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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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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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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凶杀

示范效应

媒体责任

杂谈

分类: 彤言无忌

    继福建南平、广东雷州之后,江苏泰兴又发生针对孩子的凶杀事件,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发生这么多起类似的惨剧,受害者又多为孩子,实在让人痛心!尤其是泰兴出事这天正是南平惨剧的制造者郑民生伏法之日,更让人感慨,是我们这个社会出了问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许多论者从校园安全、改善社会、重塑道德等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议,都有一定的道理。不过,以一个新闻工作者的思维,我总在想,我们的新闻媒体难道就没有责任?媒体近一段时间对此类案件是不是报道得过于详细了?且不说那些血淋淋的现场描述,就说对疑凶的犯罪心理剖析以及供述,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无不一个比一个详尽,不管我们是出于怎样一个良好的目的,这样进行报道显然是不妥的,它有时候会起到一种心理暗示的作用,使前一个凶杀现场成为后一个潜在的犯罪样板。不要以为电影里描写的连环杀手都是虚构,许多犯罪往往有着示范效应,同时又有许多犯罪往往有模仿的痕迹,犯罪心理学告诉我们,甚至有人在作恶时产生

(2009-10-25 01:15)
标签:

艾滋女事件

媒体

职业道德

网民

反思

分类: 彤言无忌
    一度沸沸扬扬的“艾滋女事件”随着当事人闫德利体检结果正常和始作俑者杨某的落网,应该说可以划上一个句号了。
    真相大白,但余波未了。媒体和网上的声音与之前相比,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矛头直指造谣诽谤者杨某以及在事件发生之初有关方面的不作为。笔者却认为,在这场闹剧中最值得反思和检讨的应该是媒体和网民自己。
    10月12日,所谓的“闫德利”博客刚刚在网络上露头时,立刻以“艾滋卖淫女”、“279名性接触者”、“疯狂报复社会”等绝对具有新闻眼的要素刺激着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大众,嗜血般的偷窥欲得到了释放和满足,却鲜有人凭着理性和逻辑的常识去判断真伪,更没有人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法律角度去予以制止。甚至有媒体穷追不舍,推波助澜,跑到当事人那里弄出“闫曾与几个男人同居”这样无聊的新闻。这个时候,媒体追逐的显然已不是什么新闻事实和真相了,更与他们所标榜的正义、公平无关,而是像苍蝇一样在追腥逐臭。
    当然,不排除确实有一些媒体想探究真相,想体现正义,甚至是履行舆论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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