演唱它们而在中国被视作高端甚至是异端,很无奈。

    关于埋没和淘汰。埋没也许是对被淘汰的自我安慰,淘汰则肯定是对被埋没的落井下石。
    关于谢晋,我至今仍爱看《女篮五号》。我的父亲是一名女篮教练,相貌风度胜似刘琼。故而我坚持认为艺术之微妙处在于“情人眼里”,目前中国的问题是把许多原本“井水不犯河水”的东西活生生地搅和在一起,结果主流的、地下的,献媚的、擦边的,什么都没搞好,置身于如此嘈杂的环境,尽管身处不同领域,相信您与我互为感同身受。
    那天的演出是我在798的最后一次。谢谢你能来。大概我在演出中提到了我童年的十字路口,郑萍如和《色戒》等等,今天给你写信,又令我想起我去见你的那个晚上,你打电话叫进来要给我配对的那个男演员,我当然知道他是谁,他不动声色地退了出去,与此同时的千里之外,他的女人正步上人生的一个个香艳台阶。在这之前的几个月里我曾经为了“王佳芝”而写信给李安希望能有试戏的机会,信长达二十二页,比我的偶像玛当娜为得到“埃维塔”而给导演阿兰·帕森写的信还多两页。最后得到这个角色的恰恰是从来也没有读过也不知道张爱玲的汤唯。
    但我仍是一以贯之的“张迷”,甚至因为不满李安,使我觉得自己与张走得更近了,她是我的,裸露的表演或喧嚣的炒弄无法把她从我这儿夺走。这应该同样也可以用来解释我为什么依然会坚守住我的舞台,舞台是我的,被埋没的事实或被淘汰的命运都无法把她从我这儿夺走。他们都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不仅限于灵魂。
    我要去欧洲巡演大半个月,回来当聚!
 
798·影子及其他(2009-02-26 19:35)

  

              近日闲暇,整理去年一年亲朋友爱们的书信来往,其中李自人导演连续剧式的信写得

          有意思,已被我私人收藏,准备于二十年后翻出来再读!

 

关于798

    今年新生入校时,一位朋友的孩子(从广东珠海考入人民大学)告诉我,人大校园里有一种说法,在北京,可以不知道故宫、颐和园,不知道历博、军博和美术馆,但得知道秀水、后海和798。我听完有些差异,但未置可否,说什么呢?几年前,为和儿子沟通,我特意看了韩寒写的《三重门》,在我眼里,如今的孩子无一不是为三重门所困惑的疯牛犊,脑子里塞满杀戮与血腥的故事,思想反叛而又无助。那天看完你的演出,在回家的路上,我忽然在想,也许是我把这个问题想复杂了,对于798 的村民原本就不是个问题。

    798时尚、另类以及它的商业形象自然不必再说,我关心的是它的内容。近两年我去过一些画廊,或者叫工作室、美术馆的地方,去的时候是一种心情,走出来是另一种心情。“行画”这个词实在难听,等同于对作品、对艺术家内在精神的否定和侮辱,但我确实怀有这种感受。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稍微了解中国现代艺术作品的人都会对某些功成名就的画家的绘画风格存有记忆,如王广义的“大批判”、张晓刚的“着色黑白照”、方立均的“光头”、刘晓东的“小人物”等,这些作品的绘画语言已经给人太深的印象,为何还有人羞羞答答地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加以复制?影视界是个恶俗到不知廉耻的地方,所以生产大量所谓“跟风”和“搭车”的垃圾,难道美术界如今也堕落了?如果798的现代艺术是以这样的面貌昭示世人,那么798至于当下的意义是什么?

     80年代初,有篇发在《中国青年》杂志上的文章——生活的道路为什么越走越窄?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后来我到北京看展览,某天晚上,有个同学神神秘秘地把我带到宣武门附近的一个地方去跳舞,据她说,《今天》《探索》“星星”和“朦胧诗”的领军人物也常在那里出入。那是个工厂的礼堂,里边的人黑压压的,空气中弥漫着邓丽君绵软柔情的歌声。按现在的说法,我那个同学当年也算靓女,所以一进门就被人抢走了,而且一去不返。我抱着她的衣服正在黑暗中发傻,忽听门口有人喧哗,是个女人,像是喝醉了,被几个男人拽着,一边往人堆里扎,一边歇斯底里地大声喊着:没事儿,操她妈的真的没事儿,我就是想到里头摔一大马趴,然后再跟他们说点儿什么!事后同学告诉我,那女人叫韩晓,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那篇文章的作者之一。

关于影子

    那天看你演出,不知为何,你让我又想起韩晓,我这样说丝毫没有不敬的意思。我以为,韩晓当时的苦闷一定和那个晚上的靡靡之音有关,30年后,你的苦闷倒过来了,你唱的是原汁原味的靡靡之音,只是坐在台下的人已经把它当作某种时尚或是前卫文化来欣赏,不,这应该不是你的苦闷,你的苦闷是,既然这个城市在各个角落已经充满了各种假冒伪劣的靡靡之音,为什么作为最纯正的来自百老汇的靡靡之音反而没有市场?特别是你的Talk show,实在和那个晚上醉酒的韩晓有些神似,你和她的区别仅在于,因为你有你的舞台和剧场,你尽可以把你想说的话都说出来,而韩晓不同,她那天实在是有话想说,但别人拉着拽着就是不让她说出来,所以我至今也不知道她究竟想对大家说些什么。

    话语权是民主和人权的重要指标,和韩晓相比,你是幸福的。

    前几天,谢晋走了,我以为谢晋更深的不幸在于,这一次不同“反右”,他是被当下的市场彻底剥夺了话语权之后才无奈地背身离去。所谓人生悲剧大概只有两种模式:一是被埋没;一是被淘汰。淘汰是真正的悲剧。与谢晋相比,我们这些活着的人都应该珍惜往后的日子。对于你,无论怎样,你现在拥有自己的舞台,希望你能坚持下去,希望下次还能接到你的邀请。

酒与我(2009-02-04 21:18)

   

   

    因为要唱歌,要演戏,平日里我基本上是滴酒不沾的,所以我从未有机会真正检验一次自己的酒力。可是我交往和喜欢的人统统都好酒,所以便也爱屋及乌地喜欢酒,甚至收藏红酒,经年累月下来居然也有了一百瓶之多,存在上海老屋那整年不见阳光的阁楼上。

    《红楼梦》里的妙玉对宝玉自称“槛外人”,那是洞明人生后的百般无奈万般无情,我始终也只是个“瓶外人”,却执着迷恋于“酒”的字词本身和它现实与臆想中弥漫着的氛围。酒字的右边是一樽稳稳的容器,没有轻摇慢晃,却在左边漾出了几滴酒香。中国字里,有三点水作偏旁的字总是会好看一些。

    真正的好酒也应该有一种妙玉似的遗世独立的孤绝姿态,所以聚众闹酒及酒后滋事在我看来都是恶俗不堪的蠢事。杜拉斯说,“饮酒使孤独发出声响。”真是不凡的描写啊。孤独得有声有色,这声是对着自己的心灵夜半无人轻私语,而那色则是低调的琥珀、沉郁的醺红(这种红在fashion中就叫做酒红)以及自恋与自爱时候特有的那种透明。

    当然还有其他颜色的酒,比如鬼绿的薄荷酒、艳粉的雪莉酒、亮蓝的波旁酒什么的。皆算不得正果,有点像在开玩笑。男人常常喜欢用介绍如何喝红酒的方式来含蓄地表达自己渴求接近异性的意愿。他会不厌其烦地告诉同坐的女人,品味红酒一定要有合适的温度(12到18度,视不同类别而定)、绝对干净的酒杯(最好是透明的郁金香杯)、配套的美食(香味浓郁、色泽鲜艳的肉类),还有清新的空气、浅色的桌布等等。他还会告诉女人,品味红酒不能着急,首先要从各个角度欣赏她纯净的颜色、迷人的光泽;然后,由远至近、由浅至深地享受她馥郁丰满的芳香;最后,才是浅浅地嘬上一口,从舌尖到整个口腔,尽情地品尝她的丰腴、她的浓郁、她变化无穷的妩媚与风情——这个过程,恰如占有他们梦想中的女人;这个女人永远会在最恰当的时候,以最美丽的形象出现;而他们要做的,就是慢慢地走近、深深地拥有。这种纯粹的快感,与怀抱美人时的满足一样,在男人的生命中是一种不可替代的享受。所以法国男人才会说,没有葡萄酒的一餐,如同没有阳光的一天。 

    而这个令我们过分热爱她的法国女人杜拉斯却热爱酒过了份,最后炼成了个老酒鬼,晚年时候的相貌被酒精折磨得像只戴大口罩的猫头鹰,经常性地就要被她那年轻的情人扬送进巴黎郊外的疗养院去强制戒酒。这样就颇为不堪了。疯狂地饮酒美是美,但那种境界看来是危险的;女人的心本来就是一汪冷油,哪经得起地狱火焰般的酒拉撩拨挑逗呢?

    虽然《圣经·旧约》中说,“从一开始起,葡萄酒就是为了人类的快乐而被制造的”,但对热爱酒的女人来说,酒和快乐的关系就像夜与情人的关系——大部分时间里面,她们只有夜晚,没有情人;只有酒,没有快乐。

    于是乎,在我们这个痛苦大于欢乐,分离多于团聚的星球上,大概没有太多女人会同意“酒为欢伯,除忧来乐”之类的古方,相对那一边感叹“何以解忧,惟有杜康”,一边阴谋算计着天下的男权世界而言,喝酒对于女人这种动物有着更加单纯的动机和更为真实的自我。而在无数个深夜,当只有瓶中这个被液化了的妖怪守望和陪伴着她们不肯轻易沉睡的灵魂,除了一口口地抿下杯中物,抿下所有的梦想和失落、抿下甜蜜和伤痛外,杯酒人生亦不会对成熟的代价作出太多的补偿。
    所以,我喜欢看有理智有头脑的女人慢慢喝酒,涂着蔻丹的纤纤玉指、精工描画的软软嘴唇与微微荡漾的杯中交相辉映的人间景象,豪华又凋零,但绝不贪杯、绝不滥觞,而是有节制、有韵律,寄情于规范,不动声色地自斟自饮,就像一首词牌为《醉花荫》的美好宋词“……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说到酒与文学,明朝文人袁宏道作有一篇《觞政》,制定了关于酒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虽说是个善意的玩笑,但看得人好生无趣也;其实袁宏道本人和我一样,基本不能碰酒,却好事撰文,也像我,偏要凑个热闹,以旁观者的身份写这么一个关于酒、关于色、关于审美和人生的专栏,大概是因为不能参与的事情最让人跃跃欲试。真正能潜身并潜心于酒的人应该是这样的,“寻芳不觉醉流霞,依树沉眠日已斜。客散酒醒深夜后,更持红烛赏残花。(李商隐)”事不关己、一语不发,醉翁之意只在酒。

    作为一个旁观者,保持清醒的同时易沉溺于酒的形式感。比如“曲水流觞”,流杯池中诗词酬唱,豪饮作乐,其情其景在活动现场就是入了画的;及待真实的入了画,那份迷醉就只好溢出了画面,溢出后来人的想象力。

    除了家乡上海,我生活过的其他地方,芝加哥、北京都是胜雪的,所以印象中有许多雪夜围炉(或暖炉或壁炉)饮酒的典雅场面。日本著名作家永井荷风雪夜同友人对酌,各作俳句以助酒性,友人说:“雪日不饮者,双手怀袖中。” 永井荷风对曰:“不饮酒之人,独看山上雪。” 日本的俳句和中国的宋词没有办法比,因为没有太多的技巧在里面,但令人倾倒的是这份清绝的情趣,仿佛仓促一笑,笑容还没来得及展开,一闪,就在彼此的心里消融了。

    消融了,像是冬日阳光里难以留下长久痕迹的一场小雪,像是一夜心事萦绕后被喝干掉的一瓶红酒。

 

 

 

Time Passgae(2009-01-06 15:44)
   

    

    早前用油画棒画了一幅小品,制成贺卡寄给朋友贺新年。画的是我记忆当中的一个地点,在华山路兴国路口。十年前那里有个小咖啡馆,名唤“Time Passage时间过道”,就是红色亮灯的这栋老房子。“时光过道”背后的弄堂里住着我老师的老师,上海音乐学院的张仁清教授。16岁甫变完声,我被诊断为“女中音”,张教授擅调理男高音和女中音,因两者的音域是一致的。于是就有了我一周三次骑车横穿整个上海从上外赶去反复爬音阶的日子。课在下午一点,规矩是要饱吹饿唱的,所以事先绝不敢吃午饭,捱到三点下课,已经饿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了。慌忙给老太太鞠个躬,紧急窜至“时光过道”要一份红汤,一捆面包。

   离开上海后,我再也没有回到过“时间过道”。

   前些日子在伦敦看了关于高蒂Antoni Gaudi的一部纪录片,片子末尾说到,凡是到过高蒂那未完之杰作——圣家堂的人,并带不走她的一丝浩瀚与瑰丽,带走的只能是像时间一样圣洁的感知......

   豆瓣上有个叫安小羽的同类为《右手年华,左手花》写了评论,写得真不错呃,贴出来祝所有的同类们新年大好!

    月亮升起的时候你还在,月亮生气的时候你走了。
  《锵锵三人行》除窦,梁,许这黄金三贱客外,男喜林奕华,女中意影子。前者是男生女相,后者是女生男相,文涛说影子“骨骼清奇”,作为海上女小囡,她不秀雅更不小巧也不玲珑,几乎“五大三粗”,但那是表象,她说,住过弄堂的才是科班上海女人,点儿没错。内中纤细,一碰即碎,若她被击中,是但凡不要给任何人看见的,怜悯的叹息,要不起,还不清。
  没呆过亭子间,写不出文学;没睡过猪笼,唱不来山歌。城市被大厦撑的袖珍般小,弄堂为流言塞的天地样大。没住过吧,几不可对外人道。东家的长,西家的短,王琦瑶的心思挂在衣竿上摇。
  这种螺丝壳里做道场的氛围,影子最知道,因而会有了这张名叫《右手年华,左手花》的唱片,她说,“我梦想能有一部涵盖了这些元素的,属于我和我的城市的音乐剧。这个梦做了很久,甚至是在童年踏上舞台的那一刻就被注定了要去完成这个恋爱般的使命,为此我付出了破茧的代价,而现在终于开出花来了。
  我要用音乐来讲述的这个故事,以白光为原型,又决不仅是白光。即使是更苦难深重的阮玲玉,更红颜薄命的周璇,她们的生平也未必就是家喻户晓的轶闻。但我的音乐剧有个众所周知的人物,她的名字叫‘上海’,‘上海’就是白光,就是阮玲玉或者周璇,以‘上海’为女主角来讲述的故事,就一定会是撩拨起感官的动情,沉浮着人性的真实,弥散开想象的浪漫。这是她的故事,也就成了她们的故事,也就成了我的故事,因为我也是这座城市孕育脱胎的美女。”
   看这位上海女,多么嚣张啊,CD的封面造型,女子的眼神是看高的,封底,却闭上眼睛。此乃一脉相承的海上花风韵,宋氏姐妹,郭家小姐,统统眼高于顶,若遇着真爱的人事物,才愿意认低伏小。就像影子为这座城市低了头,就像张爱玲为胡兰成低了眉,就像我为笔墨纸砚低了眼,可到底,低不是为了低的本身,而是让心之高不那么尖锐致伤人伤己。

——安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