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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如下的几点:
当出差只报路费不报酒店时,有一个人愿意无条件的提供舒适的住宅,甚至免费晚餐,并且,是一个星期。
当即将见到偶像手里却只有一个500万像素的卡片机时,有人送你一台佳能500D。
当忘记带手机充电器时,朋友跟你用同一种型号的充电器。
发现住处与媒体班车只有三站地的距离。
发现自己带了三季的衣服每一件都派上了用场。
发现可以脱了棉服穿T恤。
发现媒体中心有三餐供应。
发现可以在绳子里面走。
发现可以戴着文字媒体的袖章而干着摄影媒体的事。
发现可以不用隔着数层脖子看比赛。
发现可以距离TIGER“只有10公分”。
发现可以距离老米同上。
奥格维同上。
凯西同上。
...
发现最后一天比赛天气预报又在胡说八道,于是没下雨。
发现最后一天比赛老虎与老米分在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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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体育 |
去了上海,做了三件事:
1.见到伍兹
2.没得甲流
3.我狂热了
我想艾伯这个圈子最伟大的地方不在于集结了多少高尔夫爱好者,也不在于集结了多少高尔夫爱好者在一起打了多少球,而在于把一个完全都不懂高尔夫的人塑造成了一个高尔夫狂热分子。
汇丰6天的行程,我缺席一天,接下来几天状态一天比一天好,把去年没看到的球全看回来了。最后一天的比赛激动的让我坐立不安,吃饭时眼睛一秒钟都没在饭上,一直盯着屏幕。吃完就扔了碗筷跑出去跟场了。到18洞时犯了一个错误,我原本是可以在绳子里面走,一走神,钻出去了,然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感觉全上海的人都来了,层层叠叠,完全无法走动。眼看TIGER和PHIL打到果岭了,我瞬间闪过无数火爆的念头:翻栏杆,遁地,打爆前面人的脑袋。当年我是观众时,要隔着好几层脖子的空隙才能看到球童的背影,今年本以为终于摆脱了那些脖子,可是发现代替脖子的是无数坚实的后脊梁。我是不能够忍受最后一天的最后一洞以密密匝匝的后脊梁和后脑勺收尾。
我一爆发,把无数人的白眼抛之脑后,为了TIGER和老米,我认了。
终于挤到媒体区域,知道TIGER已经大势已去,虽然厄尼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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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启程去上海,有两个希望:
1.见到伍兹
2.不得甲流
临行前综合症又复发,鸡飞狗跳的,Q以非凡的勇气接收了我这个从甲流重灾区过来的人(老罗言:你同学家快成你的收容所了)。远亲不如死党,远亲不如老罗。我满怀感激在首都讴歌一下他们先。
我坦言,最近状态不很好,自从某天持续一天的39度高烧以后,我终于明白了并发症是怎么回事。以前我以为并发症是60岁以上人的专利。某同学说我是甲流自愈型。因为没人管,老天可怜我,让我自愈了。我挺喜欢这个说法。虽然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算是没人管,在我神志不清的烧了一天以后,某朋友下了飞机就把我接到她家里去,怕我半夜出点什么事。我那时连感激的力气都没有。反正,世界上坏人挺多,好人也挺多。有人把你推倒了,就会有人扶你一把。生态平衡。
昨日北京降温,大雪纷飞,出去没带伞,眼都睁不开,趟着雪水,走了个几百米就折了回来,窝在家里,哪里都不想去。看着窗外白雪皑皑,丝毫没有停的意思,我不禁迸发感慨:是不是该把热水袋带到上海去?
希望此次上海之行顺利。YY言:上海人民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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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休闲 |
其实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清早送朋友去机场,然后我再回家。
结果起晚了,事情演变的很复杂。
朋友要把她的车先开到她同学那里,然后让同学送她去机场,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车就由她同学保管。其实无论由她开车还是她同学开车,我都是心惊肉跳,这俩人同时都会在开车时做很多其他的事情,比如焦虑的跟我讨论问题,打电话,心不在焉,翻找东西,违章是经常的事情。她同学接手车以后,就开始狂飙,到了机场航站楼,无视路边的大牌子,上有“禁止停车,违例拖走”的字样,停车,拿行李,告诉我,坐驾驶座上,这样警察就不会找你麻烦了。
事实证明这话说的有问题,就因为我坐在了驾驶座上,警察才开始找我麻烦。首先一警察过来告诉我把车开走,我顿时就懵了。等到前后左右的车都开走了,警察看我不走,过来再次警告,我义正词严的说:驾照没带。其实带了也是形同虚设。警察再问:会开车么??我说:不会。那警察特纠结的盯着我,可能觉得逻辑太混乱,后来他心一横,说,5分钟后,你朋友不出来,就把车拖走。
我靠,这太暴力了。在人眼皮底下把车拖走,太伤人自尊了。我玩命打电话给朋友,没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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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高尔夫入奥了!
糟糕的是我以为这是半个月之前的事!
更糟糕的是一个星期之前我把刚刚才发生的事情当成已经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东方早报的陈记者。
更更糟糕的是我特肯定特自信的确认这码事。
没有比这更糟糕的是他接受了。
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么?
我还不知道。
反正,我的一世英名算毁了......
这几日来,神经一样的看了很多米国爱情片,绝大多数节奏雷同,温馨感人,从开始男女主角不和到逐渐的互相爱慕,到影片三分之二的时候一定会有误解发生,通常是一封信,或者偶然偷听到的对话,一篇不该刊登的报道,一份不该接受的OFFER......总之,男或女主角会为此很生气,后面影片就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去化解这个误解。而且更糟糕的是,我竟然会为此掉下不知道为什么掉的眼泪。
直到看了《成为简·奥斯汀》,我竟有了写点什么的冲动。当20岁的穷牧师的女儿JANE遇上法律实习生TOM,虽然,也是开始的男女主角不和,然后逐渐因为发现诸多的共同点而彼此倾慕,然而接下来却是两个人为了走到一起面对的种种现实的无奈,两人都身无分文,TOM完全依靠舅舅给的津贴,并以风流的名义偷偷寄给乡下的众多兄弟姐妹,甚至,这种必须担负的责任让JANE最终放弃与他私奔。那个时代,为爱情结婚是件不可思议的,女人不靠丈夫独立生活也是不可思议的,现实就像个死扣,禁锢着每个不安分的灵魂,想冲破这个羁绊,付出的岂止是失去一切的代价。即使是爱情也不能够。JANE是个不一样的女孩,她希望做到的,不仅仅是跟TOM在一起,而是可以独立的自由的生活,甚至可以依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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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从前的公司新来了一个COO,从他上任那天起,他女朋友每天两到三次到他的办公室来报到,通常先听到哒哒的鞋跟以及紧接着看到她如入无人之境的表情。某天因公事去COO办公室,他女朋友在里面看时尚杂志,然后听得一声惊呼“我塞,安娜苏又出了一款新的香水”。平时这个办公室里一直充斥着“教育”“老师”“家长”“风投商”之类的草根名词,如今突然冒出“安娜苏”这么奢侈的词,让我有些恍惚,是不是咱以后要改做时尚类教育了?
我们一群八卦的人,根据她来办公室的频率及时间,推断出她应当是没有工作,既然是未婚,也没有家务事要做,大概每天主要的任务就是开着宝马来办公室陪着男朋友。
后来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要看一些奢侈品杂志,其中一本大约专门报道上流社会的生活。人物专访是必不可少的,名媛居多。她们有些共同点,家境阔绰,但个性十足,不满足于父母给安排的人生路,出国读大学,人在曹营心在汉,拿到学位后一定不会从事那个学位的工作,她们大多喜欢上了艺术,而且不约而同的开了画廊,拥有成堆的衣服和有品位的搭配。总之她们都是“千姿百魅”,智慧与美貌齐飞,品位共财富一色,成为那些名流社交场合不可或缺的风景。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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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然同学这辈子——好吧,其实他的人生才刚刚起了个头——第一次一下子做了两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一是三个半月的时候发出了人生第一个清晰的单词,注意,是单词,不是语气词;二是这个单词不是“妈妈”,也不是“爸爸”,而是“姑姑”。
这位刚出生就双眼皮的大眼帅锅,经历了新生儿都会经历的黄疸、满脸的不明颗粒体,在他人生第三个月的时候,终于出落成水灵灵的小伙子,并以一张阳光幼齿照引起了我的注意。等到我真正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把眼睛瞪得像两只乒乓球,眉头紧锁,眼神迷茫,很像我怀疑人生时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