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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老爸,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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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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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再次回来,往日的许多问题都已不是问题,可是生活就是这样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存在,希望现在的问题也会象曾经的问题一样有一天成为过去,焦虑,失眠,抑郁当我暂时无力调试,就坦然面对,当他是成长的一个过程,跨越,改变,重新审视,三十岁就长大了吗?还有好多事摆不平又放不下,学着取舍,学着宽容,学着对别人没要求,也学着对自己没要求.让自己放松下来,找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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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再次回到这里感慨万千,距离上次写博日子已过去两年,这样的一个两年经历了人生中的几件大事,让一个崛尘而起的女子回顾于平静,相夫教子,柴米油盐,本以为就那样一直安心做个主妇,只有在深夜寂静时翻翻那些房产新闻心底会微微荡起波澜.可是当房市走到了空前绝后的今天,我再也无法阻挡内心因房涌起的思绪,所以我回来,拿起笔,以一个平凡人的视角记录下这样一个历史瞬间,写写人们为"房"而生的各种喜怒哀乐,讲讲因"房"而起的悲欢离合.就这样女狼回来了,再战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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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8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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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业

老子问儿子:你这整天忙是为啥?
儿子:为了挣钱。
老子:有钱了你要干啥?
儿子:买房置地,娶妻生子。
老子:你儿子长大你让他干啥?
儿子:让他挣钱。
老子:为啥让他挣钱
儿子:买房置地,娶妻生子
       。。。。。。
 
编后:有这根深蒂固的价值观为人文背景,你说中国的房价容易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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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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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业

         小时候家里住在一座高楼后面的那趟平房,尽管家里有前院后院,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说不出名字的花,但我仍梦想有一天象住在楼上的人们一样上厕所不用出院,站在自家窗前就能看得很远.那时时常找各种借口去住楼上的小伙伴家玩,隔窗远眺可以尽视城市边缘的山脉,每一次登高远望我都虔诚的象朝圣的信徒,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能住进楼房是我儿时最大的梦想.
      搬出小院的那年我已经十四岁,回首望去往事显的有些模糊,只记得一切来的是那么突然,多年的梦想实现的时候倒是有些唐颓.青春期的我,头都没回奔向了我梦想实现的地方.其实那之后我很少凭窗远望,偶尔望去发现这楼已掩映在城市的楼群里再也看不到城市的边缘,于是多年的梦想实现时其实也只是生命中的一闪而过.
    再后来我去了更大的城市,住进了更高的楼,楼层之高直冲云霄,只是隔窗望去是一座楼接一座楼,再远处还是一座楼接一座楼,直到远方.我被淹没在大城市楼群里没有了梦想,
    再后来我时常做同一个梦,梦里我回到故乡,依旧是那座姹紫嫣红的小院,高耸的门楼,茂盛的树影,满藤的葡萄,探到窗口的向日葵,以及射进小屋的那缕阳光,墙角父亲亲手做的木箱还泛着油光,散落一地的小人书正翻到我最爱看的那页拇指姑娘,穿过走廊再到后院,绿草荫荫,虫声绕梁,小院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清晰,仿佛我从来就不曾离开.
    于是我又有新的梦想,我要有一个带院子的平房,院子里种满叫不上名字的花,推开窗就有一枝探身进来,卷进一股芬芳,院角处种棵大树,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散一地闪亮.
    我和朋友说了我的梦想,所有人都惊叹我的痴狂,在这大城市已难觅平房,仅有的几座也以千万计量.
    房子的梦想三十年来了一个轮回,于是我又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寻找属于我的那一套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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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7 11:09)
     早上打开各大媒体,扑面而来的是17大报告:让更多人拥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个新提法,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十七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驻地说:“财产性收入必然会涉及到各种投资,除了实业投资等,还包括投资金融产品,涵盖了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
    房产也算个人的私有财产,既然提出"财产性收入", 个人房产的保值增值应该也在财产性收入的范围中,对映锦涛15日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这一预期,我想国内的房价十年内很难下降.
   一方面,快速上涨的GDP,为房价的稳步上涨提供了大的经济支撑.纵观世界各国GDP上涨房价回落很少见,即使有,也是阶段性的.
   另一方面,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保障居民财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居民财产因房产价格下降而贬值也与中央的大环境不符.
    其三,当前出台的一系统调控政策在实施中并没有发挥出其预期的作用.提高二第二套房的首付及利率,在实践中也遇到很多现实问题;之前大力开发中同户型的政策,在过去半年的市场运行中也未见效,买小户型难仍然困扰着购房者,困难从小户型小,到有小户型但单价却效之去年同期翻了一番.
     未来十年的房价就是稳中有升,政府还会相继出台一些打击投机的政策,但不是以打压房价为目的,房价还是会不温不火的慢慢涨.同时利率也会小幅阶段性上涨.对于低收入者会有保障性住房为其解决居住问题.因为这部分人很长时间内不会成为商品房的消费对象,因此未来加息和房价上涨对其在居住方面的影响不大.影响最大的就是现在有个首付的这些潜在购房人,什么时候出手,对其能否实现购房梦是很重要的.
     我的意见是在自己能够承受的利率下,尽早出手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政策面对未来预期已经明显.对于持币观望者买房将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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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在看房吗?彻底疯掉了吧?身在楼市风云中是不是越来越觉得自己兜里那点钱就是废纸了?从三环看到五环了?从五环又看到大兴了吧?从希望努力工作到梦想中大奖了吧?爱情有些动摇了?对人生也有些怀疑了?未来变的迷惘了?内分泌也失调了?
   仁兄,别和楼市一起折腾了,停下来歇歇吧!
   别因为错过了买房,就错过了这个夏天,错过了人海中好不容易遇见的她,错过了回乡探亲的那个年假,借用一休哥的那句话:休息,休息一下吧!
   楼市持续走高,更多的人开始观望,不是因为他们对调控还有多少幻想,而是他们手里的钱只能买个阳台,可开发商的房不拆开单卖.楼价开始有些孤芳自赏了,开发商的房价也开始疯狂乱涨了,现在许多楼盘学汤臣一景当时的样子,不管有没有人买,我就是个贵,卖的少我也挺着,开发商就是个同盟,你涨我就涨,只要你买,我们这群开发商的哥们里就一定有人赚,各家都配合起来算记买房人,今天赚的是你,明天就该轮到我,涨了一圈,开发商没人在这大牛市里赚不到钱,大盘指数涨,各家开发商也跟着丰收.
  当然价格的上涨并不只是开发商一家的作用,国内的国外错综复杂的手都想在这个混乱的场面里捞一笔.情况太复杂,我劝大家就量力而行先抽身扯呼吧.
  为啥?因为楼市差不多到至高点了,如果现在出手很可能你就是接最后一捧的那个倒霉蛋,根据国际惯例,当一个城市市郊的房价开始爆涨的时候,房价差不多就要到顶了,这个时候购房是很危险的,何况赶上政府的不断加息和大面积建设保障性住房我不敢说房价会降,但我觉得房价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上涨空间了,所以现在我们应该冷静一下看看购房后的风险了.
  可能的房价下跌,可能的不断加息,可能的失业率增加,都将是后患.
  如果房价基本这样了,我们要学会开始冷静,考虑一下购房整件事的前因后果,看看由这件房事引出的得失,要学会权衡了,从容的看看手里的钱倒低能买多大的房,如果能付首付就要从容的选户型,看朝向,找楼层,看看周围的相关配套,还有那一区的人员组成,其实买房是门学问,关系到我们生活每天的每个细节,由孟母三迁就能知道住所对人生的影响了.要学着从长计议.如果真的就不够首付了,就不要在这个时候向别人借钱了,利息都涨了,你说把钱借给你亲戚朋友收多少利息合适,如果无息那你得背多大的人情呀,努力工作认真生活老天爷也不会亏待勤劳的人.
  面对房子万语千言,话越说越散,嗑越唠越远,总结出来就是现在不是一个买房的好时候,便宜都被先到的人占了,剩下的穷哥们就别打肿脸充胖子往前冲了,人生苦短缓缓气,驴都没了就不要抢到前面去拔橛子了,自觉的站到一边看着哄抬房价者自己折腾吧,没有人喝彩看他们能挺不了多久.
  楼市也要进入调整期了,我们也要调整一下我们疲惫的身心,借着房子天价的这几个月放个假,把之前错过的补回来,赶到下一个牛市前,驴都在的时候,我们再抢先入市,占个便宜,牵头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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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14:49)
     很久没有写博客.再写博客,这里已无人喝彩.本来在这里写东西就只是一种倾述,希望有一个小空间记录下我一走过最真实的生活,从来没有想过以此来达到被人关注的目的,之前的喧嚣也纯属偶然,繁华过后这里又归于平静,我仍旧是人潮中挤车上下班的小女人.
    几日前写了一篇关于北京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的文章放在博客,文章刚放上,就有电话进来"你的文章里有错字."电话那面是老公,"我帮你改了.""噢."
    于是这几日,每天老公都会说:你现在的博客访问的人很少呀."少就少呗,很久没写了,人少是正常的."又过几日,再到博客发现访客每天还是会有十几个的,这和之前每天几万的访客量来比是少了许多,但时过境迁还能有人来看,就已经很不错了.
  晚饭后老公说,这几天我一直在看你那篇博客,为什么阅读量还是2?
  ......
  捧场的原来是老公,这么多年他一直这样,无论发生什么,无论我们的生活有多少改变,无论我们一起又平淡的走过多少年,他就一直在我的生命里担当着我需要的各种角色.逛超市时他就是搬运工,心情不好时他就是心理医生,傍晚去夜市时他就是多情的男友,去公园时他就是任你顽皮的爸爸,有好吃的时他就是让你先吃的长兄.
   这一次他是我的读者,当繁华尽去,他却仍然在那里虔诚的等待的着你下一篇文章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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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有房,有房产证,购房人持巨资购入的房产就安全了吗?
       不!
       业主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而没有土地使用证,意味着无法取得房屋法律意义上的全部权利,已经花钱买的土地在法律上却一直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业主要随时准备承担这块土地被他人处分甚至丧失房屋的风险.开发商随时可以拿手中的土地使用证进行抵押套现.
        如今房价彪升,许多购房人误以为是其所有的房屋在增值,而实际情况是房屋是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折旧,其价值会发生减损,实际增值的是房产下面的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个人购房者所有房屋是一项减值资产.
     案例:
       害怕了吧,原来你倾其所有买的是一套空中楼阁.没准哪一天开发商将你家楼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第三方,第三方想在这片土地上重新建房,你就只有乖乖走人,原因很简单,土地是人家的,你只对楼上的房屋有所有权,有本事你把你的屋子安上轱辘推走.大家可能以为这是危言耸听,其实由于没有土地使用证而使购房者的利益无法保护的事例已经在我们生活中出现:
       10年前,老赵用一生的积蓄,花20万元在郑州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并及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不久,老赵一家带着喜悦的心情搬进新居,长期受住房紧张困扰的老赵心想,从此可以在新居里安度余生了。

    时隔几年,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将老赵所居住的商品楼转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双方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转让手续,乙公司取得了该幢商品住宅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2002年10月,乙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决定拆除这幢商品住宅楼开发其他项目。

    眼看就要失去安身的地方,老赵不愿意了,多次找乙公司交涉。但乙公司说自己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坚持要拆除。

    自己对房子拥有100%的产权,难道房子还不属于自己吗?面对老赵的疑问,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不无遗憾地向他解释:"你的房子只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而没有办理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乙公司拥有拆除该幢住宅楼的权力。"

      亲历:   

     在北京个人购商品房办理土地使用证有多难,

     (一)2007年6月4日笔者接通了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朝阳分局负责该项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

      女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个人购商品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

      工作人员A:您是外销房还是内销房?

      女狼:内销

      工作人员A:内销房从来都没有办过土地使用证,北京市就没办过内销房的土地使用证.

      女狼:从来就没办过?

      工作人员A:从来就没办过.

      女狼:那在北京购房就都只有产权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吗?

      工作人员A:是的.

      女狼:那<物权法>中规定个人购房土地使用权限满70年后土地使用权顺延,但是普通购房人手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书面证明什么都没有,我们拿什么去顺延?是不是个人购房土地使用权这是不是该有个书面文件.

      工作人员A:结止到今年,我们还没有接到上级单位的通知,这事我们也不好说,至少到今天还不能办.我们只能等通知.

      (二)笔记再次电话接通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电话,展转接通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

      1、

   女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个人购商品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事.

      工作人员B:你那个项目是区属的还是市属的,如果是原来市属的能办,如果是区属的办不了,只能到区里办.

      女狼:我电话咨询过区里的同志,他们说他们那没有接到上级单位的通知不能办.

      工作人员B:他们不能办我们也没办法.

      女狼:那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市土地资源管理局不是一回事吗?

      ............

      工作人员B:现在北京是两证合一,购房有房产证就说明对土地有使用权了.

      女狼:可是外地的,实施两证合一的城市,在房产证上对土地的使用情况,年权有明确规定,而北京的房产证上只标明房屋的所有权,对土地所有只字未提呀.

      工作人员B:个人购房只有对房屋有所有权,而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归国家的.

      女狼:既然规国家那为什么开发商有土地使用证,既然我们已经购买房屋土地使用权属就该发生变更,我们个人购房也应该有土地使用证呀.

      ......

      工作人员B:我再给你个电话,你问一下吧.

   2、

   女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个人购商品房办土地使用证的事。

   工作人员C:你是哪个区的?

   女狼:朝阳

   工作人员C:现在区县不办理土地使用证

   女狼:那什么时候会办?

   工作人员C:还不清楚。

   女狼:那《物权法》中规定个人购的房产土地使用权70年后使用权顺延,到时候以什么为个人对土地有使用权的书面证明呢?

   工作人员C:《物权法》不是2007年10月1日起才实施吗?相关的事宜还在研究。

   小结:到2007年6月4日为止,在北京个人购内销的商品房,属于北京市各区县发放销售证,房产证的房屋无法办理个人小土地证。

   有感:

   我不知道要是在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出台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的之前,开发商拿我们家楼下的土地抵押、转让了,我该怎么办?政府相关部门现在的作法是不是属于其职责的一种不作为?普通百姓是该原谅?等待?还是该提起行政诉讼,请法律站出来请他们履行他们本该履行的职责?我想不通为什么许多小县城的房子都有土地使用证,而首都北京却无法出台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政策?如果一直没有明确的地方性政策出台,即使出台《物权法》,也无法惠及这一方百姓,70年以后,我拿什么出来说我对我家楼下的土地拥有使用权?那个时候我们上哪去找开发商为我们提供办理个人购房土地使用证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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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6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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