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几天都没写博了,不全是时间问题.虽然这几天确实很忙,但我在考虑要不要写博客?如何写博客?
开完会回单位,在上电梯前接中央广播电台的连线,我只好不进电梯,
二十八日,下午去梅地亚,从东边到西边费了一段时间,还好没有交通管制.前天也就是二十六日来时,就遇到了,北京电视台的记者在路上就告诉我在京西宾馆附近走不了,有交通情况,让我等.后来知道是很多领导去八宝山参加洪学智上将的告别活动.洪将军是唯一的两次被授予上将的人,也是我的老乡.只知道是老乡,在电视里见过他,生活中不认识他,通过间接了解他一些!为他赌点时间值得.上次也是遇到世纪坛有活动.在路上堵了十几分钟.不过今天很顺.今天谈的是有些人利用信用卡从商家等提现.我认为持卡人要正当使用信用卡.如果严重透支又不能及时补上,可能要影响个人的信用.恶意透支可能要触犯刑法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数额较大的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徙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徙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徙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所以个人要正确正当的使用信用卡.同时一些商场或者其它经营不要违规操作或者为犯罪提供条件或者便利,甚至是从犯.采访结束后,立即往北三环赶
昨晚,在财经大学和法学院的学生一起聊聊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问题,谈了一些案例.回答了同学们的一些提问.学生年青好学思维活跃.提的问题有的有共性,有的是难点和热点的问题,如网络消费纠纷.这里困惑很多,法律规定很不明确,有的无法依据.网络的发展对人们的经济社会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立法应及时调研,对此作出明确规范.和同学们在一起就是开心!
今天有人约我十一点见面.过了半小时了,还没来,我下午还有其它事.约的人在路上说堵车,今天不应堵车的.他可能很忙,后来他到了,我们聊了一些事.
上午去体检了,一早就到了,很快就体完了.可能没什么吧.报告等等才能拿到.体检表发的有近一年了,一直没抓紧去.快到期了.所以今天就去了.身体是一切的根本呀,这个道理大家都懂.都重视.但生活中很多人忽略了.今天算体检了.到办公室后,要看看东西,晚上要去讲课(讲座可能更确切点)但老静不下来,一会电话响一会手机的.不过晚上的内容很熟悉.但也不能忽视呀,和学生们讲要更认真.因为老师们是教书育人,非常严谨的.学生听习惯了老师的.我也要争取讲好.我既要讲法律更要讲实务.讲讲法律在生活中的需要完善的地方等.
中午还要连线.
刚才国家工商局的朋友电话和我讲后天广播直播的事.他现在学校学习.让我多说点.我说我配合你.你要是多说,我就少说少说,你要少说我就多说.我和他玩笑说:我是棒哏你是逗哏的.配合好逗哏的.
下午去开会,在会上接到好多电话,北京电视台'特别关注'要让我谈在商场家居城买了东西后如果找不到商家,消费者应找谁承担责任.我告诉他在开会,他说到会场采访,我们就在亚洲大酒店的大堂说了这事.我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的规定,但有的部门甚至司法仲裁部门都不严格按照法律来判裁.提了建议如在消法修改中增加经营者对消费者使用商品和服务的正常合理使用的保障义务.
还没采访完又接中央广播电台的经济之声记者电话要让我谈发汇网的问题,我对他提出的三个问题一这种网的行为是否违法的问题,二是公民被发泄网侵权后如何保护问题,三是,我如何看待这种网站.
我一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发泄网涉嫌侵害公民隐私权、侵害公民人
北京电视台记者来办采访'号贩集团化'我谈了医院的专家门诊是有限的,对患者来说是稀缺资源,所以产生了号贩子,现在有公司卖卡提供一年三次的挂号服务.我认为这种作不妥!一是医院和公司的协议或者与公司的行为虽然让一部分人容易得到挂号,但在不增加(一般这种形式也不能增加就珍号时)必然要减少去医院门诊挂号人的数额.这样涉嫌损害一部分患者的(挂号权)利益;第二;能过这种形式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一年要多交几十元钱损害了患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司的盈利建立在患者多交费上.第三这种公司的行为与医疗市场上的早已存在的倒卖挂号的号贩子在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差别;第四;国外有类似作法,引进这种作法也要符合我国国情,也要确保患者的利益.现在中国很多公司出台的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或者作法都援引国际惯例.有的根本不是什么国际惯例.既便是也一定要符合中国的法律和国情!
电视台另一记者本来要去亚洲大酒店采访我,刚后他
昨天在作节目时接到短信后接到电话,有两位通过了今年的司法考试的学生,一位是北京大学另一位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他们两都是法学院的研究生.他们在我这实习时就表现的聪明,相信他们一定能通过.为他们高兴.祝贺他们!
上午要有朋友来谈事.下午要去亚洲大酒店开会!
刚才有位朋友给我短信,说我的文笔好,其实我知道,我的文笔太差了,这一点我清楚.朋友们的好话我知道.我写博客只是记载一些东西.没有太在意文笔等.谢谢朋友们的鼓励!我尽量写好点,但有时时间等,没有功夫去构思.想到哪就写到哪.有时还只是点到为止.可能很多朋友没看清我写的意思.
今天作完直播,本来约好北京电台的朋友要电话采访,关于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意见.由于事多忘了,他是在我去电视台的路上和我约的.三点多他打来电话,我谈了几点,一是政府制定政策规定一定要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二要符合民意.三是制定政策等一定要公开广泛听取各方不同意见作到科学决策开门建规立制.刚谈完又接中国日报的朋友让我谈桂林某学校学生被送往外地作有偿陪侍.我谈了几点;一是学校办学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来办学;二是社会要尊重民办学校(哈佛就是私立吗)三是要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学样是培养人的地方,不能一切向钱看.尽管法律规定学校(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而有的学校(现实中不少,民办有,公办也有)为了钱忽视教书育人!甚至将学生引向岐路.国家的未来在教育,百年育人,学校责任重大!教育如果出问题,未来怎么办?学校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给未成年人带来伤害!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一定要严查这件事.不能视此事为小.返教育到正途!
1、北京的供暖费为什么会出现四种价格?都是16度的室温,在价格上却如此悬殊,让交费者是否感到不公平?按建筑面积收费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