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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避震秘笈
1.抓紧时间紧急避险。如果感觉晃动很轻,说明震源比较远,只需躲在坚实的家具底下就可以。大地震从开始到振动过程结束,时间不过十几秒到几十秒,因此抓紧时间进行避震最为关键,不要耽误时间。 2.选择合适避震空间。室内较安全的避震空间有:承重墙墙根、墙角;有水管和暖气管道等处。屋内最不利避震的场所是:没有支撑物的床上;吊顶、吊灯下;周围无支撑的地板上;玻璃(包括镜子)和大窗户旁。 3.做好自我保护。首先要镇静,选择好躲避处后应蹲下或坐下,脸朝下,额头枕在两臂上;或抓住桌腿等身边牢固的物体,以免震时摔倒或因身体失控移位而受伤;保护头颈部,低头,用手护住头部或后颈;保护眼睛,低头、闭眼,以防异物伤害;保护口、鼻,有可能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灰土、毒气。 震后自救 地震时如被埋压在废墟下,周围又是一片漆黑,只有极小的空间,你一定不要惊慌,要沉着,树立生存的信心,相信会有人来救你,要千方百计保护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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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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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维权遭遇尴尬
胡密珍——“我死活不干了,替业主维权太难了”
曾经连续两届担任过北京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胡密珍,是一名律师,又是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
2005年6月,当她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很多业主都要我再当主任,我死活不干了,替业主维权太难了!”胡密珍感叹道,她现在回忆起三年的维权经历仍然心有余悸。
“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兄弟”
“自从我当上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之后,我和物业管委会其他成员与开发商、物业公司、海淀区小区办前后打了6场官司。”胡密珍说。
2001年6月15日,北京中海雅园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胡密珍被选为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当时在中海雅园服务的物业公司是中海物业公司,“我们小区 的开发商和这个物业公司是兄弟关系。”胡密珍打了一个比喻。
“中海物业服务水平还不错,我们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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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对记者说:“单个的业主跟物业公司维权,等于拿鸡蛋碰石头,根本就无法对抗,业主唯一的维权办法就是成立业委会。
根据《新青年'权衡》记者调查,北京市截止现在共有3099个小区,其中只有511家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成立业委会太艰难了!”
成立业委会何其难
难度之一:组织选举难度大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3年11月4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物[2003]949号)规定:“业委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物业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备案时,须提交《业委会备案单》(附件5)及以下材料: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业主公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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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系列物业冲突中,业主是冲突的另一方。为了维护权益,业主也使用了各种各样的维权方式。其中既包括业主单独与物业公司抗争,即个体维权,也包括通过业委会这样有组织的形式维权。但无论哪一种维权方式,都充满了挫折、艰辛与困惑
“自从住上新房,我就和官司结了缘,把一辈子的官司都打完了,把法院的大门都快踏平了。”
家住崇文区幸福家园的李红梅对她的“官司路”感慨万千。
李红梅曾给记者来过一封信,讲述了她连诉连败、心力交瘁的维权历程。
我们夫妻把东挪西凑的钱交了首付,再背上几十万的贷款,心情也是舒畅的,毕竟在北京有房了。可是自从住上新房,我就和官司结了缘,把一辈子的官司都打完了,把法院的大门都快踏平了。请看我的官司路。
一入住就被迫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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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纠纷
记者大量走访调查显示,物业收费不合理、违规收费、多收乱收、收费高服务差、物业账目不公开等各种问题成了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的第一个方面的原因。
2004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关于交纳物业费问题的调查显示:42%的人选择了拒交物业费,以表示自己对物业公司的不满。
那么物业收费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
物业收费问题多多
问题之一:物业公司与业主没有合同
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少华告诉《新青年·权衡》记者:北京市目前有物业公司的3099小区中,90%的小区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一直坚持为小区业主维权的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说:“在北京,经过努力成立了业委会的511个小区中,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不到30%。根据相关法规,如果双方没有合同,物业公司就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费用,如果强行收费,就是强买强卖。”据《新青年·权衡》记者调查,发生在一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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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的产权属于谁
在太月园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嘉吾办公室的一个柜子里,有序地放着一尺多厚的材料,王嘉吾告诉记者,这是她为小区维权的全部凭证。
王嘉吾拿出来了一摞材料说:“我们小区的建筑资料、规划资料等等所有的资料都在这里。”
“原来这个小区规划住宅时,地下车库是住宅的公共配套设施。2005年2月2日小区成立业委会,之后我们要查地下车库的归属问题,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拿出了产权证。”
然而,地下车库的产权证发证日期标明是2000年11月16日。有意思的是,地下车库的土地使用证的日期却是2001年6月25日。土地使用证比产权证晚发了整整半年。
更有意思的是,1998年11月2日制定的《小区公约》中却又注明地下车库属于小区的公共部位,这份公约又比地下车库的产权证早发2年。
王嘉吾说:“按照正常的程序,应该是先发土地使用证,再发产权证,最后才是小区公约,可是,我们政府的发证机关把这些程序全都颠倒过来了。”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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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暴力恐怖事件
这样的事件曾经在一个小区一年内居然发生200多起。
北京电视台记者 李媛媛 本刊记者 郭玉闪
一年非暴“恐怖”200多起
“我们小区有不少业主忍受不了迫害,搬走了。惹不起他们啊!”
说起小区内的恐怖事件,海淀区世纪城小区东区的业主杨爱秋的话语中充满了无奈。
业主告诉记者,很多业主的电表箱都被破坏过,业主们都不敢自己维修,因为破坏电表箱的人有时把火线与地线对调,一旦合闸,电表就会爆出一团火球,所以只能请供电局的人前来维修。“从2005年8月开始,供电局已经不再来世纪城给我们维修电箱了,他们说:‘这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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