昙花一现,稍纵即逝,美有时是短暂的,可谓一瞬。又如海市蜃楼,太虚幻境,总是时隐时现,变化莫测。有歌唱道: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瞬间的美,弥足珍贵。
要把瞬间的美变成永恒,那就需要捕捉美的人了。摄影者就是这样的人。
我羡慕这样的人,于是我爱好了摄影。
上世纪九十年代,买了两架光学相机,新千年后,又先后买了三架数码相机。光学相机照片需到冲印社冲洗,然后放在影集里欣赏,局限性就大了,往往是独专了美丽的瞬间。这显然不是摄影人的初衷,只是一种无奈。数码相机、电脑、因特网的出现,为共享美丽提供了平台。于是建了自己的网站,把美丽与大家分享。
捕捉美丽瞬间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必须付出辛劳。
冬日的朝阳鲜艳夺目,拍摄它却很辛苦,需起大早,跋涉到空旷的田野,支好相机,等待日出。有时需一连几天才能拍摄成功。手脚冻得发僵,但终究被喜悦驱逐。
在山海关拍城楼,唯一一个能拍出全景的地方,被当地人“霸占”并出租,价格难以接受。自己的相机不是专业的,又不愿意被“宰”
现代的人们,一个重要的场合,就是饭局,其实确切的说,每日饭局成了不可缺少的“工序”。
国人的吃是举世闻名的,山珍海味、飞禽走兽、生猛海鲜轮番上桌。席间推杯环盏,斛光交错,席后,杯盘狼藉,醉眼惺松间付了昂贵的饭费。次日酒醒,共同的感觉是昨日的饭、菜、酒平淡无味。
有时席前席间,对厨师进行指导,什么什么菜,如何如何做,放什么什么佐料,烧到什么什么火候,厨师如法炮制,但结果还是难遂人愿。
到底缺了些什么?种类不缺?能吃的都吃了,不让吃的也偷着吃了;佐料不缺?能放的都放了,不能放的也放了;激情不缺?山盟的山盟了,海誓的海誓了,盟兄的三杯,把兄的五盏。怎么就吃不出点“味”来呢?
其实这当中还真缺了些东西,那就是真情和自然。
讨价还价,谈成了一笔买卖,喝酒的时候,虽然频频举杯致意,共祝合作愉快,但魑魅魍魉,各怀鬼胎,虽山珍海味,又有什么味道可言?
求人请客,星级饭店,名酒名烟名菜,殷殷勤勤,唯唯诺诺,毕恭毕敬,好话说了一箩筐,心里却骂到了他的祖宗
居旁小溪边,有一行成荫的绿柳,从儿时到如今,风风雨雨,一直陪伴着我。
那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次父亲唤我去种树。奇怪的是,父亲即没带树苗,也没带铁锹之类的工具,只是带了一把斧头。于是我提醒父亲,父亲笑了笑说,跟我走吧。我一头雾水,揉着头皮,跟在父亲屁股后面。
来到小溪边,父亲从大柳树上砍下一些树枝,然后把一端砍成楔状,最后把它砸到土壤里。全然没有刨坑、施肥、浇水的仪式。
这能活吗?我提出了疑惑。父亲还是笑了笑说,随它吧。
以后的多少天里,我在疑惑中天天来看望这些“小树”。一天两天,十天八天,不见动静。我似乎彻底怀疑父亲的做法了,于是一连几天不再去看它们。
父亲从来不和我们开玩笑,对他的信任又在心里鼓动,我终于又来到小溪边。呀!真的发芽了!我情不自禁的蹦起来,并以最快的速度告诉了父亲,同他共享喜悦。但父亲并没有我预料般的惊喜,仍然是笑了笑。
小树一天天长高,我一天天长大,后来它超过了我。我便常坐在它们的下面读书、乘凉、陪它说话,或想自己的心事。它们成了我的忠实朋友,喜怒哀乐,分担共享。
柳树伴我成长,弱冠
我的居所很幽静,无院无落,无篱无扉,戏称罗雀居。居所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挨着居所,有一个小园,与居所并无边界,于是便把小园都据为居所。陋居虽无满座高朋,却有贵客常来造访。这贵客便是鸟儿。
“客人”大约有三种:过客、小住、长居。
每年的春秋季节,是小园过客最多的时候。
早春二月,风还带有冬的脾气。但已经有客人造访小园了,它们是典型的过客,大都是些小鸟,美丽玲珑。我不是鸟类学家,叫不出它们的名字,虽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但它们的身影却给你留下一个美丽的瞬间,清脆的歌喉留下一曲美妙的歌曲。大雁却是从小园的上空掠过,把婀娜的影子洒在小园。
到了秋天的时候,也许它们还会想起你。南迁的时候,还会来看你一眼,留下一声问候,留下一句祝福。也许就成了一面之交,一面之缘,声音和影像便都成了绝版。
这些或许成了你永久的记忆,或许成了你永久的期待,其实这才是美丽的内涵。“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唐朝诗人崔护的诗也许能为此做些诠释。
小住的,少则与你缠绵三五天,多则个把月。其中有一种鸟,
繁花似锦,清香宜人。牡丹富贵,玫瑰奔放,桃花绚丽,蔷薇浪漫。虽说万紫千红总是春,但我的最爱,却是灯笼花。
最早存入我记忆硬盘的,便是灯笼花,从此竟抹不掉的,也是灯笼花。
那是孩提的时代,岁月非常沧桑。有一次随母亲上山砍柴,为了多砍柴,维持生计,母亲总是走在前头,我老是落在后面。山上不时有飞禽走兽出没,我的年纪尚小,难免害怕,便不时的呼唤母亲,甚至扯着母亲的衣角,也就影响了母亲的劳作。
母亲停下劳作,从草丛里拔下一枝花:长长的茎,沉甸甸的花,茎被花压的弯弯的,花红的像一团火。母亲一边把花放在我稚嫩的手里,一边说,这是灯笼花,像灯笼,你拿在手里,照着前边的路,即使你一个人上山,也不会害怕,豺狼虎豹也怕你的。
我拿着灯笼花,像黑夜里提了一盏灯笼,眼前一片火红,心里像有了主心骨,胆子便大了,不再跟在母亲的屁股后面,自己开辟了天地,玩耍起来,果然没有碰到豺狼虎豹,连蚊虫也未曾近身。
从那时起,我便爱上了灯笼花。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渐渐长大的我,
民以食为天,吃在中国。有风味小吃,有饕餮大餐。小到一个馍,一碗汤,大到几百道菜一餐,。
满汉全席起兴于清代,是集满族与汉族菜点之精华而形成的历史上最著名的中华大宴。乾隆甲申年间李斗所著《扬州书舫录》中,记有一份满汉全席食单,是关于满汉全席的最早记载。
满汉全席,分为六宴,均以清宫著名大宴命名。汇集满汉众多名馔,择取飞禽走兽,搜寻山珍海鲜。全席计有冷荤热肴一百九十六品,点心茶食一百二十四品,计肴馔三百二十品。合用全套粉彩万寿餐具,配以银器,富贵华丽,用餐环境古雅庄隆。席间专请名师奏古乐伴宴,沿典雅遗风,礼仪严谨庄重,承传统美德,令客人留连忘返。全席食毕,可使您领略中华烹饪之博精,饮食文化之渊源,尽享万物之灵之至尊。
吃被演绎到如今,更是被国人发扬光大了,成为时尚,成为文化,成为文明。
民以食为天,语处《汉书·郦食其传》。古人的“食”,多指“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粮食之意,而世人更愿意诠释为“吃”。
吃关乎生命,自然是天大的事了。上世纪的沧桑年
早已是宠物热的时代。热,其实就是时髦,就是摩登。贵妇人们的脚后跟必跟着一直小巧玲珑的犬,金色的拉链和着昂贵的手镯,熠熠的发光;富翁们牵了硕大威猛的狗,如黑背、藏獒等,以耀武扬威。于是,人和狗都精气神十足。
但我却摩登不起来,甚至友人送的狗也拒之千里,显得有些迂腐。因为我对狗基本没有什么好感,想来平生具体打过交道的,大概有四只,总的说来是怨多缘少。
那是上世纪一个很沧桑的年月,吃饭成了人们天大的事。现代人见面要是问一声“吃了么?”是会被白领们嗤笑的,如同鲁镇的人们笑话孔乙己的窃书论。但那个年月,却是最令关注的问题。
吃饭都成了问题,吃肉更是奢侈了,一年半载,连个荤腥也闻不到。大人们自然熬得住,可孩子们就望眼欲穿了,听见“肉”字,便直流口水。
终于有一次,父亲弄了一点肉来,准备包饺子,一家老小可以打打牙祭了。
于是我便主动请缨剁馅儿,母亲在里屋和面。陷儿剁到半截,内急突来,那时少不更事,提着裤子往茅厕里跑去。回来的时候,肉不胫而走。问母亲,母亲直摇头。煮熟
乘上电梯,只用了45秒钟,就到了金茂大厦的顶端,俯瞰黄浦江畔的美景。以往需要仰望的高楼,只好被奴役在脚下,如同低矮的草房,往日炫耀的像唐吉柯德的巨臂的塔吊,也不过小孩的臂膊,纤小而脆弱,东方明珠塔也失去了往日的高傲,怯怯的站在旁边。江中的巨轮宛若沧海中的浮萍,渺小的不可把握。一切都变得那么渺小起来。
于是想起了“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诗句,不由得便飘飘然起来,顿时心旷神怡,羽化而登仙,觉得自己无比伟大起来。兜览了一圈,不觉乏味。兀的,一条条蠕动的“河流”映入眼帘。这肯定不是黄浦江?那又是什么呢。仔细看,斑斑点点,像无数的七星瓢虫,在硕大的树干上爬行,一个挨一个,像蚂蚁那样来去匆匆。也许是高处不胜寒,有些犯晕,竟想不起来这是什么。
妈,我们能看到爸了吗?
看到了,你看,他正在上班的路上。
我怎么看不见?
因为你没有用心去看。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顿时明白了,那是地上的人流,千千万万,为了生活,为了建设,为了创造,在奔波,在忙碌,在寻觅。于是依照那位母亲的提示,用心地望去。只见星星点点,密密麻麻,来来去去,匆匆忙忙。再仔细看
古语有云,人因求知瘦,家缘买书穷,这是对古仁人贤者求知的写照。我辈不才,当然不能以此自吹。但是买不起书倒是事实。
买不起书,又想看书,当然就得另辟蹊径。
最简易的办法就是借书。正所谓“书非借不能读也”。
但有谁家藏书无数?自然借书有其局限性。况且,有些书非一遍两遍能读“完”,有的书甚至一辈子天天读也读不完,这样的书,借着读自然不是办法。
于是又开始蹭书。即闲暇时刻,到书店里装作买书,一本一本的翻阅。蹭书如同借书更有局限性,再有,日久天长光看不买,脸熟了是要遭店员呵斥甚至鄙夷的。
买不起书,好钢就要用到刀刃上,也就是用有限的钱买好书。什么是好书,个人喜欢的,急需的,值得珍藏的。
尤其是值得珍藏的书,那简直就是宝贝。如稀有的,绝版的等等。发现这样的书,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葛朗台发现了金矿,再穷也要买下。
寻找这样的书,就是淘宝了。
也许这一生就是为与书结缘来的,
民间在孩子满月的日子,会摆上书、刀枪、算盘、元宝等物品,让孩子去抓,叫“抓生”。抓了书的,长大了能舞文弄墨,考取功名;抓了刀枪的便会习武带兵,成为将才;抓了算盘的便会精打细算,一辈子吃不穷,花不穷;抓了元宝的便会一辈子荣华富贵,财源滚滚。据说非常灵验。
父母是否让我抓过,已不得而知。如果抓了,也肯定不是刀枪、算盘、元宝,如果真的灵验的话,那一定“非‘书’莫数”了。但我出生的年代很穷,恐怕我们这样的穷人家讲究不起,不会过什么生日呀满月呀什么的,“抓生”自然无从谈起,祈求孩子一生健康,恐怕就是奢求了。
但是,我爱书,与输结下了不解之缘,却是事实。
除了课本,我第一次喜欢书,大约是上世纪60年代中叶,那时八九岁,偶尔得到了一本《人民文学》,我被里面的内容陶醉。到现在还记得其中《黄河民谣》里的几句:我们是神仙,我们是上帝,令三山五岳开道,让白云彩虹架桥……
自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在小学的岁月里,就读完了四大名著、《都周列国志》、《封神演义》等古典著作,还读了《包公案》等公安类、《三侠剑》等武侠类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