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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莲花开满的地方,等你……

 

春色就是春色,咱不说是天空。春色中,没有白云,可许你踩一脚上去就四海遨游。

 

这是冬天的春色,一棵树。不想树的名字,在一夜雨、一夜风后,尽情享受满枝的玫红、一地的残红。红,那样的相似,都像是从万千女孩儿被戳破的万千心中取出,她们用自己万千双手调和成的颜料,就是这红了,能够颠倒众生的美艳。

 

只是,枝上的叫作盛开,谁从它们下面走过,都忍不住的仰视、羡慕。地下的,则叫作枯萎。正怜惜着它们的样子,年老的清洁者哗啦啦,不懂怜香惜玉的横刀扫了过去。最不通情理的月老,打造最自然谐和的姻缘?残红,不再东一撮、西一撮自然得散碎如诗,霎那就与垃圾扭作一团、连体结合。幸运的垃圾,仿佛乞儿娶到了公主。由公主点缀的垃圾,也因此显得高贵了些。公主是病的,乞儿的孔武拯救了她?

 

心,不疼了,有些壮烈。这,也是一次施舍、一次普渡吧!彼此彼此,阿弥陀佛!

 

有人,曾送我一朵花。是盛开的,故我拒绝了。盛开,真的是脆弱的动词。枯萎,更是!我喜欢花骨朵,因为可以留存生命里的是过程。时间,也可能久一点。花骨朵是单身,须自渡!

 

就这样想着花骨朵,不知不觉中走近了寺庙,走近了她。并坐在秋千上,背后是奇奇怪怪的、异常茂盛的花花草草,南方的植物,我永远叫不上名字来。

 

闺密间谈论的话题,是天上的花花草草,永远和大地无关——菩提树、波罗蜜跌落红尘,枝蔓上挂几段可笑的故事,便要回的。

 

她忽然指着不远处一位年轻僧人说,他长得挺好看的。于是,我便痴情的去望他,找属于男人的、属于英俊的一张脸。可人家一直背对着我,青袍蹁跹,玉树临风,低着他特殊身份特殊的光光的头,无限的、无瑕的想象空间,越来越干净的骨肉、越来越遥远灵魂。

 

他,便是佛前的春色吧!

书香(之四)(2009-12-16 15:17)

1936年春天的一个黄昏,赵芹静静的躺在床上,听书梅颤悠悠的朗诵《小城历代诗文集》。

 

“《登邢台》,明,李攀龙——郡斋西北有邢台,落日登临照眼开。春树万家漳水上,白云千载太行来……”

 

朗诵完,书梅怯怯的翻翻眼皮,等候母亲训教。

 

赵芹斜睨着书梅,淡淡的吩咐:“再背一遍黎永明的《清风楼》。”

 

书梅咬咬嘴唇,把脸侧向西窗。此刻,夕阳西下,彩霞满天,轻风吹拂着碎花堆垒的棉布帘,给人一种旷骨怡神的感觉。但书梅望着如画的美景,却鼻子酸酸的,强打精神,又吟完:“入海红尘丈五深,夜来才思晓相寻。清风独在青霄外,故作层楼共古今。”四句后,年轻而且丰润的身体蓦地一阵倦乏,几乎有点筋疲力尽了。

 

赵芹那一声“去吧!”如赦令,在今天也没有使书梅心情好起来,她紧张得有些神经过敏了,慌慌张张迈门槛时,一个趔趄险些跌倒。她以为这会引起母亲的同情。至少,母亲能因此而惊呼一声吧!然而,她猜错了,赵芹已经翻了身,面朝里睡了。

 

定定瞟瞟母亲静止不动的背影,书梅颤栗了。她感到十分恐怖,她觉得床帏间倒卧的赵芹,不是女人,不是人,不是母亲。而是一座冰雕,一枝利箭,刺得书梅遍体鳞伤,让书梅毛骨耸然。

 

她像一只惊鸿,又似一个恶梦中乍醒的婴儿,突然泪流满面,失声尖叫着向家门外跑去。地上的沙石、落叶什么的,一切一切都在变,变成蛇的海洋,书梅就踩在它们的身上,它们渐渐疯狂,缠住书梅,咬着书梅,书梅左闪右避,可是没有用,它们到处蹿着,把世界都垄断了……

 

立在书店门口正准备关门的小灵发现书梅跌跌撞撞朝街上奔,不由吓了一跳,连忙派一名小伙计去通知高平,自己顺着她去的方向追去,书梅跑不多远,竟然一头栽倒在地,小灵将她抱起,深深叹口气。

 

紧赶过来的高平接过小灵怀里的女儿,冲小灵挥挥手,示意他去照顾生意,自己脱下外衣,裹住书梅颤抖的小身子,坐在了路旁的一块石头上。

 

长夜漫漫,有星月相伴,这父女俩度过了一个凄凉的晚上。

 

黎明的鸡鸣,唤醒了书梅,她看见父亲陪在身边,遍体冰凉,不由一阵内疚,赶紧把外衣还到父亲肩头。

 

高平睁开惺松的又目,猛的抓住女儿胖胖的小手,颤声道:“梅儿,你是冬天傲雪的寒梅,要坚强,要坚强啊!你妈,她有病啊!”言未尽,他已哽咽不能语了。

 

书梅挽着高平回到书香兰室的时候,店门已开,赵芹卧室的窗门也大开着,传出朗朗的吟诗声:“……尽有少年人所羡,风尘岂亦念淹留。”

 

书梅一听,又是她所熟悉的小城历代诗文选集中李攀龙那首《郡楼诗示元美》,不由打了个寒颤,她对这些文字都怕得神经过敏了。

 

谢小灵悄悄走近书梅,怜惜的笑着说:“梅儿,你妈吩咐下了,以后不用你为她读东西了,换成了书菊,高兴不高兴?快去厨房吧!大立伯伯给你留着好吃的哪!”

 

书梅的心一下子松弛了,轻快的几乎要虚脱,她一把揪过小灵的胳膊,悲喜交织,不相信的问:“真的吗?”当再次得到证实,她豁的跳起舞来,抱着父亲腰转了好几圈,双颊那层天然的红霞顿时放射出夺人光芒来。

 

在父亲和小灵叔叔的目光注下,她小鸟一样飞进厨房。

 

不一会儿,赵立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从里面走出来,向高平告状:“梅儿吃了五根油条,喝了两碗豆浆,还不够,给我要,我不给,她就闹,瞧瞧瞧!把猪油抹了我一脖子,这死丫头,迟早变成大肥婆,嫁都嫁不出去。”

 

“哪儿伯伯这样咒侄儿的。”高平埋怨的语气中却透着几许快慰,无限感慨道,“梅儿好久没有这么好的胃口了。咱家什么时候怕人吃得多啊!只怕她不吃。”

 

赵芹今天身体颇好,情绪高昂,倚着枕头坐在床头跟二女儿聊起来:“菊儿,为妈念诗,你高兴不高兴?”

 

书菊表情淡淡的,恭敬而简单的回答:“高兴。”

 

“总有一天,你也会厌倦的。”赵芹忽然叹起气来,小声嘀咕,“什么世道,人们都不爱祖宗给我们留下的好东西了。我知道,你们是应付我,久病床下无孝子,你们瞒不过我的,今生今世,也只有宠哥对我真过、好过。可他?唉!宠哥,你到哪儿去了呢?”说着,他竟然抹起眼泪来。

 

书菊望着多愁善感的妈妈,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低声问:“妈,你没事吧?”

 

“没事!”赵芹负气似的冲女儿摆摆手,“你走吧!我要单独和宠哥待一会儿。”

 

书菊不是第一回听到宠哥的名字了。记得一个秋风萧萧的下午,书菊去店里找一本字帖,却见柜台后面,书梅正哭着冲父亲喊:“那个该死的宠哥到底是干什么的,把我妈弄得神魂颠倒,他喜欢小城历代诗文我就得喜欢吗?就得天天念天天读天天背,凭啥?”

 

那是书菊头一次看父亲发火,尤其还是跟他最钟爱的大女儿书梅。他板着脸朝赵芹下榻的卧室瞅瞅,发现没有动静,便放了心,一把将胡闹的书梅头发拎起,劈手打了她一巴掌,书梅流着泪,睁大疑惑的眼睛,立刻不作声了。高平松开她,躲避着她的目光,捂着脸出了家门,三天三夜未归。

 

后来,高平回来了,他为书梅买了许多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其中还有一件银灰色的昵子大衣和一朵梅花型的胸针呢!书菊、书李在一旁看着,羡慕极了,可父亲根本不睬她们,只一味讨好的含笑着问书梅:“梅儿喜欢吗?”直到书梅露出欢颜,点了头,把礼物一古脑搬入了自己的房间,高平才如释重负的吁口气。

 

书李当时伸长了脖子在书菊耳畔说:“爹打我一顿就好了。”

 

“妈那么维护你,爹才不敢打你呢!”书菊酸溜溜的瞪了书李一眼。

 

书菊和书梅、书李比较是显得稍微有些逊色的,她苍白、单薄,而且性格孤僻、内向,在书香兰室,她远远不如书梅受欢迎。在父亲面前,她更加不如姐姐受宠。在母亲面前,虽不似书梅拘束,但书李和赵芹之间的亲密关系,则是她无法期及的。总之,16岁的她,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位相处融洽知心知己的人。所以,外人眼里,她在赵家姐妹中,是最孤独寂寞的。

 

不过,她倒从未觉察到自己的孤独寂寞,在她沉默的背后,是一串忙碌的不可开交的脚步,任何时候,她都是匆匆忙忙的,仿佛一名日理万机的女首相。

 

清晨,她早早就起来了,打开书香兰室后门时,觉最少的赵立都没有从梦中醒来,她常常在姐姐房后的一株腊梅树下立一小会儿,缓一缓神。然后,走到距离不远处的明月楼下,斜靠着石墙,开始背诵。

 

第一篇总是柳宗元的《小石潭记》,这是她最喜欢的文章了,回回读,回回都口角噙香。后来,竟然用京剧《霸王别姬》中《劝大王》的曲子把它唱了下来。

 

她的嗓子并不好,但用情颇深,以致于到了高潮处便忘记了自己,放开嗓子大喊起来。最初,附近的人会不约而同的将挪揄的目光投向她,边议论这奇怪的小姑娘,边善意的猜测——是不是母亲的病遗传到了女儿身上,久也也就见惯不怪了,因为小书菊其它行为是一切正常的。

 

书菊还爱编故事,却不知讲给谁听。所以,只有晚上,把自己脑海中的所思所想记录到纸上。久而久之,那一本本的文字堆成了垛,她便按照年月分了类,用毛边纸扎成一只只小包,放到她的小箱子里。

 

那个小箱子是高平送给女儿搁衣服的,书梅、书李都谨遵父命,唯有书菊把她最珍贵的稿件存在了其中。她在箱盖用重重的笔划写了一行隶书小字——别人集藏珍宝、古玩,我集藏我的心。

 

为了这一癖好,她废寝忘食,别家的女孩子梳妆打扮的时候,她躲在小屋写。别家的女孩子上街买新衣服时,她也躲在小屋写。别家女孩子被父母搂在怀间共享天伦时,她还是躲在小屋写。别家女孩子被男孩子追求得意乱如麻时,她仍旧躲在小屋写……

 

她的小屋就是她的整个世界,可她从未仔细端详过自己的小屋,她没有时间啊!以致于她在小屋住了10多年了,偶尔仍会觉得陌生。

 

她几乎算是书香兰室的局外人,不!算是宇宙的局外人。她太在乎关心周围的事情了,她又太在乎另外的一些东西。她的境界在天外,她的作品溢透着不谙俗事讨厌俗事的仙味。

 

这一点,赵芹最先发现的。那是一个月光如水的晚上,听二女儿不带任何感情矫情和激情的念了几首小城历代诗文选集中的诗,赵芹皱皱眉头问:“菊儿,你懂不少诗了,最喜欢哪一道啊?”

 

书菊用她清如秋潭,不含杂丝毫温柔和色彩的眸子扫视了一下母亲,回答:“我最喜欢明朝方豪的《留宿天宁寺》”

 

赵芹自然知道那首诗,诗文如下——

 

不得同登太保坟,招提风韵亦堪论。佛灯烂漫明棋局,仙乐姜清送酒樽。

自取小瓶烹雪水,忽听孤雁度寒云。柴门相送城隅寂,一夜禅房清梦魂。

 

赵芹不禁脸色大变,不满意的咕哝:“好古怪的孩子,怎么会喜欢这首诗,好冷!”

 

书菊见赵芹语气里带着埋怨,心弦倏的一颤,担心自己会遭受姐姐一般的命运,被母亲训叱,一时不自在想来,脸涨得通红,腰直挺挺的像一根棍子。

 

幸好13岁的书李闯了进来,她搓着手,呵着气,大叫着冷,仿佛一根冰棒直插入赵芹的被窝。

 

赵芹以百倍的柔情宽容着小女儿,本已呈愠色的面孔刹那间变成了欢颜,她笑着,吻着书李冰一样的指头,亲切的咬咬它,书李敏捷的如一只小兔了,嗖的把两腿夹在母亲腰上。

 

为什么母亲老是钻在被窝里呢?书菊心里猜疑着,识趣的退出了,心中却十分不是滋味。

 

悻悻然走回自己的房间,趴在桌上发了会儿呆,从抽屉中抽出一张纸,写了一段话——爹疼姐姐,妈疼妹妹,因为她们一个过于忧郁,一个过于快乐。忧郁的人若得不到疼爱会更忧郁,爹总不能眼瞅着姐姐憔悴而死吧!而快乐的人是每个人,尤其自己本身不快乐的或不健全的人所喜欢亲近的,与其说喜欢倒不如说是一种需要和依赖,妈妈对书李正是这样的感情。只有我,似乎只有我不懂得忧郁和快乐。所以,便没有人疼我。可谁知我心,我需要的爱和关怀,比她们要强烈一千一万倍。可是,爹妈的心中都已有另外的宝贝女儿了,我是不引起他们注意的多余的。

 

这是书菊第一次触世伤怀,这情绪一出现,便一发不可收拾了,它几乎笼罩了书菊的一生,影响了她一生,她的平静的心彻底被打乱了。

 

这时,她才发现,嫉妒是人的天性,她是人群中一员,再洒脱亦无法超然天外。

 

赵芹和小女儿嬉戏了一会儿,有点累了,摸摸书李热乎乎的手和脸笑着央求:“李儿,别闹妈妈了,去找你二姐玩,好不?”

 

“不好!”书李撅了嘴,“她一个书呆子。”话讲到此,她又不好意思起来,伸伸舌尖,羞涩的低头跃下床头,开始整理身上的衣服。

 

这就是书李,虽然调皮些,可心肠善良至极,从不忍背后批评人,偶尔说了别人什么,就会有一种罪恶感涌上心头,肯定连日的不自在,甚至不敢正眼瞧她刚议论过的人。

 

书李不爱和书菊玩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书菊不爱跟她玩。书菊自有她一番逻辑,她认为做父母的若是喜爱长子女,便不会再生下次子女,喜欢次子女,便不会生下第三个子女。所以,书菊偏激的觉得妈妈不喜欢书梅,才生下自己,父母全不喜欢她才生下书李,因此,她对待姐妹是不太团结友爱的,尤其对于书李,一直敬而远之,久而久之,书李心愈冷,待书菊也懒散了,书菊的逻辑是伤人的,她自己都明白这一点,但改不了,就似南国的桔子,深固难徙了。

 

但书李十分敬重大姐书梅,她性情温和、挚烈,对书李也用情颇深,而且她的成绩在学校一直名列前茅,是书李在同学面前夸耀的资本,是书李一生的骄傲。

 

但是最近,书梅不常陪书李跳房子、散步、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了。她总是满面春风,喜气盈盈,行色匆匆。有时,从书李跟前经过,都目不斜视,似乎没有看到她心爱的妹妹。

 

书李心理顿时不平衡起来。过去,她太依赖大姐了,在大姐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使她一时无法承受的痛。不过,渐渐的,这种不平衡的心变成了好奇心。

 

她发现一向并不喜欢写字的书梅,忽然爱上抄东西了,甚至还学着书菊的样子,装订成册,压到箱底。

书李真想看看她抄了些什么。

 

机会终于来了。

 

书李离开母亲的屋子,找书梅的时候,房内空无一人。书李探头出窗,院内也渺无人影。她的心忽然颤抖了,腿也软软的,做贼的人是不是都这样心虚呢?她冲镜中的自己扮个鬼脸,坐到桌前稳稳神,手却乱翻起来。后来竟拂落了一张纸片,她小心的捡起,捧在手心,立刻面上一烫。原来,上面并非书梅的笔迹,而是一种更刚劲、潦草的字体,一看便知出自男子之手,前边两行句子是——

 

凤凰是百鸟最崇拜的女王,你是我心中的凤凰。

月亮是星星最热爱的姑娘,你是我心中的月亮。

 

(未完待续)

书香(之三)(2009-12-15 09:46)

 

小岛回日本不久,便娶了一名文静的日本女医生,生活十分美满,因为他们俩都是理智有修养的人。所以,日子过得相敬如宾。最初,过分的客气背后常常蕴藏着彼此冷淡的危机,但随着岁月的推移,尤其经历了小岛醉酒事件之后,他们的心渐渐沟通了、贴近了。

 

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小岛夫人下了班便急忙往家赶。传统的熏陶使她很自觉的来做一贤妻所做的一切事情,虽然在医院工作量不比男人少多少,但家务她从不让丈夫插手。

 

娇小而紧张的小岛夫人,在寒风中上了公共汽车,又下了公共汽车,身体和心灵早已冻得冰一样了。进了门,也不敢脱下那件浅褐色的束腰风衣和齐膝的靴子,而是迅速扑到了炉火前,摘下雪白的毛绒手套,烤起火来。

 

慢慢的,她脸也红了,掌也也红了,换上家常的衣服,将垂肩的长发拢到脑后,且皮套紧紧一束,待要围围裙时,小岛闯了进来。他一摇三晃,面呈青色,身上呼呼的冒着酒气、凉气。

 

小岛夫人皱皱眉。不过,她还是迎了上去,深深鞠了一躬,去接小岛腋下的皮包,小岛身体重重压倒在妻子的身体上。

 

接着小岛睡着了,一直睡着,他温柔的妻子为他做了一宿的床铺。

 

第二天早晨,小岛醒后,不由一惊,豁的跃起,小岛夫人也吃力的爬起,揉揉地面咯得酸疼的胳膊,默默走进厨房。

 

小岛定定站在小厅里,回想了很久,仍旧迷迷登登的,平生第一次,他踏入厨房的门槛,也是第一次开始打量自己的妻子。

 

她苗条、孱弱,与平时常见的日本女医生没有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不如那些女同事们矜持冷淡,她此刻如雨打的梨花,削瘦的肩一耸一耸的,还不住的抹眼睛,当她微笑着将早餐用托盘捧到小岛面前时,他睹到她两颊飞霞,眼也是红的。

 

他奇怪这女人的承受力,受了那么大的委屈,还能微笑。他不吭声,轻轻抓过她纤细的还残留着青菜味道的指头号,闻了闻,吻了吻。

 

小岛夫人经住了无情的考验,便体会到了多情的甜蜜。

 

“小岛先生现在已是东京赫赫有名的大医生了,小岛夫人也不再出去工作,而全心全意在家养孩子。”谢小灵说这话时,眼睛亮亮的,充满感动。

 

“如果高宠不死,芹姑娘也该有孩子了……”赵立言至此,突然止住了。原来,高平正呆呆的站在不远处,他忙和小灵聊起了其它方面的事情。

 

高平何尝不觉得自己是鸦占鹊巢呢?

 

然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同时统治着他的整个身心。男人的骄傲终于战胜了暂时的自卑,为了让赵芹成为自己真正意义上的老婆,他费尽了心思,耍尽了伎俩——常常在赵芹因过度思念高宠而变得迷迷糊糊时,来到她的床头,送一杯茶或一碗粥,当她把他彻底当作高宠时,便可以与她共享鸳鸯梦了。

 

每次二人从甜蜜的夜晚醒来,赵芹就越发的美丽动人,妩媚中流出撩人的风情。高平呢!也就越发的得意忘形。尽管得意忘形中隐藏着无边的苦涩,他仍旧得意忘形。正如谢小灵所言:“连小岛那么杰出的人都得不到的姑娘,如今却甘心情愿被高平拥在怀中,只能说高平太有福运了。”

 

高平不愿做小岛那么杰出的人,他只要赵芹这寂寞的红颜为他开放,为他繁衍。所以,再听到赵立、小灵或者他人的议论,他只当是耳旁风的,并不太放在心上。

 

赵芹生第一胎的时候,正值寒冬,窗前的腊梅怒放,似乎象征着小生命的傲雪蔑风的峥峥丰骨。那是个爱哭爱动的孩子,精力充沛得吓人,圆圆的脸总是红红的,喜得小灵、赵立他们都叫她女关公。赵芹闻言,十分高兴,笑嬉嬉道:“宠哥讲过,关公是汉寿亭侯,手持青龙偃月刀,白马坡、延津口,诛颜良和文丑,不要曹操上马金、下马银以及美女佳人,千里护嫂过五关、斩六将,杀了蔡阳,与刘备、张飞古城相会,华容道,为报恩,又放了曹操呢!不仅智勇双全,还是位忠义双全的将军。我喜欢他,我喜欢你们叫我的孩子女关公,宠也一定喜欢……”

 

赵立、小灵瞪大眼睛,瞟瞟已经脸色大变的高平,示意赵芹别再胡言乱语。可是,赵芹却冲她丈夫和两个伙计吩咐:“你们出去吧!我宠哥的魂儿马上就要来了,他讨厌热闹,我要让他安安静静和我们的孩子玩一会儿。”

 

“你们的孩子?”高平终于挂不住了,咣的把手上捧的一碗米粥摔到地上。赵立发现大事不妙,忙上前抱住他,恳求:“高老板,高兄弟,看在孩子面儿上,不要跟她计较了。”

 

“是啊是啊!”小灵也朝门外拽高平,“我们知道孩子是老板的就行了,芹姑娘不是糊涂吗?”

 

高平一出门,便甩开赵立和小灵,独自一人向酒馆方向奔去。

 

望着他消瘦了许多的背影,赵立、小灵直咂舌,他们异口同声得出一个结论——正常人还真不如傻子快乐。瞧瞧赵芹,根本不谙世事,一味沉浸在做母亲的愉悦中,而高平呢?忙前忙后,却只是替他人作嫁衣裳,他继承了高、赵两家的物业,同时也继承了这两家的冤孽,高宠的魂灵就像万里银河,将他和赵芹隔在两岸,牛郎织女尚有个七夕相见,他高平呢?此恨绵绵无绝期啦!

 

赵芹的长女出生时,赵玉亭夫妇已相继去世,这两件大事,高平都是在赵芹不知道的情况料理妥当的。对于赵芹,他只交待说老俩口结伴串亲戚去了,幸好赵芹也不十分介意他们去了多久。她已经没有时间概念了,而且每根神经都系着高宠,抓住一切机会到他们两人的世界去神游一番,其它任何东西也引不起她多大的兴趣。

 

二老下葬那日,高平哭得最伤心,他庆幸他们脱身而去,痛苦的是自己从此便更加无法挣开这无情的网,他庆幸赵芹的糊里糊涂,少缺了失去爹娘的悲恸,他难过赵芹的无情和多情给自己带来的深创,就在这种不良心态影响下,他大病一场。

 

书店因此停业整整一个月,高平本以为孩子的诞生会为书香兰室带来一份吉祥一份喜悦。然而,事与愿违,冰上加霜,赵芹依然如故,人前人后肆无忌怠的讲她同宠哥的故事。

 

病中的高平仍旧以酒浇愁,醉后他就指着镜子中泪流满面的自己责问:“你算什么东西,算什么东西啊?”

高平重新振作起来是因为无意中听到赵立和小灵的谈话。

 

小灵很着急的样子:“大立,得赶紧告诉老板的,这么下去可不行,生意都被别人抢了。”

 

赵立也一脸焦虑,叹着气:“可是,老板现在这样子,我怕他嫌咱们多事。”

 

“怕前怕后,眼看火烧眉毛了,还怕什么,咱们又不害他,是帮他,你怕他责备,我不怕,你不去讲,我去好了。”小灵说着朝高平房间的方向奔去。谁知高平就在他背后。他回头与赵立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一本正经道,“老板,最近不知哪儿来了好多小摊子,就在咱书香兰室附近摆着,又卖又租,而且书目和咱们的书目一模一样。”

 

高平心一下子便提到嗓子眼。高、赵两家给他留下很好的产业,也为他增添了巨大的负担,这个责任心非常强的男人宁可自己死掉,也不肯看到书香兰室走下坡路的。它能够属于他,实在太意外,太不容易了,虽然江山并非他打下,但他却是在多事之秋接管下来的,他无法不把它当作命根子一样小心翼翼的照看,它有危难,他根本不可能做到袖手旁观心安理得的。

 

赵立看出高平的不安,忙安慰:“老板,不要慌,小灵已经想好对策了——咱们也开始向外租书吧!咱们书多,不怕竞争不过他们。另外,与他们重复的书目,咱们可以折价销售,而且尽快进一批新书。”

 

“自选场地也可以扩大些,以吸引顾客。”高平神经紧张起来,道道是比他们多的,立即吩咐赵立去探货源,又命小灵去买些鞭炮来,准备重新开业,并且让他多注意小摊上的反应。

 

看着二位忠诚的伙计兴高采烈而去,高平心里一阵感激,他忽然想起赵芹出事时,赵玉亭不理店的事时,自己情绪的低落,暗暗打定主管,即使为了这些好兄弟的前途,他也得抖擞精神好好干,先把儿女私情放到一边吧!反正,赵芹已是无药可救,自己何必继续浪费青春热血,去换取一个无望的结局呢?

 

可是就在节骨眼上,赵芹却忽然又依赖起高平了。像她这种病人本来就情绪多变,脾气古怪,而且比较喜欢纠缠人,希望因此而得到重视,加上初为人母,什么都不懂,弄孩子时未免手忙脚乱,所以常常尖叫着向高平求助,后来由于把高平当高宠的次数多了,她也感到迷糊,独处时,总是瞎琢磨,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高宠没有死,被车毁容了,按着赵平的样子请洋人做了整形手术,故意逗她玩才改了名字叫高平,为了怕她混淆,先已将赵平辞退了。不是如此,为什么自己会真嫁了他?除了宠哥,爹娘也不会让自己嫁别人的呀!

 

这想法一产生,她便不再宠哥宠哥的叫了,居然开始唤平哥,倒把高平吓了一跳,不禁惊喜交织,他怎知赵芹腹内的机关呢?她是想,你跟我玩,我也逗你玩呗!

 

高平简直高兴的手舞足蹈了,侍候她更加周到。幸好小灵脑子灵活,协助着赵立,一个出主意,一个出力气,书店的事情也渐渐理出眉目,那些小书贩慢慢散去了,高平这才能安心对付赵芹。

 

一天,高平笑嬉嬉从书店回到家,一进门,便见赵芹坐在床上,撅着嘴,气鼓鼓的样子,产后的她丰满白细了许多,怒容就更显得可爱有趣,高平觉得她像弥勒佛。

 

赵芹看到高平的欢颜,火气愈发旺盛,恨道:“你再高兴,我把孩子扔到痰盂里去。”

 

高平这才发现大事不妙,忙凑的赵芹,轻轻抚抚她的前额,低声下气的问:“芹儿,哪不舒服吗?”

 

“你又咒我。”赵芹落下泪来,高平慌了,边递毛巾边作揖边劝她:“千万别哭,多漂亮的姑娘,月子里乱闹,会弄瞎它们的。”

 

“弄瞎它们?”赵芹顿时停止了悲啼,但仍旧满面冰霜,高平又哄了半天,她才唬着脸道,“你该替女儿起个名字了。”

 

原来为这事呀!高平又好气又好笑:“其实,我早开始想了,怕你不满意,打算再斟酌两天再告诉你。芹儿,你看,咱闺女出生那日,大雪寒天,腊梅初绽,把书香兰室外墙映得霞光瑞气的,多么神奇。我们叫她书梅如何?”

 

赵芹目中噙着敬慕的泪花拼命的点头,她暗暗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和逻辑,他一定是宠哥,赵平岂能说出这么动人的话来?

 

赵芹的转变,使高平深深感激起书梅,喜欢起书梅来。而书梅呢!似乎也特别依赖父亲,甚至超过了依恋母亲。有时,母亲坦露着前胸,用最后的绝招乳水的清香来诱惑她,也不管用,她一味用小胳膊勾在父亲的脖子上,赵芹来抱她,她会粗暴的推开赵芹,哇哇大哭。在高平的抚弄下,却总是轻展笑容,用额头在父亲的脸上蹭来蹭去,兴奋极了,时不时不撅起小嘴,在高平面颊上乱咬一番,活脱脱的小野兽。每当那时,高平便会觉得很享受,有一种异样甜蜜的感动,梦寐以求的亲情,他终于得到了,这一切全是这个小精灵所赐,他把女儿当成了生命中最耀眼的明珠。

 

赵芹望着他们亲密无间的样子,自然怅惘不已。

 

高平发现妻子的不良情绪后,心中不忍只好一边揽着书梅,一边揽着赵芹。然而,就这样书梅还是吃起醋来,不肯老实待着,小手指着远处,身子朝外张,而赵芹亦无法脱离丈夫的温存,高平多顾书梅一些,一离开床头,她就眼泪汪汪。

 

母女争夺一个男人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高平苦不能言,不知如何应对。但他对于这种处境是永远不愿摆脱的,这人人都能看得出,那是一种幸福,人世间最难得的幸福。

 

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赵家正在演出着这每天必演的轻喜剧,忽然有人敲门,高平无可奈何,放下女儿,吻吻妻子,走到槛前一瞧,竟然是小灵。

 

小灵明显的不安着高平十分耐罕。他其实从心底挺看重这位小伙计的,他头脑灵活,人又勇敢,比赵立各方面强之百倍。如果不是顾念同乡之谊,他应该换小灵做书香兰室的总管的。以小灵的性格,他不应该怕谁的,为什么这样紧张呢?不由好奇的问:“小灵,出啥事了?”

 

小灵听高平声音并不严厉,忙谄笑着鞠了一躬,回答:“是,有事!”他从怀中抽出一封信,却不递给高平,接着说,“这是小岛夫人来的,她在信中这样恳请——拜托小灵,务必为我讨一张赵姑娘的照片,她与丈夫子女的合欢相片最好,过几日是高夫生日,我想送他那样的礼物,他一定会欣喜。”

 

小灵说到这儿,目不转睛的盯着高平,看他有什么反应。

 

高平这才明白小灵为何不把信递给自己了,自己根本不懂日语啊!不由面上一烫,心里却蛮惬意的,爽快的应允了,他要向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东洋人眩一下他幸福美满的家庭。

 

高平携书梅、赵芹母女到小城唯一的一家相馆照了一张盛妆的相片,书梅是花团锦簇的一身棉袄棉裤,戴着比衣服更花的花帽子。赵芹头发在脑后挽了个髻,鬓上插着一朵珠花,一袭红底绿叶的旗袍。高平衣衫青色,马褂褐色,头戴黑礼帽。他们的背景是一副国画——万梅齐开。

 

赵立偷偷对小灵说:“高宠决不会这么打扮芹姑娘和梅小姐。”

 

小灵偷偷对赵立说:“小岛先生也不会。”

 

不久,小岛夫人回了封热情洋溢的信,说小岛激动的流了泪,不住呢喃:“芹姑娘终于有了好归宿。”

 

小岛夫人没有忘记寄来他们的新婚留影。

 

白制服、白皮鞋、白手套、白礼服的小岛高夫面无表情,直挺挺坐在白色的小椅子上,白色和服的小岛夫人梳着唐朝女人似的高发式,上面没有任何饰物,她浅笑着蹲在小岛膝旁,隐隐约约,有些变形的衣裳袖口的百合花显得幽幽的,他们用的背景大概是一面白灰墙吧!反正,干干净净,阴阴沉沉,除了小岛夫人双颊飞动的红潮,看不出一点喜庆的颜色。

 

赵立向小灵叹道:“怪不得赵老板不愿嫁女儿给小岛,瞧他那傲慢劲儿,一看便是无情无义的小白脸。”

 

小灵却默默无语,在思考一个问题。原来,小岛夫人的信中还说,她以医生的敏感,感觉赵芹仍然不太正常,日本的神经学科发展比较快,如果高平同意,她可以在她的国家为赵芹联系一家医院,治好赵芹的病。小灵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一请求告诉高平。

 

赵芹最终还是没有去成日本,谢小灵转达了小岛夫人的好意之后,高平马上严辞拒绝了,一是书梅年龄太小,而且赵芹很快又有了身孕在身,二是他根本不信日本医生,三是赵芹现在很快乐,他也非常满意她现在的状态。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17年一晃过去了,书梅了落成了大姑娘了,她已经有了两个妹妹——比她仅仅小13个月的书菊和比她小4岁的书李。(未完待续)

书香(之二)(2009-12-11 16:23)

就在赵平为自己被赵家招为女婿而陷入惴惴不安的时候,书店忽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小城的赵副县长。

 

赵副县长也是赵平他们那个村出来的,因了这层关系,赵玉亭常常求他帮助解决点生意上的小麻烦,他倒也念些同乡情份。赵玉亭是那种受人滴水便涌泉相报的人,一直对赵副县长感激至极,希望有朝一日好好回报他。可人家官高权重,在小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赵玉亭一介小书商,对人家又有什么大用处呢?平日也就是过年过节礼节性拜访一下,为爱读书的公子、小姐送几本流行畅销的小书看看罢了。

 

赵副县长依旧笑眯眯却不失居高临下的态度,问:“老兄生意好吗?”不等赵玉亭答腔,他就自寻了一把椅子坐下了,翘起二郎腿晃着,笑道,“我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哪!”

 

赵玉亭殷勤的倒了杯茶:“副县长的事,请吩咐啊!能办到的,我尽力办好。”

 

“你当然能办到办好,就看你肯不肯办。其实,也是好事。唉!芹儿,这可怜的孩子,如今竟然这样了。不过,姑娘家家的,还真有福气,招人喜欢,比如小岛高夫,人家是东京医大的高材生,来我们这儿学习中医的,偶遇咱们芹儿,竟然一见钟情了。哈!真是,不仅能治好芹儿病,他还害起相思了。我想了,他们若是配成对儿,倒也不失是一段异域风浪佳话了。老兄,此君可是县长大人最宠的那个日本姨太太喻子的外甥,考虑考虑吧!哦,我最近忙,先告辞了。告辞了,不用送。”

 

说完,起身便走了。

 

送走赵副县长,赵玉亭大脑一片空白的立在台阶上,面无表情的望着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这使她下意识的皱皱眉——他从小就不喜欢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哪怕乌云密布,也不愿没有一丝云彩。云使人有梦,梦即使恶劣也是美的,仿佛家中坏脾气却聪明漂亮的孩子,他们永远是大人们心中的云彩。

 

赵玉亭心中的云彩便是赵芹。

 

他并不希望赵芹成龙成凤,但求她一生平平安安。可是,那个小岛高夫,他能给女儿平安吗?就看他们东洋人平时专横跋扈的样子,将来也不会善待女儿的,而且现在赵芹已久病成魔,怎么可以再让她远渡重洋,受颠波之苦呢?然而,拒绝赵副县长的后果,他也是非常清楚的,那标志着他将在小城失去唯一的靠山。

 

赵玉亭在书店前徘徊着,思量着。最后长长出口气,书店没有了赵芹,它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呢?权衡再三,女儿的幸福还是最重要,他跺跺脚,决定拿出勇气来,赌赌命了。

 

赵玉亭是拎了很重的礼物上赵副县长府上去拒婚的。当时,赵副县长倒也没有讲什么,还满脸堆笑,将他送出门口。

 

可是,三天后书店却遭遇一劫,警察署的人忽然来封店,罪状是——1、书店出售淫秽书刊;2、书店收藏“红色杂志”。

 

所谓淫秽书刊不过是几本印有人体油画的西洋美术教科书,所谓“红色杂志”不过是初级师范学校一位教员主办的《妇女周刊》。它们皆是高宠当礼物送给赵芹的,不料竟留下了祸端。气得赵母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大骂高宠阴魂不散。

 

赵玉亭绷着脸一把拉起老伴,怒道:“这和宠儿有什么相干,就会发混帐。”他终于明白赵副县长这门亲戚的虚伪和冷酷,不由倒吸口凉气。

 

富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是教书先生高良德的座右铭,这位固守清贫,敏于言而纳于行的旧式知识分子,两年前死了妻子,今年又死了儿子,一时间精神难以振作,罢课多时了,但他并非对外界事情一无所知,尤其赵家书店人的一举一动,他一直关注着。

 

初时,赵芹疯了,让高良德心恸不已。后来,发现赵家欲招赵平为婿,又暗叹自家儿子命薄,让赵平捡了便宜。而今,赵副县长登门求亲,更是惊动了老人家。原来,小岛高夫,他是认识的,而且还有一段师生缘。

 

那年小岛高夫15岁,曾到过小城,只居住了半年光景,他的姨母怕他荒废学业,便让他到高先生班上就读。高先生不喜欢政治,对小岛也没有任何偏见,他印象中的小岛天资不高,却十分刻苦,记忆最深刻的是他竟然能够滚瓜烂熟的背诵屈原的《离骚》,长他一岁又在中国这片土壤长大的高宠当时也背不下来的。

 

为了赵家的书店和赵芹未来的幸福,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拜访一下小岛高夫。

 

高夫对自己所有的老师都给予最高的礼遇,听说高先生到,马上衣衫齐整的跑到门口迎接。

 

高良德听小岛讲他姨母喻子的故事——那是一名美丽多难的女人,跟小岛的母亲是双胞姐妹,自幼聪明,可惜家道中落,只有辍学在一家缝纫店做工。不料,被老板之子侮辱怀孕,父母将她逐出家门,那个老板的儿子也不收纳她,无路可走的喻子进了酒馆当女侍,碰到了一名留学日本的中国学生,两情相悦,便远嫁到异国。谁知踏入婆家门后才发现自己又上了当,此君妻妾也有五个了,喻子是六姨太。她痛不欲生,整日以泪洗面,不知何去何从。丈夫倒也痴心,只一味陪着小心,还按日本的房屋式样为她另建了别墅,喻子最终认命了。她与爹娘已无来往,和姐姐常通信,因膝下无子。所以,才求姐姐送高夫来看她。高夫来了,她待高夫如同亲生,安排他住到别墅,衣食全由她亲自照顾,高夫反而比在母亲那里更加享受。这次来中国,一是为学习中医,二是为了陪伴孤寂的姨母,准备长居几年的。

 

喻子今天被丈夫请回去主持一个家宴,高夫便临时成了别墅的主人,命人摆了一桌子食物请高先生品尝。高良德默默注视着小岛的笑脸,反而不好开口。暗忖:如果他不是日本人,其实芹儿嫁给他,应该也是幸福的。

 

后来,他为高夫讲了一个中国历史故事——战国时期,秦国十分强大,许多国家的王子、公主都被送到秦作质子。其中就有燕太子丹、韩公主丽,他们在患难中相爱了,谁知秦王政也要娶丽。所以,一心杀丹。结果,丹逃回燕,而丽自缢身亡。这也是著名剑客荆珂刺秦的前奏。

 

小岛听完这故事,半天无语,红着脸,垂着头说:“我父母皆是中国通,我却从未听他们讲过这段历史故事,是老师杜撰的吧?有什么用意吗?”

 

高良德这才严肃的盯着高夫眼睛,一字一板道:“赵芹仿佛丽,赵平仿佛丹,你是……”

 

“我不是秦王政。”高夫额上暴出青筋和汗珠,豁然而起,烦躁的在地上踱了几步,恐惧的尖叫。

 

“高夫,我知道你并不是缝纫店那样的花花公子。可是,赵芹父母已经将你当作是那种人了,怎么放心把女儿交给你。”高先生苦口婆心。

 

高夫如梦方醒:“是我太唐突了,我会重新解释的,先生帮我解释。”他期期艾艾。

 

高良德一阵苦笑:“高夫你太不了解中国人了,别说赵芹如今生活不能自理,即使是健康的,父母也未必答应这门婚事。记得《红楼梦》中探春吗?她远嫁时,家人是何等悲凄!我即使帮助你解释清楚你的为人是多么正派,他们也不会接受你,赵副县长有恩于他家,他都如此绝决拒婚,何况他人?芹儿若好好的,或许征求她的同意,你还有机会,只是她现在的状况是作不了自己的主的。我劝你别再找他们麻烦,赵家书店已被赵副县长派人给封了,你知道吗?”

 

高夫大惊:“这可太对不起赵小姐了。我会向赵副县长求请的,先生请务必向小姐转告我的歉意。”

 

“唉!芹儿若懂得什么叫作歉意,我这老命不要也是可以的。”高良德认为自己基本完成任务,叹息着告辞。高夫忍着伤心,礼貌的送他送到大路口。

 

赵平是高家继子的身份娶的赵芹。从此,他不再叫赵平,而是叫高平。高先生一年后去世,是他披麻带孝的,并继承了高先生的全部遗产——一套县城中等人家居住的宅院和一本本精美的藏书。

 

赵芹虽然嫁了高平,却仍旧难以忘记高宠。开始,赵芹给高平讲高宠的事情,或睡梦中呼唤高宠的名字时,高平还能够忍受。后来,终于难奈了。

 

那是一个冷风习习的夜晚,高平收了摊子暖融融的家,发现赵芹捧着一本《再生缘》坐在院子里,眼睛却是睁得大大的,毫无神光的对着天空,她经常这样子的,高平并不奇怪,但是心疼,于是走近她,把自己的外衣披到她的肩上,关切的问:“芹儿,又怎么了?”

 

“我做了一个梦。”赵芹没有将高平当作自己的丈夫,“我来到一座荒城,忽然墙后面闪出一个身影。最初,我挺害怕,提心掉胆的,过一会儿才看清,原来是宠哥,他一身盔甲,扮着戏台上武将的模样逗我玩呢!我正笑得前仰后合,他却把我按倒在地上。后来,我身上沉极了,好象压着一袋黄沙。不过,挺舒服的。他……”

 

赵芹话未尽,突觉颊上火辣辣的疼,一下子懵了,迷迷糊糊的流着泪,茫然的瞪着举着巴掌又要甩向自己的高平,无限委屈的质问:“你为什么打人?”

 

是啊!为什么打她?当初同意娶赵芹,不是答应了三位老人不与赵芹计较的吗?高平狠狠捶自己的后脑勺,闷闷的跑出家门,到下房拽了赵立,找了一家酒店吃酒吃了半夜。

 

翌日,赵玉亭夫妇的脸一直阴着。

 

高平自然知道其中的原因,但他也不去理会,依旧出去定货、取货,到仓库清点书籍,把新书摆放到柜橱,跟站柜台的伙计聊着天,得空还擦擦这儿抹抹那儿,时不时又捅捅墙角的炉子,手脚一会不闲着。

 

赵立取笑他:“高平,你这掌柜的,侍候伙计们太舒坦了吧!你不担心他们越变越懒。”

 

“变懒更好,跳槽没人要,便死心塌地为本店效力了。”高平正打趣着,赵玉亭从后探进头,唬着脸喊:“平儿,过来一下。”

 

高平向冲他扮鬼脸的赵立吩咐一句,跟着岳父来到正房,一进屋便说:“爹,我同陈先生说好了,他答应为咱们写匾额了,名字也是他取的,叫书香兰室,您觉得好不好?”

 

赵玉亭见高平一味的汇报工作,倒不好意思训斥他了,不管怎样,芹儿毕竟是个糊涂人,高平为书店整日操劳,的确费尽心思,自从与赵副县长决裂,一些大的客户都丢掉了,这才是人情都随几转舵啊!仅仅靠着读者前来购买,能支撑到召集这四平八稳的样子,高平是功不可没的。

 

翁婿俩沉默了一会儿,赵玉亭忽然吩咐人上酒,三杯两盏下肚,赵玉亭终于把话转移到了正题上:“平儿,这店能维持到现在,全仗你了。我们夫妇感激你,可是平儿!你有今天这风光这体面,出门在外也有人叫你一声老板了,这一切都是赵高两家所赐呀!我们为什么把这一切给你呢?还不是因为芹儿的原故。她是有不好的地方,但她是个病人哪!平儿,你想想,若她还似以往的精气神,我会招你为婿吗?芹儿从小娇生惯养,别说她不办错事,即使错了,谁不担待呢?你打她,你对!她确实是胡言乱语,但你……唉!你真那么坦然吗?在你义父高良德义兄高宠坟前,也能那样坦然吗?平儿,你这样对芹儿,我和你岳母死后,难冥目啊!”

 

说着说着,他流下一行老泪,接着又一阵长咳,高平急忙上前为他捶背,手却被他抓住。

 

赵玉亭此刻的目光飘忽,闪烁出一线银色光辉,亮晶晶的全是乞求,它使高平羞愧难当,这种感觉仿佛是一只被虎捉住又被虎释放后的小鹿无意中却戳伤了虎,在虎不解的惘然注视下,无地自容的不安。

 

带着酒气走出岳父房门,高平长长吁口气,本想再回书店的,恰好大街上一大群孩子围住赵芹,而赵芹似乎在讲述什么,他好奇的走过去。

 

只听赵芹说:“……春秋时候啊!咱们这儿是晋国的,晋国当时特别强大,后来落没了,韩魏赵三家分晋后,咱们成了赵国的,赵国一个叫孝成王的国君常常筑台以朝诸侯。所以,我们成了赵国的信都。秦并六国后,咱们这儿就成了都县,楚霸王项羽把咱们又改为襄国,隋朝开始是邢州,唐朝是巨鹿郡,宋末是信德府,金恢复邢州,元又变为顺德府。不过这些名字都不好听,我喜欢卧牛城,你们知道咱们这为什么叫卧牛城吗?咱们这儿古时候啊!土地肥沃,水草鲜美,人们初来时,发现一头神牛,头南尾北,席地而卧,牛是吉祥的象征呀!于是,他们便居住在此了,繁衍生息,渐渐形成了城镇,怎奈咱们这儿披山带河的,一次竟然洪水暴发,咱们的祖先呢!却没有被淹着,知道为什么吗?有神牛啊!它卧于城墙之上,水涨多高,城就长多高,洪魔退后,它却累死了。它的两只角化作了东牛角村、西牛角村,它的尾化了牛尾河,它的肠子化作了南肠街、北肠街,哦!还有拴牛撅……咱们这儿每个地方的名字都是有讲究的。”

 

赵芹虽然痴了,可跟小孩儿在一块时,却出奇的清醒,她讲到动情之处,连一旁站立的高平也感动起来。

 

赵芹太善良了,边一条传说中的牛都那么爱之深,简直无邪到了极点,高平对于她又如何恨下去呢?他只有一个愿望——接近她,保护她,不管她心中有谁,他心中却全部是赵芹了。

 

孩子们散去时,赵芹望着他们背影笑着。忽然,她紧张的挥起手大喊:“我忘了告诉你们,这故事是宠哥托梦吩咐我讲给你们的。他说,要铭记在心,不忘祖先创建家园的艰辛。”

 

人与动物唯一的区别就是人有理智,但人终究是由动物演化而来的,他无法彻底摆脱下意识的冲动。

 

高平已经压住内心的火气,准备以慈眉善目的新姿态面对赵芹了,可一听到她唤宠哥唤得那么亲切,亲切中带着崇拜,不由又恼羞成怒起来,大叫:“赵芹你干什么?”

 

赵芹一扭头,发现是高平,不禁激灵灵打了个冷战,呆若木鸡,惯性似的继续嘀咕:“无论遇到什么恶劣环境,都要敢于同命运抗争……”

 

“跟命运抗争成神经病吗?”高平一阵苦笑。

 

“神经病,谁是神经病?宠哥讲过神经病的,那是世界上最可怕最无能的人得的病。”赵芹眼睛蓦的睁大,但明显不如刚才有光彩,像一盏明灯骤然间熄灭后白晃晃的罩子。

 

高平瞪着她,真是欲哭无泪。他还能责备她什么?她已经软弱的经不起任何微小的打击了,他尽管精神也快崩溃了,但毕竟通过健康的身体还能控制大脑,而赵芹是根本做不到了。所以,也只能由清醒的他来承受一切残酷的事实,安慰赵芹,抚平她心灵的创伤了。

 

想到此,他默默拥住赵芹,把她送回屋子。赵芹依旧如昨,温驯的靠在丈夫肩头,脸上荡起幸福的微笑,口中却念叨着宠哥的名字。高平明白她又进入幻觉状态了,她将他当作高宠并与其神游到另外的世界了。

 

“真是天底下少有的痴情女子。”高平感叹着,“如果她能把对高宠的1/%的感情移到我身上,我也就太知足了。”

 

因高平的努力,书香兰室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为了使顾客方便,他还命人把小说类的柜台撤掉,改造成了自选的场地,试行一段后,果然效益不错。

 

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弊端,窃书者比较猖獗。高平和伙计分析情况,发现家穷又爱读书的人也有却为数不多,主要是另外几家书店的老板甚至赵副县长暗地派来的人,捣乱的目的很明确,一是抢生意,二是伺机报复。

 

为了杜绝这种现象,高平不得不张帖招聘启事,多雇了几名伙计。

 

谁知其中一名竟然是从前喻子府的男仆谢小灵,因他常替喻子和小岛高夫来买书的缘故,书香兰室的人都认识他。高平见到他却十分不快,问赵立用谁不行,偏偏用他。赵立冲小灵使了个眼色,小灵马上哭着鼻子讲起了自己的遭遇:“我是侍候过小岛少爷,少爷待我可好了,甚至要带我到日本去供我读书,是我故土难离,所以没跟他去。谁知这也招人嫉妒,少爷走后,总管便联合所有人排击我,姨太太也没有办法,只得将我赶出了家门,我是河南逃荒过来的,在这儿举目无亲,高老板求求你,收下我吧!”

 

高平一听他举目无亲的话,不由想起自己的童年,也不忍轰他了,于是不咸不淡的吩咐:“以后好好干,再别在我面前提什么小岛少爷。”说完,背着手,学着从前岳父赵玉亭训伙计时的那种傲岸神态,踱着步子离去了。

 

谢小灵羡慕的啧啧嘴:“人的命,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这高平是一步登天哪!”

 

曾与高平同室居住过的,如今是书香兰室总管的赵立听了谢小灵的话,挪揄的拍拍他肩:“可惜,赵老板只有一个女儿,再多一位,说不定轮得上你谢小灵呢!”

 

慌得谢小灵忙摆手:“我可没有那样的非分之想,只是替小岛少爷……唉!我不能提小岛少爷的。”他煽了自己一嘴巴,冲赵立扮了个鬼脸。

 

赵立摇摇头,在小灵前额点了一指头,轻轻,如春风微掠。

 

就这一点,点出了一对极其要好的朋友。原来,小灵自幼失牯,靠乞讨长大,受尽人间悲苦,病体鳞鳞。后来,小岛高夫收留了他,治好了他病,情场失意的高夫回日本,确实打算带他一起走的。可是,当时的小灵正让一个窑姐迷得晕头转向,小岛拗不过他,只好独自东回。谁知窑姐闻晓小岛离开,竟然马上翻了脸:“不为你有日本人做靠山,我跟你干什么?”从此再不肯见小灵。鸡飞蛋打的小灵做事自然打不起精神,加上从前嫉妒他的人排击他,而喻子原本对仆人中的中国人就不特别喜欢。所以,任凭人打发了小灵。如果书香兰室不收下他,他真有可能重新回首做他以前的营生了。而这时候赵立表示得如此亲热,能不感动他吗?

 

他决定为赵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赵立知道他这份心思后,既感到可笑,又感到可怜,各方面也就愈发的照顾他一些。

 

赵立这时已是30岁的男人了,但一直没有成家,当时的小城,像他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男人很多。他们大多来自贫困的农村,已厌倦了农村姑娘的傻,然而他们在城里姑娘的眼中,即使再生活几十年依旧是傻。

 

和谢小灵一样,赵立也非常羡慕赵平,只是由于他自认本事不如人,加上天生的憨厚,才没有变成嫉妒。不过,他的羡慕是十分厉害的,以致于这天酒后,终于脱口而出:“芹姑娘其实跟小岛挺般配,他高平算什么东西”的话来。

 

小灵先是一愣,后来马上附和:“就是就是,小岛先生到底受过高等教育,学问恐怕比高宠还好呢!”

赵立对高宠却是无限敬佩的,于是二人各执一辞,大动一番口舌。

 

就从这无休止的辩论中,小灵了解了许多高宠从前的事情,赵立也了解了许多小岛回国后的事情。(未完待续)

书香(之一)(2009-12-10 17:26)

这段旧事发生在北方的一座小城。

 

小城虽小,却很古老,从公元前16世纪有文字记载,迄今约有3500年的历史了。

 

小城的水,味道淡;小城的土,颜色浅。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小城的方言也是那么不疾不缓、从容不迫的,平坦、古板得似乎没有任何高潮迭荡。是一种丝毫不加渲染的朴素到极点的语言,得细细品慢慢尝,因为内里隐藏着深厚的底蕴——小城的确是有书卷气的,在物质生活万分贫乏的岁月,也从不曾抛弃过多姿多彩的精神生活。正由于此,一个靠卖书为计的多难家庭,才可以在风雨动摇的年代平安殷实的维持下去。

 

小城西北,座落在大山东麓的一个小孤庄,因当年一位有德老臣舍弃自己的儿子,换得本国小皇子性命,并将小皇子隐匿于此而得名。据说,这里从前是一片茂密的森林,遮天敝日,树木葱茏,气象万千,环境特别幽静,一眼望去,烟霞袅袅,仙气逼人的,本是一块藏龙卧虎的宝地。到了20世纪初,名噪一时的村庄却呈衰败的景象了。青壮年为逃避壮丁之苦,纷纷远奔他乡,另谋生路。老弱病残之辈在祖宗世代衍息的地方自生自灭,茫然麻木的维持着锈锁似的生命。

 

1919年,赵平19岁,这个与世纪同龄的孤儿,原本靠偷乞为生。后来,在族长的推荐下,投奔了县城的表叔赵玉亭。

 

赵玉亭在县城开了一间书店,生意不大,既不算火爆,也不算萧条,平平稳稳的小康人家。

 

赵氏夫妇已近中年,膝下无子,只有一个女儿叫赵芹,是他们俩的掌上明珠,16岁了,虽然没有上过学堂,却极通文墨,这除了由于店里藏书丰富之外,还因为有家好邻居的缘故。

 

县中教国文的高良德先生的儿子高宠,是赵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两人好的像连体婴儿似的。高宠自幼多承家教,才华已是小荷初露尖尖角,后来又进了学堂正式念书,更加一发不可收拾,成了远近闻名的小才子。

 

他和赵芹在一块当然不全是玩耍戏嬉。

 

每天清晨,赵芹送走高宠,便独坐在庭前的台阶上,小指头挂一朵花,默默的望着街上的行人和天空的云彩,直到花蔫了,高宠也回来了,她才高兴的一跃而起,抢过高宠的书包,而后高宠就把一天所学如数讲给赵芹。赵芹本来聪明的脑子再装上那许多课本知识,自然受益匪浅。

 

高宠、赵芹早已是两家大人默许的一对小情侣了,高氏夫妇、赵氏夫妇喜滋滋的瞧着孩子们渐渐成人,彼此依恋,和睦共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前年高宠母亲病逝前,曾亲手把一条祖传的金坠儿挂到赵芹的脖子上,见小姑娘红着脸推辞,高宠说:“芹妹,你如果不愿意做我们家的媳妇,就尽管拒绝我娘。”赵芹瞟瞟喘着粗气却说不出话来的高宠娘,又瞟瞟眼巴巴望着自己的高宠哥哥,再没舍得把金坠儿摘下。从那时起,谈婚论嫁便成了两家的主要议题。

 

有一次,赵平为赵玉亭屋里打水,听到了表叔表婶一段谈话——给女儿准备嫁妆的重要而神秘的谈话。那谈话流露出对女儿的深情和不舍,也隐含着对未来女婿的满意与憧憬,说者慨叹不已,听者感动至极。

 

赵平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从不敢幻想自己有一天能讨上媳妇,成家立业,即使有那么一天,他又怎能希求自己有赵芹与高宠的好福气,一切由父母操心张罗呢!他一生下来,就是自己在世上挣扎。他为此不平过愤懑过,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反而安于现状了,天命不可违啊!成熟让他看破红尘,让他学会忍耐学会等待了。他仿佛一只伺机袭击猛虎的小牛犊,正聚精会神的躲在荆棘,就算草针扎得他满身流血,蚊虫咬得他疼痒交织,他也能做到纹丝不动,只是把眼睛越睁越大。

 

他发现赵芹打扮得越来越鲜亮了,像一条披上金装被太阳光照着,浮在银波上的鲤鱼,光彩夺目。原来黝黑的宛如墨玉的长辫子,梢部剪短剪齐了,那是为结婚挽髻做准备的。赵芹虽然依旧穿着粉红色碎花的中式小夹袄,但裙子却不围了,她总着上街买东西,裤子到底方便些,而那又是多么美丽笔挺的裤子啊!西式的,很瘦的口,裹住赵芹一双纤细灵巧的腿后,简直使它幻化成了勾人心魂的仙杵。作为异性的赵平原来就自惭形秽,这下子更是一见她就把目光射下大地。于是,睹到了赵芹锃锃泛着青光的新皮鞋,不由心一颤。

 

那是多么健康多么标致的天足啊!隔着黑的皮子,隔着雪白的线织袜,他仿佛已闻到它独特幽凉的清香了。

 

在家乡小孤庄,女人的脚是常年让布缠着的,紧紧的缠,缠得人已丰满粗壮,鞋仍然是四五岁年龄穿的鞋子,走起路一摇三晃的,比不倒翁还难看。有一次他偷窥一名姑娘洗澡。她生得太漂亮了,年轻小伙子没有不被她迷倒的,所以才肯屈身为贼,悄悄捅破她闺房的窗纱纸,一饱眼福。然而,赵平见到的却不一幅极惨的画图——浴女目中含泪,一脸悲凄,咬着牙注视着自己的三寸金莲,那是什么的三寸金莲呢!黑紫青乌的左扭右歪,五个指头贴于掌心,骨头不断,真不知道怎么能弯到那个程度,让人不禁有呕吐的感觉。赵平暗忖,原来那绝秀绝美的皮内包的是这样的宝贝啊!他捂住嘴巴,鼻下飘过一缕恶臭,独世无双的恶臭,在这陌生的臊酸气味腥醺下,他逃遁了。

 

从那时起,他怕瞧见女人的脚。

 

因此,他和赵芹接触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目睹她的脚,谁知这一睹,竟然念念不忘起来,魂里梦里都想着。

 

有一回,同屋住的另一位同乡伙计赵立奇怪的问他:“大平,她是谁?她的什么,你的什么呀?”见赵平发愣,他坏笑道,“你昨晚胡言乱语,啊!她的跟我的一样好看,却远远比我的清秀娇小灵活。哈!”

 

赵平的脸腾的红了,花了一个月的工钱请赵立喝了酒,求他不要把自己的梦话讲出去。以后的夜,他开始失眠了,因为担心睡得死,在无意识的世界里胡诌,让人笑话而敲竹杠。

 

那时候的中国,虽说内忧外患,经济萧条。但是,世事并非一片冷寂。人们渴望见到好东西的心就从未枯竭过。况且,从八国联军打开的门户涌进中国的除了麻醉人征服的鸦片枪炮之外,还有些挺有价值的新鲜玩意的,比如汽车。

 

它没有马高,却比马速快。没有轿轻盈,却比轿更舒服省力。总之,它给小城带来了无限的惊奇和愉悦的享受。小城的街上,统共也没跑几辆嘛!

 

高宠就十分爱看汽车,他常常携着赵芹酥软的小手,并肩立在书店前的台阶上,鸟瞰那些黑灰如龟的家伙。细声细语附在赵芹耳畔畅谈他所了解的有关车的品牌、功能什么的。并且发誓,将来一定给赵芹买一辆。赵芹听了,只是抿着嘴巴乐,那是多么遥远的许诺啊!她只是为高宠对她付出的深情感动,并不把他发的空头支票放到心里。

 

然而,正是这些汽车中的一辆,给赵高两家带来了他们有生以来第一场也是平生最大的灾祸——

 

那是一个秋日的黄昏,风萧萧的,微凉的天气中斜横的街面本没有什么行人了,只因为不远处蓦的传来汽车的突突声,好奇心重的人们又有些跑出来凑热闹。其中,当然少不了高宠和赵芹这对汽车迷。但见由南至北,威风八面的开来两辆灰色轿车,荡起一片尘沙。

 

正在这时,高宠忽然脸色大变,惊呼着推开赵芹,朝台阶下一跃。原来,一个小孩子执着一朵红花向最前面一辆汽车身上投去,花正好落在车顶蓬上,煞是好看好玩,起哄的小伙伴为了表示热情,轻轻推起他,他也好兴奋的手舞足蹈着,脚下踩了什么东西滑动了一下,身体一歪一个趔趄倒向街心,尾随而至的另外一辆汽车,带着呼哨冲他撞去,而他却傻了似地望着汽车。眼瞅着要出事,人群中传出尖叫声,高宠箭步如飞,一把揪住小孩子的衣领,狠狠将他扔回路边。可是,车却砰的击了他一下,本来他被击出去也只是受些伤,可是失去平衡的他不知为什么挂在了车上,车拖住他又朝前驶了一截才嘎然止住,他已经鲜血淋淋重重的仰而朝天倒在地上,众人扶起他时,赵芹看到他的脑后扎进一块石头……

 

这一切都发生在刹那之间,赵芹颊上的笑意还来不及拂掉,高宠已与她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太意外了太寸了,好象阎王特意或者碰巧就收了高宠去。

 

赵芹在高宠被扶起几秒钟后倒下的,她记得自己惨叫一声,心啊肝啊肺啊肠子啊全不听使唤了,一骨脑的往嗓子眼涌来,刚要呕吐,耳朵又一阵轰鸣,她不省人事了。

 

高宠死后,丰润如玉的赵芹登时憔悴了,似一枝深秋的枯木,毫无生机,心若止水的过了一段日子,行动竟然怪异起来,甚至不会说话,不会流泪,连疼痒都不知道了。

 

有一次,她立在院中仰着头无声的笑,平时最害怕的大青虫落到她头发上,她也不尖叫着喊救命了,还轻轻捏着它,庄严的捧于掌心,看够了才恋恋不舍的将它放了,细嫩的腕子早被咬起个红红的包,她揉也不揉,瞧也不瞧一眼,一任包泛着脓,紧紧闭着嘴唇,斜倚在窗下望着天空发呆。赵氏夫妇又急又怜,亲手拿了药和纱布强制性为她包扎,赵芹漫不经心瞟瞟他们说:“爹爹、娘,我舒服着呢!”弄得夫妇俩面面相觑,失声痛哭。

 

女儿一病不起,夫妇俩便什么事情也无心做了,书店的生意开始有了衰败的迹象。

 

书店的日益萧条,赵氏夫妇却似乎没有注意到,他们的整个生活意义都在赵芹身上,她的枯萎几乎击垮了他们的生命,怎么还有力气来管理书店的业务呢?反而是以此为生的赵平先着起了急,他离开故乡到这里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风风光光的回去呀!他不希求什么锦衣玉食,但最起码的物质条件他是需要的,书店的兴衰恰恰影响他未来的发展前途,他决不可以继续坐视不理它走下坡路了。

 

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经济权不在他手上,他就掌握不了主动,他又不知如何向表叔阐述他振兴书店的计划,每当他提到书店面临的危机,便被表叔那句:“唉!现在命都难保了,哪儿还顾得了许多。”的话给堵住了口。

 

看来,表叔表婶是泄气了,赵芹是他们的魂儿,试想一对失去了魂儿的人,又怎能支撑得起一个书店呢?麻雀虽小一脏俱全,搞书店可不仅仅是站柜台那么简单的事情。

 

赵平甚至开始恨赵芹了,尽管他又十分疼爱她同情他,可她毕竟是夺了他饭碗的人,一回忆起从前在农村饥寒交迫的日子,他就怕得要死。所以,他下决心要惩罚惩罚赵芹。

 

然而,就在他计划好要报复赵芹的那天晚上,他又做梦了,很美很幽清的梦。月亮下,一张少女低垂着眼帘的含羞带笑的脸庞,他看不到他头发和身子在哪儿,不过即使少了有形的东西,他也能认出姑娘便是赵芹。啊!赵平怎能伤害如此温柔可人的女孩子呢?她如今已不只是赵平的远亲妹妹和小主人了,简直是他心目中的神。

 

这种感觉何时有的呢?赵平满头大汗的坐在晚风中寻找答案,后来终于明白了——是高宠死了以后。

 

高宠活着的时候,赵芹名花有主,心有所属,骄矜美丽得叫赵平无论如何也不敢想入非非。现在不同了,赵芹不是高宠的未婚妻了,而且此刻的她苍白孱弱,活脱秋风里无助呻吟的小草,人们再也感觉不到她从前那种居高临下的斜睨态度了,她像《天仙配》中的七仙女,飘飘然立在赵平这个傻董永跟前,成了赵平理想的妻子,她会给他带来超出他想象的幸福。他期盼能有福气娶到她,与好比翼齐飞。

 

小城的中心地带,也是小城的最高点,有一座古朴典雅的明月楼,鹤立鸡群一般被四周的平房围绕着。

 

说来也怪,年年三月三,嫩柳初绿,万物复苏的时节,便有万千上万的燕子聚集到此,或飞旋或停伫檐头或冲红柱子鸣叫,或展翅斜倚栏杆……只只都活泼生动,快乐异常,加上这里的春天风多,吹得燕子们翩跹姿,摇摇晃晃,似玲珑小女孩儿欢舞雀跃,形成一大奇观。

 

小城人过庙会因此而产生,他们要拜祭那一年团圆一回的小生灵,期盼它们能从远方带来幸福和吉祥,并将自己的祝愿再散播到天涯海角。

 

燕子不是很像美丽温柔的女孩子吗?所以,爱俏的姑娘们比任何人都喜欢这个庙会,平时闷在闺房内,孤独辛苦的做针绣,难得有如此轻闲的时候去自由欣赏大自然的风光,每个人心里都甜甜蜜蜜的。

 

赵芹也和所有女孩子一样喜欢这庙会。即使沉浸在多愁善感中的赵芹,也忍不住问母亲:“娘,我去年赶庙会买的那件红褂呢?”

 

当娘的听了女儿的话,喜泪直流,长长松了口气,她认为这是好迹象,说不定多出去转转,散散心,不久以后,女儿便恢复了从前的模样了呢!

 

陪赵芹逛庙会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很自然的落到了赵平头上,他受宠若惊,诚惶诚恐,就怕有一丝的闪失,小心翼翼到了极点,不知你是否见过戏台上高力士侍候醉后的杨玉环的情景,那难以描述的谦卑心情和赵平此刻差不多。

 

可是,赵芹苍白的脸色并没有由于他的殷勤变得欢愉。

 

她不买东西,静靠在明月楼东侧的一家清真火烧铺前的一棵白杨树上,闭着眼,微喘着,仿佛一位疲乏的欲睡的逃难中拼命挣扎的女皇,又是瑟缩,又是威严,叫人不知是应该生畏呢还是应该怜惜。

 

赵平望望街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再望望赵芹叹了口气。

 

忽然,一只黝黑迅捷的燕子猛扑向赵芹,鸣叫着,发出一种奇特的声音,围着杨树转了数圈,竟落在赵芹肩上,她睁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瞟瞟燕子,一伸手捧住了它,顿时泪如泉涌,指指燕子爪上牢牢系着一条红绸带哽咽道:“去年今天,宠哥陪我来庙会,碰到这只燕子,它受伤了,让一个小男孩用弹弓给打伤的,燕子流了好多血,我们赶跑了小男孩,救了燕子,因为想来年再见到它,怕认不清它,所以宠哥揪下我辫上的红绸带,捆在了它小爪上。那天啊!风特别大,咱们这儿就这点不好,老是刮风,多脏啊!把我刚刚洗的头发,刚刚扎好的辫子吹散了,我顶着一头乱发,蹲在地上装哭,宠哥哄我,主我披着头发比扎起来更好看……”

 

赵平听赵芹絮絮叨叨,讲个不停,而且面颊渐渐泛上了红云,胃中直犯酸,感觉就如同吃了不熟的杏,十分不舒服,他知道自己是在嫉妒,嫉妒一向文质彬彬对待他,他也曾经非常敬重的高宠了。

 

后来,赵芹一松手,燕子轻盈的升高了,落在明月楼顶层的燕群中,赵芹目不转睛仰视燕群,浅笑着扬扬手喊:“燕子,你认出我了,我好高兴。可惜,宠哥不在,你一定搞不懂为什么今年宠哥没有来这儿与你相会吧?”她又捂着嘴唏嘘。

 

赵平马上慌了,因为天色已近黄昏,快到回家的时候了,他临出门,和表叔立过军令状的,假如不能使赵芹开心,他赶明便卷铺盖走人的。因此,赵芹的哭声让他手足无措起来。赵芹也觉察到出伴的不安,止住了眼泪,朝书店方向走去。

 

赵平担心她继续胡思乱想,便没话找话转移她的注意力:“芹妹,这座明月楼真是不错。”

 

“从前更好呢!”赵芹一下子激动了,骄傲的说,“是楼也,高凌霄汉,俯绝尘埃,远近山泽之胜,举在指盼间,维时淑气方熙,群翎奏巧,嘉禾葱郁,远山如黛,画景舒长,云踪出岫,柳槐垂阴……”

 

赵平听赵芹背得滚瓜烂熟,有情有韵,急如雨点敲击房檐,惊得目瞪口呆,一阵自惭形秽,羞愧的揩揩额上的冷汗道:“芹妹实在太聪明了。”

 

“我哪有那么聪明,这是宠哥教我的。”赵芹得意的脸蛋红扑扑的,几乎恢复以往娇嫩的模样,微微一笑,低下头,咬着唇,眉梢眼底都锁着神往和相思,“那个时候,我们俩就从在书店外的台阶上,他念一句,我学一句。”

 

此刻的赵芹已踏上了书店门口的第三层台阶,临风而立,对襟的中式上衣,因今年身体变瘦而显得肥肥大大的,玄色拖地的长裙,飘飘扬扬,使那双锃亮的皮鞋显得格外夺人二目,尤其在一抹煊烂无比的晚霞映照下,泛出一丝银光,反射在地上的剪影再悄悄衬托,叫人无法不动魂勾魂。不过,最美的还不是它,而是赵芹那微眯在彩雕玉琢般的娇容上的眼睛,又温柔又含情,恐怕只有仙女才有那样的神采,赵平一时惊其为天人了。

 

惊其为天人的何只一个赵平呢?

 

翌日清晨,春风依然宜人,娇娇懒懒的,空气异常的洁净爽利,赵平正跟表婶谈话,忽见柜台前来了一个青年男子,他二十四五岁,眉清目秀,过于合体板正的黑色昵子上装似乎裹不住他年轻结实的身体,他的胸微微起伏着,好象有一股力量,要把衣服撑破。这人个子不高,机灵中透着一丝冷峻,目光肾坚毅而且带着居高临下的态度,与众不同的是他头上那顶棱角分明的帽子,那可是地地道道的东洋货。

 

当他吞吞吐吐的喊了一声老板娘后,赵母、赵平一下子紧张起来。原来,他是日本人。

 

小城这地方虽小,却也来过几名日本人,他们是一批无业的浪子,浪子的前身是武士,武士的祖先们是贵族维持尊严的肉身工具,当贵族显赫时,他们自然也是耀武扬威。不过,19世纪初,他们随着特权的消亡而落拓了,可是又不肯过平头百姓春耕秋收的生活。于是,便游手好闲起来,这些日本浪人仗着自己国势强大,在中国常常是胡作非为,早已是臭名昭著了,人们十分害怕他们的出现。

 

场面一下子冷了。

 

赵母到底是旧式女人,听见日本人喊她,慌得什么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赵平只好壮壮胆子,上前应付,闷声问:“你想干什么?跟我说吧!”

 

哦!”日本人竟红了脸,边比划边道,“昨天,在这儿遇见一位姑娘,好漂亮的,像杨贵妃。”

 

唐朝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最盛的时候,日本人崇拜至极,凡事都喜欢模仿,其实他们了解我们的历史情况也仅仅止于此,这位青年知道的中国美女亦只有杨玉环一人。然而,杨玉环的丰盈是赵芹所不能比拟的,而赵芹的兰香弱质又岂是杨玉环所拥有,他的比喻是大错特错了。

 

赵平不由轻夷的斜了他一眼。

 

那人敏感的觉察到了赵平对他的鄙视,不由额头冒了汗,但他以坚强的克制着自己那颗绝对矜持的心,这种忍耐的结果是他的脸色变得阴白阴白的,目光下意识的朝赵家常出入人的门槛望了一下,似乎在找救兵。

 

说来也巧,一向不怎么早起的赵芹,忽然一撩帘子,迷迷登登的从门槛里一脚迈了出来。

 

刚睡醒的赵芹,用手背使劲揉着惺松的眼睛,蓬乱的长发本来拢在后面,因她一低头,便跑到了前胸,遮住了半张脸,她气恼的用小指一挑,脑袋一甩,整副面孔便赤裸裸露在人前,但见红腮鼓鼓,双颊流霞,原本苍白的颜色顿时一扫而空,只剩下圆润丰满的模样了,她娇嗔的斜睨着众人,长长喘口气,靠在柜台上,莺声燕语唤道:“娘。”

 

赵母刚欲说话,日本人却先惊呼了:“杨贵妃,这不是杨贵妃吗?”

 

赵芹怔怔盯了日本人一会儿,竟然冲他笑了,这欢颜宛如春夜一枝带露的花蕊,妩媚多情。女儿居然对日本人笑?赵母不仅又羞又恼,一把拉过她手,拽着她回屋去了。

 

“我叫小岛高夫!”日本人向母女俩背影嚷起来,“我是医生,久仰中国的,来学习,杨贵妃神经错乱,我会治好她的……”

 

“你会治个屁!”赵平怒不可遏,一扬胳膊,将小岛高夫打了个趔趄,趁他未站稳,赵平又是推又是搡,把他请出书店,砰的关上了门。

 

小岛高夫傻乎乎立在大街上,百思不解。

 

赵芹被母亲拉到屋里,大闹不止,不住的问:“宠哥的魂来了,你们为什么把他拒之门外,不让我见他,为什么?”

 

赵母只好堵住她嘴,她泪汪汪睁大眼睛,默默盯着窗外。那里,朝霞已褪,睛空仅留下一抹飘忽不定的白云。赵母觉得病若游丝的女儿心,正像那抹飘忽不定的白云,不由手一松,却吓了一跳。原来,赵芹已把唇咬出一道血痕。做母亲的怎能看着女儿这样自虐?赵母心碎了,抱住女儿,嚎啕大哭。

 

闻讯赶来的赵平,望着她们母女,长长叹口气,目不忍睹,刚要离开,却发现身后不知何时立了一个人——他的表叔赵玉亭。

 

赵芹原本是小城最美丽的女孩子,一家姑娘百家求,好梧桐常引凤凰来。从赵芹12岁开始,便媒人不断,但都被赵玉亭给挡了驾,他黑着脸冲媒婆吼道:“俺闺女还小。”吓得那些女人落皇而逃,登门的媒婆也渐渐少了。

 

其实,赵玉亭不是心气太高,是心中已有半子的人选了,就是邻居高先生的公子高宠。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况且这对无邪的小儿女早眉目传情起来了。另外,他还有个私愿,他一直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一直渴望能攀个读书人家做亲戚。

 

可惜,随着高宠的逝世,他的渴望也破灭了,他不得不重新为女儿打算,女儿已非从前的女儿,媒人们如今也不登门了,都在看他的笑话,他为此苦水朝肚里咽。今晨,见赵平为维护赵芹,竟敢得罪日本人,当下心一动。

 

表叔让自己到他书房去,赵平不免有点忐忑不安,虽然大家是亲戚,但毕竟还有一层主仆关系。所以,他垂首而立,显得十分拘谨萎缩。

 

赵玉亭上下打量了一会儿赵平,叹了口气,若赵芹好好的,他是说什么也不肯有今天这个决定的。然而,事已至此,他又是比较好的人选。赵平到书店工作也快一月了,勤快、精明、忠诚、健康,最重要是他喜欢赵芹,由他照顾赵芹,赵玉亭应该是放心的。于是,他直截了当的告诉赵平:“我打算把芹的终生托付于你了。”

 

赵平却惊出了一身冷汗。这几乎就是说,赵平将成为赵家的主宰,成为书店的主人,他可从未有过如此之大的野心啊!

 

小时候,孤苦零仃的赵平总是被人欺负,最大的一次侮辱是在他12岁那年,因饥肠漉漉偷了一名寡妇的包子,让人家揪住,在冰天雪地脱光了衣服,狗一样扔到大街,一顿拳脚踢后,他在围观者的耻笑声中,无助的跑到河边一头扎了下去。幸好同龄同命的小乞丐救了他,将他背到破庙,并把自己的衣裳均给他一半,然后又出去要饭去了。赵平独倚窗下,望着白茫茫的天地,曾恶作剧的幻想有那么一天,要那名寡妇跪到他面前求他原谅,他才不会原谅她呢,他也要她脱衣服,扔她到大庭广众之下,叫她知道什么叫做羞耻。

 

这样梦了很久,才想起伙伴走的时间太长了,天已黑了,怎么还不回来。于是,披了破毯子去找,结果找了一晚上,才在一棵古树下发现了男孩儿冻僵的尸首,他哇哇哭着拖起这患难的朋友回到村子,将他斜横在寡妇门口,吓得她好几天不敢出门。后来,旅长出面干涉了,他是赵平爷爷的堂叔叔、赵芹爷爷的父亲,他命寡妇出了十个铜板,埋了赵平的恩人,还为赵平做了棉被。然而,发生过的事情谁也不会当它从没有发生过,那份屈辱的烙印,深深记得在了赵平的心头。

 

他明白自己是因为没钱才遭受那么大的摧残的,从此开始仇视人生了。不过,到了书店后,随着生活的稳定,他的心中开始存了温暖和爱,产生了许多憧憬,尽管这憧憬中曾有过赵芹的影子,可她一旦真正的属于他时,他又惶恐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实在是配不上赵芹的。(未完待续)

11月院里花(2009-11-13 11:19)

天凉快了,院里走一圈,收获如下——

 

 

 

 

婴儿的小胖手(2009-11-10 19:20)

碎石飞舞的梦里,听不到海的声音。

 

一双婴儿的小胖手,随着碎石飞舞的方向飞舞。

 

无所谓声音,只想把碎石捧住。然后,捏成一整块。

 

所以,他需要胶水。

 

他有了,只是他太小,抓不牢,还不会使用。

 

碎石,最终没有被粘起来。

 

他的小胖手更胖了,属于肿的范畴。

 

接着,流血了。

 

谁给他的胶水?为什么给了他胶水,却,没有教会他使用的方法?

 

小胖手,仍旧在滑动,随着飞舞的碎石飞舞。

 

他,倒不计算不计较。他,只一味信——总有一天,会学会如何使用……

流无踪(2009-11-04 17:38)

有一种蔬菜叫雪里红,昨晚梦到了,吃了——外面冷冰,里面温温的。

 

肚子很快饱了,满嘴是雪里红的味道。

 

早晨,娇艳的光芒射在我的阳台,窗下的水很蓝,天也蓝,鸟叫的好听,云都舍不得离开,大半天了不变形状。看见了花,仍旧是玫红色的花,旺盛的爬在墙头。却是闻不见花香,雪里红的味道,那么浓!

 

用电磁炉煎蛋,油吱吱的响。终于,雪里红的味道消失了。胃,开始饿。

 

用面包卷煎蛋的时候,好认真,忘了雪里红。

 

再不肯做红尘寄居人!尤其,寄居在人的腹里。所以,化作雪里红,流无踪?

1、  Saryu(圣河):和石潭的意境相似,很庄严很有宗教意义,最初选定(Andy提供);

2、  Stone(石头):和石潭的性格相似,很本真本我本原本体,一直想用(Anny提供);

3、  Star (星星):和石潭的向往相似,很光亮很华丽很明艳,是我向往(Anny提供)。

 

最终选中了Star。

 

呵!I am your shining star

 

星星堕落,离了上空,来了红尘,化为石潭?

 

谢谢A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