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家庭暴力 知识分子 心理特征
摘
要:本文归纳了知识分子实施家庭暴力的种种表现,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了知识分子施暴者的心理特征,主要有:1、显著的双重人格;2、强烈的自我中心心态和控制欲望;3、较强的个性和自尊心,好面子;4、情感世界丰富,心理活动复杂,对精神生活要求高;5、心理承受能力弱;6、专业知识多,做人的知识差。提出了解决知识分子家庭暴力的对策:1、完善知识结构,补上人格教育这一课;2、重视情商教育,提高心理调节能力;3、树立人权意识,增强法律观念;4、发挥社会相关机构和群团组织的作用,构筑防范和禁止家庭暴力的坚固防线;5、提倡医疗机构介入家庭暴力。
知识分子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是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近些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家庭中的家庭暴力事件逐年上升,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这些老百姓眼中的文化人、文明人与家庭暴力这个字眼联系到一起了呢?本文试图以男性知识分子实施家庭暴力的心理特征为切入点,来探讨这一问题的答案。
一、知识分子实施家庭暴力的主要表现
知识分子家庭中的家庭
家庭暴力不仅是施暴人把女性牢牢控制在自己身边的一个有效手段,
也是施暴人逼女性离开他的手段. 在受虐妇女支持小组做助人工作过程中, 我发现相当一部分女性挨打的原因,
是因为她宁肯挨打也不肯离开施暴者. 不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投资失利心理
2 不能便宜他/她心理
3 依恋
4 为孩子
5为经济
6 无助
7 感觉前途渺茫
支持小组在为这些求助的女性系统地提供家暴知识培训的同时, 针对不同的心理原因, 提供个体/团体心理辅导, 转变认知,
建立理性的思维方式, 找回自我, 最终过上安全的生活. 我们提供的”药方”包括:
1 放弃”烂尾房”
2 摆脱债主心理
3 远离损人不利已
4 了解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5 认清暴力环境对孩子的伤害
6 镜子作用
7 建立自信
8 法律支持
女性对婚姻家庭的原有认知一旦改变, 就会挖掘自己的潜力, 寻找身边可利用的
一、家庭暴力干预模式反思
95世妇会以来,中国社会反对针对妇女家庭暴力取得一定进展,特别是在提高公众意识、促进地方立法及司法干预等方面取得一些成就。但是,对受虐妇女的心理支持及施暴者的心理矫正显然不够;对公众关于家庭暴力及其干预认知的社会心理因素的研究也不够。原因是多方面的,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注家庭暴力及干预议题是从妇联及妇女非政府组织开始的,对基于性别的暴力的认识和干预策略,更多是从社会性别视角切入。从战略上讲,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要挑战中国千百年来男尊女卑的性别文化,必须大力宣传和推广社会性别理念、提高公众的社会性别敏感、把社会性别纳入反家暴工作的主流。但从策略和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性讲,还需要考虑社会性别视角与阶级/阶层及个人心理特征等因素的关系,如此才能把宏观背景及社会大环境和与家庭暴力具体案件及相关当事人联系起来,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往对此关注不够。
2、心理学专家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和介入家庭暴力领域有限,这与人们对科学学科性质的认知及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性有关。科学学科是否可以中立、客观?心理
本文以若干个案为例,透视和研究了在传统权力框架内,家庭暴力对妇女身心健康的影响、对妇女人权侵犯,以及对社会公平与正义原则的践踏,研究了妇女在争取权利,与暴力抗争的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阻力以及造成这些阻力的原因,并提出了制止家庭暴力,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世界,尽可能提升妇女健康水平和社会和谐程度的具体建议。
一、妻子通常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人
严格地说,家庭暴力并非仅仅指基于性别歧视而发生的男性/丈夫(恋爱中男友)针对女性/妻子(恋爱中女友)的暴力行为,更广泛的家庭暴力的定义应该是指在家庭(或恋爱甚至离婚过程)领域,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这个行为关系的施暴者可以是丈夫、父亲、妻子、母亲、子女包括儿童等;而受暴者则可以是妻子、母亲、丈夫、父亲、子女包括儿童等。同样需要指出的是,在发生妻子针对丈夫的家庭暴力时,反对和制裁家庭暴力的立场和立法与社会规范,也不应该具有双重的标准,应受到法律的同样对待[1]。将家庭暴力仅仅定义为丈夫针对妻子的暴力,主要是基于一个前提,即除了与其他暴力相同的权力控制的原因之外,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暴力往往还在更大程度上是基于社会性别
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趋势相背离,与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家形象不相容的社会现象。家庭暴力威胁了受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构成了严重影响和危害。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出现的家庭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有捆绑、殴打、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性虐待、性暴力等。青岛市妇联“莲姐”热线2001-2004年共接反映家庭暴力问题300余人次,施暴者均为男性。探究家族暴力的原因既有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也有经济、社会制度方面的原因,但是不容忽视的心理原因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重要因素。
一、施暴者的心理类型
1、自卑心理。
施暴者在一些相关能力上通常有所缺乏或不足,如缺乏自我肯定的能力、处理批评的能力、调节冲突的能力、处理情绪的能力。
在施暴者八面威风的外表下,有着一颗并不坚强的心和一个混乱的自我。
2、多疑心理。有的男性性格内向,敏感
论文提要:本文力图通过一个典型案例中施虐者心理活动的剖析,探索和揭示出存在于施虐者身上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格特征,使人们进一步了解家庭暴力发生发展的前因后果。本文认为,施虐者不仅存在于较低文化低收入人群,也存在于高文化高收入高社会地位人群,之所以成为家庭暴力中的施虐者,主要原因在于个体的人格障碍和性格缺陷,心理健康状况处于较低水平。因此,一是认识自己,使自己不断矫正和完善人格;二是在婚前识别对方有无施暴倾向,在婚姻中寻求帮助使有施暴行为的配偶矫正不良人格;三是在更加广泛的范围乃至全社会,提倡和重视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施虐者,控制,猜疑,外归因,双重人格
正文:
以前,人们总习惯认为,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封建文化十分浓厚的山村或边远地区,发生在低文化、低收入、低地位人群之中,有道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实际上,从近年来统计数据和一些研究看,从红枫反家暴热线的大量个案看,施虐者不仅存在于低文化、低收入人群,而且也存在于大学教授、政府官员、公司高级职员等高文化、高收入、高社会
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之分项目——受暴妇女口述实录,于2000-2003年间,在北京、天津、上海、河北、辽宁、内蒙古、湖南、湖北等地访谈了28位妇女,其中,14位是在监妇女,她们中11人因长期遭受丈夫暴力,最终杀夫,走上了犯罪道路。
一、过 程
她是一位农村妇女,婚后从生第一个女孩开始,就遭到丈夫的谩骂与殴打。当她第二胎又生下一个女孩时,丈夫与婆婆对她更加不满,月子里的照顾更是谈不上,相反她还要拖着虚弱的身体伺候丈夫。当丈夫企图将未满月的女儿扔到雪地里冻死时,她萌生了杀夫的念头。出事的那天晚上,丈夫在家喝过酒后,开始向她泄愤。丈夫打累了,便躺下去睡觉。“我想,这样的日子实在没办法过了,我也不想要命了,在凌晨3点的时候,我拿起早已藏好的镢头在他头上砸了三下,把他砸死了。”“我当时一点不害怕,我也不想要自己的命了,把孩子留住就得了。”[1]
她也是一位农村妇女,先后生育了8个孩子,还多次流产,最终留在她身边的只有一女一儿。小儿子的出生,并没有改变她挨打的命运,丈夫又逼着她再生儿子。她自己采取避孕措施被丈夫发
【内容摘要】:家长虐待儿童在中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这种现象与我们今天提倡的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现代文明极不相称。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一领域进行探讨,指出在儿童教育过程中有意无意地、经常性或习惯性发生的伤害儿童身体或心理健康的言行。希望引起全社会尤其是儿童家长的充分重视,认识家长虐待儿童的危害性,在尽可能避免发生家长虐待儿童现象的同时,还给孩子一个平等公正的待遇。
关键词:虐待儿童 身体虐待 情感虐待
根据全国妇女联合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起的中国首次大规模儿童暴力调查数据显示74.8%的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遭受过虐待。被调查学生中,儿童时期遭受的徒手打、用物品打、限制活动以及言语羞辱、被忽视等,主要来自父母。家长虐待儿童问题不容忽视。
一、家长虐待儿童的几种表现形式
虐待儿童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身体虐待,二是精神虐待或情感虐待,三是性虐待。由于本篇讨论局限在家庭范围,且带有普遍性,故只探讨虐待儿童前二种表现形式。
1、身体虐待
“棍下出孝子”。多数人认为父母打孩子是正常的教育方式。打孩子就是我们这
主题词:受虐妇女 暴力转移 干预策略
处于家庭暴力环境的妇女,尤其是受到经常性侵害的妇女,人们往往注意到她们受伤害,需要维权讨回公道的一面,而忽略她们习得暴力、并转嫁暴力的一面。现实中,受虐妇女暴力转移的问题,与她们受侵害后心理发生变化有很大关系,应当引起关注。笔者一次在幼儿园看到老师在给一个孩子涂药水,发现那个孩子身上伤痕累累。老师后来告诉说,这个孩子的父亲经常打他母亲,他母亲打不过他父亲,就转而打他。笔者留意,在三年的调查中,所接触的受虐妇女近六成有暴力转移的情况,其中三分之一的妇女还相当严重;而且这些暴力转移的妇女年龄相对比较年轻。
一、受虐妇女暴力转移的心态
1、“你打我,我就打你的儿子!”
孩子是受虐妇女暴力转移最常见的侵害对象,尤其是幼小的孩子。这与城市“核心家庭”以及家庭年青化有很大关系。妇女在遭受丈夫暴力侵犯后,在家中不但没有人能够同情安慰她,她还得尽照料孩子操持家务的责任。孩子幼小不懂妈妈的痛楚,或是喂食不好好吃,或是哭闹不停,甚至调皮捣蛋,都会加重受害妇女心烦意乱的状况,引发暴力转移
[摘要]:当前关于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后的个人应对方面的研究尚未被人重视,本文针对欠缺,分析了女性遭受家暴后的心理问题,
并以多维的视角,探讨了在干预家庭暴力视野下的受虐妇女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女性 家庭暴力 心理问题 应对策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家庭暴力威胁着受害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社会和家庭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危害。广东省妇联去年组织了对1589个家庭入户调查。结果显示,29.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79.4%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平均每月四次和平均每月一次受丈夫施暴的分别占受暴妻子总数的32.1%和39%。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是女性。且受损害程度较男性受害者来说要严重得多。
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重视防治家庭暴力,并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现实中的诸多原因,很多人并没有把自己所经历的家庭暴力说出来,一味独自忍受着来自肉体上的和精神上的痛苦。因此,缓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更需要从健全公民人格、从提高成年人婚姻关系调适能力上着手。为此,我们对佛山市140户受暴妇女进行了调查、测试,本文结合调查、测试的相关数据,就这种占绝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