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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0 14:14)
标签:

杂谈

要多久,你才会关注到,你身边的。

当你流连于你们的过去,我却迷茫于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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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3 13:08)
标签:

杂谈

荒废已久的博客,还有谁会来看,是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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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12:37)

    又是520了,去年今日是个难忘的日子,同济的百年校庆。从清晨的升旗仪式,到中午在东北人家的聚餐,到混不进去的校庆晚会这一切的一切都还历历在目,谁想366天的光阴已悄然飞逝。毕业了,工作了,搬家了,恋爱了……可长大了吗?

 

    今年今日,同济的101周年校庆,也该是个难忘的日子吧,正好是纪念汶川地震遇难同胞的全国哀悼日,是悲是喜,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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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5 19:11)
 
 
 
    红烧肉:肥瘦适当的猪肉,洗好切块。清水中加料酒、茴香腌15分钟。换水加适量料酒、少许醋,大火烧开,把浮起来的泡沫舀掉,大火继续15分钟。换小火再炖30分钟。肉差不多酥了,换沙锅,加入老抽酱油炖20分钟,最后加入糖收汁。赞啊,浓油赤酱,香气扑鼻,入口即化。(恩,那是一帆风顺版做法,蚂蚁的迂回曲折版还包括试吃时发现冰糖放多了太甜,加热水加盐,再试吃,继续加盐,再试吃……嗯,试吃掉小半锅肉,呵呵。) 
 
    上汤生菜:要只有叶子的那种生菜,洗干净,入热水烫熟,捞出装盘。放少许油,把蒜末爆香,倒入切成小块的皮蛋,翻炒几下。加入适量的鸡汤(蚂蚁用浓汤宝代替),加盐,沸腾了就好出锅,浇在刚才的生菜上。赞啊,原来生菜还可以这么好吃的,皮蛋把鸡汤的鲜味都提出来了,使得素菜也能非常得美味。
 
    生菜蛋花汤:这个比较简单,这种生菜是有茎的那种,把茎切成丝(蚂蚁的刀功只能切长方体-.-),倒入开水中,煮一会儿,等长方体差不多软了就可以把打好的蛋倒入汤中,加盐,撒葱花,滴上几滴麻油。很清淡的汤,但也很可口,配红烧肉刚刚好。
 
    荷包蛋:很常见的菜,把蛋整个敲在热油中,不要怕烫,离油近一点,这样荷包蛋的样子会好看些,蛋黄不会破碎流出来。等一面差不多成固体了,快速翻面,两面的蛋白都熟了就可以盛出来。等几个蛋都煎好了就放在一起,加水加酱油煮,最后加糖加盐,撒上葱花。蚂蚁把它烧得很香,焦香,呵呵。火候没掌握好,好几个蛋的边都烧焦了。
 
    (可惜拍照片的时候菜都有些凉了,吃起来绝对比看起来赞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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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的樱花又开了,岁岁年年……
 
亲爱的,我们的爱情什么时候才能开花?
 
 
出版社的某个角落,春天在那里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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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16:46)
    突然,想起自己那个在Blogcn上尘封已久的博客,“黑夜的献诗”,没错,我还记得它的名字,然而,密码却想得非常艰难。就像它曾经的那个主人,名字还记得,回忆却已经很模糊了。
    那个博客上还有洛洛和她男友的情侣博客的链接,曾让我羡慕的一对郎才女貌非常般配的亲密爱人。前些天问起,居然已经分了。点击进入,果然已和我的“黑夜”一样被隐藏了。天长地久到底有没有?或许曾经拥有就够了……
    其实写这篇日志的主要目的是,在Blogcn的主页上,居然看到了斑马学长的名字,07年度博客之星,大赞!想起一年前蚂蚁还在这里推荐过他的博客呢,现在居然这么火了。当然,他的火和蚂蚁没什么必然联系,但起码说明蚂蚁慧眼识珠啊,哈哈。所以这里再次推荐北丐的独立博客,www.beigai.net。大家可以去看看,也很赞哦。(丫就是不知道怎么在那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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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9 12:51)
北丐还在北京漂,考过电影搞过网站现在在独立博客。

龙虾还在岛上住,楼兰寻新娘归来又去了西藏找雪莲。

开始,我以为我们是同类人,和他俩的信有厚厚一叠。

现在,我知道了我和他们不一样,凡人亦分凡与非凡。

我只是个安分拿着小工资,在腹部囤积脂肪的小编辑。

 

某人对我说对不起,我只是个凡人。

我以为他不过是在为自己的错误找托词。

周国平说人都是崇高一瞬间,平庸一辈子。

于是他理直气壮地拥有了三个女子最美的时光。

原来承认自己是凡人就像承认自己是流氓一样无畏了。

终于,找到了卸下内心重负的捷径,恩,我承认,

我也是个凡人。
 
(以下省略罪状一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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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12:58)
 《士兵突击》楔子
兰晓龙
 
    一只蚂蚁攒行于它这一系侦察蚁用腹腺分泌物标识的蚁路上,这东西对它的重要就如铁轨对火车头的重要。世界对它像对我们一样是个大得没谱的地方,它的优越性在于它可以靠那些不可复制的碳氛分泌物确定前边是不是它该去的地方,我们则只能靠蜘蛛网一样延伸的交通网络和航班表,自然,我们、我类或者说我辈族群中间也有那么一些人愿意去同类未有涉足的地方,或者是丛林莽荒或者是心灵的纵深,但那些家伙叫做冒险家,就如那类的蚂蚁叫做侦察蚁一样。

    但我们这只蚂蚁是兵蚁,褐色族群。无论颜色,兵蚁就如我臆想中一战时的士兵,终其一生装在不见天日的闷罐车里,运行于据说安全实则杀机四伏的轨道之上,一到车门打开看见天日的时候……

    作战。

    终其一生。

    好吧,我们的褐色兵蚁不听我们的唠叨,它不安地竖起了触须,今天的空气不大对劲,前边出现了十二只兵蚁的身影——幸好那支小分队和它属于同一蚁域。

    它跑上前,立刻和领队者开始了永恒不变的互哺和交流。授与者从自己的公共嗉囊吐出流质食物,搓成球状喂给饥肠辘辘的伙伴。我们的兵蚁很想报答以同样的行为,但它力不从心,它要把消息送回去,路还长得很。

    蚂蚁触角上的十一个节能释放出它独有的费尔蒙,这是它的十一张嘴。十一张嘴同时又是十一只耳朵。

    提供食物的领队者从兵蚁的第一节触角上知道它的年龄:一岁。从第二节触角上知道了它的军衔:无生殖能力狩猎兵蚁。第三节触角指出它的种类和所属蚁域。第四节触角显示了编号和称呼。第五节显示出兵蚁的精神状态:疲劳而激动。第六节用于一般交流。第七节专用与较复杂的对话。第八节只用于和蚁后交谈。第九至第十一节在战斗时可作为大头棍使用--类似我辈族群中的警用甩棍。

    ……

    您确定您买对书了吗?是《士兵突击》不是《蚂蚁突击》?

    我坦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士兵突击”四个字后写上了一只蚂蚁,然后就此敲响了新换的键盘——也许只是觉得声音很爽——然后无耻地抄袭着法国佬贝尔纳·韦尔贝尔《蚂蚁联邦》的片断。贝尔纳·韦尔贝尔试着用蚂蚁的触角来观察、评论甚至改变世界,但是世界让蚂蚁茫然就像让我们茫然一样--蚂蚁的世界是方的,世界的尽头寸草不生,像地狱一样冒着焦化的沥青味……真是不幸。世界的尽头有毁灭和魔鬼,魔鬼的形态是巨大而柔软的粉红色柱子,有时一个单挑,有时五个一起出现,无论五个还是一个,那只侦察蚁的下场只有一个,成为沥青上肝脑涂地的一个剪影。实际上我不知道这只让哥伦布也要汗颜的侦察蚁如何发出最后的信息,也许只是在粉身碎骨的痉挛中用全部的触角,第一节至第八节,甚至包括第九至十一节全力地嘶吼出它的信息: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世界到了尽头,到了世界的尽头……

    五个或者单个出现的粉红色柱状魔鬼……和我辈族群恐怖的东西不大一样……是某个小孩恶作剧的手指头,他抬起他的手指头,上边还粘着那只仍在发送信号的侦察蚁尸体:我有碾死了一只。他心里模糊地说,并且有模糊的快乐。坦白讲,我小时候常干这样的勾当,长大后像《中山狼》里的东郭先生一样小心下脚,唯恐断送了麦哲伦、伽利略和哥伦布,直到有一天自己也烦了,昂首阔步地走了出去,心里说,死便死吧,这是命运。

    书归正传,我们褐色兵蚁和那支步兵班告别,迅速前往它的蚁域,它第五节触角上激动不安的信息我们可以翻译如下:

    不对劲。有异味。世界要坍塌,世界在震动。

    蚁群的遗传记忆告诉它,那是那只永逝的侦察蚁前辈用全部触角描述过的气味,地狱的味道。兵蚁不知道那是沥青、汽油、钢铁、火药和硝烟的味道,和它不同种类中同一职业的人类的味道。

    它所属的蚁城物产丰富,幅员广阔,九百六十万……我在说什么?无边无际的方底穹形宇宙向无边无际的两端无尽延伸。它们的蚁后依照此格局构筑了辉煌的蚁城,并且竭尽心力想要模仿出方底穹形的内部结构--徒劳无功,混凝土抹出,非自然形态的方底穹形对还未发现火的蚂蚁们不可模仿,蚂蚁们的精神导师们于是把这种形态作为神之存在的铁证如山。

    兵蚁回到了让它觉得安稳塌实的四方体宇宙。然后……

    一个巨大的粉红色柱形魔鬼向它压了下来,另一个稍短但更粗的魔鬼加入……

    兵蚁被拈了起来,而不是碾死。

    它用全部的触角--包括不具备发送功能的第九至十一节触角--竭尽全力地发送信号,并且力图这个信号能强烈到加入它这一族群的遗传记忆:

    钢铁味、硝烟味、汽油味,非自然的纤维织物的味道。

    魔鬼和末日的味道。

    兵蚁在哭泣……不,兵蚁不会哭泣。

 

  (恩,越来越懒了,开始转发了。好书推荐,看这只小小的蚂蚁最终是如何成功的。呵呵,受某人影响,现在的闹钟铃声都改成起床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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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 20:51)
    526位于同济本部的西北角,穿过那片“挪威的森林”,便能看到它,在某根落水管的旁边,窗外总是晒满了衣服,门口贴过Bob Marley,卫生评比常常是17.5分。

 

    526有六位“房客”,分别是蚂蚁,党员,金金,大大,雅雅和欢欢。其中,蚂蚁身兼寝室长,门卫,迎宾,接线员,网络管理员等数职,小而强大,大家鼓掌。

 

    党员还是那个321的党员,一个和我“同居”了四年的女人,现在却已不知所踪了,或许就在你我隔壁,或许已在大洋彼岸。党员的口头禅是“为什么”,话中充满了无限的质疑和非凡的自信,因此在321时代,就由菲菲创造了一曲《为什么之歌》作为寝室主题曲。党员还有一句“哎哟发”也常被人模仿,沪语中被撞痛的时候一般会喊“哎哟哇”,凄惨之音让人动容,但党员的“哎哟发”却能让人受伤后还 “发”一下,不觉就化解了疼痛。党员的“夜生活”基本靠练级,练的游戏比较特别——贪吃蛇。每每夜晚都能看到对床那幽蓝的手机灯光,蚂蚁手机里的最高分也是她创造的,本人破了三年还没成功,汗颜。

 

    金金是526的活宝,她的口头禅就是“喵呜”,同时摇头晃脑,露出一颗很有表现欲望的牙齿。她喜欢丢东西,大家可以问问她的前手机们都丢在哪儿了。她喜欢变魔术,但她的魔术基本上等于魔术揭秘节目。她还喜欢半夜躲在被窝里打电话,这个不良习惯和她那“鬼瑟瑟”的梦话一起成为了526的“午夜惊魂”。那时候寝室空间狭小,所以打一回80分需要大动干戈,把两只储物箱叠起来当桌子,从各个角落拉出椅子挤在一起玩。金金就对这种恶劣环境中的小小幸福特别珍惜,每次都乐此不疲,终于诞生了526的经典笑话——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寝室里寂静无声,突然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嘿嘿”地笑了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紧接着气氛突转,那女人又开心地喊了句“33445566”,靠,做梦都在打牌呢。

 

    大大是我们寝室最小的一个(其性质就像蚂蚁并不瘦小一样),之所以叫大大是因为她是双胞胎里的老大,她还有个和她不是很像的妹妹。一直觉得大大是那种很舒服的女孩,整天乐呵呵的,喜欢研究星座,穿衣打扮都挺有品的(虽然那个包包真的像垃圾袋),一个有些傻傻的聪明孩子。大大睡蚂蚁的上铺,但这位“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不久就住回家给她妹当“兄弟”去了。526的某次集体活动就是在大大家举行的——吃火锅,记得那天蚂蚁还做了招牌色拉,大家都吃的很饱很爽,看的是金凯瑞没错吧?而大大的床铺就成为了流浪衣被的收容站,也成为了咯咯鸡和Monster的幸福家园。

 

    雅雅是526最高最瘦的一个,与睡其邻床的蚂蚁形成了鲜明对比。雅雅有一串里面有黑道道的透明珠子(请雅雅同学跳出来告知其学名);雅雅有两只蓝色的小熊,一只肚子里可以放热水袋,另一只我已经忘记长相了;雅雅还有很多月饼盒子,大的放大东西,小的放小东西,就没看到过放月饼。雅雅有很多东西我都记得,因为蚂蚁经常会跟着她买同样的东西,为此颇受鄙视。雅雅是个冷静而理智的天蝎女,懂很多东西,所以冲动而固执的天蝎蚂蚁说雅雅是我的导师,但雅雅不同意,因为蚂蚁这么伟大的学生会给她造成很大压力的,所以蚂蚁只能给别人当导师了,呵呵。

 

    欢欢是个辽宁女,性格脾气都挺东北的,身材倒是相当的不错。做了三年的寝室接线员,蚂蚁得出一个科学结论:来电频率和离家距离成正比。欢欢离家最远,所以电话最多,大四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有三个电话找她,直接导致蚂蚁接电话的时候会自动变成东北口音。不过欢欢的东北口音的确挺逗的,普通话考级那会儿想让她纠正我们的前后鼻音的,结果被她带得平翘舌都不分了。让她来读“四是四,十是十”吧,她会疯掉的。她还比较疯狂的时候就是跳“劲舞”了,每晚跟着某MV穷折腾,也觉对不起群众,遂把床单挂起来躲在后面独自陶醉。说到醉,欢欢曾经大醉过一回,半夜被人送到寝室楼下,都走不上来了。此时伟大的寝室长蚂蚁同志毅然放弃了宝贵的睡眠,独自晃悠悠地把她弄上了五楼(女生身材好的确是件好事,起码背起来不是很重)。

 

    发现此小传过于偏重对寝室长的赞誉,恩,没办法,我跟她太熟了,总得给个面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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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6 20:44)
三天前,我抛弃了他。

是谁陪伴我走过四年平淡而美好的大学生涯?

是谁在我生病的时候带来关心与安慰的话语?

是谁无论我怎么欺负他都不会有半点的怨言?

是他,是他,还是他……

 

四年了,我就这样狠心抛弃了他。

他却依然用单纯而忧郁的眼神看着我,

有伤感,却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

虽然他很质朴,很结实,很有安全感,

但另一个他却给我带来精彩与新鲜感,

是的,我犹豫了,动摇了,

并且喜新厌旧,放弃了四年的感情,

选择了新的他,离开了旧的他。

 

我想,我不是个好女孩。

但诺基亚的确是好手机。

 

泪别8250时代,

喜迎6300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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