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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
袁伟时简介
  • 1931年12月生,广东兴宁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已经结集出版的著作包括:《中国现代哲学史稿》(1987);《晚清大变局中的思潮与人物》(1992),2003年出了此书的第一次增订版:《帝国落日 晚清大变局》,2006年出第二次增订繁体字版:《晚清大变局》;《中国现代思想散论》(1998);《路标与灵魂的拷问》(1998);《告别中世纪——五四文献选粹与解读》(2004);《近代中国论衡》(2006);《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问题》(2006);《大国之道》(2007)。还有一部是编的资料书:《大学精神档案(当代卷)》(2004)。主编《现代与传统丛书》、《荒原学术文丛》、《牛虻文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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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4 10:46:58
    标签:杂谈
     

    伸出手来,掏出心来!

                             袁伟时

    汶川地震,又一次灾难袭击,又一次见证生命的脆弱和无奈。

    生灵消逝的悲痛让我们沉思:

    掏出心来展示我们的友爱,伸出手来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务。

    解放思想的浪潮正在广东展开。让作茧自缚阻碍心灵和手脚自由施展的种种藉口见鬼去吧!

    这次救灾,政府的行动迅速、有力,履行了它的职责。应该受到赞扬和支持。

    缺陷是民间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不是中国人没有爱心,是他们的手脚受到有形、无形的束缚。

    疯狂播种仇恨的1966年,证严法师在台湾花莲组织“慈济克难功德会”,开始了她的大爱事业。四十多年来,它发展成为横跨五大洲65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性慈善组织。包括大陆许多省市都可看到它的许多业绩。

    为什么大陆没有自己的“慈济”?

    也许解放浪潮会冲击到这里,多轮驱动的慈善列车首先在这里鸣笛上路!                                     

    2008年5月13日星期二。刊登于《南方都市报》5月14日A02版,编者删去一句话:“为什么大陆没有自己的‘慈济’”。

    附言:今天消息:台湾法鼓山、慈济救助队等佛教慈善组织将于今明两天奔赴四川。别怪中国大陆各大寺庙在救难行动中缺席,他们有苦难言。热盼当局摆脱过时的阶级斗争多疑症,给民间慈善组织松绑,为传统宗教恢复慈善功能开路,善莫大焉!

                                  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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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7 16:50:51
    标签:杂谈
                         2008大选,美国变迁的标记
                                    
        来到美国,却不太关心美国政治。还有一个星期就要回国了,从住地到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往返,突然发现路旁出现一个新景象:有些人在自己住宅前面插上支持奥巴马或希拉里的竞选标记,留下两个非常突出的印象:
        这些标记稀稀疏疏,内容仅是公布竞选人的网站,和台湾选举那种闹哄哄的景象相差太远了。
        都说加州支持希拉里的人多,但是光从路边插旗的状况看,声势显示不出来。住地走到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50分钟行程中,我只看到9个这样的标记,而其中七个是支持奥巴马的。
     
        个人的印象是片面的,但也有值得思考的因素。与一些年轻人闲聊,好些人往往冲口而出说奥巴马体现变革;而奥巴马自己也是这样自许的。原来预计在预选中会轻松胜出的希拉里出乎意料被这个“新手”打得狼狈不堪!
     
        如果再看看共和党,情形更为有趣。给老政客造成很大威胁的居然是前马萨诸塞州州长、摩门教的信徒罗姆尼!
     
        “人心思变”!这也许是今年美国大选最大的特点。伊拉克战争害苦了美国人;经济是一片“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牛仔布什的政绩太差;美国确实到了非变不可的情境。
     
        奥巴马是黑人;希拉里是女人;罗姆尼信奉的摩门教在一些人特别是中国人心目中是邪教。不管能否最后当选,他们成了2008年美国政坛重要角色就是一桩重要的历史事件。21世纪,这个国家发生了一场静悄悄的革命!美国人打算接受女人总统、黑人总统或摩门教总统! 
     
        女人当总统在地球村不是什么新闻,连人数最多的伊斯兰国家印尼都已有过女总统执政的历史。不过,回顾20世纪世界史,女人获得平等的政治权利的时间不算太长。美国妇女是在1920年获得选举权的。不到90年,她们中的杰出人物要问鼎白宫了。
     
        刚刚过去的一月份,有两个与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有关的日子:一月十五日是他的生日;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一是纪念他的全国公众假期:马丁路德金日。只有哥伦布、华盛顿和他享有同样的殊荣。1963年8月28日马丁路德金在华盛顿发表历史性的演说:《我有一个梦》,义正词严地宣告:“我梦见总有一天这个国家将站立起来,实现它的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言自明:人人生而平等。’”“目前不是享受一下清静或服用渐进主义镇静剂的时候。现在该实现民主的许诺了。现在该从种族隔离黑暗荒凉的峡谷走上种族公平的金光大道了。”45年过去,想不到十多年来,黑人相继出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和国务卿等军政高职以后,把摘取总统桂冠列为下一个目标了。奥巴马说得好:“种族和性别问题早已是昨日的话题,尤其是对年轻人而言。”这是20世纪美国改革的伟大果实。
     .与这些问题相比,对中国人说来更为陌生的是宗教状况。
     
        在这次去美国之前,国内报刊灌输给我的观念之一是摩门教是邪教:多妻制,与警察武装对持……留在脑际的是一幅幅暴力和邪恶的图景。所以当新认识的朋友嘉猷和源远提及斯坦福大学有不少学生是摩门教徒的时候,真有点惊异。“邻居中就有摩门教徒,想不想跟他们聊一聊?”我怀着孩子般的好奇毫不犹豫地说:好!
     在回国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小雨还没有停歇,嘉猷和源远两岁多自称“依依”的宝贝女儿抱着一盒礼物冲在前面,她要去找比她略大一点的比比姐姐。我们跟着她穿过草地,走到对面一百米左右的研究生家属宿舍,Nathan(以下简称纳)、 Suzanna(以下简称苏)夫妇热情地把我们迎进客厅,依依加入他们的三个孩子的游戏后,我们愉快地交谈了将近两个小时。
     
        摩门教是19世纪初从基督教内新兴的一个派系。创办者是纽约人Joseph Smith,他认为:“每一个教堂都有真理,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教堂拥有所有的真理。”于是决定创办自己的教堂。“摩门”其实是绰号,它的全名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LDS) 。《摩门圣经》是一本记录大约公元前600年从耶路撒冷逃出来的人的经历,这些人当中有一些先知者 (Prophet), 其中一位叫摩门。
       
        我对摩门教最大的怀疑是传媒一再渲染的他们实行多妻制。他们的答复令我大吃一惊。纳说:“摩门教不相信多妻制,也没有多妻。早期的新教徒倒有多妻,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甚至提倡多妻,那个时代就是这样。”苏补充说:“摩门圣经里说:‘上帝的意愿是一男一女。’”他们夫妇俩是一夫一妻;斯坦福大学600多信徒也没有实行多妻的。
     
        那么为什么人们会留下他们实行多妻的印象呢?纳说:“多妻是人们对摩门教最大的误解。150年前,有一个派系分了出去,称‘基本’教堂 (The Fundamental Church of the Latter Day Saints)。是他们实行多妻制,造成误解。”原来摩门教有多个流派, “基本”教堂是个小流派, 只有有一千多人。还有一个 “重组”教堂 (Reorganized Church of the Latter-Day Saints/RLDS) 大一点,可能有50000多人;不过,这一流派的教徒越来越少了,所以他们最近正和其他的小派系合并。摩门教主流派在全世界有1200多万信徒,其中一半左右在美国。以偏概全,错误的印象便在世界各地传扬了。 
     
        那么,摩门教究竟有那些与众不同之处?根据他们的介绍,我留下三点深刻印象:
        第一.特别重视家庭。
     
        他们有“永恒家庭”(eternal family) 的理念,相信死后还有生命,一个家庭是永远在一起的。所以摩门教徒通常子女众多。加上在基督教共同的“十诫”之外要求遵行“贞洁律法”,禁止婚外情,结婚前不鼓励有性行为。家庭和两性关系的观念是非常传统的。此外,摩门教有一些忌讳:不喝酒,不抽烟,不吸毒,不喝茶咖啡。讲究吃的健康,吃当季的食品。
     
        第二.特别重视教育。
     
        摩门教强调要发问,而且每个人都有权力去发问,“探讨的过程中‘真理’会通过神圣的灵魂传递给你。”“不断的求上进直到终点”(press forward to the end),这是一个永恒的过程。于是他们对教育特别重视。摩门教办了一所杨伯翰大学(BYU),有33000人,在爱达荷和夏威夷都有分校。BYU的非摩门教徒不多,2000-3000人,大概百分之十。他们成立了一个“永久教育基金”(Perpetual Education Fund),穷人可以借钱上学。因为摩门教重教育,所以美国高等教育领域不少领导人是摩门教徒。
     
        第三.奉献精神和制度。
     
        纳说:“我们有所谓‘布施原则’(principle of tiding),把10%的收入捐给教堂。积极的教徒都会这么做。你不这么做不会被踢出去,但是我们觉得捐赠是一种福气。我们也有义务要服务。每个人都需要完成一项传教任务,男的2年,女的1年。”为此,纳到加拿大,苏到荷兰。苏的爸妈在非洲的加纳 (Ghana),到一所传教训练中心 (Missionary Training Center/MTC) 服务。“这些任务训练我们为他人服务的精神。教堂派遣的任务你可以拒绝,比如苏最近就拒绝了一些任务,因为实在太忙了。”
     
        我问:“你们收到的钱用在哪些方面?”
     
        纳的答复是:“摩门教从上到下都没有领工资的传教士。修建教堂,救灾项目,要是某支部的成员有困难,教堂也会资助。比如他们有一个朋友,年轻妈妈,四个小孩,快疯掉了,所以教会分支的领导决定出钱给他请一个保姆。另外还有刚才提到的教育基金,传教任务,BYU的补助(学费一年只有2000多美元,比起斯坦福的32000美元低很多。)”
     
        我对这一教派还有一个很大的疑虑是他们对教徒的自由和财产是不是是不是严格控制?我旁敲侧击问了好几个有关问题。
     
        我说:“你们是不是一个闭塞的团体,摩门教徒能和非摩门教徒结婚吗?”
     
        纳毫不犹豫地说:“能,我的妈妈就改嫁给一个犹太人。”
     
        他们解释摩门教“闭塞”的形象是有历史原因的。早期摩门教徒在美国受宗教迫害。密苏里州就曾立法允许杀害摩门教徒。因此摩门教徒必须聚集起来,互相保护。纳强调,直到今天,还有很多人因为罗姆尼是摩门教徒而不愿意投票给他。摩门教徒都很积极参与教堂活动,喜欢和教友在一起,也许会给人一种封闭的印象。
     
        “你们的支部有没有特别组织活动?”
     
        “没有特别组织什么活动,……偶尔有些社交活动。”苏说他们还有摩门庙 (temple),只有积极的教徒才可以进去,也许这样给人们印象他们是封闭的。
     在美国,教会不能参与政治。我问他一个私人问题:“会给罗姆尼投票吗?”
     纳爽快地回答:“我比较倾向民主派,想给奥巴马投票。我觉得罗姆尼对移民的理念太偏激。我想要选一位会处理国际关系的总统,因为布什让我们美国太丢脸了,还有要关心环保,这两方面奥巴马和McCain都不错。罗姆尼竞选,我很高兴,但是不会因为它是摩门教的就给他投票。”
     
        在交谈中另一令我吃惊的情况是许多摩门教徒身居要职。罗姆尼是商人,做过马萨诸塞州的州长,爸爸是前密歇根州州长,他们是摩门教徒,都很成功,很正常。摩门教徒大部分是保守的共和党,但也有民主党的。Harry Reid是美国参议院的领导,民主党,摩门教徒。哈佛商学院的院长也是摩门教徒;如此等等。美国公民对公众人物的监督非常严格,不同党派之间互相监督更是不留半点情面。如果这些人是惊世骇俗的邪教徒,不可能出任这些公共职务。
     
        一次愉快的交谈结束了。自由散漫惯了,我不愿受任何宗教约束,加上从小就不信天上地下有神和神迹,虽然敬佩宗教精神,却不信任何宗教。这些“一面之词”给了我许多有益的知识。不论对摩门教或其他宗教,我都有许多盲点有待今后不断学习。
                                    2008年2月2日写于洛杉矶国际机场,
                                    3月25日修改于广州。
                                 刊登于《南方周末》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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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0 00:53:07
    标签:杂谈
     

    “天下无贼”?
                                    袁伟时
        人是奇怪的动物。喜欢比较似乎是它的奇特德性之一。第四次来到美国快一个月了,住在斯坦福大学所在的Palo Alto。这里离三藩市不远,是硅谷的一个部分,据说五万居民中很多是科技精英。不过,我对硅谷兴趣不大,身心都被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室珍藏的《蒋介石日记》吸引住了,天天追随朝阳上班(据说,这里一年有300天阳光灿烂),踏着夜色归来。踽踽独行中想得最多的是这里与广州和中山大学有哪些不同。

        在广州,看惯了满街满巷的警察和保安,以及噪音震耳、威风凛凛的摩托巡警,在这里的一个强烈印象是除了在机场,迄今没有看见一个警察!极少高楼大厦,市中心几座十层左右的楼房,有如鹤立鸡群,门口静悄悄,也没有保安!至于居民的住宅多数没有围墙,临街不少是玻璃大窗,没有窗枝,更没有铁笼子一样的防盗网!在美国,这是非常普通的景象,但住惯了广州,反差太大,就有点震撼了。

        美国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是分开的。在住宅区,举目是草地、花丛,每家每户的建筑各有特色、个性鲜明,但都绿荫围绕,有几棵甚至十几棵参天大树为伴。进入十一月,夏令时取消,时钟拨慢了一个小时,五点多天就黑了。归程中,各家各户灯火通明而空无一人的书房或起居室与窗外的绿色世界融为一体;周围是那么安静,不时有小车一驰而过,也是静悄悄的,有时几个街区碰不到一个行人;如此静谧和安详,让我这个异国旅人最大的冲动是想举起照相机把这醉人美景拍下来!

        早上七点多背着书包去斯坦福,行人极少,一路上见得最多的是翘着大尾巴的小松鼠。这些小精灵突然蹿出来,又迅速溜走,等你掏出相机,已经无影无踪!它们生活在人们的房前屋后,生活在校园的各个角落,彷佛活着就是为了给这个世界增添勃勃生气,而不求人们的一丝一粟。这又是美国非常普通的景象。十多年前第一次到波士顿,在街头广场小憩,小松鼠在周围肆意跑跳,费了我不少胶卷。

        令我吃惊的是这些自由自在的小家伙不过是此地与人为伴的野生动物群体中的小弟弟。有一天到斯坦福大学的研究生家属宿舍区去,有三个与猫差不多大但体态特别的东西跑过,钻进下水道中去了。住在这里的嘉猷说:这是狸猫;有时还有白鹤飞来呢。想不到第一次看见闻名已久的狸猫是在美国的学生宿舍旁边。昨天,汽车驶过斯坦福教学区和它的农场中间的高速路上,居然看见一个画着梅花鹿的指示牌醒目地竖在路旁。嘉猷说,这里常有梅花鹿走过,提醒驾车者不要撞伤它们。正在这里念PHD的源远补充说:去年(2006)夏天,大学发通知,说有美洲狮进了斯坦福校园,叫大家小心!当我把这些情况告诉住在洛杉矶的一位亲友的时候,她说:“在加州,很多地方都有梅花鹿。”接着她告诉我,她的女儿、女婿在Berkeley的房子后院林木茂密,前两年一头梅花鹿选上这个地方产下两头小鹿,母子在那里住了半年左右,把草和树叶几乎吃光了;与人和平共处,互不侵犯!她去看望女儿、女婿的时候,多次见过那三头梅花鹿。多年前在温哥华听原来在华南理工大学工作的刘国屏教授说过,她早上出来散步,常有梅花鹿也在湖边走动,互不干扰,各得其乐。我还以为那是加拿大这个人口特别稀少的大国特有的风景线,想不到在加州竟然也有大小动物自由栖息的乐园。其实不止加州,美国很多地方的野生动物都得到良好的保护。我打电话给在东部某州大学执教的小儿谈起有关情况,他认为我少见多怪。他说美国很多地方都有野生梅花鹿,他认识一位朋友的农场占地一百二十英亩(720多亩),树木多,就有很多梅花鹿出没。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少,地多,经济富裕,文化高,才有如斯境界。以斯坦福大学来说吧,一万五千学生,只有中山大学三分之一左右,但当年铁路大王斯坦福老头弄来一块32平方公里的土地,比澳门还要大得多!中山大学四个校区加起来是6.3平方公里,在国内算是很大了,但与斯坦福大学相比却瞠乎其后了。于是,有足够的地方建设学生宿舍和教授住宅,有孩子的研究生可以向学校租住一厅两房或三房的宿舍,租金比外面大约低一半!宿舍后面还有一个比足球场还要大的大草地,上面有儿童游乐设施,可以让孩子们在那里撒野!

        一片“天下无贼”的样子!不过,天下还是有贼。刚到Palo Alto那个周末,杨小凯的高足张居衍教授开车一个多小时来看我,除了教我使用各种电器外,就提醒“不要带太多现金在身上!”这倒也是。前纽约市长朱利安尼名望很高,不就是因为他大刀阔斧改善了纽约的治安状况吗?一位1967年就在这里买了房子的老住户说:直到70年代乃至80年代初,Palo Alto一些地区,还是吸毒者、小偷和各种犯罪分子出没的地方,经常麇集大批警察,后来经济发展了,这些现象才逐步消失。另一著名大学Berkeley加州大学附近的治安也是十几年来逐渐改善的。贫困和管理不善是滋生罪犯的温床;从根救起,病菌总会逐步剥落。

        再看看斯坦福大学校园中,每隔几百米就竖立着一条高高的四面写着911三个白色大字的蓝色报警柱,只要一按红色按钮,不论是火警、医疗救助还是其他警情,就会有人迅速赶到,那时就会看见警察了。它提醒人们天下并不太平。不过,校园以外却没有看见这样的报警柱。不是校外无贼;大学独立自治,校内的警务自己管理,非经同意校外警察无权进入,所以标志也特别一些。我好奇地问过几位朋友,把911定为报警电话,是不是2001年911以后改的?答案是本来就是这个号码,没有改动。恐怖分子特意挑选这一天制造蔑视生命、摧毁财富的惨剧,不但是向美国人民挑战,也是向人类的价值观念挑战。不战胜他们,全世界都不得安宁!

        话得说回来,人口不多,确实是发展的有利条件。真有点妒忌美国佬,上帝偏心眼,太照顾他们了!不过,回头一想,比美国地广人稀的国家还有几个,他们的情况似乎并不十分如意。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以后,人家就没有内战了,安定加上制度建构比较合理,国民的手脚没有被绑住,随便说,放手干,经过50年奋斗,经济就在世界上独占鳌头了;再经过长期爬粪、揭黑,法治和自由牢牢生根,一个超级大国终于屹立世界。心潮澎湃,忽发遐想:破除早已过时的清规戒律,松绑,解放,批评,监督,让自由和宪政落到实处,文革结束后50年,中国也会出现一派富而有序自由开放的气象吧?
                   2007年11月18日星期日于美国加州Palo Alto
                   刊登于《南方周末》2008年1月17日写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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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0 15:53:08
    标签:人文/历史
     

     笑声泪影中的苦难和智慧

                      南方周末    2007-11-15

     

                        袁伟时

        “学问有一半是在闲聊中得来的。”1956年,我访问剑桥大学,一位教授请喝下午茶时说的这句话,一直未能忘怀。的确,许多思想火花是在自由交谈中激发的。不过,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威胁无所不在;久矣哉,不见汪洋恣肆放言无忌的闲聊!拜读怀宇的《访问历史》,眼睛为之一亮的,是从头到尾都是睿智的闲话!

        刚满而立之年的怀宇很挑剔,找的尽是满腹经纶的老头老太,而且功课做得那么好,让老人们一一敞开心扉,把埋在心底的陈年故事,向这个忘年交倾诉。“文不在兹乎!”这些耆宿大都是华人学术文化界的顶尖人物,那些仿佛不经意的交流,记下那么多20世纪中国知识人的甜酸苦辣,留下了20世纪中国学术文化苦难历程的生动侧影!

                        揭示现代学术文化制度的灵魂

        一部20世纪中国学术文化史,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现代学术文化制度建立、发展和被摧残的历史。

        别怪老人怀旧,这不是病态的唠叨,是昔日的自由造就了他们的辉煌。

        以大学来说吧,入学虽然要考试,但是对有特殊才能的,破格录取是常事。转学、转系自由,选课也自由,真正的大师就破茧而出了。史学名家许倬云念大学本科,从外语系转到历史系,选课横跨四个系,有五门课只有他一个学生。吴冠中的画,动辄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但是,他原来读浙江大学附设工业学校电机科,16岁那年参观杭州艺专,入了迷,坚决停学再考,一代大师开始上路。

        剑桥、牛津,够牛了吧?她的灵魂就是自由:“剑桥之所以为剑桥,就在各人想各人的,各人干各人的,从无一人过问你的事。”(48页)这曲自由散漫颂,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林语堂、徐志摩都唱过了。他们揭示的无非是现代大学和现代学术文化制度的核心价值。没有这样的自由散漫,一代代敢于突破陈规陋习的杰出人才,不可能破土而出。

        研究现代化的著名学者金耀基先生有一个发人深省的论断:“有人说,21世纪是中国世纪,我认为,如果没有50到100间第一流大学的话,这是痴人说梦。欧洲成为欧洲世纪,美国成为美国世纪,都跟这有关系。”(33页)这是世界现代化的一条重要经验。不言而喻,除了优秀的教师和完善的图书、设备以外,第一流大学的标志就是自由。何兆武、邹承鲁等当年西南联大的优秀学生说及自己的成长,无不认为关键就是有自由!在国民党党化教育的高压下,是他们的老师和校长,以“铁肩担道义”的情怀,保护了一方净土。

        人们喜欢谈论文化断裂,叨念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其实,传统文化面临的难题,是如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被削弱的部分毕竟是我们熟悉的东西,补救不会有太大的困难。就学术文化而言,最严重的断裂在于1949年以后,中国与世界学术文化主流的联系被斩断;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一系列学科消失;即使勉强存活的学科,挂帅的也是以领袖语录定是非的前现代意识形态。这些现象背后,是对何谓现代大学和现代学术文化的不同认知。

        为何这些饱经风霜的智者那么珍视自由?许倬云先生说得很沉痛:50岁以后自己的思想变了,“我觉得不能盲目地爱国,我要关怀全世界的人类跟个别人的尊严。……到50岁,我理解到多少罪恶都是以国家之名进行的。”(12页)话说得有点惊世骇俗,这可是难以计数的生命和血泪换来的。苏联剑拔弩张地批判世界主义、人道主义,后果历历在目。只有坚决维护全人类利益和公民个人尊严的人,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者。

                        野史闲话中的真实

        中国有官方修史的传统。但是,经过意识形态过滤的“正史”,干瘪、歪曲,俯拾皆是;鲜活和真实的历史往往要到野史中去淘拣。怀宇仿佛不经意的闲聊,就留下一些弥足珍贵的史实。

        抗日战争期间担任经济部农本局重庆办事处副主任(管辖四川)的周有光先生说:“打仗最怕后方没有饭吃、没有衣服穿,我们借用美国的办法,通过金融,帮助地主、农民维持农业生产。所以,抗战八年,后方没有粮荒,没有棉花荒,可以说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应当说还是成功的。”(107页)

        无独有偶。俞大维先生1985年回忆:“抗战初起,我接兵工署长,督导全国兵工厂,生产枪炮弹药,任期约12年。对日战争,大小战役之不利,无日、无时、无地无之。可堪告慰者,战况再如何不利,尚无人抱怨:‘弹药没有了!’”(《俞大维先生年谱初编》1792~1793页,1996年,台北)

        两老的亲身经历是抗日战争史的重要一页,是以往研究甚为薄弱的领域。正如怀宇在序言中说的,记忆往往不可靠。周有光先生的回忆就有不准确之处,1942-1943年间河南、广东大旱,有过人吃人的惨剧;“没有粮荒”云云,显然不符合实际。但是,就周先生熟悉的四川而言,却是真实的记录;作为抗战最重要的基地,这样的成就,可谓来之不易,弥足珍贵。

        说真话要有对任何事都淡定的平常心。黄永玉说得好:“对人生从容一点,别嚣张,苦也别嚣张,得意的时候更不要,这需要修养,有知识的修养,也有人生的修养。”(197页)满脸“国家意识”的人,缺少的就是知识和人生的修养,他们的言谈不过是千年中国满口仁义道德的“道统”的继续。像创造了《读书》辉煌历史的沈昌文那样惯于经常嘲笑自己“无知”的人,倒是真正的智者!

                        明亮的镜子

        由于“上苍的安排”,滞居京华的香港著名文化人罗孚成了《读书》的专栏作家,一篇《你一定要看董桥》(17页),标志着香港的文化信息从此汩汩流入内地。沈公语焉不详,怀宇长达13页的专访:《我行我素我罗孚》,谈到“沈昌文谈起当年请罗孚为《读书》写稿的故事,简直可以入武侠小说。”(54页)虽然读者依然看不到沈公入山访求武林秘笈的曲折历程,但在怀宇生动的访谈中,曹聚仁、聂绀弩、夏衍、金庸、梁羽生、徐訏、林风眠、董桥和罗孚自己在香港的趣闻轶事,绘声绘影,展现了香港文化的重要图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书中记录的倪匡的故事,为什么在内地无所作为的人,到了香港成为著名作家?这是环境造就人的故事。

        当人们沾沾自喜之际,照照镜子大有好处。这几年香港的大学开始和北大、清华抢尖子了,欧美澳洲等地的中学也到中国来向中学生招手了。没有竞争的压力就没有质量的提高,也缺少改革的动力。当怀宇问金耀基先生:“留学对中国学生来讲,是不是很重要?”“我觉得很重要,尤其是当我们自己的大学制度还不是非常强的时候。”(27页)这部书海阔天空,没有严密的系统,但贯穿始终的是落后和先进的强烈对比。它不愧是21世纪中国人的《警世通言》。

        最后还要说一句:这部书在处处智慧闪光的同时,文字流畅、生动,开卷有益!

        《访问历史———三十位中国知识人的笑声泪影》,李怀宇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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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3 22:19:06
     民初宪政挫败与启蒙
     袁伟时
     多年来,世界各地时兴反启蒙。当前中国的国学热,其中最极端的主张,底色也是否定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文明。从根底上看,这不是理论论争,而是史实的考查问题;摘引某些学者的推断不足于澄清真相,问题的答案只能在史料中寻找。
     辛亥革命,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成立,终结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固有体制;五族共和,民主,宪政,法治,成了文武百官、朝野上下的口头禅。可是,好景不长,只有四年光景,民国招牌被中华帝国洪宪元年所取代。从思想渊源来说,这是鸦片战争以降特别是甲午战争失败后启蒙运动成败的记录;是研究启蒙和宪政历史命运的很有价值的个案。
                        
     民初宪政的成就和缺陷
     
     辛亥革命第一枪在武昌打响,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宪法文件也在这里制定。1911年10月10日起义,11日由起义领导人和谘议局推举黎元洪为都督;17日制定了《中华民国军政府暂行条例》,组织了适应战争环境的中华民国军政府; 25日修订了这个条例,颁布实行《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改订暂行条例》,实行“公推都督一人,执行军政一切事宜”的制度,但规定“除关于战事外,所有发布命令关系人民权利自由者,须由都督召集军事参议会议议决施行。”同时设立稽查员,“由起义人公推,请都督任用”,检查各军队和各部、各机关。[ 《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北京版605~608页。]从而显示了民主革命的一些特点。而在10月28~11月13日期间制定的《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草案》是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宪法文本,也是当时同类文件的范本。
     这个约法指导思想非常明确,一要三权分立;二要保护公民的自由。草案第二条规定:“鄂州政府以都督及其任命之政务委员与议会、法司构成之”。在规定“人民一律平等”的同时,规定“人民自由言论著作刊行并集会结社”;“人民自由保有财产”;“人民自由营业”等八项自由。在随后支持共和而宣布“独立”的各省中,大都追随《鄂州约法》,坚持三权分立和保障公民自由等原则。例如, 1911年12月29日通过的《浙江军政府临时约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军政府,以都督及其任命之各部政务员,与议会法院三部构成之。”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浙江军政府临时约法>,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册第143~147页。]
     这些宪法文本的集大成者,是民国元年(1912)3月11日公布实行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个文件的主要起草者同《鄂州临时约法草案》一样,是同盟会的重要领袖宋教仁。它的基本精神与文字,同《鄂州临时约法草案》也是一脉相承的。它规定人民享有囊括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七项自由权;建立三权分立体制:“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则“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并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官独立审判”,并相应建立法官不得免职、转职、减俸等制度,为司法独立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这些文本大体与现代各国的宪法相同,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而且在《临时约法》制定以前,坚持三权分立原则已经成为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现象。例如,1912年1月31日临时参议院列入“政府交议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案”,当天上午“讨究结果:公议由秘书长起草,咨复政府,并将原案退回。”第二天发出的咨文写道:“宪法发案权应归国会独有。而国会未召集以前,本院为惟一立法机关。故临时组织法应由本院编定。今遽由法制局纂拟,未免逾越权限。”[ 《参议院议事录·参议院议决案汇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影印版,议事录第10页、议决案汇编第2页。]坚决将这个越权的法案退回去了。但是,当时和后来的学者指出《临时约法》也有一些根本性的缺陷,给后来的政治生活留下祸根。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它没有为公民的自由权利建构切实的保障。
     这些文件列举了公民应该享有的自由权利,包括“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居住迁徙之自由”、“书信秘密”、“信教之自由”等等。这些规定表明民主革命的先驱们力图带领中国攀上人类文明已有的高度。但是,它也留下了一些大漏洞:
     1912年3月11日临时参议院通过并公布了《临时约法》,第二天,从英国学习法律归来的章士钊立即撰文揭露它没有解决公民自由的保障问题。“《约法》曰:‘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倘有人不依法律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则如之何?以此质之《约法》,《约法》不能答也。”他指出,这是许多成文宪法的共同缺陷,应该吸取英美法系的优长予于补救:“然人欲滥用其权,中外一致。于是英人之保障自由,厥有一法。其法维何?则无论何时,有违法侵害人身之事件发生,无论何人(或本人或其友)皆得向相当之法廷呈请出廷状(Writ of Habeas Corpus,现译人身保护令)。法廷不得不诺,不诺,则与以相当之罚是也。出廷状者乃法廷所发之命令状,命令侵害者于一定期限内,率被害者出廷,陈述理由,并受审判也。英人有此一制而个人自由全受其庇荫……兹制者,诚宪法之科律也,吾当亟采之。”[ 章士钊:<临时约法与人民自由权>,《章士钊全集》第2卷第85、86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尽管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宪法草案和宪法都接纳了这个批评意见,规定要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但都没有付诸实施。[ 1913年10月拟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俗称《天坛宪草》)第五条规定:“人民被羁押时,得依法律以保护状请求法院,提至法庭审查其理由。”1923年10月10日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一字未改,保留了这个条文。1946年12月25日通过、1947年12月25日施行的《中华民国宪法》第八条则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时,其逮捕拘禁机关应将逮捕拘禁原因,以书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亲友,并至迟于二十四小时内移送该管法院审问。本人或他人亦得声请该管法院,于二十四小时内向逮捕之机关提审。”“逮捕拘禁之机关,对于法院之提审,不得拒绝或延迟。”(《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第552、1105页。)]
        与此同时,章士钊还指出,《临时约法》的有些规定为行政侵犯司法独立留下了隐患。《临时约法》第10条规定:“人民对于官吏违法损害权利之行为,有陈诉于平政院之权。”章士钊揭露,所谓平政院属于行政裁判系统。“平政院者,即行政裁判所之别词也。凡有平政院之国,出廷状之效力必不大,何也?人民与行政官有交涉者,乃不能托庇于普通法廷也……使行政权侵入司法权,则约法所予吾人之自由者,殆所谓猫口之鼠之自由矣。”[ 章士钊:<临时约法与人民自由权>,《章士钊全集》第2卷第86~87页。]因此,他坚决主张删除这一条。
     此外,这些文件无一例外都附上一条尾巴:“本章所载人民之权利,有认为增进公益,维持治安,或非常紧急必要时,得依法律限制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第156~157页。]历史已经证明,它为专制统治者制定恶法肆意“依法”剥夺公民的自由大开方便之门。20世纪中国社会精英的认识远远没有达到18世纪美国建国领袖们的思想高度。在1791年12月15日批准生效的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世界人权总览》,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成都版第285页。]正是依仗努力保障公民自由的制度平台,美国不断揭露和克服自身的弱点,演变成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
     (二)它没有建立彻底的三权分立和互相制约的制度。
     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和专横。《临时约法》设计的三权分立制度的严重缺陷是参议院(国会)的权力没有受到必要的制约。
     它规定:“参议院对于国务员(总理和各部总长),认为违法或失职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但是,如果行政系统严重不满立法系统的作为,却没有救济的手段。与多数现代国家的宪法不同,总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没有办法把矛盾诉诸国民作最后的裁决。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以袁世凯为代表的行政权非常强大,而国民党控制的国会则处心积虑冀图推行内阁制,把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两强相遇,如何良性互动?如果制度设计合理,有可能压制双方过大的欲望,在冲撞中谋求妥协;即使妥协无望,也可以在既定的轨道中重组内阁或解散国会,保持政府正常运作。可是,《临时约法》设计的制度漏洞导致双方都走向极端:袁世凯干脆摧毁国会,成立御用的参政院,复辟帝制;国民党控制下的那些国会议员除少数洁身自爱者外,则纷纷利用自己的身份在政坛中翻云覆雨,公开或暗中谋取私利,最后以5000大洋一票的价格出卖灵魂,贿选曹锟为大总统!两败俱伤,双方都留下千古骂名。
     “初生之物,其形必丑。”任何国家的民主宪政都不可能一开始就十全十美;不断补漏、增强才会走上康庄大道。应该肯定,民初民主宪政有过良好的征兆,必然失败论流于表面,没有深刻揭示内在的复杂关系。
     辛亥革命后成立的临时参议会就有不俗的表现。除了上面谈及的以外,还有几个事例:
    1. 实事求是,承认现实,平稳过渡。
     与许多国家的民主革命不同,辛亥革命不但没有出现骇人听闻的对王公贵族和其他特权阶层的屠杀,反而承认现实,继续保持原有待遇。1912年2月6日参议院通过决议,规定“清帝逊位后其岁用四百万元由中华民国给付”,“其原有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其宗朝(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同时规定满蒙回藏各旗“王公世爵概仍其旧”,“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民国得设法代筹生计”,“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取”。[ 《参议院议事录·参议院议决案汇编》庶政案第2、1页。]
     对清代法律则采取稍加修改,全盘继承的方针。根据孙文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前的提议,参议院通过决议:“所有前清时规定之《法院编制法》、《商律》、《违警律》及宣统三年颁布之《新刑律》、《刑事民事诉讼律》(草案),并先后颁布之《禁烟条例》、《国籍条例》等,除与民主国体抵触之处应行废止外,其余均准暂时适用。惟《民律》草案前清并未宣布,无从援用。嗣后凡关民事案件,仍照前清现行律中规定各条办理。”[ 《参议院议事录·参议院议决案汇编》法制案第119页。]
     总览当时情况,在革命外衣下,改良的气味十分明显。
    2.否决行政系统的违法建议。
     孙文号称创国元勋,后来更被国民党尊为“国父”,但在民国元年(1912)担任临时大总统期间在参议院碰了两次钉子。
     除了上面已经谈及的孙大总统将法制局所拟的《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案》咨送参议院,被参议院退回外;另一次是急于找钱的临时政府为取得贷款,满足日本人觊觎已久的图谋,强迫逃亡到日本的盛宣怀将汉冶萍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日本人。当孙文将这笔贷款案咨请参议院批准时,它通过决议:“佥以汉冶萍煤铁公司与日人合办,丧权违法。前由本院两次质问,政府派员答复,毫无理由之可言。此事既未交本院议决,无论股东会能否通过,本院决不承认。”[ 《参议院议事录·参议院议决案汇编》否决案第4页。]孙文的算盘落空了。
     尽管开局良好,民国宪政进程还是中断了!个中原因安在?
     有好些学者认为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低下、仍然是农业经济时代是中国民主宪政失败的主要原因。不过,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确立了宪政制度,那时离产业革命肇始之日还有50年以上;通常认为产业革命完成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更是150年以后的事了。美国宪法颁布于1787年,当时也是一个农业国家,两百多年来其宪政却一直运行无碍,日趋完善。中国就生产力水平来说,与近代早期的英美差别不是太大;而经过鸦片战争以来60年创巨痛深的折腾,从1901年开始,朝野上下对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认识已经基本一致;作为有悠久商业传统的国家,经济领域也不乏契约精神。毋庸讳言,一个尚未现代化的幅员辽阔的大国,地区差别是十分悬殊的,但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带和长江两岸恰好又是新型民间社会组织(最有代表性的是各种商会)的发源地和政治家的摇篮。
     当时的迫切任务是为人的解放和经济发展寻求政治保障,经济发展的障碍不在经济本身;民主宪政受挫的答案必须在经济领域以外去寻求。
     
     国家主义、民族主义情绪压倒了公民权利诉求
     
     近代世界任何一次大革命或重大政治事件都会留下一些震古铄今的文件。从1215年英格兰的《大宪章》到《权利法案》、美国《独立宣言》、《人权法案》到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都标志着文明的进展。
     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的转折点,它留下的文字不可谓不多,但作为历史文件去审读,传递给后人的是什么信息呢?
     武昌起义后的第三天,以都督黎元洪的名义,向海内外发布了《布告全国电》等十个电文。其中包含“永久建立共和政体”、实行“国民主义”,“查旧日满清流毒之由,在于政体专制太甚,民气不扬,以致利无由兴,弊无自除。亟应将全鄂地方改为共和政体” 等字句;但这些字眼寥寥可数,一闪而过,不是文告的主体。连篇累牍的是光复汉族江山的呼喊:
     “今日是我汉人脱离地狱更生之秋,满奴恶孽贯盈之日矣。”
     “愿我族协力同心,复黄帝衣冠之旧,执戈起义,启中华礼教之源。”
     “拯同胞于水火,复大汉之山河。”
     “中国亡于满洲已二百六十余年,我国民而有爱国心者,必当扑灭满清,以恢复祖国。”
     “深恨胡虏,非我族类”。
     “……殄灭满族,以雪乃祖乃宗之耻辱,诛戮汉奸,以登亿万生灵于衽席。”[ 曹亚伯:<武昌起义>,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第五册第136~153页。]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一时一地的现象。
     起义各省的文告,内容惊人的一致,基调都是民族主义,而且贯穿其中的是为汉族报仇雪耻的满汉对立或者华夷有别的观念。请以思想观念最为开放的江苏(包括它管辖下的上海)为例:
     上海《军政府布告》:“满政府者,乃马贼之遗孽,凡我汉族同胞必当仇视者也,……共讨满贼,报我汉族之仇,共建共和民国”。
     江苏都督府的大旗上写的是“中华民国军政府江苏都督府兴汉安民”。[ 郭孝成:<江苏光复纪事>,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第七册第3、6页。]
     而在全国性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有关文告上,打下的也是狭隘民族主义烙印。孙文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发表的文告中,“满人窃位”、“逆胡猾夏,盗据神州”、“异族专制”、不要“为异族效命”、“重睹汉仪”等字句比比皆是[ 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第八册第16~20页。]。
     一个有趣的插曲是1912年2月15日(腊月28),南京临时政府诸公得悉清帝颁布《退位诏》的第三天,在军务、外交、财政等难题堆积如山的状况下,居然不惜辛劳,爬上紫金山去祭奠朱元璋,大拍其马屁:“盖中夏见制于边境小夷者数矣,其驱除光复之勋,未有能及太祖之伟邵【硕】者也。”并且不伦不类地把辛亥革命与朱皇帝捆绑起来:清帝“于本月十二日宣告退位……实维我高皇帝光复大义,有以牖启后人,成兹鸿业。”“非我太祖在天之灵,何以及此。”[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北京版第95~96页。]把接续汉族统治的传统视为一件大事,根本没有想到朱元璋残忍的专制统治与民主革命是格格不入的!
     这不是偶然的失误,不少学者已经一再指出:清末那些以推翻大清帝国为职志的革命派,指导思想颇为庞杂,最为统一和突出的则是推翻异族统治,重建汉族政权。同盟会把“驱除鞑虏”作为纲领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这个意思。
     应该肯定,辛亥革命过程中,对民族关系的处理是比较稳妥的,除了个别省份(如浙江)有些小冲突外,满、汉及其他民族和平合作,实现了政权交替。就以浙江来说,双方在两个条件下停止了冲突:一是旗兵缴出枪械、弹药。二是“旗兵向以兵饷为生,现已改编民籍,一是断不能使之失所,暂仍照旧发给饷项”,可谓合情合理。[ 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第七册第135~136页。]广东省更是在各族、各界和各团体代表参加的会议上,由汉满两族代表共同主持会议,选出新政府负责官员和决定当前的重大措施,实现了政权和平转移。在全国范围内,“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口号也传遍四方。
     行动与语言呈现巨大反差。这既体现了各地绅商的稳健,也反映了汉族华夷之辨的观念根深蒂固,那些革命者的视域太窄,没有把推进民主宪政作为行动的主要推动力。
     以孙文来说,辛亥革命前夕仍大呼“满汉之不容”,康梁是“汉奸”;曾国藩、左宗棠等人“不明春秋大义”;把华夷之辨作为“大倡革命”的重要思想基础![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北京版第60、70页。]《民报》的基调和同梁启超的《新民从报》的基本分歧之一是把满族人视为外国人。用朱执信的话来说是:“夫满洲人之非我国人也,吾辈已熟论之。”[ 悬解(朱执信):<心理的国家主义>,《民报》第二十一号第2页,中华书局2006年北京影印版。]而这一论点的始作俑者是孙文。早在1897年他就公开声明:“帝位和清朝的一切高级文武职位,都是外国人占据着的。”[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88页,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版。]
     民族主义情绪弥漫的直接后果是这次革命没有把公民自由权利摆到应有的位置;而启蒙运动的根本诉求恰恰是人的觉醒和公民权利保障。在各国民主革命的文献中这是非常罕见的现象。
     1912年1月1日,孙文宣誓就职,当天发表了两个宣言:《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和《通告海陆军将士文》;这是当时最重要的文告。前者在“尽扫专制之遗毒,确定共和”的名义下,宣布“民族之统一”、“领土之统一”、“军政之统一”、“内治之统一”和“财政之统一”等五个统一“为政务之方针”,却只字不谈公民的自由权利!后者则絮叨:“吾海陆军将士皆深明乎民族、民种之大义”,“而吾皇汉民族之精神,且发扬流衍于无极”!直到1月5日发表的《对外宣言书》,才想到用对现代文明普世价值的认同去解释这次革命的合法性:“天赋自由,萦想已夙”;“吾人鉴于天赋人权之万难放弃,神圣义务之不容不尽,是用诉之武力,冀脱吾人及世世子孙于万重羁轭。”[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8页。]
     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压倒了民主、自由的诉求。民族主义是建立单一民族国家的阶梯。但是,中国是多民族国家;辛亥革命后,社会精英审时度势,把汉族的民族主义诉求迅速转化为“五族共和”的国家主义。对一个被侵略的衰弱国家说来,这是受到广泛欢迎的转变。可是,这个转变带来新的隐忧:它是自由、民主、法治的宪政国家,还是在共和外衣掩盖下的专制国家?有没有杰出的政治家有足够的智慧集结力量,在实践中纠正文本的缺陷,引领中国走出困境,实现自由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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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3 22:14:38
      
     浓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加知识准备不足带来的缺陷
     
     “人是思想的囚徒”。社会变革的前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思维变革的深度和广度。上述文件的缺陷无非是当时革命党达到的思想高度自然流露。这怪不得幕僚,孙文自己就欣然认同,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也不能以时间匆促来推诿:这些文件都不长,孙文是12月29日当选的,1912年元旦晚上11时才举行就职典礼,有整整三天可以斟酌;而从《鄂州临时约法草案》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则历时四个月。
     与其抱怨时间不够,毋宁从理论准备不足中去寻找原因。热衷于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党人对政治体制的研究不但赶不上立宪派,甚至还不如大清帝国的宪政编查馆。经过1905年12月~06年1月、1907年9月两次派出大臣出洋考查政治和宪政,驻外使馆收集和上报资料,专人翻译以及延请日本等国法学专家讲学,清政府收集了颇为完备的宪政资料。
     革命党人主导了辛亥革命后的宪法文件的制定,但知识储备和所负责任的落差非常巨大。以这些文件的主要执笔人宋教仁来说,他对各国宪法的认知,靠的是1904年12月到日本后,翻译《日本宪法》、《英国制度要览》、《宪法讲义》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官制和政治制度概要。不过,阅读这些文献和书籍,并不表明他对宪政有坚定的信念和足够的知识。他在1907年1月13日的日记中写道:“余阅报,见大阪《每日新闻》有俄国<杜>尔斯兑《与支那人书》一篇,大约劝支那人不可学欧洲人之武装及代议政治,当以中国古昔之所谓‘道’,即天之律、神之法为基础,而行‘道’之政治,营‘道’之生活云云。其言亦有至理。张溥泉遂议欲译登《民报》,余亦赞之”。[ 《宋教仁集》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版第706页。]现代政治学的知识不足,必然导致政治制度选择上的摇摆。在革命党人中,宋教仁的宪政知识已属出类拔萃,其他人更等而下之;留下隐患的地方或全国的宪法文件一一顺利通过就毫不奇怪了。与此同时,各地、各阶层弥漫民族主义情绪,一系列失误由此产生。
     革命派知识准备不足和浓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最确凿的证据体现在它的纲领之中。
     兴中会、同盟会先后宣布过自己的纲领。1894年11月、1895年2月相继发表的由孙文执笔的檀香山和香港《兴中会章程》规定:“是会之设,专为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联络四方贤才志士,切实讲求当今富国强兵之学,化民成俗之经”,[ 孙文:<檀香山兴中会成立宣言>、<香港兴中会宣言>,《辛亥革命》(一)第85、87页。]它突出了国家,反映了救亡图存的紧迫,但把公民自由权利置诸脑后了!这样的国家观,无疑落后于现代文明发展的水平。
     1906年5月6日通过的《中国同盟会总章》规定“本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这十六字纲领,前八个字完全在满汉矛盾上做文章,认识水平远远低于立宪维新派。后面八个字又如何?他们的机关报《民报》创刊伊始,就把所谓“平均地权”归结为“土地国有”[ 《民报·本社简章》,《民报》第一号,第161页。],显然是理想主义者的不切实际的构想。而在同年秋冬间由孙文、黄兴、章太炎等共同制定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对“建立民国”的解释是:“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另一版本:而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公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97页。]在国体问题上,在中国历史上首次以建立民主国家为政治组织的纲领,这是值得庆幸的进步。可是,对公民个人自由依然被忽视。
     这不是偶然的失误,而是一代民主革命领袖的认识误区。同盟会是以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三大革命组织为基础联合各方力量组成的。而这三大革命组织的领袖政治思想的缺失都非常明显。
     兴中会的主要领袖孙文毕生提倡所谓国家和党的自由、反对个人自由,这是众所周知的。在被侵略的国家,以所谓集体(国家、党及其它)的自由取代个人自由,带有为集体献身的崇高、悲壮的色彩,是颇有迷惑性的主张。其实只要追问一下:谁是集体的代表?集体利益如何确定?离开个人自由,这些代表和利益能正常产生和界定吗?不难发现不管主观意图如何,从客观效果看,这些说词最终都会演变为掩饰独裁专制体制的辩护词。孙文有位生死不渝、交往非常密切的日本友人宫崎寅藏,他在一封信中写道:“孙先生的态度有这种味道:‘其他的中国人都不行,只有我一个人行,我是中国的救星,服从我者请来。’连对于始终奋斗到底的李烈钧,他也是如此,所以引起李的反感。”[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北京版第849~850页。]与孙文的言行相对照,这个论断可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1904年2月25日成立的华兴会的口号是“驱除鞑虏,复兴中华”。会长黄兴是反对独裁专制、支持民主的。但是,1912年11月,他和孙文一样,宣扬:“今民族民权幸达目的”;[ 黄兴:<在安源煤矿公司及各团体欢迎会上的演说>,《近代史资料》总64号第5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北京版。]把政权转移到汉人手中和国号的改变视为民族、民权两大目标的实现,表明他对民主宪政的认识是非常肤浅的。陈天华是华兴会的创始人之一。他不惜以身殉国,冀图唤醒沉睡中的祖国。但他也一再说:“自由者,总体之自由,非个人之自由也。”“吾儕求总体之自由者也,非求个人之自由也。以个体之自由解共和,毫厘而千里也。共和者亦为多数人计,而不得不限制少数人之自由。”[ 《陈天华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33、208页。]
     至于光复会会长章太炎,长期把持《民报》笔政,作为个性鲜明的思想家,他对议会制和有关的思想都是拒绝的。他认为:对中国说来“则立宪无益,而盛唐专制之政,非不可以致理。”[ 章太炎:<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第374页,中华书局1977年北京版。]
     与此同时,这些革命家们眼中的民主主要是选举(“公举”)和开会议事要“舍少从多”。这些当然是非常重要的程序;但对民主的丰富内涵和必要的条件,如没有言论自由和法治就没有真正的民主,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的关系等等,这些年轻的革命者是缺乏认识的。这些认识的缺失给后来的实践带来严重的后果。
     自由、民主理论和相关的制度毕竟是舶来品。在悠久的宗法专制文化氛围浸淫下,外来文化很容易被固有传统吞噬。那些口口声声民主、共和的革命党人掉入专制泥淖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已见端倪。
     例如,民国元年(1912)2月14日,临时参议会讨论孙文提出的临时政府必须继续留在南京的议案,有议员反对,提议临时政府地点须在北京。据当时在总统府秘书处工作的吴玉章回忆,“用记名投票法表决,28票中有20票主北京,5票主南京……”(按:据《参议院议事录》,当时‘用投票表决法以对于八票之二十票多数可决’赞同设在北京;第二天才‘公议用记名投票法表决’,决定‘临时政府设于南京’;吴玉章的回忆有误。)15日总统府依法咨请再议,临时政府陆军总长黄兴对吴玉章说:“过了12点如果还没有把决议改正过来,我就派兵来。”而据胡汉民的记载,黄兴连咨请再议也嫌麻烦,干脆说:“政府决不为此委曲之手续,议院自动的翻案,尽于今日,否则吾将以宪兵入院,缚所有同盟会员去。”[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北京版第659~660页。]尽管矛盾及时依法化解,言辞没有化为行动,但革命党领袖和政府部长视参议院为无物的专横跋扈的心态已表露无遗。这既是不懂民主政治常识的表现,也是专制文化不易清除的佐证。
     利益冲动更使问题复杂化。
     南京临时政府采用总统制。临时参议会规划未来政制,制定《临时约法》,原本打算沿用总统制,后来却改变主意决定实行内阁制。原因无他,革命党人对即将接任总统的袁世凯不放心,冀图通过内阁制把实际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上。《临时约法草案》是1912年2月7日开始列入议程的,2月9日下午审议时“主席请赞成增设责任内阁者起立表决,多数可决。”[ 《参议院议事录·参议院议决案汇编》议事录第32页。]这个第一手的文献证明,尽管后来没有采用“责任内阁”这个词,但把有关内容写入《临时约法》确实是临时动议“增设”的。
     政治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在各种力量的博弈中从实际出发,作出必要的妥协。当时革命势力所以允诺把行政权力转移到袁世凯手上,是力量对比悬殊、财政困难无法解决的状况下无可奈何的选择。[ 参阅拙作:《近代中国论衡·孙文在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十年的迷误》。]他们冀图把右手交出去的东西用左手收回来,是对形势缺乏清醒认识的决策。通过选举实现权力和平转移,这是民主制度的常规。但既然历史选择了袁世凯,就要把着眼点放在建立健全的三权分立架构,使权力互相制衡的制度正常运行,把中国推向民主宪政的正常轨道,图谋国家长治久安,而不是设法立即把权力转移到革命党人手上。不幸,孙文和支配临时参议会的其他人都没有这样的眼光;他们急于通过第一次选举,就把自己变为执政党。
     这些政治胸怀和认识的缺失在真正的政治危机突然降临之际更加表露无遗。1913年3月20日,国民党的实际领导人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遇刺,22日身亡。当时国民党已经在国会选举中得到多数议席;而缴获的凶手与国务总理赵秉钧或其秘书洪述祖的来往信件证明,这是大权在握的袁世凯指使的政治暗杀。宋教仁的死亡触发了一场宪政危机。不过,上海司法当局已介入这一刑事案件,向国务总理赵秉钧发出传票。4月25日,江苏都督程德全又公布了缴获的44件有关证据,有力地证明这次暗杀的直接指使者是国务总理赵秉钧。如何处理这个突发事件?当时有两种主张:多数民间团体和包括国民党重要领袖在内的社会精英都认为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从当下看,这样的选择可以保持社会稳定,赢得民心,提高国民党的威望。从长远看,可以帮助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把包括宪政在内的纷争纳入司法,促进中国走上法治的轨道,从而为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可是,不顾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顾人心思定的大局和党内许多重要领袖冷静分析力量对比后的反对动武的意见,孙文一意孤行,悍然下令举兵进行“二次革命”。一个多月后,全部武装反抗被剿灭;民众的同情大逆转,本来备受尊崇的政党,被目为“暴民专制”组织。中国的法治进程遭到沉重的打击。
     
                     一代启蒙大师梁启超也被国家主义引入歧途
     
     在当时的政治家当中,梁启超是对宪政理论领会较深的人。可是,一涉及实际政治运作,他立即陷入冀图建构威权体制的泥淖。看看他是怎样和袁世凯沟通的吧。
     1912年2月23日,梁启超给身为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写信,规划未来的政治蓝图。基本倾向是力图在中国建构两党制的政治架构,体现了清醒的现代政治意识。他说:“旧革命派自今以往,当分为二,其纯属感情用事者,殆始终不能与我公合作……但此派人之性质,只宜于破坏,不宜于建设……政府所以对待彼辈者,不可威压之,威压之则反激,而其焰必大张;……惟有利用健全之大党,使为公正之党争,彼自归于劣败,不足为梗也。健全之大党,则必求之于旧立宪党,与旧革命党中之有政治思想者矣。”
     但是,在同一封信中,他又坦言:“既以共和为政体,则非有多数舆论之拥护,不能成为有力之政治家……善为政者,必暗中为舆论之主,而表面自居舆论之仆,夫是以能有成。今日之中国,非参用开明专制之意,不足以奏整齐严肃之治。……然在共和国非居服从舆论之名,不能举开明专制之实”。[ 丁文江 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17页。]
     民国初年,三大政治势力在博弈。以孙文为代表的革命派;梁启超为首的原立宪派;以袁世凯为中心的北洋派军政大员。
     实权掌握在袁世凯和他的追随者手中,这些人不是反对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顽固派,而是清末新政的支持者,甚至是重要支柱。但是,这些人追求的是富国强兵,是发展经济以及作为经济发展必要条件的办新式教育,改革旧的司法体系和法律,甚至一定程度上理解实行宪政的必要。可是,同革命派的领导人一样,他们大体把民主、宪政理解为决策程序,不但不了解宪政的核心是保护公民的个人自由,而且在中国传统文化熏陶下,深入骨髓的专制统治习惯随时流露。其上焉者以为民做主心态君临天下,往往在办一些富国利民的好事的同时,说不定什么时候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难以弥补的大灾难。下焉者则口诵民主共和,实则为一己私利横行无忌。怎样把这些良莠不齐的实权派逼入民主共和轨道?这是关系共和国命运的关键。
     梁启超早在1906年清廷下令预备立宪之际,已经察觉必须和可能与袁世凯合作推进新政,显示了不计前嫌的政治家胸怀。辛亥革命后,双方都表达了合作的愿望。作为与革命派有别的政治力量,他们的联合无可厚非;恰当运作,有助于推动最有利于民主发展的两党制的建立和健全。可是,梁启超看到了化解激进思潮的迫切,却忽视了牵制和监督袁世凯及其追随者。梁启超后来组成的进步党成了依附袁世凯的参政党,甚至在袁世凯摧毁国会后仍亦步亦趋,参加了取代国会的御用机构“政治会议”和“参政院”。这样的参政党成了专制统治者的附庸。大清帝国被推翻带来前所未有的言论自由的环境,梁启超没有充分利用这个有利环境,既无力阻挡激进思潮的蔓延,更没有密切监督袁世凯的施政。直到复辟帝制的丑剧闹得不可开交,他才挺身而出与袁世凯决裂。就个人而言,他仍然不失为反复辟运动的旗手;而就整个国家来说,未能阻挡这幕丑剧上演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这些行动体现了梁启超政治思想的弱点。清末新政期间,已经显露他的政治思想的一个奇怪的组合:既把宪政视为中国发展的唯一选择,又力倡开明专制,认为它是走向宪政必经的过渡阶段。他和袁世凯等开明官僚,站在同一思想底线上。这不仅是梁启超个人的失误,而且是20世纪中国政治幼稚病的重要表征。
     梁启超以善变著称,其思想又是驳杂的,但在一个时段中,脉络还是清晰的。
     从1905年开始,他把提倡宪政放在突出位置。与清廷把宪政摆上议事日程相呼应,他组织中国第一个以推行宪政为职志的政治团体——政闻社。他起草的《社约》所定宗旨的核心就是:“确定立宪政治,使国人皆有参与国政之权。”[ 夏晓虹辑:《<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上册第51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尽管它成立不到一年(1907年10月17日至1908年8月13日)就被清政府查禁了,但它提出非常值得关注的四条纲领:
    “一曰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
     “二曰厘定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
     “三曰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
     四是“慎重外交保持对等权利。”[ <政闻社宣言书>,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四)第111~11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6月重印版。]
     这个纲领摆脱了当时流行的富国强兵论者就事论事的局限,突出地把制度变革作为中国救亡图存的康庄大道,特别是把人权的保障放在中心位置上。
     它明确规定:“国家之目的,一方面谋自身之发达,一方面谋国中人民之安宁幸福,而人民之安宁幸福,又为国家发达之源泉,故首最当注意焉。人民公权私权,有一见摧抑,则民日以瘁,而国亦随之。然欲保人民权利,罔俾侵犯,则其一、须有完备之法律规定焉以为保障。其二、须有独立之裁判官厅,得守法而无所瞻徇。”[ <政闻社宣言书>,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四)第112页。]这是20世纪中国第一个由政党发布的人权保障宣言,后来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都证明,这些论断一语中的,揭示了20世纪中国盛衰的关键。
     他还直接与当朝大员合作,配合和帮助清政府的预备立宪。1905年“秋冬间先生为若辈(端方等清帝国大臣)代草考察宪政,奏请立宪,并赦免党人,请定国是一类的奏折,逾二十余万言。”2006年8月清廷派出到国外考察宪政的五大臣递交的《考察各国宪政报告》等文件,就是梁启超起草的。[ 丁文江 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53、364页。]保皇会及其出版物也相应作了调整。
     但是,与此同时,梁启超也不遗余力鼓吹中国必须实行“开明专制”。宪政与开明专制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极端。梁启超为什么会将两者同时端出来呢?在他看来,“中国今日尚未能行君主立宪制”,更不用说民主立宪了。理由有两条:“(甲)人民程度未及格”;“(乙)施政机关未整备。”[ <开明专制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七第77、81页,中华书局北京1989年影印版。]包括教育未普及,地方自治未实行,法律不完备,司法不健全等等。可是,2004~2005年间的日俄战争,立宪的日本打败老大的俄罗斯帝国,震撼了海内外舆论。久久未能摆脱贫弱困境的中国,士绅和城市居民对宪政的向往,更难于遏止。在内外形势胁迫下,梁启超及其追随者不能不调整策略,参与立宪运动;但是,他们认为实现宪政需要一个实行开明专制的过渡期。在梁启超看来,除美国等少数国家外,开明专制阶段都是无可避免的。
     应该指出,开明专制论不仅是梁启超等维新派人士的认识,激进如陈天华,也持此说。他在留给湖南留学生的绝命书中写道:“当今之弊,在于废弛,不在于专制。欲救中国,惟有开明专制。”[ 《陈天华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33页。]这封信写于1905年12月7日,比梁启超发表《开明专制论》(1906年1月25~3月25日)还要早一些。也许有人以为,这是个别人士的极端观点;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为了与改良派划清界限,革命派领导人诚然没有忘记把民主、共和等字眼挂在嘴边。但是,他们往往以先知先觉自居,逐步形成以军政、训政、宪政命名的革命三阶段论,所谓训政就是开明专制的别名。
     为什么互相对立的两个不同流派的代表人物的思想会在这里交集?窃以为双方有共同的认识误区:
     首先是对自由的误解。对于自由,梁启超在1900年前后曾有非常精辟的论述。他在反驳其师康有为否定自由的观点时指出:“自由之界说,有最要者一语,曰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是矣。……要之,言自由者无他,不过使之得全其为人之资格而已。质而论之,即不受三纲之压制而已;不受古人之束缚而已。”他接着驳斥所谓民智未开不能实行民主和自由会导致混乱的糊涂思想说:“夫不兴民权民智乌可开哉。……故今日而知民智之为急,则舍自由无他道矣。”“又自由与服从两者相反而相成,凡真自由未有不服从者。……但使有丝毫不服从法律,则必侵人自由,盖法律者,除保护人自由权之外,无他掌也。”[ <给南海先生书>(1900年4月1日),《梁启超年谱长编》236、238页。]这些话在19世纪下半叶以降的西方是常识,在发展滞后的中国却至今仍被目为启蒙者的语言,不时还被一些人视为异端邪说,成为思想围剿的目标。翻检20世纪中国思想史,包括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在内的一代又一代的先驱,不得不为宣扬这些常识殚精竭虑甚至付出沉重的代价。
     不幸的是,梁启超没有将这些正确观点坚持到底。转折发生在1903年。他断言:“深察祖国之大患,莫痛乎有部民资格而无国民资格。……故我中国今日所最缺点而最急需者,在有机之统一与有力之秩序,而自由、平等直其次耳。”与此同时,他认为,19世纪末开始,“物质文明发达之既极,地球上数十民族,短兵相接,于是帝国主义大起……乃至于最爱自由之美国,亦不得不骤改其方针,集权中央,扩张政府权力之范围,以竞于外,而他国更何论焉!”[ <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三第、69、89页。]20世纪初叶开始,同盟会和保皇党人异口同声说:国家利益和国民素质低下决定中国人必须放弃个人自由!而离开个人自由的所谓国家、民族的自由不过是独裁专制的别名。国家主义蒙住了启蒙先驱的眼睛,两个流派的领袖们的思想在这里汇合了。他们的分歧停留在方法层面,在国家、民族、集体这座迷宫面前,都忙着顶礼膜拜,而忘记离开人的解放,离开公民权利的保障,不但国家失去根基,人们梦寐以求的民富国强的目标也会化为镜花水月。要理解这个基本道理,必须对文艺复兴以降的思想文化有较深切的了解。不幸,20世纪初的中国思想家们很少人能达到这个高度。这是20世纪中国兵连祸结的重要思想根源。
     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是以西方经验作为开明专制论的根据的。他认为法国“革命之后,殆如无政府然。故再经拿破仑之十年开明专制,裁抑而锻炼之,而宪法乃渐确立也。”普鲁士“行开明专制最久”,到德国统一后,“铁血宰相之政治,名为立宪,实变相之开明专制耳。”而东方后起的强国“日本自明治元年至明治二十二年,皆开明专制时代也。”[ <开明专制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七第、39~40页。]从历史经验看,梁启超推崇的这些东西方国家的所谓“开明专制”都没有成为过渡到宪政的桥梁。他们走上宪政轨道还要付出非常巨大的代价(德日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真正实行宪政)。 但是,梁启超的这些论断却体现了他的政治思想的变迁:从卢梭转向伯伦知理(J.K.Bluntschli,1808—1881),国家主义压倒了自由、民主的诉求。
     
                            袁世凯的作为与中西文化
     
     袁世凯也有自己的打算。作为清末新政主要支柱之一的袁世凯对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异常积极。接任临时大总统后,他任用张謇、周学熙等主管经济、财政,皆一时之选,为完善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平衡预算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在政治领域,他却是一个目光短浅的庸人和勤勉的专制主义者。
     辛亥革命后,期望他成为“中国的华盛顿”的呼声非常强烈。但他一连毁掉三次机会,走上帝制自为的不归路。
     第一,没有充分利用国民党的合作愿望。
     当就任临时大总统的时候,他面临在议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革命党的制肘。现代政治是在不同政治势力相互制衡和妥协中运行的,不能笼统把制肘看作坏事;何况他的主要竞争对手——国民党当时有强烈的合作愿望。1912年8月24—9月16日孙文与袁世凯在北京会谈十三次。1912年9月25日,《政府公报》民国元年第149号公布了这些会谈的主要成果之一:袁世凯、孙文、黄兴、黎元洪《协商订定内政大纲八条》:“一、立国取统一制度。二、主持是非善恶之真公道,以正民俗。三、暂时收束武备,先储备海陆军人才。四、开放门户,输入外资,兴办铁路、矿山,建置钢铁工厂,以厚民生。五、提倡资助国民实业,先着手于农 、林、工、商。六、军事、外交、财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权主义,其余斟酌各省情形 ,兼采地方分权主义。七、迅速整理财政。八、竭力调和党见,维持秩序,为承认之根本。”[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第733页。]这八条追求的是国家的统一和富强,没有显示民主共和制度的特点。如果把它放在清帝国最后10年的新政时期,朝廷和包括袁世凯在内的中央和地方大臣也会欣然接受。妥善运筹,适当分权,袁世凯有可能与国民党、进步党合作,维持政权稳定,推动民主制度逐步走上正轨。可是,他所要的国务总理不过是“伴食宰相”,几任总理,稍不如意,即予撤换;当国民党当权的政党内阁有可能成为现实之际,不惜用黑道手段消灭政敌,终于酿成巨大的政治风波,成为他覆没的开端。
     第二,荡平“二次革命”后,没有让国会继续运作。
     “二次革命”失败后,多数国民党籍议员继续参与国会活动,不愿与袁世凯决裂;国会仍在继续运作,完成了选举正式大总统和草拟宪法两件大事。如果袁世凯有足够的智慧和度量,接纳梁启超的建议,不要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剥夺国民党籍议员的议席,使国会不致因不足法定人数而无法继续运作,中国的民主政治仍会有一线生机,袁世凯也有望善终。不幸,他一意孤行,丧失了一次救赎的机会。
     第三,国会被迫关门后,没有善待咨询机构。
     为了装饰门面,他指定一些人组成御用的咨询机构——参政会。假如他真的虚心求教,吸取这些参政员的内政、外交智慧,政局仍有可能在“开明专制”或威权统治下运行,出现拿破仑式的专制统治若干时日。不幸,他白日做梦,念念不忘黄袍加身,参政会成了复辟帝制的群魔乱舞的场地,终于把他送进了坟墓。
     作为大清帝国的重臣,他当然浑身浸透了传统专制文化的毒液。但是,某些西方文化也是他倒行逆施的思想资源。
     1913年10月16日,袁世凯向众议院提出增修约法案。他的草案要求把“制定官制官规”、“任免文武职员”、“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的大权都付诸总统,并且“于国会闭会时,得制定与法律同效力之教令”和“得以教令为临时财政处分”。归纳起来,这些要求被接纳,从内政到外交,他都可以为所欲为。为此,他援引美国、法国、葡萄牙、德意志等国的制度为根据,没有半句涉及中国传统。其实,他或是割裂西方现代文化,或是以政治制度尚未现代化的国家为榜样,实质是延续中国历代皇朝由皇上独揽大权的制度。[ 《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第467~468页。]1914年他召开的约法会议制定的《中华民国约法》满足了他的这些专制要求,唯独不见开明。
     
                             民初宪政挫败说明什么?
     
     民初宪政历程表明,用中西文化冲突的简单模式,已经无法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
     19世纪中国启蒙的主角是西方传教士;包括康梁在内的中国知识精英都是他们的学生。进入20世纪,随着国门大开,留学生涌入东瀛,本土知识精英主宰了思想文化阵地。他们分裂为不同的流派,但无论哪一派大体上对东西文化都有所了解。于是,即使是开明专制论乃至复辟帝制、实行赤裸裸的专制统治,有关人士不但从本国传统寻找资源,也力求从西方流行理论中寻找根据。
     上述情况表明,进入20世纪以后,中国思想文化领域的焦点不是国别或地区文化,而主要是维护专制的观点与追求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