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特别是在购买电器时:考虑到家庭、个人的经济原因,或者觉得有时便宜会有好货,很多人会购买一些样机拉、退机拉,无疑,会比原装商品相应地便宜。如果运气好,这样固然很划算,相同的商品却便宜了很多;但相反,如果这样的机器暗藏着很多小毛病什么的,那真是苦煞消费者。今天我们就遇到了这样一例,希望借此给观众朋友们一些警示。
韩女士8月3日在汇金百货在营业员的介绍下,购买了一台松下退货下来的冰箱,营业员说是因为原买家家中放不下,所以才退的。因为拆了包装,所以适当地便宜卖给了韩女士。拿回家后,韩女士就发现机器边上有划痕,考虑到搬运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也就没计较。但等当天下班回家仔细一看后,发觉冰箱门上还有划痕几几个小凹陷,冰箱内的抽屉也有点小问题。经过交涉,商家愿意给韩女士退货,而韩女士希望对方能在当初购买的价格上,再打个九折,为此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故韩女士打进节目,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首先要告诉消费者很重要的一点,无论是样品还是退机,还有打折商品,商家都必须承担售出商品的三胞责任,不得以以上理由拒绝此责任。如果购买的商品有不影响到正常工作的问题时,销售时必须与消费者就所具有的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商家可以对此问题不付有三胞责任,但同时,对除此的其他部件及整机,扔必须承担三胞责任!
此例中,在售出时,商家只是说第一个购买方因家中放不下退的货,并没有提到机器具有任何问题,现在出现了划痕凹陷等瑕疵,属于瑕疵担保责任范围,应有商家承担,而商家并没有拒绝履行其责任,只是没有在处理方案上与消费者达成一致。现在商家愿意退货,而消费者希望在当初购买的价格上打9折,我们认为,这2个解决方案都是可取的,没有问题的,而双方拒绝对方的建议,也是没有问题的。从消费者韩女士来说,她提出打折,这在合同法上属于变更的请求,对方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给韩女士提出个建议:要求商家把有瑕疵的门给换了,因为鉴于三胞规定,这样的要求是他们必须履行的义务,那么热的天,对韩女士来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既不用把自己还挺喜欢的冰箱退掉,也不用大热天的跑来跑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