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
毋庸商榷,我毫不迟疑地选择陪伴她回她的家乡。四个小时的车程,颤颤簸簸地把我们送到了一个叫做东台的小城镇。
她说她不爱回家。一直与远方的男友发着讯息。
我却被黄绿色的田野牢牢吸引住!两天半的时间里,我把自己晒黑了一层。
我像个疯丫头一样在野地里奔跑,搜刮偷窃各种植物的种子,鼓起腮帮子把蒲公英的毛绒球全数吹散,偷挖别人田地里的番薯,偷摘别人家熟透的瓜果,欺负吃叶子的如食指般粗壮的绿色毛毛虫……总之,坏事干尽,直至意兴阑珊了累瘫了为止。
全托赖了金灿灿的阳光,我的重感冒痊愈了。
七巧节。开完会瞄了一眼电话,21:53分。未接讯息若干。
与同事同乘电梯、下楼、步行至地铁站、进闸、下楼梯、等地铁、进车厢、随列车摇摆站立…
今晚,空气中仿佛到处充斥着甜味。甜蜜的花香、甜蜜的笑靥、甜蜜的呢哝…
满意吗?你的工作。
落寞吗?你的心情。
期待吗?你的未知。
是是是。
写了好多“别人”。那就,这一次,我写自己。
我真的在努力。我真的很努力。
假如我能。假如我相信。假如我勇敢。
生活在当下。是了。我聆听着你,我逗留在你的话语里,徘徊,久久回不过神。
这是我的本心,这是我的本意。
夜深了。
如果你曾
于雨夜步履蹒跚走近一座陌生的城市
伫立十字路口 久久凝视手机键盘拼凑不出一个电话号码
如果你曾
混迹在大街上广场中摩肩接踵的人堆里
为各种节庆欢呼雀跃两颊绯红 眼神却空洞涣散无焦点
如果你曾
面对拼接不整无法咬合的一个图案 近乎圆形的图案
艰难而无奈地将它放下 封存搁置在角落
如果你曾
聚会中天南地北娓娓不倦在一群不甚熟络的同伴间
霎时停顿 感觉心里空荡得
>>>恋
爱上了中孝介。
想要喜欢一个日本人,原本对于我,是绝不可能的事。对于日本人,埋在心里有一种深刻的排斥与抗拒感,甚至恨意。因了那段历史,也因不能原谅做了错事却不肯承认的民族。
我却,完全被他的歌声折服。那么清澈透明,那么干净温柔,真假声委婉变幻的转音,我迷上了他的声音。
极具画面感的声音,闭上双眼,它仿佛把你带到一片可以极目远眺海天交接的浅滩,潮湿微咸的海风迎面拂来,夹杂着远处海浪拍击岩石的律奏,天际逐渐飘远低压的乌云的边缘,偶尔闪现一两道闪电的亮光,却难以媲拟夕阳的绚紫嫣红。在那里,这般安详淡泊的境地,你便就幻作了一盏身姿盈巧袅袅摇曳的风筝,追随着风,与过境的候鸟一起翱向那座恬逸的天堂…
他的声音,有一种抚慰心灵的能力。浸溺在他的声音中,一切杂念尽消。如若累了,伤了,可以在他的歌声中缓缓沉睡去…
他总是一袭白衣或灰布衣,朴拙的装束,伫立于海边或水边,投入地诠释着他心中的音乐,有时闭上双目细心吟唱,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神温柔得可以溶化击溃世间最坚固的磐石。他将一种古老的日本民乐--岛歌融入流行乐中,把无与伦比的美妙呈现得淋漓尽致。
雨大得惊人,铺天盖地,劈头盖脸。乌云压下来,犹如暗夜。阴霾笼罩下,一切物件的轮廓统统模糊。电闪雷鸣,把路边躲雨的我吓得六神无主。不过这次,我没有冲进雨帘中,也没有忧伤彷徨。虽有些许簌抖,但却静静的安等,等雨停,等奇迹的出现,等着,兴许就有一双臂膀为我撑开一片晴天。于是我等来了一把小花伞。它的主人,踢着拖鞋踉跄蹒跚,溅湿了的裙摆,怏怏然被风吹乱的长发搭于脸颊。呵,这也算奇迹吧,至少,我还有朋友。满心的欢喜,喋喋道着谢躲进了伞下。
听好友念着杂志上的文章:妈妈说,人最好不要错过两样东西。最后一班回家的车,和一个深爱你的人。我想坐着最后一班车到爱我的人身边。她的声音不急不缓,轻盈跳跃。合着悠扬悦耳的背景音乐,字字敲打拨动心里那一根细细的弦。念完,她扬起下颚,侧脸问我:你找到了吗?回给她一段沉默。末了两人相视而笑。总会找到吧。我想。
最近宅在家中太久,把自己埋于臆撰的故事里,揣摩着不相干一拨人等的心思。有时停下来,发现透不过气。稍嫌拖沓冗长的情景剧,让人厌烦。文字失却了应有的张力,再细致的描绘,情节依旧空洞乏味。是一个我未曾涉足的群体,或许是内心本
不久前曾经看过一位女作家的一篇散文。关于John Winston Lennon。
1980年12月8日傍晚,列侬在与妻子大野洋子走进位于纽约中央公园附近的寓所时被枪杀。在数小时之前,他们为新专辑替音乐杂志拍的宣传照,不小心地成就了他的遗照。
我记得看过这张照片。裸露着身体的列侬,侧卧蜷拥着洋子,如若熟睡中的婴孩。他的表情如此恬静安详。紧闭双目,亲吻她的脸颊,仿佛正预演着那个永远不再醒来的结局。
他是属于那个年代的疯狂。那时,The Beatles 领导了一整个时代的摇滚。那个年代喜欢列侬的人,也都曾经迷茫无助吧,我想,他们也恨透了成人世界的种种虚假,他们都像他们的偶像一样,渴望着和平与爱。
我不属于那个时代。我也不喜欢摇滚。可我却也,漫无目标的失落着,痛恨着伪善和面具,渴望着质朴的快乐与淳真的爱。
朋友发来一辑视频,它深深地打动了我。
心被慢慢一层层地剥开,炙热的感动烧灼着,隐隐作痛。
2009年4月30日,伦敦Trafalgar Square,聚集了上万人,大家齐声哼唱《hey jude》。那首脍炙人口的老歌。
他们大都不是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他们唱得有些凌乱,夹杂着嬉笑声。但是,他们那么真诚。我
大大的玻璃杯子里,盛满了清水。杯子太薄,总怕,用力会握碎了它。我喝一口杯里的水,停顿。对着杯子凝神,却经常对不上焦,视线只好透过那层薄薄的透明,落在远的近的虚无。我爱玻璃。极爱。它剔透得几近空灵。
可是可是,有时,它又非常的可恨。
玻璃不似瓷,色白柔腻。眼睛透过玻璃,看见其他。有时给人以希望,却是最最无助无援的隔离。听说,最近的一场流行病症,许多疑似病人和家人被分开了,中间,就只隔着一面玻璃。那层间隔,密不透风,甚至,彼此的气息温度声音,都没有办法感受。那是从心底深处萌生的焦急与无力感,让人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记得看过王家卫的一部片子。梁朝伟和王菲。他隔着玻璃,指尖游曳
一窗的阳光。一树的蔷薇。无限美好。天气暖得让她不觉嘴角上扬。实在按耐不住飘飞的思绪,她挎上大大的帆布包出门。不施粉黛的素颜,带着笑。碎步踏着阳光的影子。她想把一整个春天满是草香的暖风尽数兜拢收藏。
她为自己把清茶换成了净水。深深满满的透明玻璃杯子。咕咚咕咚大口地喝着。补充着从眼睛里流失掉的那部分水气。
她把一头长的直发烫成了圆圆的卷曲。像一个个小小漩涡。如果有谁想用指尖梳理她的长发,需要分外小心,不然会跌入她以往的回忆里不能自拔。
她开始试着把记忆清空。在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