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9日上午,“岳成律师事务所再出资百万元设立奖教助学金暨律师发展与法学教育研讨会”在我所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李清林副会长、司法部律师司周院生副司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李海伟副秘书长和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峰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等近二十位国内著名大学法学院领导出席了本次活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娱乐信报等几十家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
2008年适逢我所建所十五周年,我所再出资100万元在十所大学法学院设立奖教金、奖学金,包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
下为研讨会现场文字实录:
主持人(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首先我代表岳成律师事务所欢迎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以及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出席今天的活动,下面我先介绍今天出席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和各位嘉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周院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李海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宋学民副校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朱苏力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忠林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符启林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齐延平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郭锋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卫东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叶必丰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董玉庭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委员、教务长、博士生导师郝宏奎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晓川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夏静波老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研究员、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丽娟老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李绪老师、黑龙江省海伦市第一中学汪占芳校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刘燕群副处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张小平老师。
出席今天会议的新闻媒体有: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青年报、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中国教育报、中国产经新闻报、中国旅游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北京娱乐信报、法制晚报、广州日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
让我们大家以热烈的掌声对今天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以及到会的新闻媒体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议程第二项:岳成律师事务所2008年百万奖教助学金设立仪式。2008年我们新设的10所法学院校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有请以上各位法学院领导到前面来,咱们合影留念。
(合影时间)
下面进入会议议程第三项,由岳成律师作主题发言。首先我介绍一下岳成律师的基本事迹:
岳成律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国家一级律师,1980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二十余年,办案逾千件,1995年被评为第一届“全国十佳律师”,1998年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调查结果显示,岳成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2001年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播出了“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的专题报道,2002年北京市司法局授予岳成律师北京律师刑事辩护突出贡献奖,2005、2006年被连续评为中国十大诚信英才,2006年被聘为北京市评标专家,2007年获得“2007中国年度创新人物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东北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兼职教授。
下面请岳成律师作主题发言。
岳成:首先,我对参加今天研讨会的领导表示衷心感谢!开一次会议如果没有几个领导坐在这里,这个会议好像缺点什么,因此对领导的到来,我很重视,也很费心思。所以说,对于今天各位领导能来参加,我表示感谢。第二,我对各法学院领导的到来也非常感谢!大家工作都很忙,领导一个法学院,有的是一把手都来了,对这次活动这么支持,我也很感谢。第三,对今天媒体的到来,我也表示非常感谢!谁都知道岳成律师事务所有今天,是媒体把我捧起来的。我们很重视和媒体的关系,从今天这么多媒体的到来,可以看到,岳成所和媒体有着良好的关系。今天是礼拜天,又下着雨,大家放弃休息来这里参加活动,进行报道,对此我深表感谢!
下面我先说一下,为什么我要设立奖教金奖学金。
2003年是我们建所10周年。在2002年初,我们就宣布,2003年要包三场音乐会,感谢北京的各路朋友对我们的支持和关怀。后来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搞这个活动真的很难,给谁几张票,给谁前后排,请的人来与不来,可能到最后费力不讨好还会花很多钱。岳运生就说,不如到大学设奖学金,这多好啊。那就设奖学金吧!我说要设奖学金就得高点儿,要不就不知道岳成所在大学设立了奖学金,那就选五所大学,北大、清华、人大、法大和对外经贸大。当时在各大学,还没有律师事务所设奖教金的,咱们就再设个奖教金,奖励一个老师一万元,奖励一个学生一万元,这个奖项肯定会引起重视的。这些都是心里话,一点儿都没有掩饰。另外我说我是从黑龙江来的,岳成有今天,是黑龙江培养了我,黑龙江大学不能不设,得有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定下来之后,我说我是吉林大学法学院函授毕业的,吉林大学培养了我,我有今天,能把法律融会贯通,是吉林大学的老师教了我,那吉林大学也设吧。因为岳成是76年进县城、86年进省城、96年进京城,“6”对我来说很幸运,咱们要设就设六个,那么去掉谁呢,对不起,去掉了对外经贸大。就这样,当时拿出120万元,在六所大学法学院设了奖教奖学金。这就是2003年奖教奖学金的来历。
2004年,海伦一中80周年校庆,我回去参加校庆,人家让我作为校友代表讲话,我那些同学就说“我们都捐款了,你拿多少钱啊?”我说拿多了没有,拿少了拿不出,就拿十万元吧。这就是2004年在海伦一中,在我的母校设立了奖学奖教金。
干好事往往有惯性。04年捐了,05年咱们也捐吧。我们在上海有分所,那就在上海捐吧。选择的是华东政法大学,这样,05年又出资10万,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设了奖教奖学金。
我们那时候就宣布,每年拿出10万元在各大学法学院设奖教奖学金。因为我们在广东也有分所,所以06年,就出资10万元选择了中山大学法学院设立奖教奖学金。
我记得最隆重的颁奖仪式是在我的母校吉林大学,当时吉林大学法学院全体领导都参加了颁奖仪式,那时候张文显是校党委书记,全程跟着。
最受冷落的就是中山大学,出来一位法学院团委副书记接待我,让我颁了奖,并作了讲座。回来觉得有点不是滋味,连个副院长都没来,但又一想,干好事,干嘛要挑人家谁来谁不来的。
2007年,因为我们是协和医科大学的法律顾问,又挣人家不少钱,于是打破了原先只在法学院设奖教奖学金的想法,就在协和医科大学,也出资10万元设立了奖教奖学金。
2008年,岳成所建所十五周年,当时我说:拿30万,设5家,一家6万,3年,不像过去10年。岳运生提议,30万太少,怎么也得50万,5家吧。在我们的小简介、新年贺信上都写,2008年建所15周年,我们拿50万在5所大学设立奖教金、奖学金。当时只有中央财经大学是定下来的,其他的4个都没定下来。今年2月份,我的父亲一百岁了,生病住院,我去陪他,在大庆医院,我陪了10天。没事的时候我就琢磨着,人活100岁啊!还是应该多做一些善事!50万还少,拿100万呢?为什么这么犹豫呢?就是因为我买了现在这个2200平米的办公用房,去年是800多万的贷款,到现在还有600来万的贷款没还呢。不是说我们钱很多,要钱很多,我也就不犹豫了,拿1000万也可以。一个律师事务所挣钱也是很不易的。最终决定,拿100万,在10所大学设立奖教金奖学金,这样也有轰动效应。我很注重宣传,这一点我从来不讳言,真的实话实说。岳成所,从93年开所一直到现在,没有搞过什么活动,我知道搞一次活动很不易。领导请来请不来啊,你来他不来啊,来到这里,挑这个理啊,挑那个理啊,所以从来不搞活动。10所大学定下来后,我当时就想,律师发展与法学教育,这是一个很好的主题。就这样举办了这次研讨会。
考虑在哪儿开的时候,我说在哪儿开也不如在我们自己的所,地方虽然挤点,但总是岳成律师事务所自己花钱买的办公室。大家都能来,我真的是万分感激!这就是我想说的我捐资100万,在10所大学法学院同时设立奖教奖学金、开这次研讨会的整个过程。
真的,我很感激北京。我是76年进县城,86年进省城,96年进京城。1995年,我被评为首届全国“十佳”律师,96年就来了京城。当时应该是黑龙江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但我想把总所办到北京,北京市司法局特批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变成了分所。就这一点,我永远感激着北京市司法局,也感激着司法部。正因为是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才有今天。
那么来到北京怎么发展?搞其他的不可以,傍领导,傍法官,这都太危险,只有宣传才是最合法也是最有效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宣传其实很简单,就是在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这四家报纸,从97年下半年到99年上半年,一共两年,每周一期的栏头,这是我们花钱的,当时每期是800到1000元。其余所有在电视台或者是报纸上报道的文章,没花一分钱。就这样,98年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调查北京律师形象时的结果显示,律师事务所我们是第三名,而律师个人知名度我是最高的。
开始我来北京的时候,有人说,岳律师啊,这么大岁数来北京,这不是黑龙江啊。我说,儿子在北京,干好了就在北京,不行我就回我们黑龙江。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发展起来。我真的很感激,感激着媒体,感激着我的北京同行。虽然他们对我的宣传有意见、表示不理解。当时刘桂明是《中国律师》杂志的总编辑,我跟他说,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宣传律师就是宣传法制》。第一个标题就是“律师兴,国家兴”,江平教授这么讲。第二个标题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第三个标题是,“宣传律师和律师宣传”。这篇文章被刊登在《中国律师》杂志上。北京律师中虽然个别的对我的宣传表示不满意,有的时候到了愤怒的程度,但现在大家对宣传都认同了。其实律师是要宣传的,酒好还怕巷子深呐,律师不宣传怎么可以。
岳成所没有回扣,没有介绍费,打官司谁来请不给找关系走后门。这是我们公开说的。就这“三不”,我们走掉了多少案子!
在任何场合我都说:“我来到北京,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生怕出现一点问题。我时刻告诫我自己,一生要记住两点:一是感恩,感恩之心常存,用感激的眼光看待一切,世界都是美好的;二是敬畏,一定要心存敬畏,一个人一生要有点怕头,当一个人什么都不怕时,用我家乡话来说,就离粘包不远了。我们要记住那句警世名言:‘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我怕我自己也疯狂,求人写了条幅,‘心存敬畏,严格自律’,挂在办公室,以自省。”真的,我深深理解,平安是福。因为我看到了很多人的失败,很多人从高处跌下来的那种状况。
那么岳成这样说,到底怎么自律?自律到什么程度?我简单举几个例子。
第一个,
2001年的时候,我们请税务师事务所对我们来京5、6年的帐全面进行一下审计。当时会计师就问我怎么查,我就说像税务稽查那么查,像整人那么查,你要写审计报告。因为刚来北京办所的头几年,会计出纳经常换,我们所的会计出纳全部都是招聘的,到现在都是。后来查出来,因为更换会计,在交接过程中漏缴了三、四万元的税款,我们主动补缴了。当时我还写了报告给税务。
今年年初,我们再次对02至07年的税务情况进行自查,正好我们有个律师是注册会计师,他是从国资委过来的,由他负责自查。自查发现,05、06、07三年,我们少缴了
32.5万元的税。为什么少缴了呢?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率,100万以内是5%,100万-300万是6%,300万以上部分是7%。我们所从06年开始,就请了专职会计,3、4个月后,会计对我说,我们所05年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多上了10多万,她跟税务沟通了,06年冲回来,我还奖励了她5000元。这32.5万元,是由于会计按照季度计算缴纳合伙人个人所得税,而没有按年度计算,因此少缴了。
当时很多人说,第一,税务不一定来稽查,第二,查也不一定发现,第三,这样缴税,税务是同意的。我说,这就考验着我们的诚信,考验着我们的自律,也考验着我们的敬畏。32.5万对于律师事务所也不少,30万还可以在3所大学设奖教奖学金呢。但我觉得,该上的税一分不可少上。我们马上就补缴了,这就是我的自律。
另外,2001年的时候,有个律师事务所跟我们说,一个机关有个一亿多元的纠纷,是原告,已经开始招标律师代理打官司了。这个律师事务所和那个机关的领导很熟,说我们所很有名,希望由我们出面投标,他们在下面做工作。关于代理费,我说一家一半,也没有更多考虑。就一轮又一轮这样竞标。当时我所报价:我亲自出庭,先交50万元,胜诉后再按3%收取代理费。最后我所中标,委托代理合同都已拟好,第二天签订合同。这时我最担心的是那家律师事务所得了一半的代理费,如果给机关的领导拿一些,就怕他牵扯到我。我们在全所开了一个会议,研究这个现象有没有问题,很多人说,能有什么事情,那和咱们没关系。我说,不可以。就这样,本案可以获取300多万元代理费,一家一半还100多万呢,我们最终放弃了,没有代理。
还有一个例子。我们有个律师,她姐姐单位有个案子,请个教授代理费是20万,他姐姐是那个单位管法务的,这个律师对我说,主任你要帮我出庭,这个案子我就能拿过来,我可以买台车。帮忙没问题,我可以出庭。第二天,人家拿20万元的支票来委托,但是要开32万的发票,那12万元做单位小金库。我当时就说这不可以。这个案子也没有代理。
2005年,山西一家单位,在最高法院有一个再审案子,当时跟我谈,要我跟办案人说情。我说不可以。最后他们说,只要你亲自代理,不说情我们也可以委托。当时按照我所收费标准这个案子是40多万元代理费,他们说,就给你们40万,但要开60万元的发票,因为他们说在京的一些费用不好处理,我说,收多少代理费就开多少发票,多开不可以,于是这个案子也没有委托我们。
就这几个例子,说明了我们真的是严格自律,真的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真的不是口头上宣传的东西,说一样做一样。这就是我要和大家、和领导、和在座的老师们、和媒体要公开说的话。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我有4个孩子,这是大儿子岳运生,大女儿在哈尔滨的所,二女儿在上海的所,还有个小儿子要去美国纽约的那个所。因为76年进县城、86年进省城、96年进京城,2006年怎么办?咱们到美国办个所吧。其实这个所是设在人家美国律师事务所里的,我们没有写分所,写的是美国纽约代表处。说明我们真的很注重宣传的分寸,生怕人家挑出来一点说是虚假宣传。现在的愿望是将来在美国分所买下自己的办公室。我们已经在三亚买了办公室,在纽约也要买办公室,这就是我的愿望,美国代表处能自给自足就可以了。
这就是我们所来到北京走的路,所以一再强调感恩、敬畏、自律。
我第一次在中国政法大学颁奖,是在2003年末,正好也是政法大学法学院的老师年终总结。当时让我讲几句,在场的有法学院全体老师,还有政法大学两个副校长。我说,我一进大学,就肃然起敬,见到教授,我就崇拜的五体投地。很多教授写的文章我都看不懂,很多名词我都没听说过。我真的知道自己很肤浅,这一点我自己在很多公开场合都说过。就像我刚来北京不久,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濮存昕问我,“岳律师,我知道北京律师要么是海归派,要么是学院派,你是什么派?”我说:“真的很遗憾,我既不是海归派,也不是学院派。我是从农村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今天。”
去年,有人介绍一个案子,上海的一个老板有一场官司,要拿一亿元请我,当时对我说,“岳律师啊,我这案子上海很多律师都论证了,我绝对是有理的,但是没人是打不成的。你干到今天,绝对是通天啊。”我就说:“那说起来很遗憾,本人既不通天,又没有背景。”他说:“那你一定有靠山。”我说:“本人也真的没靠山,你要硬说我有靠山,那本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就是我的靠山;本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党的总书记就是我的靠山。但是你得干好事,那才是靠山。干坏事是不允许的。所以我们才有今天。”刚才我说了,我之所以严格自律,战战兢兢,我是要给我的孩子做个榜样。这就是我的想法。
我很愿意参加活动。律师只有参加活动才能和人广泛交流。律师要是个社会活动家。但是法官像律师这么活跃的话,就不好了。法官应该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他是法律、正义的象征。律师不行啊,律师要脱离大家的话,你就没案子了。记得有一次,人民日报的记者给我打电话,让我参加一次晚宴。第二天,同桌吃饭的一个教授,给我们介绍了一个案子,收了几十万元代理费。过了一个来月,这个教授打电话来说,“我们给别的律师介绍案子,都是20%、30%的介绍费,你们岳成所给多少啊?”我说真的没有啊。他说,我们跟有的律所都签了合同,介绍案子给介绍费。我说真的没有。他说,那我找北京市司法局的领导跟你说。我说,不用司法局领导,北京市律管处、北京市律协哪个领导给我打个电话,这几十万元我留了税款后,一分钱不少都给你。这回我可解放了,我何必为了案源这么发愁啊。后来始终也没有领导打电话。真的,我们就是这样做的。我说这番话,无非是警告着自己不可胡来,只有不胡来才能走的长远。什么是我们的靠山?我跟很多企业家说过,法律就是我们的靠山。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198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还是半路出家,先当律师,后学法,这是中国特色,在我身上体现很多中国特色。那么岳成的业务能怎么样?在这里我也给领导们举几个例子。我60岁了,你们说我吹牛也好,反正我就举证了。
1999年,我给法轮功骨干分子李昌辩护,当时法轮功,除了李洪志就是李昌。这个案子有4个被告。当时李昌有个同事过来请我为李昌辩护,我说我得向北京市司法局汇报一下,这个案子我不敢轻易做主。岳运生亲自到了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的处长说,这个案子你爸代理真的很好。总得有人代理,你爸是老律师,还能把握住。这样我就代理了。代理费当时我是不低于10万元,现在是不低于100万。人家来委托了,我说我就收你两万元。李昌的老伴问不是不低于10万元吗?我说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就收两万元吧。她说,我们老李家摊事儿了,能够把岳成律师请出来,是给老亲少友看的。
当时这个庭开的真的很好,我们也很努力,集全所的力量来准备,包括律管处处长小崔也被请到所里看辩护词。开庭头一天晚上,我还和最高法院的同学说,我的辩护词都能背下来了,明天开庭我就站着背吧。他说,背什么呢,念好就不错了,还显示什么呢!第二天我真的就是念的。庭审中,控方有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是黑龙江的农民,名字叫姜正恩,是他妻子练法轮功,有病不到医院治病而死亡。公诉人询问证人后,经审判长允许由我向证人发问。我说:“证人姜正恩,我是被告李昌的辩护人,经审判长允许向你直接发问,请你如实回答我的问题。首先,我对你在今天法庭上的证词没有异议,并对你妻子不幸去世,表示同情和慰问!我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你妻子通过谁练的法轮功?”证人回答是他大姨子,也就是妻子的姐姐介绍,练的法轮功。我问的第二个问题是:“你妻子生前和你说没说过,或者你知不知道,法轮功组织里有一个叫李昌的?”证人看着我,不回答。我第二遍又问:“你到底知不知道,法轮功组织里有一个叫李昌的?”证人还是不回答。我第三遍向证人发问:“证人,在今天的法庭上,你一定要实事求是。我最后问你,你妻子生前和你说没说过或你知不知道,法轮功组织里有一个叫李昌的?”证人还是不回答我的问题。我转向审判长说:“审判长,证人不能回答我的问题。我问话的目的非常明确,证人妻子的死亡与被告李昌毫无关系,被告李昌对证人妻子的死亡不负有任何责任。起诉书指控被告李昌应对1200多人因练法轮功有病不治身亡负有刑事责任,这个指控是不能成立的。我的问话完了,谢谢审判长。”这一段问话真的很精彩。在休庭合议的时候,公诉人那边是方工,当时是北京一分检副检察长,带着他们公诉的六七位检察官,过来向我表示祝贺,过去我和这些人都没有见过面。正在说的时候,又一位过来说“岳律师,祝贺你,这庭开得很成功。”当时我都不认识,这时候方检察长说:“这是马院长。”我就知道这次庭开得真的不错,能征服了公诉人、征服了法官,过来表示祝贺。当庭宣判18年。晚上李昌的老伴也打电话表示感谢。我们在回访李昌的时候,李昌也非常满意。第二年北京市奖励我为反法轮功先进工作者。02年,北京市司法局奖励我刑事辩护突出贡献奖。
有一次我去看周书记,他说,这庭出的很好,我说你怎么知道。他说,那段时间我和北京的领导在一起,谈到法轮功就谈到了你。我没想到你业务还这么好。我说,你以为我是浪得虚名啊。我说这番话的意思,不是夸耀自己。一个律师就像一个大夫,他不能瞎忽悠,他必须搞好自身业务才能有所发展。我想说明的无非是这个道理。
1998年,政法大学请我去做一次讲座,题目是“最优秀的律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当时我刚来北京不久,到各大法学院做讲座,真的是受宠若惊。讲座中我说到:最优秀的律师无一不是道德的典范。我刚说完这句话,有个女大学生站起来问我:“岳律师,你是全国十佳律师,你是最优秀的律师,你能不能在你身上举一两个例子说明最优秀的律师无一不是道德的典范。”将了我一军。我说:“话好说,例子难举。我66年高中毕业,赶上文化大革命;68年离校,人家上山下乡,我家是农村的,我就回乡;69年结婚,当时我是农村中学的代课教师,我的妻子是小学文化,农民;当我76年进县城时,我已经是一个正式的国家干部,她依然是小学文化,没工作,跟我来到了县城;当我86年进省城时,我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律师,她依然是小学文化,没工作,随我来到了省城;当我96年进京城时,我已经是全国十佳律师,她依然是小学文化,没工作,随我来到了北京。现在不是流行一句话,‘男人有钱就学坏’嘛,我不是什么大款,但是换老婆的钱足够了,但糟糠之妻不可弃。就这个例子,能不能说明一个最优秀的律师无一不是道德的典范?”说完之后,赢得了热烈的掌声。今天我儿子就在场,我不敢说假话。
这就是我,这就是我走过的路。今天开这次研讨会我还是战战兢兢。我在这里郑重承诺:今后岳成所每年都拿出10万元在各大学法学院设立奖教奖学金。五年后,在我们庆祝建所20周年时我最少再拿出100万元设立奖教奖学金。
各位领导和在座的所有人,你们来到这里,我真的再次表示感谢!感谢领导的参加,感谢各大学法学院领导的参加,感谢媒体的参加,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有请中国法学会李清林会长讲话。
李清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我今天出席这次活动不是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的身份来,我是以岳成老朋友的身份来。因为岳成同志他是从黑龙江走出来的律师,我的老家也是黑龙江,我在黑龙江工作期间,就和岳成同志非常熟悉。
我方才听了岳成同志的一席话,很受感动,也很受教育。岳成同志是从基层一点一点成长发展起来的,他用了20年的时间从县城走到省城,又从省城走到京城。岳成同志和他所领导的律师事务所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我想通过他刚才的一席话,大家会得出一个结论,他完全是依靠他的诚信,他对事业的忠诚,依靠他的勤奋,发展到今天。他有许多格言,也都写在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楼里,无处不见。这些格言也就是他行动的准则。岳成同志他从本来不是学法律的到投身律师,再到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全国十佳律师,他完全是凭借对事业的忠诚。而在他事业成功的时候,岳成同志也没有忘记回报社会,他自己也常讲,完全是社会,是党领导的改革开放这几十年这个大的背景带给他的,没有改革开放这个大的背景,没有我们社会的发展,应该说也没有我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今天。这一点他始终没有忘记。所以在他成功之后,他就想到要如何回报社会,所以他设立了这样的奖教金奖学金,并且连年坚持。
岳成律师事务所是很成功的律师事务所,刚刚岳成同志也讲了,挣钱是很不容易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拿出一部分钱来回报社会,设立奖教助学金,这是很好的事情。从这一点也完全能够证明岳成同志的思想品质。
所以呢,今天能参加这个活动我非常的高兴,因为岳成同志是我们黑龙江的骄傲,他是从黑土地走出来非常成功的人士,在全国、在北京、在我们家乡黑龙江还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我也祝愿岳成同志和他的岳成律师事务所今后能够越办越好,为维护法律尊严,为维护公平正义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李会长的祝愿和期望,我们以后一定会努力的,不会辜负李会长的厚望。下面请律师司的周院生副司长讲几句。
周院生(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尊敬的李会长、岳律师、各位教授,今天很高兴参加这个仪式,首先代表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对岳成律师和岳成律师事务所捐资助学的义举表示崇高的敬意。
我跟岳成律师早在黑龙江就认识。岳成律师来京也已经12年了,弹指一挥间,岳成律师事务所也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的发展壮大,不仅是规模,业务领域、社会效益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经济建设、法治建设,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正义做了很多工作。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应该说是中国律师业改革发展几十年的一个缩影。现在全国律师,到07年已经达到了4万3千人,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包括行政人员在内,大概有20万人,律师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力量。岳成的创业及发展过程实属不易。特别是他和他的事务所在发展的同时不忘律师肩负的社会责任,先后出资,加上这次一共是260万捐资助学,我对这种做法非常赞赏。律师发展的同时不忘回报社会,这应该是我们值得提倡的,提倡更多的律师来回报社会,热心公益事业。
法学教育和律师业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借这个机会,我也诚恳的希望在座各位政法院校的领导、教授们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也希望岳成所在今后越办越好,为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再创辉煌、再创佳绩,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周院生副司长。下面有请中华全国律协的李海伟副秘书长致词。
李海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参加今天这么隆重的仪式,这么盛大的活动。
首先,我对岳成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表示衷心的祝贺,也对岳成律师事务所捐资百万奖教助学来庆祝建所十五周年表示庆贺,对今天召开的“律师发展与法学教育”研讨会也表示祝贺,在此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岳成律师事务所、岳成律师多年来对律师事业的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对各法学院校领导、各位老师对律师事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我同时是中国律师杂志社的社长,我们和岳成律师也是老朋友了,对于岳成律师我们也了解很多。岳成律师的发展,在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特别是北京律师的发展里面是独树一帜的。刚刚他也说了,他既不是海归派,也不是学院派,他是从业务做起,从做人做起,从他为岳成律师事务所所写的所训,真正的从这些“胸怀感恩、心存敬畏、光明磊落、仗义执言”做起,真正的做到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岳成律师以及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之路,对于中国律师的发展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对于中国律师的成长也有很好的启迪作用。
今天的会议主题是法学教育和律师发展。我想,他们两者是相辅相存的,相互促进的。现在中国律师中有成就的大律师很多都是第一批法学院毕业的学生,所以,中国律师今后的发展有赖于各法学院对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新的律师法赋予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的培养律师的职能,特别是实习律师的培养。实习律师的发展需要各法学院跟我们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努力,我们全国律师协会也很有兴趣,跟各大法学院进行进一步的合作,来共同做好律师实习培养培训的工作。
最后我代表全国律师协会祝愿岳成律师事务所越办越好,取得更大的辉煌。
主持人:谢谢李秘书长的祝愿。下面我们先茶歇20分钟,大家也可以互相交流一下。接着再由各法学院的领导就“律师发展与法学教育”发表自己的观点。
(茶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