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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丝黄
苏丝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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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一、

 

最新007电影的两处新意:

 

 

(2006-11-21 23:16)

苏丝黄送给孟苏一件格子风衣,她对试穿风衣的孟苏说:“挺胸!”

“挺胸?你真是太抬举我了……”孟苏学着苏联电影《办公室的故事》里那个女上司的语气,嘟哝着说。

“都白教你了。”苏丝黄说,“告诉过你,男人不喜欢听女人批评自己的身体。如果他说你漂亮,你倒老抱怨自己腿粗,他慢慢就会觉得你的腿越看越粗!”

 

(2006-11-19 23:28)
苏丝黄有个新同事,从上海来的,人很简单,兴奋点很低。
刚来的时候,他就给大家留下了一个吝啬鬼的印象,他在一切方面省钱。
大家都捉弄他,有一次出差的时候,他说:“嘿!给你们推荐一家餐馆,绝对一流!要是你们说不好吃,我就请客!”
大家去了,吃了,一面吃一面骂:“妈的,这什么东西!太难吃了。”
结果可想而知。
回到旅馆,大家在分手前好像忽然想起来什么:“哎,刚才那家餐馆其实还是可以的。”
……
这么个小气鬼,上周在上海的公共汽车上,看到有个小偷拿刀行凶,居然一下就从小偷背后冲上去,扣住了他的胳膊。
幸运的是,同车的还有其他勇士。其中一个给了小偷一拳,把勇士一号和小偷都打倒在地。勇士一号——也就是苏丝黄的同事爬起来的时候,勇士三号四号五号都已经把小偷制服了。
谁说中国人没希望呢?
小气鬼回到办公室,大家倍加赞扬。其中一个同事说:“为了表彰你见义勇为,本办公室决定,给你奖励——五块钱!”
……
(2006-11-08 01:42)
顺便说一句,之所以回来打扫客厅,是因为旅馆隔壁一对实在太吵,苏丝黄睡不着觉。
 
叫唤是没关系的,不过好像床正在垮掉,比装修的声音还吵。
 
苏丝黄以前有个朋友,遇到类似情况,就在自己房内大声呻吟,以资报复。谁知对方愈发起劲,一晚不睡。咱们国家竞争意识很强,朋友自讨苦吃。
 
现在好像消停了,睡觉去。
 
 
(2006-11-08 01:18)
好吧,苏丝黄道歉。再不出现就要成木乃伊了。
 
忙是一回事,过去一个月里出了点问题,所以没来开客厅的门打扫。
 
社交生活嘛是一定要过的,否则人就很容易变得古怪。《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鼓吹隐居之时,也还喜欢定期到镇子上逛逛,但是他声称只喜欢看男人和狗。为什么呢?苏丝黄猜,因为他看了女人的话,就隐居不成了,会破坏他给自己制造的信仰。
 
可是,如果信仰不曾经过足够强大的挑战,它就不是个坚实的信仰。
 
所以,没有被强大诱惑试验过的爱情,终归也缺点意思。
 
那些对萨特和波伏娃的关系指手画脚的人,通常是因为嫉妒——他们不能理解,两个这么乱七八糟的人,是被什么强大的东西维系着,一直到死。不理解,就愤愤然,写书“揭穿”当事人的痛苦,心态真是可笑得很。因为他们只能理解软弱狭小的凡俗之心,对超越其上的东西一无所知。
 
刚才在电视上看到李敖。吓!一代风流才子变成个干枯老头,但是戴着墨镜,穿着红衫,手舞足蹈,好似被一个更年轻的灵魂附体,半夜看着有点
(2006-10-16 19:49)
有个读者留言,说苏丝呀,你知道那么多故事,以后会不会见人就想吐啊?
 
哪里哪里,其实,现在是人家一见苏丝就想吐……
 
从窗口望出去,看见几栋被路灯照亮的楼房,围出一个小天井,好像北欧童话里的夜晚。想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面,没有一个姑娘出来撒娇。小男孩自己游荡,到处冒险,然后就长大了,嘛烦恼也没有。这夜晚真美,没有伴的生活也好得很啊,差点都忘了……
 
 
 
 
 
(2006-10-08 21:55)
 
吃素
焯辉回来探亲,苏丝黄跟他和一些朋友出去吃饭。
焯辉的朋友当中有人曾经爱吃素食,带去东三环边一家很大的素食餐馆。进门时还没看见穿着素布长袍假扮道士的服务生鞠躬,就先闻到一股草药味。屋里装饰着雕花木框镜子和白荷花。菜单重得可以砸死人,里面充满了灭人食欲的形容词:清心、宁静、健康……。光丸子就有三种,其中有一种叫“宽容丸子”,可能是考验你吃完之后能否依然对厨师保持宽容;还有叫“无名火豆腐”的,不知道是否吃完了会无名火起。
大家点了假扮成水煮鱼的煮豆腐片,假扮成扣肉的不知道什么东西,假扮成牛肉的腐皮,假扮成香肠的豆泥。蔬菜在这里不愿意以蔬菜的面目出现,所以当屋顶上的喇叭里忽然响起庙里常听到的诵经声时,苏丝黄不可思议地扭过头来,瞪着焯辉。
焯辉问:“怎么啦?”
苏丝黄说:“听着唱经的声音,欲望都泯灭了,胃口也没了。”
听佛经吃假鱼假肉,难道不是精神的谋杀和想象的罪过吗?
“这是白菜和土豆!”一个朋友说。
“可怜的白菜和土豆!”苏丝黄说,“要是别人把你吃了,你
(2006-10-06 13:48)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培训,意面和芳芳终于琴瑟和谐。
所谓琴瑟和谐的意思,就是说意面终于敢告诉芳芳他最喜欢什么,然后让芳芳告诉他她最喜欢什么,然后对方可以照着做。
意面最喜欢扮演大马,好在芳芳也不反对,所以渐渐成了习惯。
新年到了,意面到芳芳父母家吃饭,芳芳3岁的小外甥女和意面相见甚欢,带他玩积木。
下午,熬了一夜玩电子游戏的意面躺在沙发上打盹。忽然,兴高采烈的小外甥女跳上他的肚皮,一跳一跳假扮骑马,意面睁眼一看,吓得“腾!”地从沙发上跳起来,把小女孩掀翻在地。
余下的一天,意面不仅丧失了刚刚赢得的友谊,而且忍受了所有人的嘲笑:年轻人真是不知轻重,连地心引力都不懂,居然不知道自己站起来,小孩子就会掉下去。
晚上回家后,意面问芳芳:“你哥哥嫂嫂平时关卧室门吗?”谁知道小孩子是不是学来的。
芳芳说:“不知道,干啥?”
听了意面的解释,芳芳大笑,斜眼道:“真不知道你是正经人,还是流氓。”
“对你是流氓,对其他人是正经人。”意面说,“而且我保证不会把你掀下床。”
芳芳却开始想别的事
(2006-10-02 09:57)
美国汉学家史景迁写了一本《利玛窦的记忆之宫》,不过苏丝黄要写的记忆之宫跟这个老传教士没什么关系。
我们每个人在中年之前都学会了大部分的身体运动方式——中年之后再学会一项新运动的人很少。大家都知道,学习的时间越早,学起来就越省力气,而且也学得越好。不过,性生活不包括在内。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说,运动记忆是所有记忆里最牢固的。比如,你10岁时学会了骑自行车,就算中间10年没有再骑,20岁的时候你还是会记得怎么骑。但是,你为什么就老记不住爹妈的生日呢?
关于运动记忆,我们的记忆之宫里有一个地方是专门留给欢愉的。在这方面,只要不超过70,年龄倒不是特别大的问题。
每一个人的身上都会留下欢愉的记忆,亲吻的每个角度,抚摸的方式……这些动作里像芯片一样留存着过去情感的影子。你可能会记不住对方的名字和家 乡,但是你很容易记得谁喜欢深吻,谁不喜欢,谁怕痒痒,谁不怕,抚摸的时候该用手心还是手背,可不可以抱着他/她睡。一个拥抱和气味就能让你自然地记起一 切。
为了保存欢愉的记忆而写日记是很笨的,和写性专栏一样,读者会完全误解你的意思
(2006-10-01 11:39)
伤心后续:

原来好友恢复正常,不是被吓得,是因为跟男朋友和好了。
看来苦肉计还是管用的咧…
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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