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发表的第一个短篇,在《辽河》,头条。
听说徐二愣脑出血住院快不行了的时候,我大概表现得过于幸灾乐祸,这让我在单位的口碑大幅度下降,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不得不对他的家人做出了长久的补偿,即使这样,依然有人对我的人品指指戳戳。
我和徐二愣搭档将近五年,这期间,他一直是我的上司。其实也没什么,这个组只有我们两个人,管着县城西片的大量的商户。说得严肃点,我们是执法。他是队长,我是副队长。可是副队长以下就没有人了。所以,我还兼任他的司机。司的不是汽车,是三轮摩托,我们这里叫“挎子”。
每天,我骑着“挎子”,徐二愣坐在我旁边的时候,他的确是把我当成他的马弁,这让我从心理上对他充满了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我带着他从单位到商户,城西这片地儿,他可以呼风唤雨,几乎所有商户都认识他的家,与之相对应,几乎没有一个商户认识我的家。在我心里为此燃烧着火焰的时候,他居然还在对我呼呼喝喝,这让我对他的恨无限地扩大,可是又无可奈何,谁叫他和局长的关系那么铁呢。
“李春来,送我去城西。”他总是这样说。这样说的时候,不是我和他一起去执法,就像是我送他去做一件什么事。而这种感觉不只是我的错觉,我想,是他把这件公事错当成了自家的私事。当我把他送到商户门市的时候,他总是旁若无我地和商户交谈,有时候还会指派我出去做点什么事,我知道,这时候,通常会有“猫溺儿”在里边了。
我在外面漫无目的地转悠,这时候我经常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没有坟茔的鬼。所以,有时候,我恨得没有办法的时候,就会在去他家接他的时候,让他在冬天的寒风中或者是夏天的烈日下,站在外面苦苦地等。说起来,他也真够傻的,他怎么就不知道打个“的”走呢?一次又一次,他只是大声地喝斥我,却不知道变个法子惩罚我。
徐二愣现在躺在洁白的病床上,他的身体并不洁白,他头上洁白的纱布,映衬出他黑不溜秋的脸,我叫了他一声,他老婆说,早就没有知觉了,现在是抢救,已经开颅,花了不到一万块钱,他老婆说着就流泪,让我分不清是为了钱还是为了人。
大姐,别哭了。徐二愣的老婆也姓李,她让我叫她大姐。家里有活了,她总是愿意给我打个电话,因为徐二愣是个“拙不烂”,他的手笨到连家里的灯泡不亮了都不会换,这些活计全是我帮他搞定。我也纳闷了,就凭徐二愣的脑子,怎么会把执法工作做得如此滴水不漏。
有一次,我借着喝酒的机会,装着半醉,对局长揭露徐二愣的不法行为,局长说:“小伙子,年轻啊,年轻人要目光长远。多向老同志学习,多注意团结。”
我说:“局长,我敬您一杯。”然后我就吐了。
我不年轻了。我三十六了。徐二愣也不老,他才四十二,就算他现在躺在病床上再也起不来了,他也是个年轻人。按照新的国际标准,他还算是个青年。局长说这话那年我们都还没有这么大,我知道,我要一直生活在他的阴影里,至于什么时候,他才能把太阳让给我,那要看太阳什么时候从北边出来了。
徐二愣的心跳在屏幕上山一样地起伏,到最后变成海平面,我想,他最后还为这个世界留下了一幅山水画。
有人说,徐二愣是吓死的。这话我不信,又有点信。
前些天,好像是不久前吧,因为这件事和我没有关系,所以时间观念就不是那么强了,据局长说是很久以前了。根据日历,是四个月前。徐二愣对我说,局里最近有点“紧张”,小金库空了,局长叫他想想办法。他叫我去商户那里收一些钱,以合法的名义,但是没有合法的手续,让我打几张白条。我心里掂量了一下,说:“这事是违法的。”徐二愣把局长抬了出来,说有局长罩着,你怕什么。我说我不怕,但是我不去。这事我不干。要去你自己去。我不拦着,但是也不帮忙。我心里话,你在局长那里落了好,传下局长的旨意,出了事我顶着,我才没那么傻。
徐二愣骂我这人太奸,说完气冲冲地自己去了。我没有跟着他,这次我自己一个人在外面转的时候,心里挺踏实。“作吧,早晚作死你。”我心里说。“我奸?我要是奸还能让你这样作威作福了?看看你过的日子,再看看我!”
徐二愣早就小康了。他住着三室两厅的房子,这不算什么,我也是,但是我是贷款,他是什么?他老婆手里拿着他的工资卡,他说“工资卡”就是卡他的,不过这样也心静,省得老婆天天盘问他。就这样,他老婆还要隔三差五地跟他撒娇,和他要钱,不是买衣服就是买手饰,他不一定每次都给,但是他老婆现在的装饰已经很像个富婆了。有一次,我老婆逛商场,看到他老婆很大气地刷卡,回到家,我很多天都没有过上好日子。我老婆说,同在一个单位,人家的日子怎么就过成那样?要么是我无能,要么,我就是把钱花在了别的地方。
现在,我老婆不再说我无能了。徐二愣死了以后,我顺理成章地当上了队长,想不到命运就是这样眷顾我的。新来的小刘儿什么也不懂,我觉得,我工作起来比徐二愣当年得心应手得多了。当然,五年的时间,我从徐二愣那里学到了很多,我现在知道,局长为什么叫我多向老同志学点东西。有时候我想,和徐二愣相处的那几年,是我一生多么宝贵的财富啊。我甚至有点感激徐二愣了。所以,我对他的家人就特别的好。
“小嫂子,二哥不在了,我以后来得也就少了。但是你放心,你有什么难处,只管找我。”我是这样对肖金桂说的。肖金桂不是徐二愣明媒正娶的夫人,徐二愣的老婆是李氏。肖金桂说白了叫“二奶”。
肖金桂长得真漂亮,我一见就喜欢。我知道自己是个有克制的男人,不会管不住自己的思想和身体。只是有时候,我管不住自己的手,当着徐二愣的面,我有时候会捏捏肖金桂的敏感部位,肖金桂细白的脸上就会闪出红晕,我说她更可爱了,徐二愣就说,别和你嫂子闹了,我会吃醋的。在肖金桂面前,徐二愣是温和的,包括对我,也包括到这里来送礼的商户。
“什么嫂子?小嫂子,比我还小好几岁呢。”我嘻皮笑脸。
“再小也是你嫂子。”徐二愣正色起来。我知道,这个肖二奶说不定有一天真的会成为徐二愣的正房夫人。因为李氏只有一个女儿,虽然女儿今年上到了中学,成绩很好,徐二愣却依然耿耿于怀,所以,肖金桂的儿子就成了徐二愣唯一的香火,肖金桂和她儿子的地位自然在李氏之上。肖金桂住四室一厅的房子就不足为怪了,肖金桂手上戴的比李氏的时尚也就不足为怪了,因为肖金桂更年轻更时尚。
逢年过节,我都要给肖金桂送来一大堆礼物,而且,一定要带上我的助手小刘儿,局里的女干部王大姐要和我一起来看看徐二愣的老婆,我说不用了,我自己去吧,我心里话,我自己“舍脸”向商户讨要的东西,给李氏和肖氏送去,为什么要让你王大姐卖人情?只要有小刘为我宣传,说我对徐二愣的妻儿不薄也就行了。王大姐气得说我串寡妇门。我不管那个,我李春来从来我行我素,不在乎别人说什么。
我现在已经成长为一个很有势力的执法队长了。感谢徐二愣培养了我并且以他的死来把位置让给我。这两年来,我已经成功地接替了徐二愣,甚至,因为有了他的经验,宝贵经验,我比他做得还要好。我处理好了和所有商户的关系,也处理好了和局长和小刘儿的关系。我现在是如鱼得水。
只有一件事,我不舒服。
我觉得累。自己真的有点累了。开始的时候,只有兴奋,不觉得什么,慢慢地,我晚上睡不着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若不为人消灾,自己就要有祸灾。这是我最真实的感受。有时候,我想,徐二愣不是吓死的,他是累死的。
打白条的事很快就被举报到了有司衙门,前来调查的同志非常认真,徐二愣那时候非常烦躁,看得出来,他有时候想冲我发火,但是没有发,那时候,我不明白,现在我知道,他的确是有点怕了,毕竟我天天跟他在一起,他不希望把我变成他的敌人,用电影里常用的话说,我知道得太多了,但是他又不可能干掉我,只能迁就我。
打白条的事,后来,徐二愣自己担起来了,局长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牵连,我没有听到局长表扬徐二愣一句,局长在会上把徐二愣批得一无是处,说有的同志怎么就这么大胆,无法无天,为了一己私利,去铤而走险。当然,这件事也是由于当时票据正好用完了,票据用完了可以等着呀,你这样做不就是让别人以为你想贪几个钱吗?幸亏金额不大,但是以后,这样的事不允许再发生。以后,谁给局里惹麻烦,谁就有麻烦。什么什么的。我注意到,局长的话很严厉,但是,我盼了好多天的队长的位子没有落到我的屁股下面,徐二愣似乎坐得更稳了。
白条事件似乎就这么过去了。这让我怅然许久。也从中咂摸出好多滋味。只是不足为外人道。
徐二愣有一天忽然叫我去喝酒,他说:“春来,我累了。我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你以后要多帮我分担一些。我觉得自己身体有点吃不消了。你知道,我父亲就是这个年龄没的。我怕自己也到了这个时候了,我得活着啊,我还有儿子,女儿呢,你多分担点吧。”
我分担什么呢?这些年,眼睛看不到,但是心看得到,你往家里搂得盆满钵盈,我却只是落下一肚子酒精,还有高血脂、脂肪肝和冷风吹拂了五年留下的腿关节痛。你让我分担什么呢?我能分担你收受的礼物吗?如果不是这个,别的我已经不想分担了。当时还算清贫的我心里这样想着,嘴上说:“队长,有事您吩咐。”
为了不像徐二愣一样地做人,我觉得自己对小刘儿是很仁慈的。什么也不懂的小刘儿,其实命运挺好,能碰上我这样一个上司,他应该挺幸福的。他来了以后,局里给我们配了一辆面包车,小刘不用像我一样骑着个“挎子”满街兜风了,逢年过节,我也会叫小刘开上车去某个商户装上什么东西,然后,一半卸到我家,另一半他拉走。为了这个,小刘对我很尊重。
其实当年我对徐二愣也是很尊重的,基本做到了任劳任怨,骂不还口,只是在心里要把他骂我的话十倍百倍地还给他。还有更恶毒的话作为利息给他。我记得当年我是骂过他断子绝孙的。可是在他死后的这两年里,是我一年几趟地往他的家里跑,给他的子——没有孙,是子和女,还有那两个孀居的女人送去了温暖。
“春来,多亏了你呀。嫂子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去年,是徐二愣死后第二个春节,他已经死去一年半了,我去他家里,李氏嫂子这样含着泪地收着下那一大堆东西,其实也值不了几个钱,只是看着多,不到一千元的东西,要是徐二愣还在,他一定觉得这不算什么。可是现在他不在了。
“春来,谢谢你。”肖金桂的表情和李氏嫂子几乎没有区别,我当时想,看来,同一个男人留下的女人总是相似的。我没有再和她开玩笑,我知道,他男人在世,我是和她开玩笑,现在她是一个寡妇,我要是再动手动脚,那就是流氓了。
其实我现在也不用再在这个女人身上揩油了。我自己已经有了实力,主动找我的女人还是有的。刚当上队长那阵儿,我很亢奋,女人接受了,钱财也接受了。我没有忘记徐二愣的教训,但是我想,那只是他的运气不好加上他的手腕不高。
徐二愣想不到,在他受了处分之后,他觉得白条的事到此结束了,他又可以安然地当他的队长,而且,局长和他的关系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铁。想不到的事就是,有司衙门的那二位同志,是真正的共产党员,查完了白条的事,顺手查起了他的事,不收他的礼,也不吃他的请,真正的“送礼不要,请客不到”,这一下子让他毛了手脚。他一度想不再当这个队长了。
没有人看出来徐二愣有什么变化,只有我天天跟他在一起,明白他的事。那段时间,他常常去肖金桂那里。从那里出来,常常叫了我去喝酒。“兄弟,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呀?你是大学生,你跟我说说,你们老师,你们教授,都是怎么教你的?”
“老师说,吃饭为了活着,不是活着为了吃饭。”我说。
“这话没意思。你们那些教授就是这水平?大白话,听不懂的大白话。你上大学就是学这个?钱白花了。将来以后,我让我儿子上大学,就让他学那些有用的。上了几年大学还不如我一个大老粗儿,有什么用?”
“那你说,人活着为了什么?”我可以承认自己的失败,但是不承认自己受的教育不先进不完美。
“我就是不知道啊。所以才问你。过去,我爹死得早,我以为,人活着就是为了钱,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能让老娘吃上肉,能让媳妇穿得风光,还能让孩子上学,最主要的,能在人前抬得起头。后来,我觉得有权了最好,权比钱来得周到,能让你体会到所有汗毛孔都舒适的感觉。这种感觉啊,你现在还不懂,等将来我退了,你接了我的位置,你会知道的。”他有点陶醉,我有点愤怒。
“不用等你退,等你高升了就行了。”我觉得自己恭维别人的时候胃里呕了一下。
“我高升不了了。我已经没希望了。春来呀,你也不是傻子,难道你还不知道?我能在这个位置上舒舒服服地混到退休已经阿弥陀佛了。以后就看你的了。还接着刚才说,再后来,我觉得,权这个东西,其实也挺累的,八面玲珑,一面不到也不行啊。这不像你们上学,答错道题,扣几分,下次可以好好考,这可是一个标点也不能错啊。我说的是关键时候,平时哪怕你错一千一万也没事,关键时候,错了一丁点儿,天塌了。”
我现在就是感觉到了徐二愣的话,话糙理不糙。权这个东西,在看着别人拥有的时候,我嫉妒过,我也艳羡过,真的到了自己手里,像别人一样地得到了,我倒觉得味同嚼蜡,全然没有别人的那种舒泰。反而只是觉得累。方方面面都要周到妥贴,在领导的肯定中,在下属和被管理者的恭维笑容中,在妻儿仰赖爱戴中,我总是觉得迷失,除了恍惚之外,大概就是一个字:累。
也许是因为我其实还没有多大权力。我只是一个小吏,还算不上官。所以感觉不到有权的痛快。倒是时刻有着徐二愣说的那种为了怕天塌下来担着的恐惧。是的,我想,徐二愣那时候是恐惧的。但是,我认为,他的死与恐惧有关,却不是以恐惧为主,他是累死的。
“有一段时间,我以为女人是最重要的。尤其是有了肖金桂之后,往她怀里一躺,温柔乡啊。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可是现在我厌倦了。男人女人,时间久了,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我也不懂什么情趣,爱情就是上床,上床变成了功课,就没劲了。开始还不这样觉得,毕竟上床还是有收获的,一个男人一生怎么可以不生产一个儿子出来呢?我不像你,只生一个,就生了个大胖小子,我到现在四十岁了,才有了这个宝贝儿子。知道我为什么叫他耀祖吗?我就是让他光宗耀祖啊。女儿不行,学习好也不行。要不是为了这个儿子,我也许就这样了,妈的,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什么也不怕。为了儿子,我想多给他留点钱。不能让儿子再像我一样地去受罪。因为穷,我是倒插门嫁到你嫂子家的,就是你们姓李的人家。”徐二愣那天喝醉了,眼睛红红的,我那天出奇地同情他,觉得他不可恨了。
从那之后,我才注意到,徐二愣开始天天喝酒,案子越来越严峻了,他的突然倒下,让他终于解脱了,大概也让一些人终于解脱了,因为我感觉到空气在那一刻忽然松懈下来。
“徐二愣病了。早晨起来就病了,我把他送医院了。”李氏嫂子的电话打过来,我正在办公室侃得热闹,这时候,我和几个年轻人笑得脸上挤满了皱纹。
“这下行了。天天算计钱,又要花钱了。”我挤眉弄眼地朝一个看着挺顺眼的女同事小声说。我看到她生气地扭过了头。
据李氏说,徐二愣昨天晚上刚刚喝了酒,今天早上起来,要出去锻炼,起得挺早,走到门口突然就倒在墙上,李氏跑过来看,已经不会说话了,送到医院,他就不认识人了。
“走,我去看看。”我骑上“挎子”,五六个女同事全坐了上来,看来,不管平时大家怎么磕磕碰碰,到了关键时候,人心还是肉长的。此刻,我为自己刚才的表现异常后悔。
也许就是为了挽回那个影响,也许是我真的像我老婆说的那样兔死狐悲,反正,我是铁了心地照顾徐二愣的家属。有时候,我老婆也会将我一军,问我是不是看上那个肖金桂了,我不屑。别的女人我已经尝过了,也已经腻了,我不是徐二愣,对女人,我要求的是爱情,不只是性。但是,这些话不能对妻子说,现在,我对她的爱情也早就不再狂热。我想,我已经对女人的爱情和身体同时失去了兴趣,我只是觉得一种获得后的心灵空白,这种获得不是女人,或者说不只是女人。看着她的脸,我想,要是我也像徐二愣一样了,她会怎么样呢?
李氏已经改嫁了,今年我不用再为她和她的女儿送去一大堆的年货,那里面包括米面油鸡鸭鱼肉也包括每年我让妻子给她女儿买的过年的衣服还有蔬菜水果,几乎过年的东西我都会打点到了。可是今年不用了。
李氏在一个不知道是夏天还是秋天或者是春天的一个早晨或者是中午也或者是傍晚在她的家她的单位她的上班路上也许是她去公共厕所的时候,听说了肖金桂的事,她立马擦干了哭徐二愣的眼泪,以闪电般的速度,带着女儿改嫁了。她的女儿在跟着妈妈改嫁的时候,一声也没有哭,一个眼泪也没有掉。
“春来来了。”肖金桂开门把我让进来。我让小刘儿把一大堆东西拿进来,今年是双份,李氏的那一份我本来已经准备好了,临时听说她改嫁了,我想,我还是不要自己吃这些东西了,就都优惠给肖金桂吧。
“你好。”一张眉目清秀的脸从肖金桂的身后凸显出来,身高足有一米八五,比我还要高大,撞得我的视神经剧痛无比。
“这是我丈夫。很抱歉,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通知你。”肖金桂笑得有点尴尬,但是看得出来,挺幸福。“这就是我和你说起过的春来。”
“你好,我叫李春来。”我伸出手,心里不愿意这个被肖金桂称作丈夫的人叫我春来,我心里忽然有了一种愤怒,用力地握了一下他的手,好像是替徐二愣用了一下力。
“结婚不通知我,怕我喝喜酒?”我坐下来,这套徐二愣买下的房子,从一开始就姓肖,徐二愣大概想不到,这个房子的主人有权随时改变它的男主人。
“不是不是,是怕你不肯赏光。我们今天就请你。别走了,正好有你带来的这些东西,我就借花献佛了。你可千万别嫌弃,这些年多亏你照应我们母子了。”肖金桂说得实在,我没了话,坐下来,抱起徐二愣的儿子,我想,今后,我可能不会再来抱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也很可能不再姓徐,我听到他清晰地叫刚才那个高大的男人爸爸。
“认识这个人吗?”肖金桂夫妇去厨房了,我在她家的屋子里一通乱翻,我奇怪自己居然变得这样,结果还好,我找到了一本旧相册,肖金桂还是有良心的,徐二愣的照片还在里面黑乎乎地微笑着,我指着他的黑脸,问他的儿子:“孩子,认识这个人吗?”
“叔叔,这个爷爷是谁呀?”
我放下孩子,没有告辞,带着小刘儿走出这个美丽的小区,孩子没有错,肖金桂一定是刻意地没有让孩子记住有一个人是他的爸爸。
楼外的阳光正好,照得我眼前有点花。我擦了擦眼睛。
“我晚上有事,不去了。”手机响了,是商户约我,我知道,请客的后面还会有什么,却突然觉得没有意思,累的感觉不再真实,有一种困意袭上来,我记得徐二愣那次喝多了酒对我说:“兄弟,我真想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踏踏实实地睡上它几天啊。”我打了个哈欠,让小刘送我回家,这个晚上,我想回家好好地喝上一碗粥,然后好好地洗个热水澡,睡觉。
发表于《百花园
中外读点》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她。
浓烈的啤酒味,我误以为是哪个贪杯的男人在附近摔碎了瓶子。我和龚青散步到这里,只看到那盏坏了的路灯下坐着一个人。
我和龚青常常来这里散步,晚饭后。原来我们走江北岸,现在,我们走江南岸。
你在这里干什么?一束很亮的光把路灯下的人照得苍白。
我记得这张脸。
半年前,我见过这个女人。那时候,我比现在胖,为了减肥,我每天都和龚青一起散步,秀我们的夫妻恩爱。其实,恩爱不是秀出来的,减肥也不是散步能解决的。
我去沙宣理发,一个女人在门口打电话。我没有进理发店,我的眼睛让这个女人吸引住了。那就叫魔鬼身材吧?我怎么样才能变成她那个样子。
我在理发店。包存在柜子里,电话我听不到。她显然很生气。声音越来越大。路人开始看她。她没有在意,电话打了十几分钟。腔调不好,语句全是解释,解释没有接电话的原因。
一定是她老公不放心。这个女人的确长得挺漂亮的。理发师和我熟,评论着。
娶美女是要有能力保护的,只知道吃醋是不行的。我说。
显然,把手电光打在女人脸上的,就是那个吃醋的男人。他长得挺高,瘦瘦的。看不清脸。
喝了几瓶?男人很高高在上的口气。
女人的声音,很小,听不清。龚青拉我走,我索性坐下来。女人脚边摆着四个瓶子。她捂住脸,痛哭,声音憋着,我想,泪水一定汹涌,会从指缝里渗出来。
半年的时间,他们之间,都发生了什么?我喜欢想象,他们一定有个很让人伤感的故事。
你想干什么?想死吗?男人口气恶,声音不大。他大概也忌讳我们俩坐在这里。
这个男人,可能是这样一个人,他没什么本事,有幸,他父亲或者是母亲有本事,他把一个美女娶到了家。开始,他疼爱妻子,很快,他不能容忍妻子的对外交往,怀疑妻子所有的行为。他们有了争吵。妻子恃宠而骄,气焰很盛,渐渐地,男人占了上风,原因是,他动手了。
女人停住哭,向男人解释,声音小而弱。
一定是的。女人屈服了。她把自己的不满发泄到食物身上。很快,她就胖了。
我现在不羡慕女人的身材了。我已经很瘦。只是,不是我想要的瘦美人,瘦了的我苍老,烦燥,头发也过早地白了。迅速过度减肥还会让心脏受损害。
我们走吧。龚青叫我。我不动。
回家吧?男人坐了一会,站起来。
他为什么不能温柔一点呢。我在心里问。女人要的其实不多。嫁都嫁了,你那么多的毛病都忍了,为什么你的疼爱越来越少呢。
走吧。男人过去拉女人。大概是女人的委屈太深,一声忍不住地悲怆,让人心碎。
美女总是任性的。也许她做错了什么,可是让她一个人坐在江岸喝酒的原因,一定是没有一颗宽容的心来支撑她。
好,你自己在这里吧。男人负气要走。
你站住。我跳过去。拦住那个男人。确切地说,也是个大男孩儿,只有二十几岁的样子。似乎比我小。
你是个男人吗?做男人要懂得担待女人,要能够保护女人。
男人和女人走在路上,迎面过来一个小流氓,冲着女人吹口哨,这个男人,步子放慢,隐到女人的身后,等流氓走远,他才扭回看天空的头。我做着合理想象。
有你什么事。男人说话很冲,看了看我身后的龚青,没再多说。抬腿想走。
江枫。没你的事。龚青拉住我。我拼命地甩开他。
你知道,你走了,她会有什么危险吗?我几步抢到男人面前,不准他走。她会想到跳江。这条江,吃过的人无数。吃过的女人无数。你要是娶不起她,就不要害了她。
男人愣住了。我看不清他的脸,能感觉出他传过来的气场,弱了。
你走了,她一个漂亮的女人,会碰上流氓,你会后悔一辈子,她会生不如死。
碰上流氓?她巴不得了吧。男人让我说中了痛处一般。负气走去。
他居然这样。
她碰上流氓。那个吹口哨的流氓还会回来找她,那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坐在这里喝酒,流氓抱住她,她哭,好象没有怎么反抗,流氓强暴了她,她什么也没有说,一个人,慢慢地回家,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争吵,她变得很听话,贤妻良母一样地,只是人,越来越瘦,越来越呆。
我被自己的想象激怒了。抄起女人的酒瓶子,猛地向男人的头上砸去。
男人的头真软,他那么高的一个人,脑袋像鸡蛋一样的,一敲就破了。龚青过来,抱住我,我细瘦的胳膊里迸发出巨大的力量,我再次挥起啤酒瓶,龚青的脑袋原来也不如瓶子硬。我突然好奇,不知道自己的脑袋属于哪种硬度。
抚摸着自己头上的伤痕,我在监狱里,有时候,会笑。真是巧合啊。一个女人,一个两次邂逅的女人,让我把自己的故事合理想象成了她。
龚青和我离婚了。如果不是那一夜发生了口角,如果不是他扔下我,一个人走掉,也许,我们还会每天走在江北岸,散步,晒我们的幸福。
一条开花的河
灯明爷脸朝向远处,眼睛虚着,白胡须在微风中闪着光。
爹。凤章把酒给灯明爷斟上,知道父亲的眼睛纤毫不落。
唔。也是一个字,算是回答。
爹身上有片菜叶,凤章轻轻地摘下去。
嗯。还是一个字。当爹的把酒端起来,儿子也忙不叠地跟上,算是爷俩干了一杯。
爹。凤章微微有了酒。这些年,我对不起您。
别说这,人都是一辈一辈这样过来的。灯明爷又喝了一杯。凤章忙再斟上。
夕阳西下,灯明爷浑身涂上一层金色,在凤章眼里高大起来。
吴桥城里有个杂技艺人,练缩骨的,一个成年人,能穿上一件极小的童装,里面还能塞上酒瓶子。凤章惊叹的时候,看到父亲眼里有一丝泪光,细看,却没了。
凤章想和父亲谈谈那位艺人。据说,现在会这门技艺的只有那个人了。
灯明爷眼睛定定的,似乎元神出窍了。他在望着一条河。一条闻名世界的河,一条没有水的河。
六十多年前。水深河宽。一条大船航行在平静的水面上,景色优美,一个九岁的孩子,让父亲帮他翻出包袱底层的衣服,天要黑了,他冷。
河面突然波翻浪涌,一船人都心慌起来。这段河流是京杭大运河流经沧州的地段,被称为南运河。南运河水流一向平缓,此时无风起浪,定有蹊跷。
刚才谁说不该说的话了。船老大眼睛瞪出了血丝。有人犹疑地指了指孩子,很快,人们就都指向了他,气势也变得凶猛。
没办法,对不起了。在船上说话,要避讳翻、沉等字,不吉利。船老大在众人的帮助下,抢过孩子,任凭他父亲跪着呼天抢地。
当年,我就差一点喂了这条河里的鱼。灯明爷今天打开了话匣子。还是我的命硬啊,如今,我还在,它倒干了。
河干了好多年了,长时间的干旱,河北一带的许多河都断流了,河底已经开辟出了羊肠小道。最近,听说天津人也没水喝了,从黄河买了水,引黄济津,水路过沧州,桥洞子让淤泥掩了一半,只好清淤。
清淤的队伍走后,来了另外一拔人,不知道干什么的,灯明爷早晨扔烂菜,引来一句地道的本地脏话。
灯明爷就住在河边上。那个蓝色的铁亭子,是他的家,也是他卖菜的门市。每天,天不亮他就把菜从五里外的批发市场倒过来,老人爱干净,要把菜过一遍手,该择的择干净,该理的理顺。像大家一样,每次,清理掉的葱叶藕节白菜帮子都直接从桥上扔到河里。对此,政府管过多次,松一阵紧一阵的。灯明爷盼着这里能有个大垃圾箱,可是一直没见到。
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看您的两个孙子,都考上了大学,您高兴吧。
老大还是没有买上房子?只要提起孙子,灯明爷的眼睛就不再眯着了。
没有。上次回来,儿媳妇的脸子不好看。
我这里还有点钱,灯明爷起身,走进铁皮亭子。凤章跟进来。爹,这些年,供两个孩子上学,您手里已经没多少钱了。我知道。孩儿他娘的病和死,把咱这个家拖垮了。您这么大岁数了,还要天天受这样的罪。
听说,河里挖出了东西。灯明爷慢慢在床上坐下,床单挺脏,凤章用手摸了摸,脸一歪,甩出两个水珠子,也坐下了。
清淤队在河里挖出了沉船,不过没有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方近的人们闻风而动,把河底挖了个底朝天,什么也没得到,很快都退了潮。只有两个人还在挖。人们说,这两个人是想钱想疯了。凤章就是其中之一。
当那个碗在铁锹的撞击下发出脆响的时候,凤章的心狂跳不止,一屁股坐在了烂泥里。
我给你三千。不远处正在探宝的同行现出艳羡的神色。
我给你五万。夜晚到来的文物贩子一句话吊出了凤章的眼珠子,成交。
爹,听人说,这个碗至少值五十万。
卖给人家的东西,就和你没关系了。
听说他要卖到国外。
那不行。咱把钱退给他。把文物拿回来,交给国家,国家也会给咱奖励。
已经退不了了。我去过他家,他油盐不进。他家养了狗,门窗上全是粗铁棍,一般人甭想进去。
被扔到水里的孩子,不久浮了上来,沧州的大财主冯老爷正在河边酒楼饮酒,见有个黑西瓜在水里一冒一冒的,忙叫家人打捞了上来,见这孩子命大,又聪明俊秀,就收了做干儿子。教他沧州功夫。
狗我能对付。灯明爷沉默良久,知道儿子不会放弃。
爹。您后来从来没有见过我爷爷的面吗?
灯明爷一愣。父亲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来过,一个走江湖卖艺的,儿子被人活活扔进河里,他还会再来这个伤心地吗?
你带我去吴桥旅游散心,是早就知道我会缩骨法?
许多年前,冯老爷的万贯家财风流云散,人也被打倒,还要踏上一万只脚,灯明爷被迫与义父划清界限,有一天深夜,灯明爷揣了两个肉包子偷偷给义父送去,冯老爷自知不久于人世,两个包子让他做了个饱死鬼,临走,给灯明爷一个微笑。
凤章,钱这东西,害人命啊。
凤章不说话。灯明爷轻叹了一声。
缩骨法,要从幼年学起,你人到中年,骨头硬了,学不了,再说,那不是人受的苦啊,那才叫生不如死啊。
不吃苦中苦怎为人上人。凤章活了大半辈子,总算是明白了这个理。
碗很快拿回来。两条狗两根筷子就打发了,全部是击穿头顶,当即毙命,一声未吭。防护窗更是小菜一碟,灯明爷把骨头一根根重排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个有功臣。
当碗被无数人参观着的时候,凤章的儿子们都住进了新房。
临河的小铁亭子里,灯明爷喝着小酒,凤章瘸着一条腿,给父亲炒菜。灯明爷偷碗的时候,顺便把五万块钱还给了文物贩子。投鼠忌器,文物贩子没敢报案。做为回报,凤章也没再追究被人敲折腿这件事。
引黄济津又一次调水,结束的时候,给沧州留下半漕清波,作为观赏水。夏天的时候,水里突然长出许多的荷叶,很快,粉红的拳头伸出来,凌波仙子风姿绰约起来。有人说,就是因为菜贩们往河里扔了藕节才长出了这么美的花。如今,垃圾天天有人清理,再也没有人往河里扔烂菜了,那片荷花却越长越多,让这条河成了一条花河。
灯明爷吱地喝下一口酒,凤章也吱地喝下去,他们觉得自己的生活挺幸福。
发表《百花园》第二期
娘,咱村哪口井最馋?兰蔓低着头,看脚下一只蚂蚁。
哪口井也不馋,不吃人。
兰蔓看一眼娘,眼睛直直地,娘手里的柴禾散一地,慌乱地捡。
脚下的猫眯着眼,倦着。兰蔓拍拍它。娘你真好。兰蔓哗地笑了,脸上一片阳光。
蔓啊,人只有活着,才能看到好,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看你穿上这红棉袄,多俊。
还不全是因为俊?不俊就没有这些糟心事了!娘心里明白,自己把话说多了。
这红棉袄还是姑姑给我买的呢。兰蔓仰头看看天,仿佛在说别人的事。
不提她,不提她。娘把风箱拉得呼呼响,锅里冒的白气顶着房梁了,娘还没注意到。
姑姑说,这事全赖我。娘,其实不赖我。真的不赖我。
这事,全赖我。娘的眼泪又掉下来。
姑姑来家的时候,兰蔓不到十岁,正拎了猪食桶倒泔水,娘叹了又叹,姑姑和奶奶爸爸一连声的劝娘。娘把衣服给兰蔓收拾了,无非是娘的旧衣服改小的,姑姑说,不用了,到我那里全是新的。
姑姑的女儿金蔓前不久得脑炎死了,姑姑想让兰蔓跟她去,计划生育了,姑姑前年做了绝育,家里只剩了两个儿子。
我的女儿都能帮我干活了。娘拉住兰蔓舍不得放。
你的女儿?奶奶看看娘。这事儿,是爷爷定的。
娘是后娘。
亲娘用棒子秸和叶给兰蔓编了一把小小的伞,上面插满野菊花,兰蔓笑着在地上跳,跳着跳着,亲娘就没了,成了祖坟里那一堆细碎的土,再过上几年,亲娘的脸也破碎在时光中,留在记忆里的,只有那把小小的菊花伞。
娘,不赖你。
娘并不娇惯兰蔓,娘自己还有三个孩子,娘谁也不娇惯,没那个条件。姑姑家吃得好,穿得好,还能上学,姑姑家在城里,姑父是吃商品粮的。
最初去了,姑父就让我住在他和姑姑的中间,姑姑不高兴,后来不知怎么又照办了,姑父说,金蔓活着的时候,就是这样住的。
娘,快看,满屋都是菊花,娘,快摘啊,摘了给我编把菊花伞。兰蔓拉住娘的手,在姑姑家屋子里兴奋地跑。娘瞪着姑姑,眼里全是火,声音却硬不起来,我是后娘,可是我没把她逼疯。
是她自己不要脸。姑姑小声说。爹和娘没来的时候,姑姑把唾沫吐到兰蔓的脸上。
不能便宜了胡梦强。娘激愤地站起来。
惩治了她姑父,她姑和俩孩子怎么办?奶奶心疼姑姑。
告了,这孩子以后还怎么嫁人?爷爷是家庭会议的领袖,想得更长远一些。
胡梦强托人送来一万块钱,说是兰蔓以后的嫁妆他包了。爹愁苦着脸。
蔓啊,嫁个人吧,嫁了人,你的心就宽了。媒人来了又来,娘开始劝。嫁就嫁吧,难道还有别的路吗?兰蔓点了头。
第一个领到家里来的男人气派很好,四十多了,他女儿比兰蔓还大一岁。兰
蔓一句话也没说。第二个来的,年龄挺好,脸上的白癜疯比嘴里的牙还白。第三
个是个瘸子,据说有手艺,在集市上修鞋,兰蔓站起来,说,娘,咱屋里全是金子,快抢吧。媒人冲瘸子使个眼色,瘸子跑得比正常人都快。
娘,我打听了,跳井死,最好,头朝下,扎下去,一会就好了。娘吓傻了,爹抱住脑袋哭,哭兰蔓早死了的亲娘。兰蔓眼前一串串的野菊花摇得她笑出眼泪。她从麦子堆里翻出了一万块钱。
坑死我了。爹看到井里捞出来那个泡得胀圆了衣服的尸体,身子一仰,倒在了井边的地上。
娘不是亲娘。娘没让兰蔓最后进一次家门,娘说不吉利,娘在大门口高声叫骂了四个小时,这样,兰蔓的冤魂就不敢来找家里人的麻烦了。
过年的时候,姑父给爷爷送来了小山一样的年货。爷爷把烟和酒摔了一地。
娘说,我苦命的蔓啊。拿上几件衣服去给兰蔓烧了。这个十八岁的姑娘,三岁没了娘,九岁离开了家。在地下和你亲娘做个伴吧。娘的眼泪滴在坟上,打得雪地黑了一片。
到了夏天,姑父又来了,给爷爷买了台电视,爷爷没说话,冷着脸,奶奶说,坐吧。
你大哥想盖房子,孩子们大了,没房子怎么娶媳妇,村里不批宅基地,我记得,你认识乡长。奶奶看看爷爷,爷爷脸上风平浪静的。
这事儿,包在我身上。姑父拍了胸脯。
第二年,房子建好了,姑父在新房子里陪乡长喝酒,喝多了,吐了一地,看得人直恶心。
我送她姑父回家吧。爹开着三码车,姑父一路说着醉话。村北河坡地上,芳草凄凄,一小堆高地上,野菊花开得正旺,远远地,像一把撑开的伞,姑父说,乡村的景色,真美。爹想起来,那里,是兰蔓的坟。
王三坐在自家门口,对襟褂子干净利落,双目炯炯有神。他咳一声,镇上的财主余世琳抖一下,知道躲不过,不再溜墙根,毕恭毕敬走过来,叫声三兄弟。
“我家里没米了。”王三慢悠悠地品茶。
“王三儿,你个浑蛋,你再欺负我爹,爷爷我不饶你。”长工扛了米,朝王三家来,余世琳的独生子余运昌在后面追着骂,余世琳脸色吓得黄了又绿,死活拉住十八岁的儿子。
“分你一半。”王三眼皮不撩一下,对余运昌听而不闻,冲蹲在地上的半大孩子说。孩子家穷,断粮了。
王三自幼习武,本镇没有敌手,财主富户尤其怕他。据说,他暗中有一帮人马。
县城最大的铺户曹家,儿子不成器,在街头调戏一个卖水的姑娘。翌日,曹少爷的尸体挂在了曹家的大门口。手眼尽失。就算投胎转世,也让他看不得摸不到女人了。衣服穿得很整齐,这是给曹老爷尊严。
曹老爷眼中无泪,大口鲜血喷涌而出。
有人说,曹少爷调戏女子的时候,王三就在不远处的茶楼闲坐。
一个多月后,王三在家睡觉。后山墙响得沉闷。他知道,迟早会来的。
良久,一块土坯被剔了下来,接着,第二块,第三块,一个透明的窟窿呈现在暗夜里。这是贼的路数,王三家并不富,谋的不是财。
片刻,一个圆滚滚的东西拱了进来。细看,是用棍子挑了帽子,投石问路呢。
帽子晃了一会,回去了。
随即,又是一个圆滚滚的东西钻了进来。王三把手用力往下一压,一声惨叫,西瓜一样的脑袋在他脚下滚了滚,尸身很快被外面的力量拖走了。脚步声快而零乱。
王三拍了拍手,把铡刀放好,回到炕上,继续睡觉。
第二天,曹家在县城消失,从此杳无音信。
不要忘了曹家。余世琳总是这样教训儿子。曹家的儿子该死。余运昌瞪着眼说,那事儿,王三做得对,但是,他不能欺负咱家。
事实上,王三从不难为余运昌,也不计较他的冲撞。对于镇上人,这是个谜。
为什么如此容忍余运昌?有人问王三。王三闷头,不答。
其时,王三是一个戏子。
王三做戏好。刀马旦崔连蕊,系本地名角,一次合作之后,颇为赏识,恳请他搭班演武丑,拿双份的包银。
散了戏,王三喜欢在自家门口喝茶,穷人们每每在他面前诉苦,财主们则绕道而行,生怕自家的财产让他劫富济了贫。
“日本鬼子把余世琳抓去了。”消息来时,王三正在品一杯茉莉花茶。“鬼子逼他交出家传的物件。他不给,把他绑到西洼地里了。”
王三脸一沉,茶杯墩在桌上,褐色的汤汁泼撒飞溅。
第二天,天不亮,西洼地就被哭声覆盖了。
昨晚,余世琳软磨硬抗,拒不交出祖传物件,鬼子气极,把他脱光了绑在西洼地里。
七月的天,蚊子铺天盖地,全饿疯了,赶不走,扎在身上如同生了根,余运昌心疼父亲,用手把蚊子撸掉,一层复一层。
天快亮的时候,余世琳终于熬不住了,蚊子把他的血吸干了。临终,嘱咐儿子,要活着,要报仇。
余运昌号啕大哭。
在哭声的伴奏中,汉奸奉命请走了王三。
宪兵队里,崔连蕊苦着脸,正跟日本人对付,不愿意给他们唱戏。王三大大咧咧往那儿一坐,端了壶,自己倒茶。
“这是你最讨厌的人。我们替你惩治他。”鬼子面向王三。
押进来一个人,脸上红肿得变了形,鬼子呼喊他的名字,才知道是余运昌。蚊子真毒啊。
“我们自己家里人打架,用不着外人插手。”王三把眼睛翻了翻。
“算了,咱们说点愉快的。”鬼子变换了表情,请王三和崔连蕊登台。
“对不起。我愉快不起来。”王三看到崔连蕊递过来的眼色,把后面强硬的话咽了回去。
“王先生。”鬼子把王三拉到一边,“希望你能为皇军效力,金条大大的有。”
王三哈哈大笑。你们抢了我们家的东西,送给我,再让我帮着你们从我们家抢更多的东西,这事,我能干吗?你拿我当傻瓜吗?
你是聪明人,鬼子说。你要是不愿意,我还有别的办法。
王三被带到了后院。
眼前是一个又大又深的狗圈,里面是十几条大狼狗,饿相毕露。
“就是这个?还有别的吗?”王三把手背在身后,唱武丑的,身材不高,他用力挺了挺硬朗的胸。鬼子端枪围了他一圈。王三骂了句,声音很大。
崔连蕊和余运昌被押过来,眼睁睁看着王三跳进了狗圈。
一条狼狗“噌”地窜过来,喽啰们紧随其后,它们,喜欢人肉。
王三运起掌力,当先的狼狗顷刻毙命。其它畜生退缩了一些,只用眼睛盯着王三。
崔连蕊有些抖,脸色铁青。余运昌眼睛红红的,冷冷地看崔连蕊。
持久战。狗也懂。
开始,狗的惨叫声多,渐次少了,畜生,围而不攻。
鬼子不断地喊话,允诺的待遇一再提高。王三破口大骂。老子是人,不做狗。又喊,运昌,你读过书,有勇有谋正直孝顺,你小子,别让我王三小瞧了。
第三天,王三精疲力竭,一条狗率先在他身上尝到了血腥后,他缺少食物和休息的身体失去了抵抗力。
“我跟你们拼了。”崔连蕊一跃而起,倒在乱枪中。
“哈哈哈哈”,余运昌当即疯癫,鬼子对他失去兴趣,踢了几脚,令其快滚。不久,他就失踪了。
直到抗战胜利,余运昌才回到家乡。少年书生已变成英武军官。
回乡后的余运昌做了两件事。重新安葬了父亲余世琳。然后,为王三建了一座衣冠冢。
风和日丽。王三的衣冠冢前,团长余运昌神情凝重,鞠躬奠酒,说道,王三爷,我敬你是条好汉。
五月的阳光,温度足够强烈,紫外线也充足,门口的白腊绿得滋润,月季花也燃烧得正旺,紫娴坐在门口的小石凳上,满眼里全是柔媚,此刻,她美得让女人都动了心,几个随明泉来家的女客户全都惊异于她的美貌。她知道,那是因为她的眼睛,她眼睛里盛满了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是夜的颜色,是月的娇柔,这种东西来自心灵深处,那里有如水的月光,有潺潺的清泉,这热烈的阳光,就那么照着她的身体,照着她的眼睛,却照不到她心里去。
“狐狸”,她一个人在门口坐着的时候,一只优美的身影从她眼前划过,她不由得叫了出来。这几年,山村已经没有多少野兽出没了,这只狐来得突然。但紫娴还是认识狐狸的,她从小见得多了。狐狸是漂亮的,不管人们怎么咒骂狐狸精,其实,她还是觉得,色不迷人人自迷,美丽没有错误。“这是狐仙爷,小心晚上他来迷你。”曾印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下子就到了紫娴的眼前。
现在,紫娴的眼里就全是曾印的影子,也许这么说是不对了,她眼里全是狐狸的影子,这样说也许是不全面的,她觉得是狐狸和曾印的影子融合了,从初春的三月到了这阳光刺眼的五月,这只狐控制了她,她越来越瘦,精神却越来越好,整个人变得像只狐。
几个随明泉来家的女人都走了,紫娴想,她们是觉得不如自己迷人吧?明泉这几年在城里打工,打成了个部门经理,有了本事,人就变了,看紫娴的眼神不像刚结婚的时候,更不像恋爱的时候了,时不时还要带上客户来家里小住,说是感受田园风光,紫娴嘴上不说话,觉得那些女人越看越像狐狸,客人们来了,明泉就陪他们住在山上的那几间屋子里,那是明泉特意盖的,说是他们总经理的投资。
紫娴看看山上的小屋,近在眼前的,除了说话听不到,什么都看得清晰。那里已经没有人住着了,明泉不在那里,他现在坐在紫娴的身边,温柔地抚摸她。
紫娴的身体比任何时候都健壮,她感知到任何来自自身的和来自外界的动静,抚摸是温情的,这种温情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浓,有一段时间甚至是敷衍的,但是今天不是,今天的这个动作是真诚的,而且带有讨好的成分。紫娴感觉到了,她什么都感觉得到,但是这只是肉体的感觉,这种感觉到达不了心里,她的心不在明泉这里蹦跳。
明泉嘶叫一声,紫娴就看到一群狐狸跑过。
两个月了,狐狸常常在夜里爬上她的窗户,她把窗户插销插好,可是狐狸就是狡猾,还是让他进来了。进来了,她就不再往外撵,终归狐狸是迷惑人的,她想,怎么就摆脱不了呢?
曾印喜欢来串门,白天的时候,反正大家也没有什么事做,他就坐在紫娴的小石凳上和她说话。
“今年生意好做,我在外面的生意赚了多少钱,你猜都猜不到。够别人忙一辈子的。”曾印这人喜欢吹,但是看他这么久都呆在家里,自己出手大方了,老婆也穿得漂亮了,钱是一定挣到了。紫娴却在心里撇了一下嘴。
晚上,狐狸从窗子里进来,紫娴的门一向锁得紧,窗子今天忘了插销上。狐狸给她一对上好的玛瑙手镯,她拿在手里看看,这对手镯比他老婆的那对要好,他老婆那天已经在村里所有女人的面前显摆过那对手镯了。看了看,紫娴把那两个圆圈子往地上一撂,那东西就断了,两个成了四个,声音很小,远不如花一块钱买个汽球,那爆裂的声音多响,会吓人一跳的。
娘来的时候看到放垃圾的簸箕里那几块碎片,亮晶晶的,娘知道村里的传言是真的了。娘说:“你爹是村长,咱家把脸面看得比什么都重。”
“夜里关好门窗。”娘说。
“别总和曾印说闲话了,村里有人说呢。”娘看紫娴不说话,一句一句掂量着。
紫娴不说话,娘的声音听上去太遥远,就像是五月的阳光,照不到她心里去。现在明泉在她身边,他的声音一样很遥远,她听得清清楚楚,就是不能在心里划上痕迹。
“咱们一起去城里吧,我已经买下了房子,你以后再也不用一个人呆在这山沟里了,我要天天看着你,这么美丽的媳妇,我可舍不得扔下,我把你接到城里,我天天抱着你,什么样的女人我都不会再看第二眼。”明泉说着,当真把紫娴抱起来,她知道他要做什么,她愿意配合他,但是她知道,她已经成了一个道具。白天,她就是一个木偶,哭和笑全是浮在皮肤上的表情。可是到了夜里却不行,她知道,狐狸把她的魂拿走了。
明泉是在去城里装修房子的时候出的车祸,回来已经没了气息。
狐狸好几天没有出现了。
明泉死的第几天上,曾印的身形在门口显现出来,像是镶在相框里的一个照片。院里的白蜡树上挂着一只狐,紫娴拿把刀,吃力地在那个动物的尸体上切着。她看到了他,他脸上抽动了一下,转身逃跑。
阳光灿烂着,紫娴的眼睛被刺了一下,那种七彩的光线,一下子照到心灵的底处,那些生长了许久的喜阴生物,立刻枯萎,燃烧,一点不剩,她大叫了一声,整个人被灼得剧痛。
发《天池》08第八期
隔夜落花隔夜茶
她在他对面优雅地坐下来,裙摆顺畅地垂着,四十岁的人,风韵还是那么好。
茶是铁观音,他喜欢的。香得淳厚,尝得出,是好茶。她今天没有喝碧螺春,也陪他喝铁观音,他有点感动,记得她说过,她的肠胃薄弱,顶不住铁观音的力道。
事情很顺利,单子早就拟好了,他们只要在上面一签字,一切就都结束了。
作为总经理,签字是他一项重要的工作,为此,他特意练了自己的个性签名,他可不想让别人模仿自己签字给公司造成损失。也许,今天是又完成了一笔交易,签完字,按照惯例,双方应该共进晚餐。
她说不用出去了,就在家里吃吧。他不好拒绝,她的手艺很好,这个他知道。
他们喝了点红酒,波尔多的红酒,他喜欢,她也喜欢。
喝酒还是你都带会我的。她说。原来她是不喝酒的,是他一次次带她去各种场合,她为了应酬才学会了喝酒。
我现在每天都要喝一杯红酒,要不就休息不好。她笑了,浅浅的。
“来,祝贺你。”她举起酒杯。“明天,你的梦想就实现了。”她的脸色酡红,他看到她眼里有些亮点一闪一闪的。
“以后有什么事只管找我。”他突然心里一疼。“不用了。我能行。”她端起杯一饮而尽,顺便把眼里的泪水仰回去。
“明天,带她一起去吗?我们办完了手续,就和她办了,省事。”她说。他没有点头,其实他是想这样做的,可是听到她的话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心,又疼了一下。
“那边催得紧。”他说得很艰难。
“孩子快生了吧?”她说得很随意,只有自己知道,这话里带着血。“男孩?”
“是的,做过B超了。”他说的时候声音挺小的,白天他对别人说的时候还是那么大声,那么张扬,现在,不自觉地,声音就小了。
“女儿那里还好吗?”他的声音稍微大了一点。
“放心吧,她的工作我来做。”她还是那么柔柔地说。
“这么多年了,总是你为我牺牲。”
“没什么。”她说得很遥远。他的心里一冷。看到她在看表。不早了,他知道,她不说出来,是让他自己走。
“下雨了,我想在自己家里再住一晚上。”
下雨不是理由,他只是不想走,这个她太了解。这里今天还是他的家,她没有拒绝。
把他要盖的被子抱起来,准备放到女儿的房间,女儿上大学走了,房间空着。
“我想,在咱们自己的房间住一晚上。”他提得很小心,虽然这个要求是合法的,但是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她什么也没有说。他感觉自己的眼睛里有种东西恣肆而来。
第二天,她早早地起床了,一个人坐在茶几前,
收拾昨晚的残局。
“我们不离了。”他一下子抱住她,“我要回来和你一起过日子。”
没有回答,她把手里的茶杯递给他,是他昨晚喝剩的铁观音。他忙去倒掉,帮她收拾。
“这隔夜的茶,不管曾经多么香醇,你还愿意再喝吗?”她悠悠地说,声音那么遥远。他觉得,她一下子飘得那么远,让他看不清了,更抓不到了。
阅璞堂办那次“石展”的时候,还没有这个时髦词,那只是让各位同好者来参观一下。可是那次“石展”还是在兴城流传了很久,以至于几十年后还有人讲起关于它的故事。
堂主名晋朴之,雅好书画,兴城无出其右者,又爱奇石,家中藏书藏画藏石颇多。晋先生为人旷达幽默,也喜欢显弄自己的才华与藏品,这大概是文人的通病吧。
这年夏天,晋先生闲得无聊,应朋友们的请求,决定晒晒自己的宝贝,就在他自己的家里办了个“石展”。
阅璞堂装饰得很讲究,一派文人气象,来客都有一种心灵家园的享受,自由地徜徉在千奇百怪的石的世界里。只是有一样让人觉得别扭——高雅的阅璞堂什么办法没有,怎么偏偏用一块大石头倚在门上?就算是堂主为了方便客人出入,要把门固定住,也可以选择更好的方法,比如在门后的把手上拴上根绳子然后挂到墙上,或者是,如果堂主非要拿个东西来顶门,而且非要用一块石头来显示这次“石展”的统一性,也可以是一个小一点的好看一些的石头,现在门口堵上这么一块方不方圆不圆红不红灰不灰一尺多高的丑石,还有好几次差点绊倒了客人,真也是让人不悦。
“也许是为了反衬吧,让这块丑石先洗一下人们的眼,然后才更能体会出堂内案上各款奇石的妙处。”人们都这样猜度着。
这次“石展”,晋朴之很大方,各位来访的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用手把玩他的宝贝们。这使得来客都很尽兴。大家对每一块石头评头品足,还一致推选出最佳石品,就是放在最中间的那款最小最精致的字石,那块石头上居然清晰地显现出“阅璞堂”三个字,而且字力遒劲,颇具功力。甚至有人怀疑此石为人工所制。人们说,如果这款石头是真品,那一定是珍品,应该就是阅璞堂镇堂之宝了。
晋朴之在自己的小几前坐着,品一壶碧螺春,只对客人们做礼节性的招呼,对他们的品评不置可否。
天近傍晚,“石展”也该进入尾声了。客人所剩已经无几。有好事者问晋先生,不知先生最钟爱的是哪一款。
先生不响,冲童子一点头,童子会意,新沏上茶,为客人每人斟上一杯,大家坐了,先生不急不慌饮了半盏茶,将茶盅轻放几上,开始一款一款地讲述他的藏品。只讲所悟,不论高低。之所以将字石放在最中间的位置,只是为了把本堂的名字悬在正中而已。
先生毕竟高人,所悟自是比别人不同。总是有一种人生大智慧在里面,甚至有了禅境。听众水平不一而足,大家还是想知道,在先生眼里,哪块石头才是他的最爱。先生一笑,再次示意童子。
童子费了好大力气,将挡在门口的那块绊脚石搬到了几上。
丑石搬到几上,所受待遇与刚才已经翻天覆地,大家看它的眼光也就不一样了。此一时,这石的形象在人们眼里又是另一番情景。
细看这石,原来是一番壮美的日出景象。一轮红日从群山之中喷薄而出,下面云霞缭绕,气象万千,那气势那色彩,只有从下面看上去才壮观无比。人在这石的面前,顿觉心胸开阔,壮志凌云。而在石的背面,分明是一幅奔马图,那马从石中冲出,马头冲出之势无人可挡,而且,马头形象逼真,如同活的一样。无疑,这是个绝品。
赏罢,晋先生命童子送客,收拾停当,关门。自始至终没对丑石说一个字。第二天,人们看到,那块绝品石头就摆在先生的院子里,任凭风吹雨打。大家一笑,看来,先生又和大家开了个玩笑。
两年后,日本人打进了兴城。
强盗就是强盗,怎么可能放过被抢土地上的好东西。阅璞堂自然也是强盗的目标之一。本来,鬼子是不知道这么多的,是汉奸把鬼子引来的。先生早把自己那些上品的奇石藏了起来,鬼子找不到石头,就把先生抓了起来。先生是硬骨头,石头事小,他过去也没少了送给朋友,可是要让他送给日本人,不要说是自己心爱的石头,就算是窝头他也不给,而且先生一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脾气,还没有人能用武力让他屈服。
日本人下了最后通牒,要是先生家里人不把石头交出来,三天后要先生的命。先生家只有夫人和一个女儿,再就是先生视如已出的童子了。夫人贤惠,却没有主意,只知道救先生要紧。小姐性格刚硬,颇似先生,说是宁可毁了石头也不能给日本人。以女儿之躯要只身去救回父亲。童子说,小姐夫人莫急,我自有妙计。
第三天,到了鬼子限定的最后时间,童子泪流满面来找日本人,手里抱着一个包袱。日本人伸手要接包袱,童子说,要先见见先生,然后再交。日本人为了显示自己不是强盗,让童子去见先生。
先生已经今非昔比,瘦的不成样子,身上全是血迹。童子大哭。先生看到童子怀里的包袱,仰天长叹。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日本人这次还算讲信用,放了先生。童子一脸凝重地把包袱递给汉奸。汉奸喜滋滋地来接,不知怎么就出了闪失,包袱一下子砸在地上,其声重浊。再打开包袱来看,最下边的那块字石已经碎了。碎到没有一个完整的字。其它的石头有的也磕碰了一点。大多数还是完好的。
看到碎石,童子又是泪流满面,哭倒在地。汉奸上前仔细地看了石头,对日本人说字石是真的。其它石头也确是阅璞堂珍藏。日本人暴怒,打了汉奸几个耳光,也只好认了倒霉。
放走了先生,日本人还是怕上当,又让汉奸仔细地鉴别了一番,汉奸是个懂石头的人,阅璞堂的石头他也看过好多次了,也曾垂涎先生的奇石,所以对先生的石头颇有研究。他看了又看,认定童子送来的确系真品,至于是不是童子有意摔碎的石头,这就不好说了。好在其它的石头还是可以把玩的。
再说先生,回到家里,只字不提此事,日子还是那样平淡地过,该吃吃,该睡睡。日本人得了石头,又派人暗中查访了数日,知道先生那里没有任何动静也就不再怀疑,从此没有为难先生。
抗战终于胜利了,先生为女儿和童子举办了隆重的婚礼。女儿的嫁妆里,有一件奇物让兴城人开了眼界,就是那块早已摔碎的字石。
其实,摔碎的那块是先生做的一块假石,因为太爱那块字石,先生就做了一块,作为自己的一种乐趣,此事只有童子知道。当年,童子就是用了那块先生自己写的字石保住了真石。而且,他对日本人恨之入骨,连那块假石也要先摔碎了再给他们。当然,这也是担了很大风险的。先生了解童子,当时没有说破,直到抗战胜利,先生才跟童子说,自己想那块字石了。童子低首一笑,给先生拿出了字石。
一晃又是好多年,先生已经老了。每天就是坐在炕上喝他的茶,当然已经不再是碧螺春,而是普通的茶叶了。
一群穿绿军装唱语录歌跳忠字舞的年轻人闯进来,砸碎了屋里所有的石头,撕了字画。晋先生处之泰然,叫童子扫尽了石头残渣,连看都没有看一眼那块字石的碎片。童子想,先生已经活到了一种大境界。
又二十多年,先生须发皆白。身体却依然硬朗。早年的童子也已经老了。他给恩师岳父把几十年来一直放在院子里的那块丑石搬到面前。
“先生,您已经冷落了它一生了,现在也该让它陪陪您了。”
先生笑了。
“没有这冷落,它也就不能存到今天了。还是让它呆在院子里吧。”
从此以后,先生常常在院子里坐着,手边放着他一生最爱的石头,有时候,他会伸出手抚摸一下这块丑石,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也许,他根本就没有什么表情。
发表于《辽河》08第7期
发表于《颍州晚报》
修锁
单位门口有两个摊子。一个修自行车,一个修锁。
修车的是个老头,六十来岁的样子。修锁的是个小青年,三十来岁的样子。
修车的老头总是喜欢笑眯眯地和小伙子说话,修锁的小伙子却总是没有一点笑,甚至对老头爱搭不理的。
单位里的人们都看不惯小伙子的行为,老人在这里修车有好多年了,一般打打气啦,自行车有点小毛病啦,都不要钱,所以大家对他都很尊重,老人一年四季都能喝上同事们给他打的热水。这个小伙子居然对老人这样,大家都觉得他太不懂事了。
老人是个热心人,经常喜欢帮助别人,也喜欢帮助新来的小伙子。有人来修锁配钥匙了,碰巧小伙子去了厕所或者什么的,老人都会替小伙子做了生意。小伙子却从来不领情。
有同事说:老爷子,自己管好自己的事就好了,管别人的闲事做什么?
老人说:每个人都是一把锁呢,总会有钥匙打开他的。
苦命的老人,我们在私下里议论着:这老人在这里好多年了,他曾跟我们说过,他是个退休的中学教师,本来,他已经没有什么负担了,儿子上了班,在一家不错的企业,可是儿子为人很义气,为别人打抱不平不小心伤了人,被判了刑。老人要为儿子养着妻子女儿,不得不每天这样辛苦。而且老人还说,等将来儿子出来了,他也没有工作了,日子一定也不好过呢。老人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大家都很同情老人,但是看到老人在别人面前低三下四的,大家觉得有些义愤了。
有人说:去帮老人打个抱不平。
有人说:还是先去问问老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能太莽撞喽。
也好。问的任务就交给了我。
“其实,”老人说,“他是我儿子。他刚刚回来,工作没了,也没个手艺,我就让他学了修锁。他不愿意来,说这是让人瞧不起的事。但是他也没地方去,找了几次工作都不合适,人们都瞧不起他呢。”
不再有人过问老人和他儿子的事,大家只是每天依旧的上班下班,看到老人就打个招呼,每天依旧有人给老人送来热水,老人依然每天微笑着。
有一天,有同事经过老人的小摊,看到老人笑得很奇怪,然后,老人就一头栽倒下去。同事慌了手脚,大声地喊起来,好在当时单位人多,大家忙把单位的车开了出来,七手八脚地把老人抬了上去。看到这么多人这么热情地帮助,小伙子愣了一下,“快上车去医院啊。”我们把他推上了车。
老人的病不重,只是太过劳累再加上营养不良才昏倒的。过了几天,我们就又看到他笑眯眯地坐在单位门口修车了。他把我们大家凑的医药费拿过来,我们没有要,大家笑着说就当还了我们这些年打气的钱了。
我留意地观察一下小伙子,发现他现在常常会主动地帮父亲修车了,看到有顾客来了,也客气地笑着,有时候也和大家说说话,变得和老人差不多了。
小伙子不在的时候,我问老人:他变了?
老人笑了说:“是啊。他说,他悟出一个道理:工作没有卑微的,卑微的是人的思想。”
我也笑了,长出了一口气说:“看来,您把这把锁修好了。”
老人哈哈地笑了,笑得很开心。他的儿子回来了,看到我们笑,也跟着笑了起来,我发现,他笑得也很开心。
悠悠古城唱酒歌
通部《水浒传》,一个酒字醉透。古城沧州,有着最大的英雄避难所,好汉聚会处。柴进庄上,来宋江去武松,宴林冲交李逵,来来往往江湖豪杰,喧喧闹闹侠义宾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直让人爽透心肺,痛快淋漓。
小说植根于现实.直到今日,沧州人不改豪爽之风,有事没事,呼兄唤弟,讲究的就是个声势气概,在一起痛饮几杯,慷慨大义,颇有梁山遗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总是英雄本色。小偷猖獗了,几个热血青年一商量,就自发的走上街头巡逻,组成了民间反扒队,这就是才发生在前不久的事。就是这些小伙子,即使遭了小偷的暗算,也不言悔,带血一笑,说:“我们还要继续反扒!”实实可敬可叹可爱。
逢到夏天,沧州街头的小吃更是火爆,成为狮城一景,不管年龄大小,一个个呼朋唤友,酒酣耳热,外人看着是小国野民,其实正是民风淳朴,哪一桌不是喝得情真意切,谈得热火朝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那么实在,那么热辣。沧州人碰在一块就是喜欢说:“我这人不喜欢拐弯抹角。咱说实在的吧。”一句话,虽直,却让人暖到了心里,就象是喝下五十度的烧酒。
沧州人好饮,这从沧州的酒厂之多可见一斑。沧州市辖二区十四县,除二三个没有酒厂外,其余每县都有酒厂,整个市区有酒厂三十多家,这是一座飘着酒香的古城。古人常说“水酒”,今人常用“酒水”一词,无论怎么说,造酒必有好水。沧州的酒厂,主要分布在本地三大水域周围:运河沿岸,泊头有七八家酒厂,沧州市有三四家酒厂,其余零星点缀着几个小酒厂;白洋淀区域的任丘有七八家酒厂;环渤海区域有三四家酒厂。这些酒厂每年流淌出十几万吨的醇醪,陶醉着本乡和外地的人们。
酒助英雄,酒亦助诗文。沧州,传承了最优美的诗集——《诗经》,在现在的诗经村,几千年前,沧州的先民毛苌把诗经为后世子孙保存下来,传播出去。正是这片土地,孕育了后来的一代文宗纪晓岚,成就了《四库全书》和《阅微草堂笔记》。
笔者好酒,不善饮,曾经遍走沧州酒厂,也喜欢存一些酒来欣赏,有时也与三五好友小酌。这些朋友,大多和我一样,文不能登堂,武不能过招,只是些口头上的把式,普普通通的百姓,一个个脸软心热,喝不上几杯就脸红起来。于是,露出沧州人的本色,高声说笑,坦陈心事,非要喝到腿软嘴笨不可,而那话语,也非要说到痛快为止。说到高兴处,自是不肯住口,说到伤心处,免不了大家劝上几句,开导开导,说到义愤处,也照样直爽发泄,直到把心中的不快一吐而尽。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了这酒,才不辜负了这一起喝酒的人。
沧州,有我温馨的家。没有别人的时候,我坐下来,品一口沧州人最爱的“老沧州”酒,不多,只有十毫升,就那么一小口,吞在口中,让它在舌头上滚动,绵、醇、柔、甜、香,闭上眼,那一股浓烈的滋味,幻化成沧州人智勇朴实的性格,感动着我,浸润着我,激励着我,久久不散其香。
发表于《华夏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