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宝昌
个人信息
邱宝昌
公告
最新文章
文章分类
最新评论
最新留言
友情链接
访客
好友
计数器
          
rss
 
推荐订阅:订阅到RSS阅读
内容
  •  
    2006-12-04 17:35:32

    今几天都没写博了,不全是时间问题.虽然这几天确实很忙,但我在考虑要不要写博客?如何写博客?

  •  
    2006-11-29 15:54:17

    开完会回单位,在上电梯前接中央广播电台的连线,我只好不进电梯,因为进去后可能没信号.大堂中很多人,有的和我打招呼有的人在讲话,电梯前的广告电视在大声的播出

  •  
    2006-11-29 11:26:45

     

    二十八日,下午去梅地亚,从东边到西边费了一段时间,还好没有交通管制.前天也就是二十六日来时,就遇到了,北京电视台的记者在路上就告诉我在京西宾馆附近走不了,有交通情况,让我等.后来知道是很多领导去八宝山参加洪学智上将的告别活动.洪将军是唯一的两次被授予上将的人,也是我的老乡.只知道是老乡,在电视里见过他,生活中不认识他,通过间接了解他一些!为他赌点时间值得.上次也是遇到世纪坛有活动.在路上堵了十几分钟.不过今天很顺.今天谈的是有些人利用信用卡从商家等提现.我认为持卡人要正当使用信用卡.如果严重透支又不能及时补上,可能要影响个人的信用.恶意透支可能要触犯刑法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数额较大的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徙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徙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徙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所以个人要正确正当的使用信用卡.同时一些商场或者其它经营不要违规操作或者为犯罪提供条件或者便利,甚至是从犯.采访结束后,立即往北三环赶路.先喝茶谈事,后又去吃饭.

    晚上回到办窒一朋友要和我说明一些原委.

    今天上午去参加公开支持消费者诉讼的新闻发布会.

  •  
    2006-11-27 16:48:58

    为了抓获小偷,被盗的人要求公交车司机将车辆开到公安派出所,后没有查到小偷(在发现前已经下车)许多乘客,要求盗的人赔偿他们的误工等损失.为此展开了讨论,我的观点是,损失应有犯罪嫌疑人承担.但在没有抓获之前,让被盗的人承担,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本来就是受害人,还让他承担可谓是雪里加霜呀!我认为他的行为是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分割的行为,同时对维护社会治安是有利的.应该有社会治安保障基金来支付相关损失.中央电台的记者也认可我的观点.

    北京电视台的今日话题记者问有位业主买了别墅,后在自己的花园中挖地,挖出两具官财.他感觉很不是味道想退房.问有无法律依据.是否涉嫌侵犯业主知情权问题.对业主的要求我非常的理解.虽然法律上不易找到依据,但风俗使然也.我认为应和开发商协商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对尸体应配合民政等部门安置好.开发商有可能隐瞒了该地在开发前的状况,但法律没强制要求开发商一定要说明.如果开发商在销售之前做了虚假宣传,业主的可以以开发商违约等要要求其承担责任.

    在网上看到上海文化娱乐协会副秘书长失南的意见,我是支持的.应开听证会.这涉及众多人的利益.某一个部门就说了算了!现在有很多与社会和谐不想符的元素!行政部门能不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抛开部门利益集团利益?法律能否做到公平公正?现在有很多法律和公平公正不相适应.与和谐社会的建立不相一致.对部门立法等要用法律的基本精神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来生重新审视!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2006-11-27 11:35:27

    二十六日,去广播电台谈汽车消费维权.

    今天上午约好的去梅地亚,央视让我谈邮政的特快查讯只有通过声讯台查讯.我谈了自己的看法,昨晚北京电视台的记者要让我说说在车展上一小伙到雷诺车上拍照合影.刚坐上就把车坐一道裂缝.让我谈谈,我的观点一.小伙子穿过围线坐上车合影.是有不妥的.但按一般正常人的思维.坐到车上决不会出现将车坐裂!如果随便一坐就将车坏,这车能行驶吗?这车是不是名车,是不是真车,是不是合格车?参加名车展的车商经营者是否信.如果拿不合格的车或者模型车来参加展览.这是对消费者知情的极大损害.很多观众不远千里来看车展,就是要看真车名车,如果参展商或者举办者隐瞒实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话弄虚作假的话,就是典型的对消费者欺诈,参展商和举办者要承担对消费者欺诈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相关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这两个节目可能都是今天中午播出:一个是在中午中央二十二点的全球资讯榜;另一个在北京一台卫视十二点关的特别关注播出。

  •  
    2006-11-25 11:20:11

    昨晚,在财经大学和法学院的学生一起聊聊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问题,谈了一些案例.回答了同学们的一些提问.学生年青好学思维活跃.提的问题有的有共性,有的是难点和热点的问题,如网络消费纠纷.这里困惑很多,法律规定很不明确,有的无法依据.网络的发展对人们的经济社会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立法应及时调研,对此作出明确规范.和同学们在一起就是开心!

    今天有人约我十一点见面.过了半小时了,还没来,我下午还有其它事.约的人在路上说堵车,今天不应堵车的.他可能很忙,后来他到了,我们聊了一些事.

     

  •  
    2006-11-24 11:05:30

    上午去体检了,一早就到了,很快就体完了.可能没什么吧.报告等等才能拿到.体检表发的有近一年了,一直没抓紧去.快到期了.所以今天就去了.身体是一切的根本呀,这个道理大家都懂.都重视.但生活中很多人忽略了.今天算体检了.到办公室后,要看看东西,晚上要去讲课(讲座可能更确切点)但老静不下来,一会电话响一会手机的.不过晚上的内容很熟悉.但也不能忽视呀,和学生们讲要更认真.因为老师们是教书育人,非常严谨的.学生听习惯了老师的.我也要争取讲好.我既要讲法律更要讲实务.讲讲法律在生活中的需要完善的地方等.

    中午还要连线.

    刚才国家工商局的朋友电话和我讲后天广播直播的事.他现在学校学习.让我多说点.我说我配合你.你要是多说,我就少说少说,你要少说我就多说.我和他玩笑说:我是棒哏你是逗哏的.配合好逗哏的.

  •  
    2006-11-23 18:13:13

    下午去开会,在会上接到好多电话,北京电视台"特别关注"要让我谈在商场家居城买了东西后如果找不到商家,消费者应找谁承担责任.我告诉他在开会,他说到会场采访,我们就在亚洲大酒店的大堂说了这事.我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的规定,但有的部门甚至司法仲裁部门都不严格按照法律来判裁.提了建议如在消法修改中增加经营者对消费者使用商品和服务的正常合理使用的保障义务.

    还没采访完又接中央广播电台的经济之声记者电话要让我谈发汇网的问题,我对他提出的三个问题一这种网的行为是否违法的问题,二是公民被发泄网侵权后如何保护问题,三是,我如何看待这种网站. 我一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发泄网涉嫌侵害公民隐私权、侵害公民人格尊严,违反法律相关规定。这种网站涉嫌违法!二是公民发现自己的隐私等被侵害,应立即要求网站采取措施停止侵权,如果网站不理。可对网站和相关人员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来保护。三,我认为网站的经营要依法经营,文明办网。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风序良俗。

    新华社的记者来电话要让我从机机场不告知航班变动情况谈起,我谈了:一、政府部门或者从事公共企业公用事业及独占经营企业,一定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告诉消费者、公众的知情权。二、不能让消费者、公众为政府部门、这些企业履行义务来承担费用。现在不仅有的企业加重消费者义务。有的政府部门的罚款处罚、考试成绩也也要通过声讯台收费查询等。这对公众和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三是国家应大力弘扬八荣的理念。对这种涉嫌损害公众利益、消费者利益的作法要坚决的制止!行政、立法、司法都应为建设公平和谐社会努力作实事!

  •  
    2006-11-23 13:13:06

    北京电视台记者来办采访"号贩集团化"我谈了医院的专家门诊是有限的,对患者来说是稀缺资源,所以产生了号贩子,现在有公司卖卡提供一年三次的挂号服务.我认为这种作不妥!一是医院和公司的协议或者与公司的行为虽然让一部分人容易得到挂号,但在不增加(一般这种形式也不能增加就珍号时)必然要减少去医院门诊挂号人的数额.这样涉嫌损害一部分患者的(挂号权)利益;第二;能过这种形式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一年要多交几十元钱损害了患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司的盈利建立在患者多交费上.第三这种公司的行为与医疗市场上的早已存在的倒卖挂号的号贩子在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差别;第四;国外有类似作法,引进这种作法也要符合我国国情,也要确保患者的利益.现在中国很多公司出台的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或者作法都援引国际惯例.有的根本不是什么国际惯例.既便是也一定要符合中国的法律和国情!

    电视台另一记者本来要去亚洲大酒店采访我,刚后他们有一记者在采访,他们就一并采访了.让我谈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对二房东限制有关观点.这和我昨天在电台中是同样的话题.我也谈了一二三.好了要去开会了.

  •  
    2006-11-23 09:07:39

    昨天在作节目时接到短信后接到电话,有两位通过了今年的司法考试的学生,一位是北京大学另一位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他们两都是法学院的研究生.他们在我这实习时就表现的聪明,相信他们一定能通过.为他们高兴.祝贺他们!

    上午要有朋友来谈事.下午要去亚洲大酒店开会!

    刚才有位朋友给我短信,说我的文笔好,其实我知道,我的文笔太差了,这一点我清楚.朋友们的好话我知道.我写博客只是记载一些东西.没有太在意文笔等.谢谢朋友们的鼓励!我尽量写好点,但有时时间等,没有功夫去构思.想到哪就写到哪.有时还只是点到为止.可能很多朋友没看清我写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