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论道的文章让我也起了共鸣,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净化历史了,除去所有半生不熟的所谓现代观点,首先要理解古人。
感觉整个近代史就是一部仓促的历史,起火了,大家纷纷去救,不管什么水臭水污水香水都往上倒,一个理性的社会是这样建立的吗?连古代开国帝王的登基都要谦逊上几次才开始,我们一次会议一句话搞定。
我还有一感觉就是近代以来人民都被绑架了,容不得选择,容不得犹豫,只有做与不做,投靠与不投靠。所以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读书不多,只能做感觉上判断,不能像史家一样条例剖析。唯一有些感觉的是关于史记,关于礼:
“礼”是一种信任,一种约定俗成。而不是我们理解的礼法,我相信我们所嗤鼻的礼法在封建社会也是不遭待见的,持这些成见的人那时也不见得高明,也是愚笨的。再高明的社会再高明的法律再高深的哲学总会有一些蠢笨的人把它演绎成垃圾。我们笑话那些人就是跟自己过不去,纯心找茬。对找茬的人,什么都不行。
《史记》就是按照“礼”的观点来写的,我觉得司马迁的意思就是要“复礼”,他所评价的所有事情,你会在枝枝末末间感觉到。
下面粘贴秋风论道的发言:
今天给大家汇报的也就是我这本书的一个基本框架,一些细节可能谈不到,但基本的框架我可以呈现给大家。
我做这个工作的意图是想提供一个认识中国历史的一个新的框架。这个抱负有点宏伟,但是老孟熟悉我的性格,我在上学的时候就想做这样一个工作。因为,这些年最大的一个感触是,我们中国人都不认识我们的历史了。在过去100年中,有一波波的意识形态化的理论传染到中国,无数的历史学家就用这种意识形态化的理论去认知中国的历史。这一个个意识形态逐渐地把中国历史的真相层层遮蔽了。我估计在座的很多人,一提到中国历史都会说,这是一个专制的历史,是一片漆黑的历史,人们什么事情也不干,两千年来就是在互相残杀。
我觉得这样的看法是偏见,这样的偏见是现代人基于他自己的需要编造出来的神话或者说谎言,参与编造谎言的有自由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国家主义者。这确实是一个很奇怪的思想史现象,就是所有这些意识形态高度不一致,甚至是冲突的。比如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互相仇恨,但在抹黑中国历史这方面,他们携手并进。直到现在,我和很多自由主义者交往的时候,他们仍然不愿意正视中国历史中那些积极向上的力量和制度。
我要说一点自负的话,我要颠覆现代的一切历史叙述,不是颠覆司马光或司马迁,相反,我是要按照司马迁和司马迁的方式来叙述中国历史。所以,我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现代的材料一律不参考,考古的材料我也不看,我完全是依据中国古代的经典,从《十三经》到《二十四史》,还有通典,还有顾炎武、黄宗羲等人的文献。我写完之后发现,其实,这些文献已经足以让我们非常清楚地认识中国历史是什么,它把这些事情都还原了。
我的第一卷是梳理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的思想,第二本写封建制。这两卷主要依据的材料就是《五经》,包括《尚书》、《诗经》、《春秋三传》、《周礼》、《以礼》、《礼记》。前几天我想到了一个名词来形容我的研究方法:"以经为史,以史解经"。我们完全可以把儒家的这些经典,尤其是《五经》,看成一个历史文献的汇编。通过经,我们可以了解古代历史。反过来,通过对历史的正确的想象和描绘,我们也可以知道经究竟讲的是什么。也就是说,在经和史之间有一个相互循环、相互揭示的关系。
下面我就开始讲实质性的内容,我对中国历史的一个基本看法。我的描述从尧舜开始。司马迁都认为,在尧之前的历史,大概都属于传说的历史,比如黄帝。在我看来,尧舜的历史基本上是可信的,也就是《尚书》的《尧典》《舜典》的记载。
我把从尧舜以来的历史分成五个阶段,但是这个概念和马克思的五阶段论完全不同。从尧舜开始,经过夏商周到春秋,这段历史是封建制。其实这都不需要解释,因为中国古人一直都认为,它是封建制,只是后来,我们中国的现代历史学家把封建概念做了一个完全相反的阐释。其实,封建制到秦已经结束了,但是,官方的历史书却说,中国从那个时候进入了封建制,其实那已经是一个和封建完全相反的制度。
第二阶段就是战国时代,我把这一阶段界定为王权制的时代。做这样的界定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在这个时候,诸侯开始称王了,就是最高统治者都称王了。比如,我们很熟悉的齐宣王、齐威王、秦王。在这之前他们都不是王,只有周王是王,其他人是公侯伯子男。
第三个阶段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很特别的制度,就是秦制。我想,如果用一个现代的词汇来描述的话,它应该就叫做绝对主义皇权制。首先,它是皇权制,我后面会解释皇权制和王权制有本质的差异。其次,它是绝对主义的,这个绝对主义把它与我后面讲的第四阶段的政体区别开来,也就是秦的制度是绝对主义皇权制,这就是中国人所讲的秦制。如果要类比一个现代政体的话,那它就是极权主义政体,也就是我们大家所熟悉的曾经生活在其中的制度。这个制度其实一直延续到了汉武帝时代,我会解释它中间是什么关联。
从汉武帝、董仲舒之后其实发生了一个变化,我把这个变化称之为宪政主义革命,我相信这可能是引起争议最大的一个命题。在这之后,中国建立了一个整体,或者说一个治理秩序,我把它称为共治体制,这个体制一直延续到清末。
从清末开始,我们开始了另外一个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我去年出的那本书里所讨论的主题,而这个过程其实还没有完成,一个稳定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就是要建立现代国家。我们可以说,现代国家在台湾已经建立起来了,但在大陆还没有建立起来。更广泛地说,台湾、大陆、香港、澳门两岸四地处于分离状态,也就说明,中国构建现代国家的事业还没有完成。所以,我们还处在第五阶段中。下面我给大家对每个阶段的特征做一个分析。
封建制
首先是第一阶段--封建。
从尧舜以后,中国人都在努力地或者有意识地或者无意识地在构建封建制度。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上古时代,在华夏大地上分布着若干个族群或部落。我们先不管它们的内部构造,不管其内部成员是怎么结合起来的。先讨论部落间关系,就是天下怎么结合起来的问题。我们从经济学或者社会科学的角度来思考,就会发现,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封建。有人曾经讲过,封建确实是人所能想到的最简单的构建一个大型共同体的一种模式。所以,从尧舜开始,封建的工作就逐渐展开了,经过夏商,到周真正建立了一个经典的封建制。
我会对这个经典的封建制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因为,我们可能对封建这个词有太多的负面想象了。一说封建,我们就想起封建礼教或封建专制之类的。这样的看法大概是受欧洲启蒙主义的思想影响,可实际上,欧洲人从十九世纪中期开始,就有了一个对中世纪的图景的重新描述。到二十世纪初,大多数欧美历史学家都改变了十八世纪对封建制的看法,都认为,封建制如果不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的一个制度,它也是次优的一个制度。比如,西方的现代的宪政制度,就是我们大家都在追求的宪政制度,其实就是封建制度的一个深化,或者说是封建制度的一个转换。当然,其间经过了很大的变化,但其根本理念其实是封建的。
我下面会对它的构造的原理进行一个最简单的分析。大家都知道,封建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但这个人身依附和奴隶制不同,它是两个自由人订立的一个契约。我们都在讲"君臣",在封建时代,两个自由人通过契约建立起君臣关系,这就构成了封建制的一个最基本单元。
这两个人订立了一个契约,他们就构成了一个共同体。这两个人之间是不平等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这两个人都是自由的。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是以自由人的身份订立契约的,在订立了契约之后,虽然一个人是君,另一个人是臣,但两个人同样都还是自由人。其实,这是很容易想象的,我觉得,你可以用现代的公司制度去想象封建制。举例来说,茅老师是老板,我现在给茅老师打工,那么起码在公司内部,我们是不平等的,茅老师发号施令,我要服从命令。但是,我们两个都是自由人,我们并不是一个奴役者和被奴役者的关系。其实,现代公司和封建制中间有直接的关联,英文的corporation这个词,其实就是从封建时代的发展而来的。订立封建的仪式在欧洲常常被称为臣服礼,在中国" 策名委质",如果是周王和诸侯之间订立契约的话,就叫"策命礼"。
我现在想要讲的是,这样的君臣关系其实是一个人身依附关系,有一个很大的特点,人身依附关系中是没有继承概念的。像在公司中,这个工作岗位是你的,你死了,和你儿子没有什么关系。在封建制下是一样的。周王和一个诸侯是一个个人性、私人性关系,如果这个诸侯死了,理论上说,他的儿子并没有继承的权利,而需要重新订立一个契约。同样地,如果周王死了,这个诸侯和之后要继承王位的人之间,实际上也是没有关系的,除非他们两个人再订立一个契约。
概括来说,在封建制下,理论上是没有继承这个概念的。土地在理论上是没有继承概念的,但事实上它有,因为这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最简单的规则。但它并不是理论,就是原理上它不是这样的。对一个人来说,把他的土地传给他的儿子,这是一个最省事的方法,但最初的原则并不是这个样子的。所以会出现一个情形,周王可能指定另外一个人继承诸侯君位,尽管他不是嫡长子。甚至在理论上,完全可以换一个外姓人重新做这个地方的诸侯。在鲁国,公侯位置的继承一半是嫡长子,一半是兄终弟及,是两个混合的制度。也就是说,从理论上看,继承者可以是任意的,但我后面会讲到,其实会有一套推举的办法。
下面我强调一点,就是由人身依附关系,我们可以推导出另外一个结论,而且也是事实,那就是,这样的君臣关系从原则上说和土地是没有关系的。土地只是一个中介,相当于一份工资,但它并不是君臣关系的实质。我这里举了《国语》中的一个例子,这个故事可以说明两个问题。我们看中间那段,"我君是事,非事土也。名曰君臣,岂曰土臣?"我们经常会有一个错觉,以为土地才是封建制度的根本。其实不是,封建制度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联合体。西周和春秋时代有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叫"迁国"。一个国可以从陕西关中迁徙到河南,还用原来那个名字,然后,它可能进一步迁到山东,还叫原来的名字。研究周的历史必需注意这一现象,同一个地名可能指两三个地方,它在不同的时期指不同的地方。就好像我们现在的公司一样,可以开在北京、上海,或者广州,但名字是一样的,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它是一个人和人结合在一起从事一个共同事业的实体,而土地只不过它谋生的手段。我们常常讲"封土",其实不是"封土",而是封人。
封人的目的是获得人力。君臣关系的实质是人身关系,也就是提供人力性服务的关系。这和公司里的人际关系是一样的,你把8个小时的服务提供给老板,老板会给你一笔薪水。在封建制下同样是这样的,它会规定臣对君有两项义务:一个是提供军役,你要用你的人力去打仗,这是最基本的义务;还有第二个义务,向君提供公共事务的建议。英格兰历史上有议会制度,议会制度实际上就是由臣向君提供建议的义务发展而来的。所以在最初,大家都认为,参加议会是一个负担,贵族们都不愿意参加议会,有时候他们会派手下的骑士参加,由此发展出一个现代的议会。
上面的例子还可以说明君臣关系的性质,就是"委质为臣,无有二心",这里涉及到封建制下最重要的两个伦理规范,一个是忠,一个是信。大家都觉得中国人没有信用,欧洲人或者日本人特别讲信用。其实,这一点是由你离封建制度的时间长短所决定的。中国人离封建制度实在太遥远了,所以基本上不能理解"信"是什么含义。而欧洲和日本的现代社会是直接从封建社会转变而来的,所以大家都明白"信"是什么含义。
"信"的含义就是信守契约,"信"是和契约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君臣契约规定了君和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要信守这个契约,都要遵守契约所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在古典的时代,人们思考伦理或道德的时候通常是从义务的角度去考虑,也就是说,双方要尽对对方的义务,这就是"信"的含义。在封建制下,君和臣双方的关系是以"信"为基础的,如果一方不守信,一方没有尽契约规定的他对对方的义务,另一方就可以解决这个契约。《春秋》三传中记载了很多这样的故事。如果君侵犯了臣的义务,臣是可以反抗的,这样的反抗的事例也是非常多的。契约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去履行这个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都会导致这个契约被解除。
"忠"主要是臣的义务,强调你要忠于契约规定给你的任务。从封建制的关系的基本性质来看,"信"是优先于"忠"的,也就是说,"忠"是由"信"决定的。只有君承担契约所规定的对臣的义务,也就是君守信,臣才会对君尽忠。如果君不守信,那臣就可以撤销对君的忠诚。
孔子有一句特别有名的话,是和鲁定公的对话,"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我们可能经常注意后面那半句而忽视前面半句,就是"君使臣以礼"。以礼,就是要合乎契约的规定,合乎习惯法的规定。
简单地总结一下封建君臣的性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这一点和战国以后的君臣关系有性质上的区别。在封建制下,虽然君和臣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是对称的,但它们是相互的。而在战国以后的君臣关系中,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君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呈现为单向的关系。所以,后来会出现所谓的"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封建制时代,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因为,一个臣不可能说君让我死我就去死,君必须要有理由。假定这个契约里面规定了在某些情境下,我必须保护你,这时牺牲了,这是契约规定的。比如你加入了一个公司,公司发生了火灾,你就有义务救火,这是义务所规定的。在这中间你牺牲了,就是工伤,或者给你一个烈士的称号。但是,老板不能毫无理由地说,你现在就死吧。这就是君臣关系的基本性质。我希望大家记住一点,就是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
由这样一种君臣关系,我们可以推论出封建治理的一系列的制度,或者人们的种种心智。
第一,在封建制下,会存在很强烈的共同体主义。封建的君臣关系不是我们后世所理解的单纯上下级的关系,它是半个上下级的关系,或者说是某种伙伴关系。君和臣是为了一个共同的事业而结合在一起的伙伴。一个君可能有几十个臣,一个君和他的这些臣们就组成了一个君臣共同体,这就是一个封建的共同体,生活在这个共同体的人们都会比较强烈的共同体主义倾向。
可以做一个简单的中西对比。梁漱溟先生早就注意到,我们中国人的个体主义精神其实特别强,相反,欧洲人非常习惯共同地做一件事情。其实这种区别和文明或者时代离封建制的时间长短有关。在封建制下,人们永远都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中,因为一个君臣契约的基本性质就是臣把他自己的全部都交给了君。同样,君也保证会用他的全部来保护臣。双方都是拿自己的生命的全部做了一个交换,所以大家一直都生活在这样一个共同体里。
第二,共同体主义会导致一系列制度上的后果。比如说共同体的君,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被推举的。我在前面讲到了,君位继嗣不是一个纯粹的血缘继承问题。比如说,诸侯拥有一个国,与大夫们组成了一个君臣共同体。这个国就不是君一个人的,而是这个共同体的。君要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共同体的利益,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让什么样的人来继承君位。我举了一个例子,这里的宋公临死的时候说我要选某一个人做继位者,他把身边重要的臣都召集过来讨论这个问题。宋公自己提出了一个人选,这些臣说,我们不同意,我们一致同意让另外一个人做君位的继承者。从这里看,它是一个双方来共同决定的事情。其实《左传》里面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这里举的是诸侯的例子,在大夫之家也是一样的。一个大夫死了,谁来做后一代的家君,也是通过一套复杂程序,君臣共同决定的。这里我要插一句话,在封建时代,所有人都是君和臣。周王是君,诸侯是君,一个家的大夫也是君,君臣的概念很广泛,而不是像后来那样,君臣就只指皇帝和大臣了,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演变过程。在封建时代,每一个共同体都是通过某种协商的机制来确定下一位继任者。在这个过程中,现任的君有较大的发言权,比如他可以提名某人当他的继位者。但是,他必须获得其他人的同意。
这里也会出现一个现象,这个继任者不一定是他的嫡长子,可能是他的兄弟或其他儿子。在封建时代,嫡长子继承制度作为一个规则是并不存在的。大家都不能够理解儒家讲的"选贤与能",也就是在位的君理论上要从有继承资格的这些人中间选出有贤德、有才能的人做他的继任者。而且,我们看《易经》讲诸侯怎么树立起来,用了"建侯",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建立和选建的过程,其他人还讲过"选建明德"。这个"选"肯定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民主投票选举,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推选,或者说君提出一个人选,但必须由其他人同意。也就是说,臣其实有一种同意的权利。如果你不经过我的同意,你就不能够当我的君。
事实上,这一点是非常容易理解的。我前面讲到,君臣关系是一种个人的契约关系。所以,如果我不同意,你虽然在名义上已经继承了君位,但我不向你表示臣服,那么,我们双方之间就没有关系。如果大多数臣都不和你签订君臣契约,你就是一个光杆司令。所以,封建的君位继嗣,必然有一个同意的程序。
井田制其实也是一个共同体,关于这个我就不讲了。
关于封建治理,还有一个重点,就是"礼"的问题。封建的治理是一种礼治秩序。我做了一个最简单的概括,礼是一个习惯法体系。我们仔细地从《春秋三传》、《礼记》、《以礼》里面去考察的话,就会发现,礼基本上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习俗,也就是社会普遍的习俗,所以孔子说"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因为人们的生活本身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保持了连续性,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保持了连续性。生活方式就是礼,无论是贵族的生活方式,还是平民的生活方式,或者是周王的生活方式。这个生活方式经过长时间的演进,形成了一系列规则,这个规则就被人们称为礼。这一部分构成了周礼的主体内容。《仪礼》描写了一个人婚丧嫁娶等等的场合应该穿什么衣服,说什么话,怎么走路,有什么样的身体动作,你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人事先起草了一个方案,大家按照这个方案实施。这肯定是在周之前两千年的文明演化过程中形成的,它就是习俗。这个习俗在我们现在的很多乡村仍然是可以看到的。
礼还有另外一个部分,这个部分和政治的关系比较密切,但这部分同样不是通过制定一个统一的法典的形式来公布出来的。相反,它是通过一个个诰命、文诰的方式公布的。《尚书》里面有很多这样的文献,比如《康诰》、《酒诰》等等。当时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者册命某个诸侯,写了一份文书,这个文书会被周人仔细地保存下来。这会被后人看作先例,是具有约束力的。比如册命鲁国诸侯的一个文书,对其他的诸侯,对天下人都是有约束力的。通过这样一个方式,逐渐也形成了法律体系,或者说礼法体系。
这个礼法体系和我前面说的习俗混合在一起,这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我们所看到的周礼。从这两个部分来看,它们都带有习惯法的性质。这样的礼其实和现在大家所追求的法治之间,有结构上的类似性。我们看这样的一个礼的形成过程,它不是一个掌握着权力的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给大家的。相反,它是在大家的交易合作中分散地形成的。也就是说,周礼不是一个人制造出来的,它是这个文明共同体共同制定出来的,所有的人都参与了规则的形成过程。所以,这样的规则就具有了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它无所不在,所有人都在礼法之下,包括所有的君。法治的意思是法律的统治,也就是没有任何人高于法律。礼的结构同样是这样的,所有人都在礼之下,周王的所有活动也必须由礼来调整,包括他所行使的权利。
我想提醒大家注意,在周的制度下,甚至没有power的概念,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能主张的其实是权利,是right。所以在当时,也没有常备军,没有系统的行政管理体系。简而言之,你甚至可以说,那个时代没有政府,今天人们所理解的政府。
做一个总结。封建制是由一个个契约联结而成的,由习惯法所调整的一套治理秩序。所以在封建制下,人们是不平等的,但人们是自由的。你觉得这个君不好,就可以离开,和另外一个人订立契约。孔子周游列国,如果鲁国的诸侯不聘任他,他们之间就没有任何关系。双方之间可以自由的离开或回来。
理解封建制对于我们理解一个现代社会特别具有启发性。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讲封建制,有一个想法,只有理解了封建制,才能理解儒家在想、在做什么,或者他们在向往什么。这是一个我的主要目的,其实我是想知道,儒家真正在追求什么目标。大家都知道,孔子最重要的政治主张是复礼,后世儒家最重要的政治主张是复封建。那么,复封建的含义是什么?就是要复那么一种基于个人契约的相对自由的体制。这就是儒家的基本想法。复礼同样是这样的,礼是控制所有人的,掌握权力的人也不例外。这就是儒家的一个基本目标,而大家对儒家的很多误解,都优于不理解礼的性质、封建的性质。
上周我刚在燕山大讲堂做了一个讲座,题目是"自由的孔子",我对这个题目做了一个分解。第一,孔子本身的生活状态是自由的。因为他生活在封建制下,所以你看他办学、办教育,他比我们现在任何一个国家的人都自由,他可以讲授任何课程,没有任何人要求他去办一个牌照。第二,孔子也在追求自由。追求自由的含义就是我刚才讲的复封建、复礼,实际上就是要保存封建的自由。第三,孔子其实创造了一些保障自由的制度,或者说,他构想了这样一些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创造了中国第一个公民社会。大家可能觉得很突兀。但不难理解。孔子有几十个几百个弟子跟他学习,这就是一个公民社会。在当时那个社会里面,他把这些人组织起来,他们有共同的价值,他们追求一些超越性的目标,也就是公共性的目标。他们组成一个社团从事这些活动,这和我们现在理解的公民社会没有任何区别。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公民社会构成了未来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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