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主要是从DTV和IPTV竞争的角度来说的.出发点也是谁将获得最大的产业利益.注意:我谈的是产业.电信在这方面的定位一直很清晰,但广电那是相当的...模糊.
站在国家和民族的角度,IPTV和DTV;电信和广电的争论不过是人民内部矛盾罢了.
国家需要考虑的是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宣传方面的掌控性和对外来文化和宣传的抵御性.(注意这和闭关锁国不同,君不见,欧盟还要开发自己的搜索引擎以抵御GOOGLE吗,是大国,就必须注意国家主体特征的明确,军事,文化等等各个方面)
而对于产业来,实际上是引导文化和宣传相关的广电,报业等等走向产业化的道路.无论是IPTV还是DTV,作大作强才可能会有投资机会.所以,产业需要的是开放!
但产业开放和国家信息安全本身看似矛盾,实则统一.没有一个强大的产业,对信息安全,对宣传的把握和对外来文化的侵袭最多只能是被动防御罢了.而再这个高度开放的世界体系中,被动防御从来没有成功的先例.所以,法国是自己开发搜索引擎而不是拒绝GOOGLE落地.
放在更宽广的视野里,在政治环
如果我是广电:
现在作的都要继续做, 但同时开放内容制作和平台集成体系(当然不包括新闻),还有传输网络.但要保证:
1. 视频节目的审核权
2. 国家频谱的100%所有权,电视台和有线网络都只能租用.
3. 电视台和有线网络的控股权(绝对还是相对可以讨论....)
3. 每隔3-5年,对电视台经营和有线网络经营权进行审核.
4.
电视(数字也好IPTV也好)是一个专有网络,而不是一个开放网络.当然专有网络和INTERNET之间可以对接,或者是有限度开放.....
如果我是电信,我会:
1. 宣传三网合一利国利民.
2. 网络先行,摸着石头过河.
.....
但我不会说IPTV把INTERNET混在一起.....
回头一看,我能想到的,电信都在做,而广电讨论的多,做的却显得少了些.如果我是裁判,电信无疑还是高了很多.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关于IPTV的发展上,广电总局是主裁,信息产业部是边裁,而我们只是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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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曾兄的说法,个人认为广电完成整体转换至少有如下好处:
1.占领了数字电视的阵地,扼杀了电信用数字和模拟说事儿的可能性
2.整体转换过程中,如青岛模式,通过提高基本收视费,从投资回报的当期收益看,120元/月可以覆盖大部分平移成本(如假设机顶盒成本为600元,分5年折旧,每年摊销120元而已).
3.整体转换最大的压力是当期支出,是现金流.仍以青岛模式为例,600/户机顶盒在1-2年内支出,60万户就是3.6亿元.
4.总上所述,即使不考虑付费电视,在不考虑资本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基本收视费的提高基本上保证了有线网络公司以较低的成本完成数字化,而付费电视和VOD点播就有了锦上添花的功效.
基于以上论述,以下将使数字化的关键:
投融资结构:
如何通过合理的投融资结构设计,保证有线网络公司能够获得进行前期转换的资本.目前,体制上的问题很大,政府一方面没有钱投资,广电总局拿得出手的支持政策包括国开行200亿金融贷款和营业税的减免.
个人认为,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化非常必要(总局允许社会资本参与49%目前还没有典型的执行先例)
项目回报的可见性:
虽然IPTV使大家对数字电视的发展前景有些疑虑,但现有的市场优势(2005年,估计全国的IPTV的用户数量不超过
抱着这个问题和广电朋友聊了聊。得出如下结论:
广电传输权是一个非常有弹性的概念,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解读。但目前来看,广电总局倾向于将广电传输权解释为视频传输权。同时,一些对IPTV意见更大的领导提出来一切以电视机为终端的传输业务都属于广电传输权范围。
广电传输权=视频传输权。似乎各方已经没有什么争议,所以电信可以接受和广电合作。虽然有线网络希望能够将视频传输控制在自己手里,但事实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符合三网合一的规划要求。
广电传输权=电视机为终端的内容监控权。电信无法接受,否则怎么开展增值业务啊
虽然说将IPTV和DVB放在同样的经营环境里,IPTV在经营模式,业务拓展性等方面都有非常明显的优势。
但对于任何竞争来说,完全公平的竞争环境是不存在的。君不见,即使在号称市场最为公平的美国,AMD为了求得公平竞争环境和INTEL争吵不休。
当电信在资本,人才和技术等各个方面都领先时,广电利用政策和内容对电信加以制衡也就不难理解了。
政策在以前文章里讨论了很多,今天谈谈内容对IPTV和DVB竞争的影响。主要也是为了响应郑治的号召,为IPTV论坛浇浇水。从论坛的发展轨迹隐约觉得有点趋于冷清,其实恰好反映了IPTV还是一个非常新鲜的事务,在大家刚开始关注时,有技术,市场,用户,政策等多个角度分析,过去,现在和将来多个视点的讨论。但是,如果产业一直步履蹒跚,过多的预期只能是归于平静。因为,没有产业的发展,大家也就很难获得继续思考的食粮,我们能作的最好是等待,是观察。当泉州广电封杀IPTV时,波澜四起,而浙江封杀广电时,传媒已经不那么热衷了,那么下一次更能引起大家关注的不会是广电封杀IPTV的新闻了,而是广电总局出来做了什么,说了什么?
是电信运营商在哪里商用了IPTV?
对政策的推测永远是危险的。
个人认为,IPTV和DVB的竞争最后将落实到内容上。从国外的经验看,无论是PCCW还是意大利的FASTWEB所开展的IPTV业务,均是利用了两点:一是本地有线网络收费高,
二是引进了有线网络无法送看的内容。当然,通过提供时延,支持更为便捷的互动等方式也受到了用户的认可。但关键还是以合理的价格提供
当前有关IPTV和数字电视的文章,讨论最多的是用户的需求和政策监管,商业考量不多。
有一个问题个人一直没有搞清楚,那就是IPTV和数字电视的商业回报是多少呢?如果需求暂时难以准确预测,但资本预算总应该有个计划吧。
和一个搞技术的朋友聊天,他说,有线网络目前(数字化+双向化)改造的成本大概是300-400元/线,可以支持宽带上网业务。电信网络要达到能够传输电视内容的要求,每线资本开支大概是800-1000元/线。
以上开支都不包括可能需要赠送的机顶盒的成本。
如果属实,似乎通过有线网络改造做IPTV更具备成本优势。
同时听说,上海IPTV试点,网络改造的成本只有100元/线,上海电信总经理曾向媒体承认如果做大规模推广,资本开支会大幅度上升,但没有透露具体数字。
IPTV和数字电视改造的成本究竟多少呢? 非常感兴趣,但不知道答案。指点迷津者,贡献点击率一次,呵呵。
在IPTV的论坛里和各位达人的讨论,受益颇封。其实IPTV和DVB的监管存在最优和现实两种方案,但无论是那种方案都不应该仅仅是两项业务的考量,而是要上升到如何监管电信和广电的问题。
从最优的角度看,可以适当参考美国的模式。通过一个部门FCC实现对电信和广电的双重监管。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对内容的监管有一定的特殊性,至少可以做到一个部门对电信和有线网络实行监管,同时由另一个部门对内容进行监管。
如果形成一个部门,那么类FCC部门是否应该实现不对称监管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从业务内容上看,当前:
有线网络负责视频传输 100亿
固网负责固定语音和数据业务 2000亿
移动负责移动语音和数据业务 3000亿
在1996年以前,美国的有线网络和电信是不对称开放的,当时不允许电信从事视频业务,但有线网络通过改造确可以从事语音和数据(互联网)业务,并对ATT等电信巨头进行了几次拆分。分析其原因:美国的监管目标是实现充分的市场
在半导体产业的早期阶段,多数人往往会对IC制造设备产业是否存在不以为然,当时都是由芯片厂商自己设计和制造所需的设备。
早期的半导体制造设备通常非常简陋,从今天的标准来看会让人笑掉大牙。例如,半导体产业中采用的首批光刻设备竟然是驼毛刷。有些人甚至想到,如果在450毫米时代不与半导体制造设备产业保持同步,今天的芯片厂商是否会再度自己动手生产所需的设备。
例如,英特尔希望在2012-2014年期间兴建
450毫米晶圆厂,但现金紧张的半导体设备产业普遍没有做好满足这些远大目标的准备。
而多数半导体制造设备生产商都是中小型企业,更是缺乏开发450毫米设备的研发资金和资源。多数厂商还在考虑一些简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