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链接已帖在新浪微博上,电子版链接好像是这个:http://url.cn/3hch6r
不好意思哈,忘了更新博客,这个新闻是上了好久的了,今儿在博客里更新一下。更多消息请关注我新浪微博,地址如博客左栏有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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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自'老猫在村里'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e5a1d60100t72q.html
郎芳是写小说的姑娘。养着十多只猫。
主要说她的书——之前的两本,《午夜蛇变》和《天眼寺》,据说都很受欢迎。我没看过,看的是她的新作,《藏秘诡事录之奴奴花卡卡》。
看的过程,就是被揪着进入一个气场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不由自主的。
先说说这个小说的故事。偶然之间,有人发现了神秘的死亡事件,人死得很怪,皮囊仍在,躯壳已空,似乎被什么把血肉吸去。对凶手的追踪,逐渐变成对神秘山庄的探险。有去无回的探险者,泼出性命追寻的,是一卷流失的魔咒。
似乎这是一个通行的套路,悬疑,或者传奇。但是郎芳的叙述却诡异。她没有使用通行的手法,故事写到哪里,
| 中国悬疑小说天后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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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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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来源:移动新闻http://3g.ha.i139.cn/pams2/m/s.do?p=42&j=d&c=11190&r=10466011。
原稿如下:
“奴奴花卡卡”,领袖藏地传奇另类风格
直奔主题吧。首先我想明确一点,当初跟我签定合同的“北京有容文化”总经理,真名到底是叫“花青”,还是叫“花清香。”我所听到的消息,是说她叫花青,如果当真如此,那么“花清香”为马甲,若她用“花清香”之假名与我签约,这张合同是不是算做无效?这点我真的不清楚,合同是否可以用代名呢?希望赐教。
也请其他曾与这家公司签约的作者回去看看你们的合同,签的名是谁的?
那么就说说今天晚上的这通电话吧,电话是刚才打完的。
缘起于移动的版权争议。
因为之前在微博上说的有关《午夜蛇变》的事儿,所以也连带着过问了一下《天眼寺》,被告知这个书正在等待上架。中间的细节问题就不说太多了,后来弄明白将《天眼寺》拿去移动要上架的就是“有容文化”。
对此很是不解,因为之前应邀去做“章无计”在新浪的视频访问嘉宾以后,席间听到花青说过,这本书只余下一百多本了,也就是库存不够了。所以我就在Q上给花老师留了个言(瞧,我现在还在叫她花老师),说:这个书现在市面上没有货了,我想请您加印一版。她一直都没有回复我。那么按照行规来讲,这个合同就算做废了。
在中间要插拨一段这
http://www.hbqnb.com/news/Html/book/2011/725/117252112317087270870.html(原帖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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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想看明白那个张冠李戴的“裸照事件”,要想明白这件无耻地事情是谁干的,要想明白在委,必须得看两个采访,一个是出版人网的,在我新浪微博上,一个是我前一篇博文——“写在《藏秘诡事之奴奴花卡卡》正式上市之前)。那么,我的正文开始:
我下午想了又想,到底是写还是不写?最后还是决定:写。
全因为这次你把事情搞得太TM大了。
自从发了那张张冠李戴的裸照之后,你这几天一定正活在焦头烂额的担忧中吧?你一定在想:我是不是准备去告发你了?你是不是要坐牢了?那种担心的滋味不好受吧?那么早知现在又何必当初呢?
你总是使用相同的伎俩。等到有人问你,你就无耻地来一句:“这个事儿绝对跟我没关系”。如果以前都可以把它们原谅成为“错误”,但是这一次,你犯了个极其严重的错误,错到差点让你蹲进去。你所触犯的,已经不只是道德底线。你简直丢尽了出版人的脸!
跟编辑沟通了一下,所有的货都已经发出去了,下周,《藏秘诡事之奴奴花卡卡》就全面有货啦!此书是“藏秘诡事”系列的第一本,第二本会争取在年底左右上市!
发封面与推荐语之前,先说几句:
一转眼,进这个圈子,五年了吧,算了今年,只是还不足月而已。从06年的一无所知,到08年的敢对不要脸的编辑大声质问,到09年惹上小人,在网络上一时负面消息缠身,弄得沸沸扬扬,有口难辨。再到2011年的重装出击,每一次的间隔,都是两年。
前一阵子,,因为《大禁地》的事情恼火了半年,跟华文天下那家出版公司非常不愉快,以至于我动不动就在微博上指桑骂槐,但是自已也累了,因为人家根本无动于衷,你骂你的,我当没听见。
我也明白,作者始终是外围群体,不像那些编辑,一个公司的人成天二十多个小时呆在一起,当然不会相信外围的声音。但是为什么不反过来想想,有哪个作者吃饱了撑的时间多,成天跟你们置气啊?如果不是你们真的弄出事情来了,有谁会无中生有那么闲?!
看看他们都搞 了些什么事儿?为了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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