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揭露真相的同时是否应该保护被拍摄者的权益、尊重被拍摄者的隐私?这是纪录片工作者在纪录片的拍摄过程中一直要面临的拷问,特别是拍摄人物纪录片的时候更是经常会处于这种两难的境地。摄像机是否真的具有侵略性,它会不会带给这些被拍摄者更多的痛苦,或者无情地将这种痛苦记录下来了之后又展现给别人看?将这种痛苦展示给世人是否能拯救被拍摄者的命运?面对苦难需要勇气,记录苦难更需要勇气。摄像机后面的那些人,永远都在这两难的境地中挣扎。
被拍摄者有知情权,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纪录片工作者则需要忠实于他的记录使命。这两者对立而统一。在不会恶意地以揭露被拍摄者隐私而获利的前提下,在拍摄许可签署之后,两者之间的关系经常是友好而和谐,甚至成为一定意义上的朋友。但是当被拍摄者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的时候或者说被拍摄者不自觉但拍摄者感觉到可能涉及对方隐私权的时候,以保护被拍摄者的利益为重是纪录片工作者应该遵守的职业。同样的,纪录片工作者也不是救世主,没有权利人为地夸大被拍摄者的苦难,从而达到拯救被拍摄者的目的。纪录片工作者只是生活的记录者与再现者,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群普通人。
在脱离了揭秘者或救世主的幻像后,纪录片工作者慢慢会认识到:他们持有的摄像机既不是侵略者也不是拯救者,只是可以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