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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教授八十华诞庆贺文集之十一:

时代的法学教师 
贺卫方*

一、在石河子思念江老师

  自从到石河子大学支教以来,我的生活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民以食为天”,吃饭就是一个不小的问题。这里的同事们非常热情,不断地有人请我吃饭。我也会回请他们,以为答谢。当然,也有不少时候要自己吃。周边的餐馆不少,风味多样,提供了丰富的选择。惟一的缺点是,在最后结账的时候,偶尔会被告知已经有人帮我付过了。是谁呢?依稀只觉得仿佛有人在离店时跟我投来友善的眼神。无论如何,让这样的匿名朋友埋单,总是很过意不去的事情。

 

  于是,自

 江平教授八十华诞庆贺文集之十:   

  江平老师教了我两年俄语

  陈家祥* 

  1961年我19周岁,考上了北京政法学院,当了江平老师的一名学生,斗转星移,现我虽近七旬耆年老者,而48年前,江老师在俄语小课堂讲课情景,渊博的知识,历历在目;1995年,“六一级”毕业生返校聚会,江老师孜孜的教诲,依然在耳边回响;随后,疑难案研讨会多次相遇,他对案件精辟分析;2003年,他为梭伦律师事务所题词,激励我们为法治建设献力,我记忆犹新。江平老师博学无畏为法治,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江老师教我俄语

  1952年,高教部门进行院系调整,将北大、清华等院校中的法律系剥离出来,合并到北京政法学院,隶属教育部和公安部,法学家钱端升先

江平教授八十华诞庆贺文集之九:

  印象江平老师

  王淑琴*

  1960年代初我考进北京政法学院政法系,那时学校仅有两个系(政法系、政教系),师生员工总共就2000多人,老师和同学间很熟识,关系融洽。

初识江老师

  当年因为比较喜欢外语,我经常去找外语老师请教。六号楼是各教研室的办公地和老师们的宿舍,一般是一个房间住两个老师,同时也是他们的办公室。有一次我跟我们年级的俄语老师谈完事后,听到有一个男老师在叫“Оля”(这是另一位俄语女老师的名字),他们用俄语交谈了几句。我第一感觉∶他的俄语发音很好。我回头看见他戴着白色镜框眼镜、身材瘦长,感觉像南方人。一般说来南方人学

江平教授八十华诞庆贺文集之八:

记住江平

——祝导师八十岁生日快乐

李静冰*

  法律的布道者,教父,一位将自由思想与中国文化智慧具备一身的精神贵族,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倡导者和实践者,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导师——江平。江老师个人的命运和传奇故事已经成为中国近代微观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个人对于社会的贡献已经与中国三十年来法治建设的基石融为一体。某权威报刊把江老师评选为1979年来对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百位人物之一,他是当之无愧的。在祝贺导师八十华诞之际,我这里要记的则是老师对我个人的重要影响,我的感言和我的祝愿。

  我是1987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研究方向:民法。说好听的是研究民法,对于我其实是开始学习民法。考研的过程首先是对导师崇拜情绪的酝酿过程。在考研准备之初,我的选择方向尚不明确。暑假去省城购买考

江平教授八十华诞庆贺文集之七:

我为江平校长点起红蜡烛
郭恒忠*


  
1990年12月28日,江校长六十周岁生日庆贺晚会。江校长与八五级部分同学合影。
陈杰、阿计、王成国、陈虹伟、郭恒忠、江校长、孙艳辉、李晓蓓、康宁、马霞、张海红、朱旻、张红梅。

 

  我为人操持极其隆重的生日晚会,除去父母的之外,大概唯有为我的校长

陈德惠律师事务所偷税无罪案的程序与证据问题

雷小政 顾永忠

 

  一、选案理由

  陈德惠律师事务所被控偷税案是中国首例律师事务所被控偷税案,由于该案件当事人身份特殊、案件主体犯罪性质特殊、案件审判过程周折,加上在程序和证据方面的诸多争议,引起学术界、律师界、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1.案件当事人身份特殊。该案被告陈德惠律师事务所是国内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是大连市第一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该所成立以来,先后开通了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创建了“中国法律顾问网”,不仅在大连乃至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该所主任陈德惠律师也被称为“大连市最知名的律师”。律师是法律工作者,通常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但是,在该案中,陈德惠律师事务所被控偷税,激起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律师职业伦理、守法义务等的热烈讨论。全国多家媒体和杂志陆续参与


江平先生近照(法大人文学院文兵教授摄)

 

  今年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和法律活动家、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江平先生诞辰八十周年。为表达对江先生道德文章的景仰,和对先生健康长寿的祝福,承蒙江先生惠允,我们特编辑出版《江平教授八十华诞庆贺文集》(书名另定)。现向社会各界郑重征稿,要求如下:

  1、记亲身经历,谈学问人生,抒真情实感。切忌无病之呻吟、空洞之议论、廉价之吹捧;

  2、谢绝贺联、贺诗(尤其是打油诗),原则上谢绝

伟大的践行者

徐家力

 

  一提到江平老师,有人会说是他是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也是仲裁员和律师,但我更愿意说江平老师是伟大的法律践行者。

  纵观我们的法制社会,法学家层出不穷,但是能像江平老师这样集各种身份于一身的法学家并不多见。江平老师不仅做过政法大学的校长,也是中国最著名的法学家之一,他同时还是著名的律师和著名的仲裁员;也有人会说江平老师的专著和文章没有那么多。但是,我要说,江平老师的身影经常出现在法庭,仲裁庭,他每天都在践行着法律;也许也有人会说,以江平老师的身份,他完全没有必要去亲自处理具体的案件,江平老师仅以一个布道者的身份就足以传播他的思想和影响力;但是正因为江平老师具有深远的法学思想力的影响,又不放弃法学的践行,

坦然博雅君子、率性大爱贤人 


  ——回忆江平先生尊重、关爱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一、二事


  赵红梅


  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一名教师,虽与江先生在同一所大学甚至同一学院任教职,并曾经得到过他的提携、关爱,但他却不一定熟识我。2009年6月,在北京大学召开

  忍看无辜遭冤被囚奈何天

 ——消防功臣陈峰被陷有罪辩诬(二)

  张思之

  一、

  二审“裁定”,严重败坏程序规则,彻底丧失程序公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3项、第5项规定的精神,应视为无效,予以撤销。扼要说明如下——

  (一)对本案完全适用的公安部规章和相关规则,因能说明陈无责无罪而一律置之不理;对有利于陈的“事实”也统统视而不见:完全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第186条应当“全面审查”的规定,更无公正可言。

  (二)既不“讯问上诉人”,又不“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根本