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写书评。
也只会写点小书评。
一个人,
最痛苦的是知道自己天赋不够,
坚持也未必有出息,
却还要坚持。
就像我坚持写书评一样。
只希望种个大瓜,能得粒小豆。
稿约,转载,请联系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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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事小说创作的人群中,龙一是一个异类,一个反其道而行之的独行客。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很少有人能够将小说写得如此亦正亦邪、亦真亦幻,真实与虚构如此并行不悖,以至于一个老练的读者,都可能会情不自禁地自问道,小说中写到的故事是真还是假的?为何如此若有其事?历史的真实面貌果真是这样的?弄得如穿行于早晨的迷雾,看似影影绰绰,若有还无,但若穿过迷雾,实则别有洞天。龙一的新书《刺客》就让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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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读这本《铸就偶像———苏珊·桑塔格传》,回头想想教授的话,还真的有所回味。很久以来,桑塔格一直被视为一个睿智、深刻的女性知识分子,散发着偶像般的光芒,犹如好莱坞影星一般,以至于有她的粉丝朝她屈膝,然后吻她的手,以示敬仰。但是按本书的说法,桑塔格的成功,绝非天才的爆破式,而是用心良苦、步步为营的结果。桑塔格自己也说:“我的文章比我的人高明。知道为什么吧?那是因为我一改再改,慢慢地、慢慢地重写。我把它们轻轻推上山,从我平平的资质推到更聪明的高一级的层面。”这番话除了表明桑塔格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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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杜拉斯《抵挡太平洋的堤坝》,
上海译文出版社0903版,联谊报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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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作家朋友,就这本书,写了一句话评语:这才是杜拉斯的代表作。问为什么这样认为,朋友不加解释,只是说,你看看便晓得了。果真看看便知道么?我自然有点怀疑,因为以前我也翻过这本书,只是进入不了状态,便搁下很久,实在没有什么印象。毕竟,关于杜拉斯,为我们津津乐道的是《情人》和《广岛之恋》。但在重读译文社的新版后,我持朋友同样的看法,没错,这是杜拉斯真正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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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三七《绝妙好词》,九州出版社0905版,文汇出书周报090529
所谓汉语江湖,我更愿意这样理解,是相对于庙堂文学而言的,是草根刀客、无名剑客的地盘,是民间文字高手切磋、穿行、憧憬出头的候机室。汉语江湖高手一般需具备两个特点:一是草根身份,暂时还未发达;二是不羁才华,为文不中规矩,即要行文要有些许鬼气。一旦其人其文引人注意,登堂入室,发达了,进入了什么圈,他就不再属于江湖,而是属于某文化人了。
我是在看《绝妙好辞》一书引发上述想法的。该书由“汉语江湖”主编,说是如今的汉语江湖很寂寞,不过,再寂寞的江湖也有高手,这本书就是其中高手文集。此话虽然不免有些许自恋,也很古龙气,但也确实铿锵有力。书中的作者都算得上是汉语江湖中难得的高手,虽然如三七、缪哲、慕容雪村等几人如今多已功成名就,但书中选录的其早期文章还是锐利十足,多是不中规矩之作,快意文字,有才气,也很鬼气。
评《与陈丹青交谈》,上海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
关于艺术,我所知不多,但并不妨碍我对《与陈丹青交谈》一书产生兴趣,因为作者是陈丹青——那个《退步集》的作者,那个昂然辞去清华大学教授的画家,那个隐然有着鲁迅遗风的知识分子。
该书文体看似散乱而又独特——多方对话,这源于《艺术世界》杂志邀请陈丹青开辟《与陈丹青交谈》专栏。读者写信给他,提出问题,陈丹青挑选作答,坦诚相见,间或插科打诨、嬉笑怒骂,目标只有一个:讨论艺术及其背后的社会。书中也谈论了许多非艺术的话题。这实在了解陈丹青其人、其艺术观点和社会文化见解一个极好的渠道。
这种形式的有趣首先在于读者所提问题的繁多花样,有深刻直击当今艺术弊病的,也有貌似深刻实则乏味可陈的;有追问关于艺术未来走向的,也有问陈丹青为何剃光头、穿中式服装的;有对现行艺术教育体制
杜拉斯的故事总有那么点不可理喻,异常纠结。先是舅舅热罗姆不务正业,唆使父亲挪用公款,害他丢了市长职位,全家生活陷入困顿,“我”也为此待于深闺,成了老姑娘,然后他又还勾引了外甥的老婆。接着,“我”发现了这件丑事,越发痛恨他,暗下杀机,于是挑拨弟弟与舅舅决斗,结果弟弟一出手把他给打死了。可是满以为重获新生的弟弟,发现自己的女人露丝另有所爱,万分痛苦,加上打死舅舅带来的内疚感,断然选择卧轨自杀。单从情节而言,这样的设置实在谈不上有多高明。但对于杜拉斯来说,情节真是小说很小的一部分,她的高明在于小说中人物心理的洞悉和刻写,直逼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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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鲤·暧昧》,江苏文艺出版社2009/03版,文汇读书周报090508。
见暧昧二字,第一个想到的,倒不是张爱玲,而是王家卫和他的电影。在这本主题为暧昧的书中,没有关于王家卫的文章,多少让人有些遗憾。就表现暧昧主题而言,电影不比文学逊色,王家卫更是此中高手。按张悦然的解释,暧昧“要的只是双方心领神会”。在王家卫的电影中,无论是《花样年华》,还是《春光乍泄》,或是《重庆森林》,都轻易能找到对这一解释的演绎,心照不宣却并不道明的暧昧,时刻弥漫穿梭在王的镜头语言中。
除却王家卫,与暧昧有关的题材,张悦然主编的这本书涉及较广,如音乐、情书、城市与人、电影等元素。只是相对于元素的丰富,文章水准不太相称,有命题作文之嫌。比如,谈张爱玲的文章,选题不错,但文章本身创见寥寥。如果看过女作家闫红的《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可立刻分出高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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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失物之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04版。南方都市报090426。
一个爱书的人,其书架上、抽屉里,总是有几本翻了很多遍,却不舍得扔掉的书。这些书所以留存,总有一些理由。有的原因不足为外人道也,有的可以共享,比如装帧设计。尤如爱书法的人,钟情于把玩墨泥一样。我大胆揣测,如果你在诸多的书中,偶遇了《失物之书》,我相信你会一见钟情的,理由有这些:
先是《失物之书》独特的装帧设计。封面装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犹如人的脸孔和身材。一本破书,配一好装帧设计,糟蹋的是设计;一本好书,配一垃圾设计,糟蹋的是书。两者不匹配,最后坏了的还是读书的心情。最好是两者兼备,所谓好马配好鞍。优秀的、有创意的封面设计,除了能吸引人之外,还应形成新鲜风格,独成一体,书的好品相有很大部分缘于此。若又能将书的内容简要表现出来,那就是上上品,极为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