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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按:上周末给《金融时报》(FT中文网)写了一篇约稿,经编辑修改后在7月15日发表。编辑告知文章在FT中文网取得了当天排名第二的点击率(Page View)。
我写的原文比较长,编辑作了非常有效的删改。简洁的文章请参见:http://www.ftchinese.com/sc/story.jsp?id=001020570&pos=RIGHT_HLB&pa1=0&pa2=1&loc=SECTION
现在这儿贴出我的原文,也算是我前期对微软收购雅虎案的关心作一个了结罢。
雅虎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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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北京市工商局提出的《意见》的意见,现在还存在着这样几个误区或者说“假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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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人粗读一遍后,感觉这不是在促进而是在阻碍甚至扼杀信息化。
谁都知道C2C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五大商业模式之一,是信息化时代利用互联网造福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大创举(后起的网络游戏和无线增值业务除外)。诚然,无论美国的eBay还是中国的淘宝,C2C中的头一个C即卖家,都已经被大多以经营为目的的个体或企业经营者代替,但无论卖家是个体还是企业,他们都服从于已经发展成熟的一整套网上交易及交易保障系统,譬如这些年来参照eBay的做法建立起来
访谈时间:5月4日下午14:00
访谈嘉宾:互联网专家吕伯望
主
精彩观点:
(微软如果采取的是以退为进的策略),微软就要达到几个目的:第一个目的,让市场的期待落下去;第二,让雅虎的股价跌下去,如果投资者还对微软抱有幻想和期待,股价下跌也会是有限的,比如收购建议之前是19美元,现在是28美元,28到19,跌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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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在收购的事情上沉得住气的微软,面对一个不屈服和不合作的雅虎,憋了足足两个月的性子,终于憋出火药味来了。
鲍尔默这回给雅虎董事会的信,就再也不是上次那样热情呼唤的口吻了。这封信一开头就满怀怨气地开始数落起雅虎董事会对微软的冷漠和敷衍,接着向被围城达两个月之久的雅虎挑明雅虎所面对的绝境:雅虎已外无援军(新闻集团、美国在线望而却步)、内乏粮草(雅虎搜索与页面浏览量市场份额继续走低),加上气候恶化(股票市场大幅走低、美国经济衰退),军民异心(雅虎股东心向微软),雅虎董事会唯有放弃抵抗、面对现实、顺应民心(心向微软的雅虎股东)、拥抱微软才是正确选择。最后,鲍尔默下了最后通牒,要求雅虎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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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3月19日报道说,据内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正在与投资者接洽融资事宜,以回购雅虎所持高达39%的阿里巴巴集团股份。阿里巴巴认为,正是微软收购雅虎已几成定局,阿里巴巴因此可以援引雅虎注资入股时签署的股东协议中的优先认购权条款,在微软收购雅虎时,将雅虎本应转让到微软名下的阿里巴巴股份,予以优先购买赎回。
我在《阿里巴巴在微软收购雅虎案中的谈判筹码》一文中谈到,在雅虎因被微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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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对“微软收购雅虎事件的通俗读本”一文的鼓励。上次的文章中提到,在微软收购雅虎事件中存在着一个阿里巴巴变数,这也是读者十分关心的。这个阿里巴巴变数,已经开始引起包括《华尔街日报》在内的美国主流媒体的关注,但它们大多语焉不详,我再试着解析一回。
阿里巴巴变数,首先要从2005年7月的雅虎-阿里巴巴交易说起。雅虎-阿里巴巴的这笔交易,雅虎以10亿美元现金和雅虎中国的全部资产为代价,获得阿里巴巴集团40%的股份、35%的表决权和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的一名董事会席位。但经此交易成为阿里巴巴集团最大单一股东的雅虎,受与阿里巴巴、日本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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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收购雅虎这一事件中,有许多方面的情况是我们国内读者所不熟悉的。现把收购案中的几个重要的方面,作一个大体的解说。
是敌意还是善意收购?
这是一次敌意收购吗?说它是敌意收购呢,微软表达要以446亿美元收购雅虎的这封信是写给董事会的,也就是说,它是在跟雅虎的董事会商量,而只有撇开董事会的收购才称得上是敌意收购。但微软这封信恰又偏偏是公开的,如果是和雅虎的董事会“商量”,我们知道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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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财务金融文件别忘了脚注与附件
说李彦宏减持/抛售了百度股票的人,我相信都是因为没有读到李彦宏1月25日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13G文件中最后面的一段话,这段话清楚表明李彦宏的妻子马东敏(Melissa Ma)仍然拥有1,676,667股百度的B类股票——这个数目自上市以来一直就没有变过。李彦宏拥有的百度总股数则从5,490,000股增加到了5,589,917股。
李彦宏增加的99,917股百度股票,全部来自作为董事长酬金的期权。其中50,000股是2004年4月授予的执行价为每股2
关于中国概念股股价跳水的问题,要不是我这段时间忙——1月份是我们调查工作最忙的季节,我应该早就写篇博客谈谈了。昨天(1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给我打电话,约我写篇关于中国概念股“神话破灭”的文章,我因为有会议推辞了,但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记者说要将我在电话中谈的观点整理成一篇署名文章发表,我因此要求在发稿前审阅一下整理稿。整理稿发过来了,把我的观点如实整理得很好,我只作了少许修正。
今天网上见到《每日经济新闻》实发的文章,让我深感震惊。这篇署名文章已经改头换面,表达的是与我认可的文章完全相反的意思。媒体编辑为了预设的立场而窜改他人发表的不同观点,这种做法很让我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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