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猎犬丢失了。
他的栗色马丢失了。
他的斑鸠,也丢失了。
而他只是沉默。
仿佛一位连环杀人狂,
寒冬再次启程。
被宰割的命运,居然
没有列阵等待。
为了获得一个神谕,
人们宁愿知情过多。
而他只是,沉默。
那些旧的尸体,
那些时间的刀痕和空洞
以及果核里面的奥义,
必将在每个大雪的夜晚
被反复想起。
《沉重的时刻》
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哭,
无缘无故地在世上哭,
哭我。
此刻有谁在夜里的某处笑,
无缘无故地在夜里笑,
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走,
无缘无故地在世上走,
走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死,
无缘无故地在世上死,
望着我。
《秋日》
主啊,是时候了。夏日曾经很壮大。
把你的阴影投到日晷之上,
让秋风刮过田野。
让最后的果实尽快成熟,
再给他们两天南方的气候,
迫使它们成熟,
把更多的甘甜酿入浓酒。
谁,此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着,读着,写着长信,
在林荫道上来回不安的,游荡。
《给冯·卡尔克诺依的挽歌》节选
命运是怎样地,在诗中一去永不复返,
它是怎样地,在诗中成为模糊的影像?
所有发生过的事物,总是先于我们的判断,
我们无从追赶,难以辨认。
不要胆怯,如果有死者与你擦肩而过,
同他们,平静地对视吧。
无数人的忧伤,使你与众不同。
我们目睹了,发生过的事物,
那些时代的豪言壮语,并非为我们所说出。
有何胜利可言?
挺住就是一切。
杀牛者的房子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或者更早。从我有记忆开始它就在那了,据说是方圆十里内的第一座多层建筑。直到我几乎永久地离开小镇时,杀牛者还住在那个破败的二层小楼里。其时已随处可见高大的楼房。
杀牛者很有钱。只是他不需要一座新的房子。他没有老婆和孩子,父母或亲戚也不与他同住。而且他是一个长年在外的人。我能理解他把钱用在除了房子以外的任何地方。如果你是聪明人,你就该知道一旦你在某件事情上出过风头,下次便不能再重复它。杀牛者就是这样的聪明人。他只做别人没做过甚至想都没想到的事,并且见好即收。我不记得镇上有比他更成功的投机商人。
没有人称他为杀牛的,杀牛只是他众多生意中的一项。他经常往外地跑,多是倒买倒卖之类,人们很难弄清他具体干了什么。只有当他在家门口贩卖水产或屠宰牲口的时候,人们才能从直观上理解为何他比自己挣的多。我清楚地记得他是第一个收购小龙虾的人,那时池塘沟渠遍地是这种东西,当地少有人吃,小孩子爱捉来玩,他一呼百应,以极低的价格收进,然后整车整车地运往周边的城市。我们那儿管屠夫叫杀猪的,因为很难见到有人专门杀别的动物。但他就是专门杀牛的。而我也曾亲眼目睹过。这便是我以杀牛者来叙述他的原因。
他的小楼南临小河,西靠马路,河水经桥洞流过。河岸与马路夹角的空地便是露天的屠宰场,边上有条小沟通常聚积着半干的血水,蝇虫飞舞。那是我第一次见现场屠牛,也是唯一的一次。那条黄牛体型不算大,看上去很温顺,被拉到空地时四腿发抖,满眼恐惧,却并无像样的反抗,当杀牛者的助手拽紧它的鼻栓时,它仅仅摆出往后退的姿势。杀牛者嘴里叼着一根烟走过来,手上是一把二十公分长的普通螺丝刀。他站于牛的一侧,抚摸牛的后颈,螺丝刀比划两下,便贴着牛的脊背快速插了进去。牛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扑通跪倒在地,随即身子歪下来。助手立刻上前用一把锋利的弯刀将牛的脖子整个切断,深色的血涌了出来。然后是开肠破肚。接下来的工序曾经令我不解:一桶水被吊在木柱上,通过塑料管从牛身的刀口缓缓流入。数年以后,当注水肉作为众多中国特色产品之一繁荣起来时,我才意识到杀牛者是该行当的先行者。
那天从牛牵过来到注完一桶水,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多时辰,自始至终有个女人呆在他家的楼上。精明强悍的男人娴熟地宰杀一头牛,他从外地带回来的漂亮女人安静地坐在窗前观看——那扇窗只能算是一个大洞。这可真够酷。只是这里有一个小问题,除非你别出心裁地认为它导致事情变得更酷了,否则势必对这幅景象造成致命的破坏:他是一位知名的阳痿患者。
没有人知道他领回过多少女人,因为她们都不会留太久。他应该是在自己的隐疾被公开之后开始将目光投向外地的。我相信仅凭他的口才便足以让一个女人千里迢迢跟他回家。每次新的女人出现,然后过些天不见了,人们就说,看来他还是不行啦。如此情节反复发生,人们便习以为常了。但无人刻意嘲笑。一个心智正常之人不会去嘲笑一个男人生理上的阳痿,除了他自己的女人。成功但他人无法羡慕,苦闷但他人难以关怀,于是杀牛者是我见过最寂寞的屠夫。
我在读奈保尔的《米格尔街》时想起他,但想起之后就与本书无关了。启动我们记忆的遥控器上有一些数字按键,它们直接指向那些重要的频道而无需搜索。杀牛者就属于这类按键。但我不能想象他现在的情景:他一如既往地阳痿,或是又在做其他什么买卖。惟能肯定他已老了。而我只是叙述。我是说,有时候你会以为你发现了命运的秘密,可你真的不能太自信。根本上你永远看不大清。别去阐释它。
有个男人歪倒在地铁的座椅上,眼镜歪倒在他鼻梁上。他双目紧闭,裤子拉链半开。他喝多了,他真可怜。我没有闻到酒味,我感冒了。但我看得见他眼圈泛红,脸颊微肿。我喝得再多也不会这样,我是说我喝得再多也很清醒。我见过太多的人与我一醉方休之后开始胡言乱语,讲一些平时不敢或不便讲的话。这真是个悲剧。我是说一个人居然可以永远保持清醒,这真是个悲剧。我并未刻意这么做,可是谁有办法让我喝到昏过去之前意乱情迷?我上一次喝醉的时候,当街狂吐,晕头转向,然后自己叫出租车回家,没有丢任何东西,下车还记得要了发票。这种经验令人发指。醉对我来说只是生理行为,无关精神。我宁愿我一杯酒下去就开始放浪形骸。
马修·斯卡德说,我叫马修,我今晚只听不说。我现在听也不想听。或许是我的悲观作祟,我感觉这个世界已经崩坏。坏的消息总是有所保留以便受众的信心苟延残喘,好的消息虚假得连发布者自己都不好意思。这到底是怎么了?马修说,我无话可说。这个城市有一千三百万人口,有一千三百万个故事,有一千三百万种死法。我们是孤单的存在。我厌倦了路上遇见的每个人,厌倦了每个人疲惫的神情。真的,我越来越无话可说了。我只是在坚持。我得做点什么。就像一本小说里写的:文字像锚一样,拴住记忆之船,以免船在暴风雨中沉没。
城市生活容易让人萌生出感伤的自然情怀。城市人看自然是花园,或是窗棂外的风景,或是自由的舞台。农民、水手、牧人更加有头脑。自然是力量和抗争。自然是没有承诺的存在。如果自然能够被人类当作是舞台和背景,那么它必须被当作既有助于善,也有助于恶的自然。自然的力量冷漠得可怕。生命的第一需要是庇护所。庇护所反抗自然。最初的祈祷是祈求保佑。生命的第一个迹象是痛苦。如果造物主是有目的的,那么它的目的是隐秘的,只能在征兆里不可企及地探寻,永远不可能在真实的迹象里找到。
正是在这样荒凉的自然情境里,我们遭遇美。这遭遇究其本质是不期然的、无法预料的。风平浪息,海水从土灰变成宝蓝;雪崩后滚落的巨石下长出小花;破败小镇的上空升起月亮。我举这些极端的例子是为了彰显情境的荒凉。反观更多日常的例子,无论我们是如何遭遇美,美始终是个例外,始终是“尽管”。这正是美打动我们的原因。
——《讲故事的人》(约翰·伯格)
一只苹果正打算从桌上滚下。需要起身接住它吗?你在想。如果动作够快,说不定来得及。但你昨天不是刚挽救过一颗鸡蛋吗?你上周不是还让一个玻璃杯幸免于难吗?你为什么又要去在乎一只苹果呢?你都没搞清自己是不是想要一只苹果。
你已经发现了,鸡蛋和玻璃杯其实根本无足轻重对不对?所以苹果很可能同样如此——噢,显然必定如此。你还不如索性躺进沙发里。你大可去欣赏:你试图支配的任何东西,它们正在一张倾斜的桌子上随机排列,等待依次掉落。
上海译文社的那套译文经典新出了几本精装版,称得上漂亮。难得的是内文排版也很舒服。《香水》、《瓦尔登湖》、《老人与海》、《一九八四》、《情人》——这个单子很靠谱,涵盖了各种口味,你不可能一本也没兴趣,除非你从来不看书。
杜拉斯的书我未曾读过,这次看在装帧的份上买了《情人》。地铁上不到一个来回就看完了。果然不喜欢。此外,我不明白《情人》那个备受赞誉的开头为什么与大诗人叶芝的名作《当你老了》如出一辙:多少人爱过你青春的片影,爱过你的美貌,以虚伪或是真情,惟独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心,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如果找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刻,点一盏台灯,煮一杯咖啡,一边读这篇小说一边回忆几百年前的某个情人,会不会比较有感觉?问题是,在我身上没法发生这样的阅读场景。我连台灯都没有。雀巢也许能找出几包。
虽然另四本都看了不止一遍,但还是手欠,买了《香水》和《瓦尔登湖》。前者大概是我喜欢的第一本西方现代小说。后者无疑属于这类书:你可以一口气读完它,但你一般不会这么做,你宁愿,或者说它适于被你,随时、随地、随便读上几段;而你每次都会有新的感受。
在森林里建造一座木屋,隐居,开荒种地,读书写作,同湖光山色相伴,与飞禽走兽为邻;在时间的溪上垂钓,任汩汩的流水逝去,而永恒留了下来——我们谁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
“很久以前我丢失了一头猎犬,一匹栗色马和一只斑鸠,至今我还在追踪它们。我对许多旅客描述它们的情况、踪迹以及它们会响应怎样的叫唤。我曾遇到过一二人,他们曾听见猎犬吠声,奔马蹄音,甚至还看到斑鸠隐入云中。他们也急于追寻它们回来,像是他们自己遗失了它们。”(《瓦尔登湖》)
关于这个寓言,爱默生的弟弟爱德华曾问梭罗是什么意思,后者反问:“你没有失去吗?”便再无回答了。
如果只是用来晒晒太阳
剩下的时间应该够了
塌掉的石墙我已重新垒好
水井修缮如初
还有树桩,斧子在那里
随时可以燃一堆篝火
如果只是跋山涉水
藏起最柔软的部位还来得及
甲胄不难清洗
磨损的爪子也会长出来
需要打点的行装没有几件
明日将引暮色向南
如果错过了必经之路
我希望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
有一片沙子,尚存余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