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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17 10:00:21
    虽然“写诗是一件寂寞的事”是句说滥了的话,但它又是真的。
     
    就从这个专栏说起吧,写了将近一年,我发现原来没有谈过任何一本诗集。别说诗了,就连香港文学也谈得极少。家里头有一大堆等待介绍的小说、散文和诗集,有些是朋友送的,有些是朋友的作品但我自己掏腰包买了回来。我很勤快地一本接着一本读,总想有天得好好说一下,可是每当要下笔的时候,就不知如何开始。然后我就看着这堆书的体量沉默地越堆越大。
     
    到底还是有个预设,总是不想在这里谈一般读者不会太有兴趣的东西,我已经假定了有种人叫做“一般读者”,又假定了他们的兴趣范围。但这又有谁能说得准呢?我想起英国、美国都有过推广诗的运动,效果还不错。例如伦敦在巴士车厢内广告牌上印了诗,这个设计就挺好,保证每个乘客一抬头就能读到一首诗,下车前正好读完,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上班。
     
    可是教一个不读诗的人去读诗是很难的,尤其新诗,很多人一听就甩手,怕看不懂。所以我一直在等一本既能当作读诗入门,又能概览一些香港诗人的书。结果就是这本《咖啡还未喝完》,既是诗人也是评论家的陈智德和小西,编选了罗贵祥、梁秉均、蔡炎培、邓阿蓝等九位诗人的作品,与评论它们的文章。它涵盖了老老少少几代香港好诗人,就算不能说是很有代表性,也真是一时之选了。陌生的读者可以看看那些评论,不一定都易读,但一定可以在认识一个作者的同时,掌握些欣赏诗欣赏文学的门道。
     
    比如说抒情,以前中学时代背过一些徐志摩的人大概以为就是句句感慨的文艺腔。且看这本书里的刘芷韵,年纪轻轻,就被认为是“汉语诗歌最优秀的抒情诗人之一”;但她的抒情虽然动人,却绝对是另一种营造感知的路数。又比如说写实,邓阿蓝写了很多描述劳工阶层的诗,还被港台拍成电视剧;不过那又不只是所谓的反映社会现实那么简单。这本集子都有选诗示范,都有评述分析。
     
    回到诗人的寂寞。这本书脱胎自一个诗社的定期聚会,每逢周末就在旺角闹市的小阁楼上诵读研究,与街上人群河水井水互不相犯。但他们生命健康,没有埋怨没有不遇之叹,有人依然写诗,尽管你在楼下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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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03 14:45:37
    约翰·普隆默(JohnPlummer)曾经是越战期间战斗直升机的机师,专责协助轰炸机的定点袭击。1972年1月9日,美军官方报纸《星条旗》刊出一则报道,讲述美军的烧夷弹如何有效地彻底摧毁了一条包庇越共的村庄。在这段消息里,有一张后来举世知名的照片,里头有个九岁的小女孩赤身裸体,哭着奔跑,嘴巴因极度的恐惧而张大;她的双手乱甩,仿佛那不是她身体的一部份。普隆默看到这张照片,知道这是他的成果,前天他才协助了一场毁灭性的大轰炸,毁的就是这个村,那个小女孩的家。
     
    战后,普隆默回到美国,成了一个酒鬼,经历两段失败的婚姻。每次想到那张照片,他都痛苦地宛如“膝盖受了重击”。后来他成了虔诚的基督徒,甚至成了美国卫理公会的管事,可是那张照片依然缠绕着他,照片上听不见的尖叫却回响在他的午夜梦魇里。直到那次轰炸的24年之后,普隆默在华盛顿的越战纪念碑前终于与那个记忆中的女孩相遇。女孩长大了,原来叫做KimPhuc。普隆默泣不成声,只能重复呢喃:“对不起,我错了,对不起……”。KimPhuc拥抱他,用手轻抚他的背。她说:“没事了,没事了,我原谅你”。
     
    这只是美国精神病理学者阿宏.拉札里(AaronLazare)《论道歉》收集的其中一个动人故事。一篇又一篇的故事读下来,实在叫人惊讶,到底道歉是什么?为什么它这么简单,却又有这么庞大的神秘力量。正如普隆默的道歉,就那么简单的几个字,却为他得回一生的平静与救赎。自从KimPhuc宽恕了他,所有的呐喊都消失殆尽。道歉这种既简单又复杂的心理机制就是拉札里在这本书里所要探讨的“道歉的吊诡”。
     
    《论道歉》从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分别研究了道歉的治疗效果,道歉及不道歉的理由;以及形态更复杂的道歉,比如说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道歉,又比如说一个时代为另一个时代犯下的错误道歉。牵涉整个国族的道歉是复杂,因为谁有权去代表一个国家向他人致歉谢罪呢?政府的领导人一定就是最恰当的人选吗?牵涉前人过错的道歉也是复杂的,因为这一代人为什么要为他们没犯过的罪去寻求原谅呢?凭什么祖先的罪孽可以加在后人身上?对于后面这个问题,拉札里的解释倒也简单:如果一个人会为了国家和祖先骄傲,会为了他不认识的国家足球队员亢奋,会为了与他无关的历史英雄自豪,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去连带地分担羞耻与罪疚?
     
    道歉一旦涉及国与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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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28 14:09:47

    不久前过世的彼得·杜拉克(PeterF.Drucker),是惟一一个我拿起他的任何一本书,就能从头到尾好好看完的管理学家,或许正是因为他从来都不只是一个管理学家。在企业管理之外,他有更宽阔的社会关怀,更长远的人文视野。他关心人性,但重点不只是教管理者怎样透过洞悉人性去谋取更大的利益,而是反过来让企业和“社会部门”(SocialSector,杜拉克发明的用语)成为丰满人性的工具。

    杜拉克之所以成为杜拉克,之所以被称作“大师中的大师”,之所以能够一手创立了整个现代管理学,不是因为他有多少实际管理的经验,更不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赚进了第一桶金,而是因为他一生都在学习,从不同的人身上学到了不同的智慧。南方朔在《旁观者》这本杜拉克自传中文版的导言说得对,想要知道杜拉克到底是谁,支撑他各种观点背后的人文价值又是什么,实在没有比这本书更好的答案了。

    纵观杜拉克一生,出生在奥匈帝国的首都维也纳,死在二十一世纪初的加州,他实在是当之无愧的两个世界的见证人。在这一个世纪之中,那些教导过他的人的名单开列出来,可真是群星闪耀,从社会经济史大师卡尔·博兰尼(KarlPolanyi)到《时代杂志》的创办人卢斯(HenryLuce),再到传奇性的企业皇帝史隆(AlfredSloan),莫不是各个领域里面的顶尖豪杰。光看杜拉克忆述他们,就是一部动人的二十世纪群英谱了。

    比如说他八岁那年在一家餐厅第一次见到佛洛伊德,和他握手。“后来父母对我说:‘你要好好记住这一天,你刚刚遇见的人是奥地利,嗯,或许该说是欧洲最重要的人了。’那时该是在大战结束前,因为听了这话,我问道:‘比皇帝更重要吗?’父亲于是回答:‘是的,比皇帝来得重要。’这件事留给我深刻的印像,因此我还记得,即使那时的我只是个小孩子”。

    钢琴大师史纳白尔(ArthurSchnabel),和说出“媒体即讯息”这句名言的麦克鲁汉,在杜拉克笔下也有令人难忘的鲜活形像。这些名字,我怀疑有多少读管理的人知道,但这还不是成就杜拉克的主要源泉。在《旁观者》里面最为夺目的是一些大时代的小人物,例如大萧条时期他在美国移民局碰到的一位职员。那人看了一下杜拉克的税务纪录,没注意到那只是他刚到美国短短数月的收入,就同情起他来了,觉得他工作能力应该不错,不该赚得这么少。所以就热情地拿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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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13 17:32:09
    因为香港牛棚书展的活动,要陪驻展作家李欧梵带一群朋友来趟“走路工作坊”,从金钟走到铜锣湾,边走边谈。回家之后,意犹未尽,就把从前翻过但未细读的《浪游之歌》拿出来好好看一遍。这本书原名Wanderlust,作者雷贝嘉·索尔尼(RebeccaSolnit)是个行路迷,在无车不行的美国加州,她住在最适合用双脚行走的三藩市。
     
    城市,有走不动的城市和可行走的城市(Walkablecity)两种。走不动的城市典范,是我住过的洛杉矶。洛城的走不动不是因为它太笨重,而是它太过轻灵,全城被一条条的公路贯穿,汽车方便地在每个角落流动。洛杉矶扩散得如此之广,因此不用太多的密集高楼;就算市中心,比起其它城市也要显得稀疏。这种城市是一眼望去,所有东西清清楚楚呈现眼前的透明都市。
     
    索尔尼自己住的三藩市,和她喜欢的纽约及意大利诸城,则是可以好好走上几天的城市。不只是这些地方对行人来讲方便,也因为它们太丰富,丰富得几近沉重,所以走在其中街巷,总有一种变化无穷,走多少回都走不透的感觉。当然,世上行人的梦想城市依然是巴黎,这个明明呈辐射状清晰扩散的太阳城,老是有挖不完的深度和重重包裹的神秘氛围。所以,第一个研究现代“逛街”这种行为的德国大哲人班雅明,就是用巴黎来当他的经典范例。索尔尼也注意到了,巴黎是世界上出产最多“走路”理论家的地方。这城的居民如此热爱走路,乃至于可以为她发展出理论。
     
    写走路和它的历史,索尔尼把更多的篇幅花在大自然中的漫游。相比起都会的逛街,荒野漫行好像更有灵性。例如某支爱斯基摩人有这样的习俗,谁要是生气,就让他带一根树枝到雪地上走一圈,以消解怒气。在心灵获得平静的那点上,插上树枝,“以见证愤怒的力量或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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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06 13:40:02

    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个宽容的人。因为我的信条是一本书再怎样不对劲,只要你已经翻开它了,就不妨接受它。当然接受它并不意味你必须完成它。一本书,既然已经买了回来又看了几页,如果气冲冲恶狠狠地把它甩出去然后喊一声:“混帐!这家伙是个白痴!”,岂不是对不住自己?静下来,想想“天生我才必有用”,再坏的作者到底也是妈生的;再坏的书也是人家花时间写的。更何况三人行必有我师,难道一本坏书就教不了我什么吗?

    可再宽容也好,不知怎的,就是有些沙石眼睛跳不过,好像吃一顿美食旁边老有苍蝇飞,挥之不去甚是恼人。例如香港某家出版社,常出报纸文章结集,有一次我看其中一本,发现一本书中好几篇文章都有一段是重复的,而且有规律。那条规律是它的第一段必然会在后面某部分重新出现,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那些文章在报纸上登的时候,编辑怕它太长,为了醒目和提要,于是抽出其中一段放在文首。看来是编辑一时大意,把那一段当成是整篇文章的第一段,重打重印了一回。不过这种报纸编辑手法通常会把那发挥提要作用的一段字粗体标黑,以区别于正文。难道这本书的编辑和校对眼睛不好,还是这本书根本没有编辑和校对?

    有些书挺可惜的,明明不错,但就是有几处资料错误的硬伤,犹如完璧有瑕美男生疮。例如专出建筑和城市研究的台湾出版社“田园城市”,最近出了本尚算图文并茂的《涂鸦·城市糖果地图》,介绍英国街头的涂鸦艺术。两位作者在序言引述一句黑格尔的名言“存在即是合理的”,但把它张冠李戴说成是沙特的话。开头就错,接下来怎不叫人提心吊胆。还有两位香港年轻学者写的《迷失丧拼场》,是透视消费文化深入浅出的好入门书,但其中提到吉登斯(AnthonyGiddens)时,却说他是“美国社会学家”。哎,人家可是拿爵士的正统英国人,还一度是布莱尔的智囊军师呢。或许,是我太过吹毛求疵?

    内地的出版业日益进步,最近连食谱都出得又有文化又漂亮。“北京汉声文化”出了一套《山西面食》,就让人看得很开胃。可是当我掀到一页猫耳朵的手部动作特写照时,肚子竟不禁疼了起来。只见师傅揉面团的那双手,十指指甲缝竟是一圈黑边!这可是我多年中西食谱阅读经验未曾得见的。难得图边文字还说做猫耳朵不需特殊工具,“只要一双干净的手”。再转念一想,卤菜名店的卤水不是常标榜一锅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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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27 10:00:38

    《拿破仑的钮扣》这本书的书名来自于一个久远的传说,关于拿破仑为什么会败在俄罗斯手上的传说。公元一八一二年六月,拿破仑帝国正是如日中天,这位皇帝亲率欧洲史上还没有人见过的六十万大军东征俄罗斯。六个月后,这支军队只剩下一万人,历尽艰辛挣扎着回到法国。是谁打败了一向战无不胜的拿破仑呢?又是什么力量阻止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进一步扩散到东欧,使得俄罗斯的农奴制多延续了大半个世纪?

    很多人都知道答案是俄罗斯的冬天。但法国军队为什么就这么不耐寒不堪冻呢?有一首民间童谣说那都是钮扣惹的祸。《拿破仑的钮扣》的两位作者,潘妮·拉古德(PennyLeCouteur)和杰·布勒森(JayBurreson)都是化学家,从他们的专业角度来看,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因为当年法军从大衣、长裤一直到皮靴,用的扣子都是闪闪发光的锡扣。而锡这种金属是会随着温度变化而碎裂的。于是我们可以想象拿破仑的大军在俄罗斯的草原上经历着前所未见的低温,而他们的衣服扣子却全在这时于风中化成粉末的样子。

    简单不过的化学反应就能够扭转整个历史的动向,《拿破仑的钮扣》说了十七个类似的故事。所以这是一本历史书,也是一本化学入门;见微知著,以小观大,微小的是化学分子,庞大的是人类社会。通常这类把历史的果归为自然的因的书,都会惹来很多怀疑,怕它太过简化成了最唯物的化约论,犹如把复杂的人类感情表述为一连串的生化反应关系。但最近几年来的几位畅销作家都已变得非常成熟,例如贾·戴蒙(JaredDiamond),虽然以地理条件的不同诉说为什么有些文明会在新的病毒面前不堪一击的故事,但他不会很有野心地提出一个宏大的“地理决定论”,而是就事论事,用丰富的细节代替什么都说得通也因此说什么都是废话的伟大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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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23 09:30:36
    一个小说家写食谱,与一个厨师写小说,哪一样更令人害怕呢?
     
    我想大部分人都会以为厨师写小说比较骇人吧,放下锅铲不管,跑去动笔动纸,肯定饭做不好,小说也不入流。至于一个作家要是写写入厨心得如台湾的林文月教授那般,则是一件懂得美食的文人偶一为之的风雅韵事了。到底自古以来,从苏东坡、袁枚到唐鲁孙以至於蔡澜,我们不乏文人写食经甚至食谱的传统。但恕我直言,大部分作家写的食谱其实都不算食谱,我的意思是真正的食谱,那种可以操作,而且真正把读者当成厨房学徒来看的食谱。
     
    反过来,许多资深厨师写的食谱固然可用实用,读起来却味同嚼蜡,真是入得厨房上不了床。还有一类食谱,作者是米其林三星级的大师,先别管你在家能不能按图还原那一道道只应天上有的雕塑;其文字就先叫人疑惑,怎么会写得……嗯,这么“艺术”呢?似乎大师们都想大家知道,无论是灶台上还是书桌上,他都是真正的艺术家,所以连文章都特别卖弄,没有厨房的烟火气。
     
    好在我们终於有了伯尔顿(AnthonyBourdain)这本《哈里食谱》(AnthonyBourdain'sLesHallesCookbook)。或许很多人都在电视上见过这位伯尔顿先生了,他主持一个环游世界找美食的节目。前阵子来香港觅食的时候,电视台还为他搞了个晚饭聚会,你得好运才能被抽中与他同桌共餐。做主持人之前,他首先是个有二十多年经验的专业厨师,现在是闻名美国的法式小馆“哈里”的行政总厨。但让更多人认识他的,却是书。他写小说,而且是畅销的小说,故事都发生在厨房周围。例如《BoneInTheThroat》,基本上是个有谋杀案有黑手党的惊栗故事,而案发地点则是家餐厅。
     
    《哈里食谱》是本怎么样的食谱,你可以从他最出名的一本书《厨室机密》《KithchenConfidential)参考。这本书揭穿了太多真相,有的叫人心惊,使同行与他绝交,例如所有餐馆礼拜一的鱼都不能吃,所有厨房也都有把坏掉的肉变成汉堡的本事。有的内幕则比较没有杀伤力,比方说美国大部分餐馆躲在幕后烧菜的师傅,其实都来自中南美洲。因此在美国要是想混厨师这一行,首先得学西班牙文,不管你想煮意大利粉还是炸天妇罗。
     
    伯尔顿受欢迎,道理就像前几年香港报纸找警察和的士司机写专栏,如今时兴“职业博客”一样(例如空中小姐与消防员日日吐心声的blog),大家就是喜欢有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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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19 09:29:47
    我第一次听说LorenzoMilani神父和他开办的Barbiana学校,是因为知道有人崇拜LorenzoMilani,喜欢引述他说的话,也效法他的行径;甚至开了一家有点像Barbiana的“居留权大学”,为那些上不了本地正常学校,而仍然争取居留权的青年上课。
     
    那么,Milani神父是个怎么样的神父呢?请看看这个一生站在穷人身边,绝不放弃任何一个小孩,44岁壮年去世之后仍因宣扬“良心反对服军役”而被意大利法庭宣判有罪的天主教神父遗言:“亲爱的Michele,亲爱的Francuccio,我亲爱的孩子们,我爱你们更甚于爱天主,希望他不会为这件小事而介怀,反而我更希望他把所有发生的事情都记录下来。你们的Lorenzo”。很难想像一个神职人员会说自己爱人甚于爱神。不过,耶稣不是说过“凡对我兄弟中最小的一个所做的事,就是对我做的”吗?爱神的最大表现岂不在于爱人?
     
    到底DonMilani对孩子们做了些甚么?他希望天主记录的又是些甚么事情?《给老师的信》就是一份答案。《给老师的信》原版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曾译成多种文字,是一本意大利人家喻户晓的书,畅销至今,影响不坠。这本书的作者不是Milani神父,而是他的一群学生。
     
    《给老师的信》不是一封对师长们感恩戴德的鸣谢信,而是一份愤怒的控诉,控诉的是教师们不自知的情性和恶习,控诉的是教育制度不长于栽培孩子只精于淘汰“次等生”,控诉的是向资产阶级和权贵倾斜的社会机器。这等左倾的教育批判对今天的读者来讲不算陌生,但如今难见的是它语调的激扬和满溢的理想主义色彩,有时甚至理想到了高不可攀的地步。例如作者们要求所有教师最好都像神父一样保持单身,以便更全心全意地照顾学生。
     
    然而,《给老师的信》还是一份报告,以大量的访谈、统计图表和政府文献支持它对意大利教育的批判。我们不要忘记它的作者是几个Barbiana十五六岁的学生。所以不妨把它看成一份功课,一项学生们研究自己国家教育和社会体制的project,而且是一项有实际目的的project,它是一封寄给意大利师范学院的投书。这就是Barbiana学校,一家贫困山村里的小学校,年纪大的学生透过指导年纪轻的学生来磨练自己的知识。过了十六岁则被派到外国打工生活,好见识自己村子以外的世界,当然还学会了外语,这是Barbiana式的外派游学。最重要的,是他们透过读报纸和分析政府文件来学语文,一方面这是最切身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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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16 09:35:50
    从前念大学的时候,所有我们这些自命思想前卫激进的青年都不会去读三个人的书。这三个人包括班奈特(WilliamBenett),前任美国教育部部长;布鲁姆(AlanBloom),芝加哥大学的哲学教授;还有索尔·贝娄。合称“三B”的他们是保守主义健将,在我们的心目中是食古不化的老顽固,反对同性恋反对女性主义反对环保反对多元文化,是典型的西方白种男人异性恋沙文主义猪。尤其是布鲁姆,写过一本引经据典的书大骂各式各样的“政治正确”和“相对主义”,成了所有教柏拉图、莎士比亚和圣经的老教授的英雄,也成了所有年轻新人类的公敌。那本畅销得不像话的书叫做《美国心灵的闭塞》,照一位评论家的说法,布鲁姆之所以觉得美国人心智日益狭隘,“就是因为他们太他妈的开放了”。
     
    布鲁姆就是贝娄最后长篇《罗斐斯坦》里面的主角,贝娄继续他影射小说的写作方式,为他这位生前好友作传。贝娄与布鲁姆是莫逆之交,二人臭味相投,都不喜欢开放到了虚无境界的美国文化,但布鲁姆是个比起拘谨内向的贝娄更开放更敢言的大块头,所以总是布鲁姆能够把骂人的话说得更狠,而且好笑。於是在贝娄的建议下,布鲁姆下定决心把平常挂在嘴边的牢骚变成一本书。《美国心灵的闭塞》的序言是贝娄写的,那时这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要比布鲁姆出名多了,后来哲学教授布鲁姆却因为这本书的版税变得比贝娄更富有。
     
    在《罗斐斯坦》面,我们看到的布鲁姆很会享受他的财富,吃得好住得豪。甚至在他还未发财以前,他就已经为了地毯弄得欠债。而且我们发现布鲁姆这个人对沉思大自然没有兴趣,觉得家旁林子的鹦鹉吵耳,他只喜欢城市,因为他喜欢人。他八卦得要命,打探所有朋友的私事,然后再到处宣扬。他的乐事之一是身在政界的高足让他比报纸早一天知道华盛顿的秘闻,之二是和麦可·杰克逊搭过同一辆电梯,以及在机场跟踪伊利沙白·泰勒。而且,他居然是个同性恋者,甚至死在爱滋病手上。
     
    再一次,贝娄惹火了很多朋友,觉得他出卖老友,丑化了今日美国新保守派的精神导师。但是我却因为这本书才改变了对于布鲁姆的刻版印象。原来这个英译柏拉图《理想国》的老人会因为时常处于亢奋状态而手指发颤,老是弄得满身名贵西装染上咖啡渍。他是这样可爱直率地面对朋友,他知道老友笔下的自己不会是神,但他就是喜欢老友说故事的方法。所以他要贝娄在他死后写他的故事,他俩的友谊。彷佛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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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12 10:00:10

    曾经有一段日子,每有人问起,香港有文学吗?香港有了不起的小说家吗?我就说:“有,西西。”如果有人再追问西西有什么代表作的话,我就说“有,《我城》。”但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回答很有问题。首先,什么叫做“代表作”?一部作品又能够代表什么呢?比如《我城》,它代表西西的文学技艺和成就?代表香港文学?还是代表香港呢?

    曾经,《我城》被认为是一部代表香港这个城市,卸除了这个城市的特质,表现了当时正在形成的香港意识和香港身分的一部杰作。你看,这部作品没有什么显赫的政要巨富,也没有什么人人皆知的大明星,有的只是阿果、悠悠、麦快乐、阿游和阿发这伙年青人。他们只是一群普通人,是香港这个城市的“众生”。

    他们都干些什么呢?例如主角阿果,曾经这么表白:“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曾碰见过这样的作文题目:我的志愿。我当时是这样写的,我说,我将来长大了做邮差,做完了邮差做清道夫,做完了清道夫做消防员,做完了消防员做农夫,做完了农夫做渔夫,做完了做警察。当时,我的社会课本上刚好有这么多种各类职业。”以今日标准而言,这叫做胸无大志,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职业选择乃七十年代以前社会课本提供的,是一整代人的希望范围,一整代基层百姓的理想人生。

    西西写《我城》,原是报纸上的连载小说,但它不是那种情节紧凑得教你天天追着故事看的连载;而是随着报上刊载的每日新闻,读者每日面对的社会气氛发展转变的一种思考。因此很多人觉得这部小说反映了香港七十年代的基层青年,反映了那个年代的生活环境。连西西后来自己也说这个活泼欢快的小说是写“年轻的一代,写他们的生活和他们的城,用他们的感觉去感觉,用他们的语言去说话”。很多批评发现这些年轻人就算是做清道夫,也总是满怀希望。那真是一个起飞的年代,一切美好正面而乐观。

    不过很容易就会发现《我城》不能简单地和香港划上等号,甚至不能说它“代表”了香港。不是它忽略了失败而悲苦的另一群,更不是它在今日香港环境底下显得过时。是《我城》的语言实验,和它那种被称做“童言”的叙述语调,例如开篇第一句“我对她们点我的头”。一个成熟的汉语表达没有这种孩子气,只会是“我对她们点头”。书里贯彻的视点转换,孩童般可爱有趣的叙述语调,就算不是西西的口吻,至少也是小说叙事者的口吻和观点。这种叙述方式增添了小说的快乐气氛和活泼节奏,它未必是在说香港这座城市很快活,但它肯定是作者在说“我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